2023职评政策论文【五篇】

发布时间:2023-08-20 13:40:11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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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密切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人事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在医院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80%以上,随着职称改革的深化及相关政策的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职评政策论文【五篇】,供大家参考。

职评政策论文【五篇】

职评政策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职称,申报,体会

职称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密切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人事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在医院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80%以上,随着职称改革的深化及相关政策的放宽,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现就如何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谈谈自己的工作体会。

一、加强领导是做好职称申报工作的关键

职称是评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重要标准,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进而带动一个单位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要加强职称工作的领导,把职称评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医院要成立以院领导及各专业专家组成的综合审核小组,职称工作日常部门一般为人事部门,明确审核小组的纪律及职责,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减少资料填报的错漏,保证材料的准确和真实为申报人顺利通过评审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增加职称评审政策透明度,及时将有关职称评审政策宣传下达

2.1人事部门要及时正确掌握政策,做好宣传下达

职称政策每年都会有一些调整:如从2001年开始卫生中、初级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考,针对学历的不同,报考初级和中级的任职年限作了一定的调整;
2002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要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从2005年开始增加一个模块的要求;
从199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要完成半年以上的下乡定期工作任务,从2007年起必须完成一年以上的下乡任务;
外语政策进一步放宽,免考年龄放宽到1960年前出生者,取得A级(县以下单位人员为B级职称外语成绩合格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2006年起广东取消评职称条件中关于部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规定,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这是继进一步放宽申报职称的外语条件后,对评职称条件作出的又一调整。还有除了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以外,申报中级以上职称的,要完成两门公修课等等。在信息索取方面,人事部门要掌握主动权,与医务科、科教科等相关职能科室提前作好协调沟通工作,妥善安排医务人员下乡和科研工作的开展。密切关注上级部门或媒介公布的有关政策,并通过院内网站、宣传栏、下发通知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各级别职称在专业理论、专业工作能力、论文、科研等方面的要求,使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对照自身条件申报职称。

2.2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提前做好材料准备

过去的职称评定受岗位编制的限制,存在排资论辈的现象。职称改革后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都可以申报晋升,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近年来职称评审政策逐步放宽,特别是在学历、外语方面,如以前申报正高职称须有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副高职称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的须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

现在不再有学历方面的要求;
外语方面免考年龄,从2007年起,放宽到1960年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1961~1965年出生的,可放宽到40分;
1956年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因此,我们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有计划地准备有关硬件,特别是年龄较大,外语能力较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要轻易放弃申报机会,可以提前一两年参加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否则政策有所变动的时候,错过晋升机会。

三、职称工作日常部门树立服务意识,指导工作要到位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以上职称,要填写大量的表格,从2008年起,更增加了网上申报这一环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初次申报,对表格的填写要求不清楚,有的申报材料不完善,过于简单或画蛇添足的,人事部门要耐心细致做好指引工作,帮助申报人员能够更完整地完成表格的填写,正确如实地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专业水平。一般来说,每年的晋升表格虽然有所不同,但变化不大,在评审文件未下发之前,人事部门可先提供上一年度的表格,让有计划申报职称的人员作为草稿填写。因为每年从评审文件下发到提交材料,时间比较紧迫,这样可以争取更多的时间准备材料,也有更多的时间检查材料填报上的错漏,在时间上争取到主动权。

3.1指引申报人认真填写表格

强调每位申报人员应下功夫填好《()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此表最直观并能全面地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是评委评议的参考物,一张表可反映出申报人在学历、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理论考试、论文、业绩成果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要求申报人填写此表要认真、谨慎,不漏填、不乱填,如实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供评委评审。在填写《专业技术评审表时》,要好好总结、提炼自己在专业、科研及培养下级人员中取得的成绩,不要把完成专业工作情况填成业绩成果。《专业技术报告》要侧重于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内容,不要泛泛而谈。

3.2建议申报人提前做好论文及科研成果方面的准备

提交的论文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论文,并按论文质量高低排序装订。建议申报人提前做好论文的准备,因为论文是申报人在专业技术经验的总结,应是逐步积累的,有些申报人论文准备不充分,如任现职周期5年,前4年没有,到第5年,一连发表几篇论文,这样做会有两个不好的效果,一是时间太仓促,不能写出高质量的论文,或即使是优秀的论文,因等候发表时间长而找不到高水平的核心刊物发表;
二是有临时抱佛脚的感觉。不送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材料,宁缺勿滥。

四、政治思想工作落实到位

4.1对于暂时不符合申报条件但本人想申报的。目前政策规定,晋升卫生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其论文、业绩成果、学历计算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止,个别申报人的业绩超过时限仍然坚持申报,如不获批准会对人事部门有怨言;
在下乡工作安排上,医院以大局为重,根据医院中心工作及支援单位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有个别申报人会因下乡未能如愿安排,使申报职称延期,对医院的安排不理解;
每当遇到这些情况,人事部门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耐心听取他们的诉说,平心静气等解释有关政策,开导他们,只要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申报人都不会无理取闹。

4.2对于上报评审不通过人员,我们要了解通不过的原因鼓励他们正视自己的弱点,努力创造条件争取第二年顺利通过。

参考文献

职评政策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家理论;
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

中图分类号:F239.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0)12012405

政府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展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新领域。由于当前国家政治授权产生的问题与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是当前对权力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的两个“暂行规定”和2006年修订通过的新审计法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尚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制尚未建立起来,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 审计范围广泛, 不同层面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范围、工作对象差距很大,因此,探索和规范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意义。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针对“个人”的责任审计,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直接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的是非功过,关系到党政领导干部的升黜,因此,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诸环节的核心与关键问题。本文拟在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的国家理论基础上,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并扼要探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为进一步出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或经济责任审计准则的制订、规范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一个参考依据。

一、相关研究评述

界定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是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2006年修订的新审计法第25 条规定: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仅仅给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总体内容,对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提供了指导意义。现实中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十分复杂,想用一把尺子来界定其审计内容是很难做到的。吉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1]在总结一些典型地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归纳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他们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范围分为四个层面、三个范畴和二个系统。四个层面主要由省部级、地厅级、县(区)局级、乡、科级四个层面的干部。三个范畴主要包括块块领导干部、条条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二个系统包括党委系统和行政系统。并提出采用一般分类与特别分类两种办法来探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认为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内容应该包括三个方面:(1) 审计党政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2) 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在执政期间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效益。(3)审计、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在执政期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最后根据行政区党委,行政区政府领导、政府部门领导界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别内容。在审计署2007―2008年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9)中,以蔡春教授领衔的西南财经大学课题组[2]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将党政领导和企事业负责人的目标经济责任的内容分为治理责任、管理舞弊控制责任、经济权力控制责任、效益或绩效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并根据各类目标经济责任,构建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分为民主政治建设和绩效两个方面的评价。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权力范围、组织结构和问责体系、信息透明度、廉洁自律、申诉和执行机制、党风廉政内部监督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程度等指标;
绩效方面包括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投入产出的“3E”、内部控制、资源利用等指标。青岛市审计局课题组[3]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将政府部门分为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在确定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将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分为经济决策权指标、经济管理监督权指标、经济执行权指标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指标四大类。刘世林和牛玉韬[4]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应与评价对象、评价责任、任职目标、评价范围挂钩,并构建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给出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一级与二级指标为:(1)财政财务收支评价(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收入与支出、企业财务收支情况等)。(2)资产管理与购建评价(主要包括资产综合情况、长期资产管理情况、流动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3)经营业务管理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环境情况、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和水平等)。(4)个人及行政执法情况评价(主要包括组织性违法违纪情况、个体性违法违纪情况)。

以上研究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局限性:(1)审计内容界定和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构建多采用归纳法对评价指标进行分类,没有运用演绎法,将审计评价指标框架构建在一个扎实的理论基础上。(2)各研究采用不同的分类标准构建审计评价指标框架,但由于主要采用的是归纳法,没能显示各类指标之间逻辑关系,同时各类指标也难免存在一定的重复交叉内容。本文拟以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中的国家理论为基础,着眼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整体框架的构建及具体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但本文并不涉及具体的审计评价指标的构建。

二、以国家理论为基础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构建

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中的国家理论包括规范的国家理论和实证的国家理论。所谓规范的国家理论,主要是对国家行为的矛盾性质进行思考,它有三个基本内容:一是从国家在某些方面所具有的任何其它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角度论证国家行为的合效性;
二是从信息的缺失和国家行为的个人性来论证国家行为所包含的违背经济效率原则的性质;
三是界定国家经济行为的边界;
而实证国家理论主要是探索国家行为根据的理论,主要是关于国家的本质和对国家“悖论”的解释。由于规范国家理论可以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提供了理论依据,所以这里是以规范的国家理论来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根据规范国家理论,国家在产权界定、保障私人权利、提供公共物品等方面具有任何其它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具有合效的性质;
但由于国家行为的强制性(即非市场自由交易)和关于国家行为成本和收益的可靠信息的缺乏以及国家行为的个人性可能导致国家行为对帕累托效率的偏离,具有违反效率的性质。国家经济行为的边界是国家组织比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具有优势的经济领域。图1是从规范国家理论的角度,给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

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六个审计评价模块可进行相应简化:(1)国家界定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一般不能归结为党政领导的“个人责任”,因此,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一般不作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与评价的内容。(2)权利范围模块并入日常行政与执法和重大经济决策两个模块中,但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现代国家大多偏离了古典经济学中的充当“守夜人”的国家模型,现代国家基本奉行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政策,不仅是公共物品的供应者,而且充当了私人物品的供应者和需求者,因此,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评价不仅包括了提供公共物品经济决策,也包括了其它如大额非常规经济拨款、大额非日常采购等重大决策。总之,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可分为四个模块:(1)日常行政与执法,简称“日常行政”评价模块。(2)重大经济决策,简称“重大决策”评价模块。(3)遵纪守法与廉政建设,简称“遵纪廉政”评价模块。(4)工作业绩、经济目标完成情况与社会满意度等,简称“工作业绩”评价模块。

由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具体指标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党政部门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且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具体指标也是动态变化的,所以本文将着重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整体框架的构建(如表1所示)。

在以上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模块中,重点和难点是重大决策中的重大经济决策和工作业绩的评价。重大经济决策的特点是:(1)重大经济决策责任一般可以直接问责到负责人。(2)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复杂,往往涉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很多效果无法进行定量分析。(3)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往往具有时滞性,甚至有的项目的短期和长期效果是矛盾的,党政领导重大经济决策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按照决策―执行―结果的顺序,主要是对三个方面的评价:重大决策的合规性评价、执行过程评价和结果的效益性评价,效益性评价是对重大经济决策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境性评价,即通常说的“5E”评价。显然具体评价指标对于不同的重大经济决策也是不同的。由于公共投资项目是重大经济决策中最为复杂,审计评价最难的,所以这里给出公共投资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

表2党政领导重大公共投资项目

决策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层次与具体指标

合规性立项程序合规性;
可行性研究科学性;
概预算合理性

决策执行过程项目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项目责任制、建设程序控制、现场控制);
概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进度;
项目质量指标;
项目安全指标

效益性经济效益(常规的财务指标如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财务净现值,财税贡献等);
环境效益(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等指标);
社会效益(增加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公平等)

党政领导的工作业绩、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和社会满意度的评价在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政府部门间的差异最大,变化最大,这方面的评价往往存在着指标设计争议大,数字不易获取,缺乏客观评价标准等困难,工作业绩评价指标如表3所示。

表3中社会和谐度评价的具体指标包括恩格尔系数、贫困人口占总人口比率、就业率、居民平均受教育程度等;
社会满意度评价的具体指标包括基尼系数和发生率等;
干部管理水平评价指标包括:中层以上干部群众评议合格率、中层以上干部群众投诉升降率和高级技术人才流失率。

三、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

下文笔者将在扼要分析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特点及各评价模块间的逻辑关系基础上,总结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但完整具体的评价指标不是本文研究内容。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对党政领导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包括对“经济履行过程”和“经济履行结果”的评价。“日常行政”模块是对党政领导日程行政执法的经济履行过程的评价,包括对财政财务收支、行政执法、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权力范围等内容的评价;
“重大决策”模块是对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合规性、决策执行管理与重大经济决策结果的效益性等三方面的评价;
“遵纪廉政”是反映党政领导在日常行政和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的遵纪守法和廉政建设情况;
“工作业绩”模块从履职结果上集中反映了以上三个模块的履职情况。由于不同类型、不同级别政府部门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同,所以该模块宜分不同类别、不同级别设置评价指标。各模块的逻辑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块的关系图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相比,具有的特点主要有:(1)由于党政领导从事的社会宏观经济、社会事务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其工作结果大多不能进行定量分析,所以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应涵盖党政领导履职过程与履职结果,而对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偏重于负责人对企业最终经济业绩的影响。(2)动态性。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政治体制的改革,党政领导的职责与目标经济责任在不断发展,因此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应是动态发展的,这点在“遵纪廉政”和“工作业绩”两个评价模块中表现更为突出。(3)差异性。区域党委、区域政府、政府部门之间;
经济管理政府部门与社会事务管理政府部门之间;
不同级别政府之间,其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存在很大差别,因此,不同类型和级别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点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表现最为突出。

综上所述,我们可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原则总结为:

(1)逻辑统一原则。各评价模块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保持逻辑一致,应避免指标间的重复、脱节和冲突的现象。(2)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要涵盖党政领导履行经济过程和履职结果。(3)动态发展原则。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评价指标的框架内,做到动态调整和不断发展。(4)一般指标和特殊指标相结合的原则。正如上文所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上,为了设置简化科学的评价指标,对“日常行政”、“重大决策”与“遵纪廉政”三个评价模块,可设置通用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至少可设置通用的二级评价指标,而对“工作业绩”模块,可分不同类别、不同级别设置特别的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1] 吉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界定[J].审计月刊,2007,(4).

[2] 西南财经大学课题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R].审计署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7―2008),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3] 青岛市审计局课题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R].审计署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7―2008),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4] 刘世林,牛玉韬.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J].中国内部审计,2006,(12).

职评政策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 随着各国政府改革的推进,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本文通过比较我国与发达国家开展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做法,研究各国的评估体制和机制,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对策借鉴。

公共政策评估是政策评估主体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技术和方法,对政策系统、政策过程和政策结果的效益、效率、效果及价值进行综合判断与评价的一种政治行为,目的在于取得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作出决定公共政策的延续、修正、终止和重新制定新政策的依据。

随着各国政府改革的推进,公共政策的影响力逐渐增强,相应地,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通过公共政策评估可以科学地诊断政策的效果、效益和效率,可以作为决定政策继续、修正、终止以及重新制定的重要依据,可以更好地发挥合理配置政策资源的基础作用,也是政策运行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障。本文力图通过比较国内外开展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做法,研究各国的评估体制和机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加强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对策和建议。

一、国内外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发展现状比较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开展了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工作。其中,韩国的制度评估、日本的政策评价、美国的政策规定绩效分析、法国的公共政策评估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比较我国与这些国家开展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做法,找出差距的同时借鉴它们的成功经验。

(一)制度层面比较

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有比较健全的政策评估制度。如法国1989年成立国家研究评估委员会,有16个法律法规条款对该机构从职能机构、人员组成、评估费用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美国2003年颁布《政策规定绩效分析》文件,对实施公共政策绩效评估作了系统、全面的规定。韩国2006年实施《政府业务评价基本法》,把原先依据不同法令进行的片面的或重复的各种评价制度综合为一体,确立了系统化、一体化的绩效评估制度。日本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政策评价制度,2002年实施《关于行政机关实施政策评价的法律(评价法)》,要求内阁和政府的各个部门在其权限范围内都要实行政策评价。

与国外相比,我国欠缺配套的制度和法律。我国于2000年进行的中国部门预算制度改革,是公共部门引入绩效评估的有效探索,也可看作是我国对公共政策开始进行相关的绩效评估。这种改革制度的引入,对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共部门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效率起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改革刚刚起步,再加上较多人为因素的影响,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政策评估机制尚未形成,导致决策主体往往视政策评估为可有可无的工作。能不评估的尽量不评估,对迫于需要进行评估的,或进行势单力薄的尝试,或因缺乏评估正常进行所必需的各种资源(如资金、信息、知识等)实施不科学的评估,或是对评估结果持随意态度,这样不仅不利于认识政策的优劣和成效,补充、修正和完善后继政策,而且还会造成政策资源的大量浪费,严重制约了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工作的规范发展。

(二)制定模式比较

当代政策科学的研究已表明:政策的制定主体主要有三种,即精英主体、共同体主体和公众主体。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政策制定模式正在经历由共同体主体到公众主体的深刻转型。如韩国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由总理和一位民间专家共同主持,公民满意度的调查由公共行政研究所来完成。日本的政策评价与独立行政法人评价委员会主要由外部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构成。法国公共政策评估机构包括国会、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国家审计法院和地方审计法庭,以及由公务员、民选议员和评估专家组成的大区评估委员会,并于2002年成立了全国评估委员会。

我国由于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的相对落后以及政策安排形式的特殊性,公共政策制定模式正在缓慢地经历着由精英主体到共同体主体的转变。目前我国政策制定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和享有职位权力的个人,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以及在这些机关中担任特定职务的个人。他们既是公共政策制定者也是执行者,公共政策评估结论与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从其角度出发,他们当然总是希望政策评估有利于自身。由于精英主体与公众主体存在着本质差别,导致精英的价值偏好与公众有明显差距,正是由于这些差距的客观存在,致使政策制定在起点上就存在分歧。在瑕疵的政策导向与规范下制定出来的政策,大多是低效率甚至失灵的政策,而且存在严重的公平缺失现象,不能充分体现民众的诉求。

(三)评估技术比较

发达国家在评估技术方面有一些成功经验。表现为:一是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如日本政府各部门从政策的规划、立案和实施的角度对所管辖的政策进行自我评价,在评价的过程中广泛听取外部有识之士的意见,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二是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如法国对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是以定性为基础,以定量分析为手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而美国则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两者相结合。三是专家评估与民众参与相结合。如韩国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由部长和民间专家组成。四是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区别。如法国对中央部门进行政策评估由部级评估机构组织和实施,对地方政府的评估采取的方式有所区别:5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设评估专员,省级政府设评估处等。

与国外相比,我国公共政策评估技术体系的研究相对滞后。表现为:一是理论建设不足。目前我国的学者和政府管理者对政策评估尚未引起的足够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公共政策绩效对于政府绩效的重要意义,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理论体系。二是评估方法单一。我国政策评估运用的手段和方法大都限于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而对伦理道德、价值、个人偏好等主观因素的评价至今尚未有行之有效的评估方法。三是定性分析为上。公共政策的评估涉及很多领域,要求对各种相关因素进行精确的定性定量分析,而事实上我国绝大部分政策评估者欠缺评估方面的知识,他们在评估时既偏好用价值判断标准取代事实分析,又偏好采用经验总结、工作汇报、座谈研讨等形式进行定性分析,很难做到评估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四)评估原则比较

横向比较发达国家在政策评估方面的成功经验,无不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如韩国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结果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公布,同时在政策评估者、政府机构和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联合会议上报告给总理和总统。日本总务省和政府各部门每年除向国会提交年度政策评价报告书外,经审定后还将报告书向社会公众公布。美国在设计、编写、执行政策规定绩效分析时,除涉及隐私、产权、商业秘密等外,要询问政策目标人群及专业人士和机构的意见,并把结论公示于互联网上。法国国家评估委员会在评估过程中采用异议制,允许被评估机构阐述其观点甚至对评估结论提出异议,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意见并进行辩论,最终以集体意见作为评估结果。

与国外相比,我国公共政策评估在新时期互联网时代有明显的时滞性。首先,信息渠道不畅通。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政府信息化程度目前还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统计数据要花费一定的成本;政策实施效果的真实数据无法在短期内收集;一些机构对政策评估或存在抵触情绪,或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故意隐瞒必要的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等诸多原因使信息得不到及时、客观、科学的分析,这些都给政策的有效评估带来极大的困难。其次,传统的层级节制依然存在。这使得政策评估不能很好地反映政策的动态过程,对社会环境的变化、政策系统的调试都不能更好地互动,不能适应E时代政策评估的扁平化要求。

二、国外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借鉴及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我国公共政策评估近年来尽管有了较大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其作用远未发挥出来,与真正科学意义上的公共政策评估还有相当距离,所以我们要学会“洋为中用”。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制度化、法律化建设

第一,构建预测评估、执行评估和结果评估相结合的完整的公共政策评估体系。第二,尽快出台规范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法律、法规。通过制定法规确立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地位,明确各级政府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都应进行不同程度的绩效评估;规范评估主体、客体的权力与责任;对政策评估原则、评估类型、评估程序、评估结果的使用和公开及职能机构、人员组成、评估费用等内容都应该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使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在一套明确的法律制度框架下运行。第三,保证政策评估资金的来源。政策评估是一项耗资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动用大量资源收集处理信息,因此有必要加强财政投入。第四,高度重视评估结论,利用评估成果。通过政策评估得到相应的反馈,不断地改进、修订和补充公共政策的内容,促进评估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使其形成良性循环。

(二)建立独立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组织体系

一是规范、健全官方的政策评估组织。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要求,让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分别由两个相互分开的机构独立履行,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实现信息交流共享,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和阻力。二是鼓励和引导民间政策评估组织的发展。

要充分发挥他们体制灵话、专业化强、立场中立、社会关系广泛的优势,特别要注意赋予民间评估机构超然、独立的地位,保证其工作免受政府干扰。三是加大评估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设立优秀评估奖励制度鼓励和吸引政策分析专业人士到政策评估组织工作。实施资格认定制度,规定从业条件,促进职业化发展。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一个从中央到地方,从内部到外部,职能分工不同、信息资源共享、专业人才数量充足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组织体系。

(三)科学运用评估技术与方法

首先加强政策评估理论建设。通过加强政策科学的研究和传播,使政府部门认识到政策评估不仅有助于其认识政策的优劣和成效,监督政策的执行过程,而且有助于开发政策资源,增强政策效益,使其在思想上予以一定的重视,从而端正政策评估的指导思想,本着平和心态去开展评估工作,为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服务。其次选取合适有效的评估方法。常用的政策评估方法有对比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统计抽样分析法、定性分析法,有同行评估、问卷调查、当面访谈、电话采访及案例研究等。各种方法之间存在互补性,在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一种主要的分析方法并结合其它方法综合地做出评估结论。在政策评估中尤其应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这样有助于提高方法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提高政策评估透明度

首先建立政策评估信息系统。公共政策说到底也是一个政策信息不断输入、转换和输出的过程,所以在政策的开始阶段必须确定一些原则和精神,对政策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信息进行全面收集、科学分析和完整地保存,这样才可以实现评估的“扁平化”,减少沟通层级、最大程度地避免信息失真。其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评估过程中建立和维护各级政府信息库,注意征询政策目标人群的意见,评估采用的方法、引用的数据、评估的结果要通过互联网和媒体向公众公开。评估结论应将公众满意度作为参考依据之一,并在评估报告中有所反映,以促进决策的民主化。

三、结论及展望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是一项涉及面广、操作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及时跟踪掌握其他国家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对那些在其他国家得以实施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消化和吸收,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改进,力保政策评估的科学性、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马朝琦,晓康.美国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方法及借鉴[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2] 吴建南,温挺挺.政府绩效立法分析—以美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04(9).

[3] 王建容.我国公共政策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J].行政论坛,2006(2).

[4] 姜仁良.对公共政策有效制定的思考[J].商业时代,2008(7).

[5] 何仕浪.提高政策评估绩效的对策分析[J].科学咨询(决策管理),2008(7).

[6] 姚刚.国外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研究与借鉴[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4).

职评政策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政府责任;
政府责任审计;
评价标准;
有效实施

一、从审计角度对政府责任的分类

政府责任,从广义上看,是指政府能够积极地对社会公民的需求作出回应,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公正、有效率地实现公众的需求和利益。从狭义的角度看,政府责任意味着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违法行使职权时,所应该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1].

政府责任的本质是一种受托公共责任[2].政府的职能、权利和责任是互相联系又互相对立的。政府职能本身就蕴含着相应的政府责任,政府具有一定的职能,它也必须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面承担一定的责任。政府运用其公共权力来执行其公共职能,以实现和保护公共利益,政府的失职、越位与错位、缺乏效率效益等问题都将使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下面将以政府职能、权力、责任的相互关系为基点,从审计的角度将政府责任分为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经济责任:政府通过颁布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财政收支、道义劝告等权力来调整经济、分配收入、提供与管理公共品、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与汇率稳定等。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确保国民经济平衡发展的职能、改善收入分配职能、直接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弥补市场不足的职能、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职能、执行国际经济政策职能等。这样政府就在宏观经济稳定、公共财政管理、收入分配、公共品的提供与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国际经济政策调整等方面有着相关经济责任。

(二)非经济责任按照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责任:实现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及重要工作,也是政府权力的重要体现。且政府社会职能可以分为:维持社会秩序职能、确保社会公平分配的职能、环境保护的职能、社会保障职能等。这样政府的社会责任有如下几个方面:完善市场竞争、保障就业、调节贫富差距、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2.政治责任:政府的决策和行为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并且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决策失误、行为失当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如果违反了法规,还应当承担法律制裁。

3.文化责任:政府有权力保证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抵制和打击有害民众心理、道德的不良文化以及阻碍健康文化发展的行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政府文化职能主要有: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职能、发展文学艺术和体育卫生职能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职能,清除没有社会价值而有害的文化产品的职能等。政府的文化责任主要体现在:精神文明建设、科研扶持、教育事业发展、体育事业建设等方面。

4.道德责任:政府及其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时必须承担道德上的责任。所谓道德上的责任,也就是指政府及其公务员虽然不违背宪法和法律,但如果行为明显与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相悖,就应承担的道德责任。

二、政府责任的几个重要审计界定

审计人员明确了政府责任,才能进一步对政府的责任归属进行正确的界定,以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是政府行为的实施者,他们是政府行为的责任人,社会应该客观地界定公务人员的各种责任,严格划分责任界限。

我们认为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应进行如下区分:第一是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区分。由于事物发展的延续性,前一任期的公务人员的活动必然对本任期的活动产生影响。在人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责任区分就显得非常重要。一般情况下,前任的努力或错误延伸到本期才产生结果的应属于前任的责任,在审计评价时应区分前后任的责任。第二是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的区分。从现在我国政府部门的运作方式上看,行为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决策过程有领导个人决策与领导集体决策之分,审计人员必须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第三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区分。在行使权力、发挥职能作用时,行为主体对结果都负有责任,不能简单地处理为责任平摊或由某个人全部承担。具体的行为主体只对某项工作的直接负责部分承担直接责任,其他部分承担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第四是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区分。外部客观因素变化与行为人态度需要在审计判断中考虑。、、等主观原因会带来主观责任;
而国际形势变化、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会带来客观责任。第五是工作失误与责任的区分。一般甚至重大的错误,和舞弊都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审计评价和处理上都要区别对待。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衡量:一是看行为的性质,二是看问题的结果。舞弊如果造成了重大后果, 就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审计人员在面对错误和舞弊问题的性质判断时,一定要慎重,不可轻易下结论。最后是违规、违纪、违法和犯罪的责任的区分。审计过程中,遇到审计对象的违规、违纪、违法和犯罪等问题的处理是不一样的。因而在审计评价中,一定要首先予以区分。对于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监察机关或上级纪检部门处理,有的情况可根据需要反映给被审计单位领导,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政府责任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一)政府审计的现状

目前,我国开展的政府审计主要为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政府受托公共责任的履行情况的考核由财务财政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共同实行监督和控制,政府的受托公共财物责任与政府财务审计对应,受托管理责任与政府绩效审计对应。其中政府绩效审计作为一种对受托责任的深入考核方式,能够对政府责任的有效履行起到监督和控制作用[3],推动政府更好地为全体人民服务,为社会的发展而工作。

(二)政府责任审计的概念

现在的政府审计不仅强调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性,同时强调政府履行其责任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但是单一的财政财务审计或者政府绩效审计都不能适应政府责任审计的要求,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够实现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履行责任的有效监督。政府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的结合,政府责任是政府绩效审计和财政财务审计的最终目标。政府审计通过履行其审计职责来发挥作用,责任是现代审计必须关注的对象,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都是面向政府责任的监督行为[4].

我们根据政府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的内涵,对政府责任审计进行如下界定:政府责任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接受委托或者根据授权,依法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强制进行的审查,通过对反映其权力使用与职能实现结果的经济及其非经济活动资料的审查,最终对其承担责任的履行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政府责任审计的作用是对政府肩负的公共受托管理责任的有效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与鉴证。政府责任审计一方面可以监督和控制政府履行职责的状况,促进其良性运转;
另一方面,可以为政府的宏观决策和重大变动提供依据。

(三)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

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是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承担的责任的履行情况作出一个结论性的意见,这就需要在把握审计评价原则的基础上,科学地、恰当地建立责任评价标准。

1.把握审计评价原则

审计评价的结论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要使审计评价的结论客观、公正、科学,就要正确把握审计评价的原则。结合我国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特点和实际,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责权对立统一原则,政府责任与政府权力之间有着严格的对立统一关系,政府责任与政府权力首先是对立的关系,同时政府的责任又是由于政府享有的权力才产生的,评价时要注意权力和责任的对应性;
(2)客观性原则,是指对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的依据和结论应该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分析判断是否有效履行其责任;
(3)目的性原则,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首要关注的是政府部门制定的目标的完成情况,审计评价必须围绕一定的目的进行;
(4)重要性原则,政府责任审计的范围广,要求明确哪些事项对责任的履行有重要影响,突出评价重点;
(5)合法性原则,要求评价的责任是符合国家宪法、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建立审计评价标准

政府责任分为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政府责任审计要和财政财务审计、政府绩效审计相结合,本文特综合财政财务审计评价标准和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从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两个方面建立政府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政府非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可采用是非标准,评价政府是否恰当执行政策法规,执行结果是否产生了好的效果。

对政府责任进行审计评价时,由于政府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广,涉及面宽,复杂多样,难以确定一个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同时也很难形成一套具有普遍意义的评价指标体系,总体上可分为定量和定性指标。政府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可计量性,对经济责任的评价可运用定量指标,对于非经济责任难以量化,一般可采用定性指标,通过分析被审计单位或者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政府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评价指标的综合运用,其基本目标是审查评价政府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在此基础上,全面评价政府的管理水平。

3.确保政府责任审计的实施

对政府责任的审计不仅仅要对政府活动进行监督、控制、评价,提出审计意见,确保政府责任审计达到预期的目的。从目前中国实施政府责任审计的现状,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1)审计机关只能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定性或作出相关的处理处罚,不能根除每年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这就需要及时出台配套的执法措施,确保审计执行的效果;
(2)目前传统的行政型政府审计模式不符合政府责任审计的要求,应该改变现有的审计模式,充分实现审计的独立性,以保证有效发挥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
(3)当前我国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强,知识结构单一,需要加强多方面专业培训以及招收各种专业人才,培养一支适应性强、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多元化的审计人才队伍;
(4)审计“关口”应该前移,主要强调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有利于实现审计的帮助和促进作用,审计机关要特别注重对任中领导干部履行政府责任的评价。

[参考文献]

[1]张成福。责任政府论[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2):75 82.

[2]王光远。受托管理责任与管理审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职评政策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
思想政治教育;
现状;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219-01

一、前言

如今,高职教育已经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对高职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有着广泛而深远的意义。纵观而言,高职生具有自身的特点,他们强调自我、个性张扬;
表面坚强、内心敏感;
视野开阔、素质较弱。高职思想政治教育应该结合高职生的心理特点,灵活采取教育对策。然而从目前来看,高职思想政治教育现状并不容乐观,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先分析高职思政教育的现状,接着提出解决对策,意在起到抛砖引玉在之用。

二、高职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

(一)教学方式不够先进

当代高职生以“90后”为主,他们渴望彰显自我,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与认可。但是高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很少看到高职生的这种心理诉求,对他们进行思政教育时采取单向性的灌输方式,或者进行空洞乏味的理论说教,这样的教育方式势必无法引发高职生的心理共鸣,甚至会产生厌烦情绪,导致思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二)师资队伍素质不足

毫无疑问,高职生思想水平高低与教育者自身素质高低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然而,目前高职院校中从事思政教育工作的教育者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学校更加看中“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导致思政教育工作者没有掌握应有的思政教育技能,所以导致思政教育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评价体系不够科学

目前,高职院校考察高职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只是通过一张试卷来判断,仅仅依靠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考试分数来断定。很明显,这样的评价体系过于片面。判断高职生的思想道德水平需要通过各个方面的综合评价,还要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促进高职生的全面发展与进步。

三、改进高职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

(一)改进教学手段

毋庸置疑,传统教育手段已经被时代所淘汰,素质教育明确提出学校教育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所以高职院校在对高职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不能再采用“一言堂”、“满堂灌”的教育方式,要切实从高职生的心理特点实施教育。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堂上,教师要采取启发式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或小组合作教学法等新型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围绕某一社会话题进行讨论,进行“头脑风暴”,在激烈争锋中潜移默化地提高思想境界,对社会现象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在课外,教育者也应该与高职生加强联系,利用QQ、微博、微信等通讯工具与高职生进行交流,了解高职生的思想动态,对他们进行及时引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二)提高教育者素质

教育者是高职生全面发展的引路人和导航标。正所谓“学高为师、德高为范”。高职院校教育工作者不仅要有渊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也应该具备高尚的道德,还要善于使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对高职生进行深入浅出、循序渐进地思想政治教育,用人格魅力征服学生。有鉴于此,高职院校应该对思政教育工作者实施一定的培训,使他们系统掌握最新的教育技术,更新他们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也可以安排他们参与学术沙龙、专题讲座,将他们打造成真正适应时展的高素质教师,为学生发挥表率作用。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高职院校要积极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净化校园环境,使高职生沉浸在和谐、民主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光对学生进行理论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的实践教学。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法律宣传活动、科技文化活动等,使高职生在“润物细无声”的境界中提升法律意识、文化素质。也可以适当安排高职生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使他们切实感受到自身所承担的重要责任,从而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含金量”,力争为社会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积极贡献。

(四)完善综合评价手段

终结性评价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难以真实判断出高职生的思想发展情况,难以产生足够的说服力。所以,在评价大学生的思想水平时,需要多个评价主体的参与,不仅要有教师的随堂评价,还要有同学的客观评价,也要有辅导员的日常评价和寝室生活教师的评价等,更关键的是学生的自我评价。高职生是最了解自己的人,要对自己进行全面、真实、可观的评价,这样更能够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而查缺补漏。再接再厉,提升自己,努力使自己成长为适应新时展的“新新人类”。

四、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对高职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时代的要求,高职院校要正视当前思政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这样才能帮助高职生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使他们成为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1]尹红领.加强当代高职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新思路[J].河南教育(高校版),2007(9).

[2]孙剑.论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策略[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3].浅析高职思想政治教育[J].教育与职业,2011(4).

[4]熊振.拓展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的途径[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