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视野下我国产业工人权益保障研究

发布时间:2023-09-15 16:00:19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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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兰芳

(广东药科大学 ,广东 广州 510631)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工人阶级的地位作用和权益保障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铿锵的时代强音”,中国创造出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离不开广大工人群众的辛勤劳动,要加强制度保障,发挥工人群众的主体性、创新性和先进性。近年来,国家从制度层面加大力度提升工人队伍的素质。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再次强调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2018年印发的《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和2019年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从提高待遇和加强教育培训多方面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应保尽保原则,从制度保障方面突出工人阶级的主体地位。“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手段,随着其稳步推进,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的实施以及科技的进步,企业面临转型升级,用工形式多样化,工人队伍不断扩充,新领域新阶层和新兴产业工人逐渐融入工人阶级队伍,导致队伍结构发生新变化。工人阶级结构发生变化后,用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分析研究新时代下产业工人权益保障的内涵和现实问题,持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是新时代的重要课题。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和人的本质思想

有效保护产业工人权益需要深入理解保障对象的本质和劳动等问题。马克思关于劳动和人的本质思想非常丰富,对工人权益的实现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研究。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3人的本质是由人的一切社会关系决定的。资本家之所以成为资本家是由其资本、财产等社会关系决定的;
工人之所以成为工人是由于没有生产资料,靠出卖劳动力并在劳动生产中结成的社会关系决定的。马克思指出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人是在社会交往中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人就现实性来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人的人脉资源是人的属性表现。马克思认为,在一切社会关系中,生产关系是首要的。人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实现自我价值,实现自我解放。但这种劳动不是强制给人的,应该是人自由自觉的活动。正如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说:“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为社会力量,不再把社会力量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2]443在私有制条件下,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分离,宗教的彼岸世界在一定程度上让人得到一些精神慰藉,但人的解放必须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把颠倒了的世界颠倒回来,回到现实世界中来。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到“人并不是抽象地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2]452。这与《关于费尔巴哈提纲》提到“就其现实性来说,人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思想一致,也就是人的本质就是现实中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可见,马克思把人的劳动归结为一种本质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应该是公平合理自然的,是自由自觉的。人在劳动中应该是愉悦的,实现自我价值,获取报酬,既维持和补充机体再生产能力又充满成就感。

但在私有制市场经济下,追求利润和剩余价值的最大化是资本主义的本质,人成为劳动的要素,人在劳动中异化了。劳动成为压迫人的手段,仅仅作为获取报酬的手段,而不是自我实现的形式。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快速积累的物质财富讽刺为“物的世界越增值,人的世界越贬值”。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到“劳动本身,不仅在目前的条件下,而且就其一般目的仅仅在于增加财富而言,在我看来是有害的、招致灾难的”[3]123。在这里,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本质一览无遗。本来劳动是人自由自觉的活动,人在劳动中应该肯定自己,获得满足感。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发财致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发展目的下,人贬为机器,变为劳动要素,变为单向度的人,劳动变为人单纯维持肉体生存的手段,要改变工人这种悲惨境遇需要推翻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正如《共产党宣言》指出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5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又指出,共产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2]423“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自由人的联合体”暨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

(二)社会主义社会现实中工人阶级的地位作用

社会主义社会把人的解放作为发展目标,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通过人、为了人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改革开放40多年,体现我国工人地位的现实条件,如劳动条件、劳保政策和劳动环境等,在荣誉地位、物质保障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从工人老大哥的尊称到农民工再到产业工人;
从新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强行保护者、拥有铁饭碗到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下的自由雇佣劳动者,随时失业、自主择业等,工人在现实中似乎经历了抛物线的下滑过程。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雇佣关系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关系。我国宪法规定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国家生产和建设的主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工人群众的辛勤劳动、伟大奉献是分不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工人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内在要求。工人阶级的总体利益和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是一致的。工人阶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强国的主力军,在国家稳步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中,特别是实现民族复兴的新发展阶段,更需要弘扬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切实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三)改革开放40多年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结构

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工人阶级的队伍成分构成已从单一从事体力劳动的产业工人转为产业工人、非产业工人及包含知识分子在内等多群体的完整的工人阶级队伍。职工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以青壮年为主,职工平均年龄32.7岁,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成为进城务工人员的主体[4]57-60;
所有制分布上,非公企业用工比重持续增加;
截至2017年底,我国个体工商户已达6579.4万户,私营企业已达2726.3万户,从业人员合计3.41亿[5]278,282,284;
人员构成: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力量。2017年农民工达到28652万人。农民工平均年龄39.7岁,年龄结构具体情况如图1[5]278,282,284。2016年广东省农民工总数达2420万人,占全省城乡就业人员总数的36.2%;
2019年广东省农民工总数达2600多万。产业分布: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持续增加。行业分布:制造、建筑、批发、零售等传统行业吸纳人员最多。地域分布:向工业园区聚集。职工素质不断提升,大专以上学历占64.7%,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37.5%[4]181-191;
技术工人队伍不断壮大。就业观念: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环境、精神文化、社会融入等更加关注,与父辈相比,吃苦耐劳精神有所欠缺。就业方式:正规就业、自由职业、临时就业、钟点工、自主创业等多种就业形式并存。

图1 农民工年龄结构

我国产业工人约有2亿,超过八成集中在第二产业,并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6]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比较复杂,产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问题虽已引起重视并较以往有较大改善,建筑业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工人的经济权益保障等不断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部分非公有制(外资)企业的产业工人权益受损

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在中国大量开办,资本主义的经营管理模式进入后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域。富士康年轻职工的连续跳楼事件、广州本田罢工事件、深圳佳士恶性“维权”公关事件、阿里“潜规则”女员工事件等,透视出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产业工人权益保障问题,值得深思。富士康集团这家巨无霸型代工企业,在管理模式、工作制度、工作排班及宿舍管理上,从工人的工作到生活采取军事化、去社会化全盘西式管理,让工人社会交流和交往权益受到限制。全盘西式管理的外资企业中的工人就像是流水线上的一颗螺丝钉,每天像机器一样工作,僵尸般地生活。他们被喻为现代工业的奴隶。日资、韩资等相当一部分外资企业工人的政治权益有待改善。工会组织是行政(管理层)和职工之间的桥梁纽带,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但外资企业的工会组建率和入会率偏低,深圳还有相当一部分外资企业没组建工会,组建工会的企业入会率偏低,职代会的职能虚化,在深圳佳士事件中,工人权益受侵犯加上申诉维权渠道不通畅,容易被恶势力利用导致恶性维权事件和罢工事件发生。阿里“潜规则”事件反映出企业文化氛围不利于员工健康发展,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以引领企业文化建设。

此外,随着科技信息的进步发展,外资企业为提质增效开启机器换人计划,导致工人下岗失业,就业生存和经济权益受到严重威胁。例如,2017年富士康将4万机器人投入生产线,江苏昆山工厂裁员6万[7]。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不清晰、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导致职工权益保护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下降,劳动者权益保护失控和无序。一些外资企业管理模式全盘西化,追逐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过分强调甚至魔化老板或董事的权威,忽略甚至侵犯职工权益,劳动对一些职工而言只是谋生的手段,体会不出劳动本来自由自在的属性及其带来的成就和快乐,一些外资企业步入和复制马克思所说的问题域,劳动如果以发财致富为目的,就会把人逐渐变为单向度的人,这样的劳动对人来说只会有害和导致灾难。“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3]159资本主义这种以发财致富为目的的强制劳动,把劳动属性关系的丰富性外化为单调的机器操作,自由自觉活动变为强制劳作,人的社会关系变得单一、孤立、不安全;
去社会化、全盘西化的管理模式下,外资企业产业工人的权益保障迫切需要改善。

(二)产业工人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等权益保障有待改善

劳动报酬是产业工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保障政策层面的持续改善,产业工人的工资收入逐年递增,拖欠工资的现象已大大减少。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物价不稳定,通货膨胀,产业工人工资增长幅度远滞后于地区物价增长速度。据全国职工队伍2017年调查统计,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3000元以下的占48.8%。49.9%的职工认为工资收入水平在所在城市属于中等偏下甚至较低。江苏省2017年调查显示,制造业职工收入仍处于较低水平,制造业职工平均收入为3624元,49.2%的职工月收入低于3000元;
11.7%的职工月收入低于2000元[4]181-191。西安市统计局统计,2015年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93元,大部分一线产业工人工资低于西安市平均工资。即使是在经济发达地区,产业工人的工资增长速度低于地区物价增长速度,劳动报酬得不到保障,超时加班得不到加班费,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侵犯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现象也存在。全国职工队伍调查数据显示,3.6%的职工被拖欠工资,人均拖欠10367.2元[4]57-60。北京市2017年调查显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有所上升,2016年劳动争议案件6.9万件,其中劳动报酬争议53517件,占66%,劳动报酬是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23.7%的职工表示加班加点没有任何补偿[4]140-144。江苏省职工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为5.58天,周平均工作45.6小时,能拿到《劳动法》规定的足额加班费的仅占32.8%,安排调休的占25.8%,未得任何补偿的占19.3%[4]181-191。广东省2015年调查显示,33.8%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出现过拖欠工资现象;
47.2%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按国家规定获取加班费[8]。劳动报酬是工人主要收入来源,是工人维持机体再生产能力的主要来源。工资涨幅跟不上地区的物价涨幅,意味着工人的购买能力下降;
工人工作时间延长不兑现劳动报酬等权益有待改善,产业工人的休假休息权、住房公积金等权益有待提高。江苏省2017年调查显示,56.1%的职工享受了规定的带薪年假,55.1%的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浙江省2017年调查显示,33.3%的职工没有享受带薪年假,其中9.2%的职工得到补偿。

劳动条件的内涵比较广,从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等主要方面进行观察,我国绝大多数产业工人的工作时间,包括月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都远远超出法定时间。国家统计局对产业工人状况的调查显示,以受雇形式从业的产业工人平均每个月工作26天[9],比正常月工作时间20天超出6天,超出30%的工作量;
从产业工人集中的几个主要行业看,快递业和住宿餐饮业每周工作时间最长,见表1,其中,每周工作时间多于《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占89.8%。一线职工超时工作的情况比较突出。浙江省2017年调查显示,职工周工作45.56小时,工作时间超48小时的占19.4%[4]181-191。安徽省2017年调查显示,58.9%的职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0小时以上,其中23.6%的职工超过48小时。周工作时长最多的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住宿和餐饮业职工中有34%的受访者周工作时长超过48小时[4]265。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加,以快递业、餐饮业从业人员的劳动时间最长,劳动强度不亚于建筑业从业人员。

表1 产业工人周工作时间

劳动安全是职工最基本的职业安全保障。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和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存在问题。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的职业卫生条件不达标,劳动保护措施缺乏,产业工人自我安全意识较差,职业安全隐患复杂。多数用人单位没有定期为产业工人进行健康体检,无形中对产业工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如被调查对象中有43.3%的人认为工作场所卫生条件差,24%的人认为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大,18.4%的人认为在工作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是危害健康的因素[8]。北京市2017年职工队伍调查显示,2009—2015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07起,死亡704人。单位能按时足量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只有49.7%,17.5%的表示从未参加过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4]140-144。江苏省2017年调查显示,在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环境下工作的职工,认为防护措施不够的占39.4%,没有防护措施的占9.1%。职工得过职业病或受过工伤的占7.9%,有四成的职工还未治愈[4]181-191。广东省2017年职工队伍调查显示,在事前预防与检查方面,20.6%的职工没有参加过安全生产培训,58.1%的女职工从未参加过单位组织的妇科乳腺筛查。两到三成的职工在工作中面临劳动安全卫生隐患,三到五成的职工无法享有保障[4]265。

(三)产业工人的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保障覆盖不足,社会保障权益有待提高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镇职工各种福利保障措施稳步推进,如养老、医疗、失业救助、工伤保险制度等的普遍实施以及劳动合同的普遍签订。截至2016年底,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90%以上[4]57-60。城镇职工的保障逐年改善,但作为工人阶级主体力量的产业工人的社会保障还比较滞后,产业工人普遍存在社会保险覆盖严重不足、参保情况差别大、住房条件差和购买力不足等问题。很多产业工人为临时工,多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参保率大大低于城镇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低,2016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5.1%[4]57-60。一旦发生职业安全事故或患上重病医疗费用只能由工人本人或其家庭承担。产业工人一般集聚在城中村或居住在公司提供的集体宿舍,居住环境拥挤,卫生消防条件往往不达标。此外,产业工人在城市生活子女教育也是一大难题。

(四)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缺乏、职业发展通道不畅,文化发展权益有待提高

我国大部分产业工人集中在煤矿、建筑、餐饮、销售、快递等粗加工、劳动密集型领域,从事简单工种为主,技术含量不高。多数产业工人缺乏系统的职业培训,职业发展通道不畅。产业工人总体上实现向上流动的比例较低,晋升空间相对较小。统计显示,制造业中的高技能人才只有5%,中级工及以下的技术工人占73%,高技能人才比例远低于工业发达国家水平;
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占74%,只有不到40%的农民工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
在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工人更少[4]57-60。从职业发展状况看,产业工人技能培养缺乏顶层设计,一些企业尤其是私企和小型民营企业为节省生产成本,人力资本投入不足,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缺乏,法律法规政策需要完善落实,产业工人的文化发展权益有待提高。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社会发展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毛泽东认为世界万物,人是第一宝贵的。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劳动创造的积极性,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也充分证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学说的真理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多次强调改革“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坚持把“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遵循,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命。新时代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关注人民群众的合理关切,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新时代仍然需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的方针。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期,需要回顾和总结宝贵经验,与时俱进健全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企业管理中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探索符合各自特点的职代会形式、权限和职能。在中小企业集中地可以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的职代会,增加一线工人在企业职代会中的比例,保证工人参与监督。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要吸纳一线职工代表,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事项要实行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产业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应该拓宽产业工人参政议政渠道,适当增加产业工人比例,探索实行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增加产业工人在党和群团组织政治生活中的话语权,充分保障产业工人的主人翁地位。

(三)发挥“两参一改三结合”管理模式的效应,切实保障工人阶级主体地位

我国宪法规定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如何保障工人的主体地位,我们可以回顾学习毛泽东时代大力提倡的“鞍钢宪法”。在新中国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条件下,通过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即实行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在较短时间内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生产力水平,充分保障工人当家做主的主体地位,激发工人的主人翁精神。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在互换角色调整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进而促进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的“三结合”。这种管理方法是毛泽东实事求是思想、群众路线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精髓在生产领域的灵活运用,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民主与监督相结合、政治与技术相结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工作方法。新时代背景下需要结合实际,传承这一好经验、好方法。

(四)加强党建工作,提高产业工人政治地位

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其党员比例高低直接影响党执政基础。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提高工人的政治地位角度考虑,必须加大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提高产业工人在各级党代表中的比例,让产业工人有更多机会平等参与党和国家事务管理。农民工是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作为产业工人组成部分同样应拥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吸收农民工入党入团有利于保持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有利于党的阶级基础的巩固。新形势下加强党在工人群众中的工作,及时把工人阶级队伍中的优秀分子,特别是产业工人和生产第一线工人中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扩大党的组织基础。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增强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营造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从业氛围并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五)关注产业工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改善产业工人的经济地位

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国家收益、国家发展成果理应用于全体人民。产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工种多数是高风险、高强度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多数农民工没有购买养老保险,他们面临劳动权益受损的风险。国家应继续关注产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保障格局。通过政策降低对农民工参保的制度排斥和非制度障碍,并组织法律专家对保障政策进行免费咨询和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提高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劳动保护政策对稳定产业工人就业有积极意义,产业工人社会保障问题不仅仅是产业工人的经济权益保障问题,还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党的阶级基础的巩固,国家应予以关注和改善。

(六)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关注产业工人职业发展,切实保障其物质文化权和发展权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劳动应成为人自由自觉的类生活”,劳动不应该使人变为单向度的仅仅维持肉体生存的动物机能的手段,人应该有丰富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是通过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为了有效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国家应根据新时期产业工人的实际需要推出与时俱进的政策和配套措施,不断扩展工人劳动权益的保障范畴:从基本的生存权益向技能素质提升和社会融入等发展性保障扩展,加强产业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让广大产业工人有丰富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切实保障产业工人的物质文化权和发展权。此外,各级党和政府要加强同广大工人群众的联系,做好制度落实配套工作,在宏观指导、政策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中,工人阶级的物质文化利益得到保护和发展。

社会主义要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工人阶级是推动经济社会前进的最基本动力,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国家改革和建设的主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使产业工人感到劳动安全、体面劳动以及在劳动中有获得感,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样才不会出现像马克思批评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只要强制命令一解除,工人像逃离瘟疫那样逃离劳动”的现象。总之,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维护和保障工人合法权益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需要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中做好制度安排,在劳动收入满意度、劳动条件满意度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满意度等方面加快改善,以增强工人阶级的光荣感、自豪感。只有有效保证工人阶级权益,才能保持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才能发挥工人阶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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