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研究——以增值评价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3-09-22 15:35:13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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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毅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增值性评价”不是一个新兴概念,早在1966年的科尔曼报告中相关思想就有了初步运用。特别是将学生的学业成就引入到教育机会平等研究领域,基于对学校的调查综合分析教育投入和产出的关系、探寻教育机会、能效及资源分享上的均等性,对学者研究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大有裨益。正是基于这个视角,提炼出教学资源投入、教学效能产出、人才培养方向等影响第三方评价的因素,以及了解相应的评价质量和效果,进而掌握评价标准与实施的科学性,帮助高职院校培育人才挖掘出更多的问题。这无疑对推动高职院校制定教育策略和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高职院校在我国教育事业建设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始终担负着培育技能型人才的使命职责。如果高职院校未能精准落实育人和育才工作,势必影响我国发展大计。对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来说,引入第三方评价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公正性、真实性及可靠性。第三方评价就是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人才培养的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价,为高职院校制定教育策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提升教育服务水平提供依据。该评价机构是脱离于高职院校独立存在的,不会受高职院校的主观意识所影响,更不会被高职院校的权力所束缚,能够精准采集信息数据,使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及有效。

二是有利于高职院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与企业的合作。第三方展开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能够满足学校、企业及社会多方诉求,所反馈的意见具有指导意义。一方面,依据真实可靠的评价结果,能够促进高职院校反思教育理念、模式、方法及手段等方面的不足,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人才培养。另一方面,依据真实可靠的评价结果,企业可以了解高职院校的实际教育情况,实现企业思想文化、岗位技能要求、职业道德修养等与高职院校专业课程的精准对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1]。

一直以来,我国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主要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导实施,基于评价内容有限,评价权力高度集中,易使评价结果缺失公允,进而备受社会各界质疑。虽然高职院校引入第三方评价,但是在整个评价过程中存在目标不清晰、主体不完整、方式过于简单、过程不系统等一系列问题,依然影响评价质量和结果[2]。比如,在开展第三方评价时,部分高职院校将第三方评价看作为第一方和第二方评价的补充,对于第三方评价内容、作用及意义不够认可。再有,第三方评价受高职院校利益的影响,在实施评价过程中存在“走过场”“做样子”的情况。同时,第三方评价没有结合实际需要,合理科学地设计评价内容、方式与方法,加之侧重于评价结果,忽视评价过程,导致评价过于简单,缺失指导作用。

此外,评价过程中缺乏“增值”意识,缺乏“增值”评价标准,加之保障机制不完善、市场运作不成熟、法律约束不健全、社会公信力匮乏,使得第三方很难在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 增值评价理念的确立

增值评价能够基于对比学生过去和当前的发展情况,依托学生的进步来分析学校、教师等多种因素对学生素质发展和能力构建的影响程度,以及了解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体现的发展潜力。增值评价倾向于学生各个阶段的素质发展和能力构建水平,相应的评价标准也倾向于学生个体素质和能力成长的维度。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为例,随着家长高度重视幼儿教育问题,特别是关注孩子的眼界、思维、交际、表达及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的进步,生怕孩子在学习中落下,进而对幼儿教师的师德师风、班级管理及保教能力等,提出更多和更高的要求。要求高职学前教育专业,重新定位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素质和能力发展目标,制定更趋于满足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而在相应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中,“增值”作为一个全新的评价视角,能够指向学生发展全过程,激发学生创新活力,促进学生树立自信心,体现出更多的评价意义。增值评价发挥的是诊断与激励的作用,而不是强调鉴定与选拔的作用,更利于开辟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二) 评价主体的选择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是外部评价,学校本身是评价对象。为打破以往政府为评价单一主体的情况,为增值评价赋能增效,需要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选择政府、企业及第三方组织为评价主体,以确保为高职院校提高效能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依据。这种多元评价主体的方式,可以实现两大好处:一是提高社会公众对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注度,依据相应的数据信息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问责。二是帮助高职院校了解自身的教育理念、政策、方法的实施情况,进而改进教育实践,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譬如,将学校效能理论和增值评价统计方法作为手段,对本地高职各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进行跟踪记录,对比上年就业率水平对高职教育进行问责,促进高职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 评价方案的制定

基于增值评价视角的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全程了解学生素质发展和能力构建的水平,为高职院校培养人才提供更多方面的考量。也就是说,第三方评价必须能够依据现有的技术手段,立足于学生学习能力发展的全过程,优化评价目标、内容、方式与方法,以切实强化高职院校教育服务能力,推动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的发展。

在设计具体评价方案的时候,应当注重协同各方的利益,特别是在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下,合理使用评价的决策权[3]。整个评价方案的设计应当符合当前行业的发展特点,能够将评价指标、内容与作用的设计覆盖在学生学习的全过程,以反映出学生素质发展和能力构建的“增值”情况。仍以高职学前教育专业为例,在设计增值评价方案的时候,应当以幼教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幼教意识、师德规范、从业标准和教学能力等相关的培养内容和体系为基准,参照学生在各个阶段素质发展和能力构建情况,构建具有“增值性”的评价体系,确保为高职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赋能增效,使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实现职业化人才培养从“不会”到“会”,从“没有”到“有”的跨度。

(四) 评价指标的设立

在基于增值评价视角的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的设立尤为关键。一旦指标内容偏离目标,势必影响评价结果。因此,为了保证评价结果真实性、准确性及可靠性,第三方评价人员需要对所有增值指标进行系统性地梳理,合理赋予评分权重,以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满足多方评价需求[4]。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视角来说,应当从教育资源、教育方案、教育管理及教育效果4个方面发力,设立多级评价指标,以反映出学校当前人才培养水平。

(五) 评价保障机制的构建

基于我国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需要,应进一步在实践中加强评价体系的研究力度,以体现第三方评价的功能特征和发挥第三方评价的作用价值。对于高职院校来说,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体系的构建,更需要有完善的保障机制为依托。只有科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才能使第三方评价体系运转得更健康,为高职培育人才提供助力。

在构建保障机制的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积极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的教育评价方法和经验,提高高职院校对第三方评价的认识度和支持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包括评价主体职责的划分、权力的分配与实施等,避免出现“以权谋私”等情况,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合理,信誉度高;
三是向学生、家长、企业乃至社会各界,宣传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获得更多的支持;
四是完善第三方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第三方评价市场秩序,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厉打击第三方评价中违规违法行为,追究涉事人的责任,以此提高第三方评价的权威性及可信度;
五是让第三方评价机构完全独立于高职院校,透明整个评价工作过程。通过在多方的监督下,保证第三方评价结果真实、完整及准确[5]。

(六) 评价结果反馈

从本质上来说,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反映的是一种价值理念,通过对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深入性的考察,依托合理科学的评价工具,将高职人才培养水平立体化地展现出来。而基于增值评价视角的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就是社会各界与高职院校共同探寻人才培养策略的过程。加强评价结果的分析、反馈与运用,也是高职院校正视教育工作上的不足,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的过程。而为了充分发挥出第三方评价的作用价值,需要将评价结果作为建议传达给各方,使之反作用在人才培养过程,进而使高职院校制定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贴近社会实际需求的育人和育才方案。

综上所述,基于增值评价视角的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应当确立增值评价理念,合理选择评价主体,科学制定评价方案,精准设立评价指标,以及构建评价质量保障机制和加强评价结果反馈,通过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功能和作用,才能为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助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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