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6篇

发布时间:2023-11-27 19:50:07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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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2013年道里区园林管理所清理“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十届四次会议,区政府第十五届第四次全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6篇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篇1

2013年道里区园林管理所清理 “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十届四次会议,区政府第十五届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工作,加大清理“吃空饷”的工作力度,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检查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严处“吃空饷”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完善人事工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吃空饷”工作力度,建立长效管理制度,使人事编制管理和工资发放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

二、 检查内容

清理检查“吃空饷”工作重点围绕以下12个方面的情况开展工作;

1、清查有无长期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批准离岗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补贴的人员;

2、清查有无被开除或已调动、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后,仍子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补贴的人员;

3、清查有无到年龄未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和津补贴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4、清查有无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逾期领取其工资和津补贴或离退休费的人员;

5、清查有无因病休假,超过规定时间仍未执行病假工资的人员;

6、清查有无不应该继续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

7、清查有无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后,未按规定降低(停发)工资和津补贴或离退休费的人员;

8、清查有无在孩子超龄后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后,仍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的人员;

9、清查有无一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的人员;

10、清查有无其他各种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贴或离退休费的人员;

11、清查有无工资已停发,编制未减。

12、清查有无发放规范津、补贴项目以外的其他津贴、补贴。

三、方法步骤

我所对照清查“吃空饷”的12项内容,按时限要求,对编制和本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情况逐人、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单位全体人员公示。通过清理自查,完善台账,健全制度,堵住漏洞,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区“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领导重视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我所抓紧动员部署,积极主动,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清查工作,

2、明确责任,务实求效。成立清理小组,在清理检查过程中各负其责。

3、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认真落实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要加强对人员工资发放工作的管理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制度上、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五、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大清理工作的力度,我所成立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尚丽华

副组长:徐进 印世君 周维奇 组 员:高云华 卫燕

道里区园林管理所 二0一三年七月八日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篇2

“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

洸河办事处:

根据济人社发【2014】27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进行了认真核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

特此报告。

济宁学院附属中学高新区校区

2014年8月30日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篇3

XXXXXX医院

关于“吃空饷”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县卫生局核定我院事业编制共105人 ,现有在职在岗人员 76人。每位职工都能依照院内分工,认真进行各项职能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一是严格加强了日常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院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考勤、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加强监督管理: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工资发放都进行了公示,没有“吃空饷”的现象。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自查,我院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XXXXXX医院

2015年1月22日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篇4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自查报告

*********:

根据*****局政治部《**********》(政„20*****‟*****号)文件要求,*****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高度重视此次“吃空饷”问题专项

检查,专门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慎重地开展自查工作。

二、对照文件,认真自查

*****县*****局按照 “五查”、“三对照”的要求以及*****局文件中10项检查内容,逐一进行对照自查。

(一)我局核定编制*****人,实有*****人,离

退休*****人,财政供给人员为实有人数。

(二)2011年招录公务员6人。

(三)我局所有调离人员均以办理工资核减手

续。

(四)我局不存在自行批准的病休及假休人员及

带薪留职、自动离岗、停薪留职、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

(五)我局不存在受行政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

罚进行工资调整的人员及离岗学习人员。

(六)无已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情况。 综上所述,*****局在此次“吃空饷”问题自查中,未发现“吃空饷”问题。

***************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篇5

城关镇双酒小学“吃空饷”问题 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机构:

长:闫敏利

副组长:权晓芳成员:孙

原秀娟

白秋芹城关镇双酒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转发省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机构,在全校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清理对象

重点清理我校财政供养人员:

1、停薪留职、离职未销户及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2、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但未销核工资,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4、已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人员;

5、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贴和补贴人员;

6、到龄不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

7、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私自离职经商,但仍领取工资人员;

8、受纪律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调整的人员;

9、下岗人员由社保发放内退职工生活费,后又上班由财政供养,同时领取内退职工生活费和工资的人员;

10、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及单位。

二、领导机构

为了做好我校“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闫敏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权晓芳同志担任。

三、方法步骤

1、教育动员阶段(8月1日至10日)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结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说法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意见》,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专项学习,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

我校要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

3、公开公示阶段(8月20日至8月30日)

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召开全体教师大会等方式通报自查结果,公开自查自纠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

4、检查验收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上级部门对我校的“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

城关镇双酒小学

20120.08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篇6

藁城市增村学区姚村小学

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人员编制和工资管理,堵塞人员经费管理漏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单位,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纪律保证,根据藁城市教育局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吃空饷”工作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促进商贸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二、清理范围和对象

(一)清查范围:本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

(二)清查对象:

1、在编教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2、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教职工领取工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教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

4、离休、退休教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教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8、其他从财政多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三、清理方法和步骤

(一)教育动员阶段(9月24日至9月29日)

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结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方案,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单位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30日至10月20日)

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凡存在前面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要认真纠正处理。一是一律停止支付“吃空饷”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二是单位负责将财政下拨的“吃空饷”人员的相关费用上缴财政;三是按照相关规定对“吃空饷”人员办理核减工资、退休养老金和编制等手续。

(三)公开公示阶段(9月30日至10月20日)

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会通报等方式公开自查自纠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2月20日) 上级部门对我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增村学区姚村小学 2013年9月25日

藁城市增村学区

姚村小学“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胜林

副 组 长:赵荣山

成 员:

周建红孟军艳赵香瑞孟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