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素养能否助推家庭共同富裕?

发布时间:2023-12-21 09:50:06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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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靖远 于文成

摘   要:本文基于2015—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的微观数据,采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数字金融素养对家庭富裕程度以及富裕程度差异的影响,可视化共同富裕目标,并深入挖掘其内在影响机理。研究结果表明:数字金融素养对于家庭富裕程度呈现显著的正向影响,对于家庭间的富裕程度差异呈现先减少后增加的U形影响;
从众投資与理性投资在数字金融素养对家庭富裕程度的影响中具有显著的部分中介作用;
金融监管在数字金融素养对家庭间富裕程度差异的影响中发挥减缓其非线性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论对应对数字化发展浪潮,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关键词:数字金融素养;
共同富裕;
从众投资;
理性投资;
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23)06-0025-11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23.06.003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良好,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居民财富持续累积,实现了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阶段性跨越。但与此同时,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凸显,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常年在高位徘徊(见图1)。由于国际上通常将0.4作为基尼系数的警戒线,高于此则被认定为会对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改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关乎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稳定发展。我国“十四五”规划明确2035年远景目标包括“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对此,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就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提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也对就业和收入分配带来深刻影响,包括一些负面影响,需要有效应对和解决”,这其中,“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伴随着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新的生产方式的蓬勃发展,如何在数字化的新浪潮中合理应对,把握发展时机,应对负面影响,实现共同富裕显得尤为重要。

数字金融素养是金融素养在数字化时代的新维度、新领域,是合理应对当今数字金融快速发展状况的必备技能,也是居民通过参与数字金融市场来满足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能力体现,提升居民的数字金融能力尤为重要。一方面,根据知识基础理论,对知识素养的掌握决定了个体的经济收益状况。数字金融素养是消费者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进行稳健金融决策、最终实现个人财富累积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行为等要素的集合。随着金融服务数字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消费者数字金融素养的相应提高将有助于缩窄数字鸿沟,降低金融排斥,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充分地享受数字金融红利。另一方面,根据动态能力理论,决策者需要具有一种理解并整合内外部资源的能力,来适应快速变化的环境。现如今,移动支付、网络信贷、互联网理财等数字金融产品与服务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新的风险考验也随之而来,校园贷、虚假理财等网络金融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缺乏数字金融素养使得居民整合资源、辨别与应对风险的能力不足。只有努力提升数字金融素养,才能更好地应对金融市场上的诸多挑战,防范金融风险,科学合理投资,提高资产收益,享受数字金融所带来的发展红利。

因此,本文以共同富裕为背景,通过衡量家庭的富裕程度以及不同家庭间的富裕程度差异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可视化,探究数字金融素养能否助推家庭视角下共同富裕的实现。本文的主要创新性工作如下:其一,将共同富裕进行了目标分解与测度,以此研究数字金融素养对于家庭富裕程度及家庭间富裕程度差异的影响,从“富裕”和“共享”两个角度探究数字金融素养对共同富裕的助推作用,为以数字金融素养为抓手应对数字化发展浪潮、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理论依据。其二,从决策双系统理论视角解释并挖掘数字金融素养助推家庭富裕的内在机制,为精准施策提高居民资产配置能力、实现财富积累提供了理论支撑。其三,针对数字金融素养带来的财富失衡问题,从合理规制数字金融发展入手,引入金融监管变量,探究其能否缓解数字金融素养高于一定水平后所带来的家庭富裕程度差异的扩大,为解决数字金融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提供了思路。

二、文献综述

(一)家庭富裕程度的相关研究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其内涵包括“富裕”与“共享”两个方面,既是富裕的共享,也是共享的富裕(李实,2021)[1]。共同富裕以“以人为本”为出发点,落实到家庭层面即意味着家庭整体富裕程度的提高以及不同家庭间富裕程度差异的缩小。共同富裕中所指的“富裕”建立在富足物质生活的基础上,还包括精神的满足、环境的宜居、社会的和谐等多个方面,是体现居民全面发展的富裕水平(刘培林等,2021)[2]。而长期以来,家庭的富裕程度都被理解为一个一维的概念,即指家庭的经济状况时往往用人均储蓄余额(黄薇,2017)[3]、人均纯收入(徐美银等,2012)[4]等进行衡量,并进一步对其财富增长路径进行探讨。考虑到共同富裕是我国四十多年来脱贫攻坚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延续与拓展,实现共同富裕与解决多维贫困就像是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因此,对于家庭多维贫困的研究会对从多维角度探究家庭富裕程度的影响因素有所启发。个人特征因素中个人的字词能力、数字能力与记忆能力等认知水平以及家庭的受教育程度均可以显著影响居民的多维贫困状态,越是贫困的群体,其发挥的减贫效应越大(贾玮等,2021)[5];
家庭的金融行为,例如家庭的劳动参与和移动互联网的参与等也能够有效缓解家庭的多维贫困状况,但超时劳动也会带来负向影响(裴劲松和矫 萌,2021;
Yang等,2021)[6,7];
社会环境因素,例如政府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与民生性财政支出等亦能够显著降低家庭发生多维贫困的概率,改善家庭的多维贫困质量(乔俊峰和郭明悦,2021)[8]。但由于数字鸿沟的存在,数字金融的发展可能加深家庭多维贫困的程度,并且其影响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扩大(何宗樾等,2020)[9]。因此,从理论上来看,个体特征因素、家庭行为因素和宏观社会环境因素等均能够影响家庭富裕程度,进而影响到我国现阶段共同富裕目标的落实。

(二)数字金融素养与共同富裕

目前学界对于数字金融素养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统一的衡量标准,但与其相关的研究与学术观点已经逐步萌芽。数字金融素养这一概念最早被提及是在Prasad等(2018)[10]的研究中,他们将数字金融素养定义为对各种数字平台的认识及使用频率,并进一步研究了个人特征对数字金融素养的影响。Tony和Desai(2020)[11]将数字金融素养拓展为金融素养和数字平台的结合,将数字金融素养定义为数字金融技术中的金融素养,并且证明了数字金融素养可以增加金融包容性。Setiawan等(2020)[12]对于数字金融素养给出了更加确切全面的衡量标准,其将数字金融素养分为四个维度,包括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使用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经验、数字金融风险意识、数字金融活动的控制和管理技能,并进一步研究了其对当期的储蓄与支出行为的影响。

尽管目前针对数字金融素养的直接研究较少,但对与其相关的金融素养、移动支付等的间接研究亦可以对数字金融素养影响家庭富裕程度的研究起到指导性作用。金融素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庭对于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了解程度,金融素养高的家庭对于财经新闻的关注度较高,对于金融信息的獲取和处理能力也较强,并且此种家庭更倾向于向投资顾问寻求建议,改善自己的理财规划,从而提高资产配置的合理水平(Lu等,2021)[13],通过积累投资经验不断提高家庭的投资理财收益,使得家庭实现财富积累,提高物质富裕水平。金融素养还可以促进家庭的贷款获取,通过改善家庭的借贷状况,降低家庭的主观、客观债务负担(贾立等,2020)[14],进一步减少家庭的财务脆弱性,避免家庭陷入财务困境,提高家庭的精神满意度。而移动支付则体现了家庭使用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经验,移动支付的使用可以影响家庭的创业行为,通过节约创业成本,提高家庭主动创业的概率与创业绩效(尹志超等,2019)[15],提高家庭的物质富裕程度,并且移动支付能够通过释放居民的消费潜力,优化其消费结构,显著提升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但移动支付对家庭流动性约束的缓解作用和对家庭消费的促进作用,也会导致家庭财务杠杆的进一步提高,使家庭面临的债务风险不断扩大(陈战波等,2021)[16],拉低了家庭的富裕程度。由此可见,拥有数字金融产品知识,参与数字金融服务,培养居民的数字金融素养能够从物质、精神等多方面对家庭富裕程度产生影响。

(三)现有研究不足

现有研究的不足体现在:第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经济因素在家庭整体状况中所占的重要性日益下降,居民越来越关注环境、人际交往等多维度的感受,而当前关于家庭富裕程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收入、资产等经济方面,不能够全面地反映家庭的实际情况。第二,现有关于数字金融素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数字金融知识与服务的理解与运用方面,关注金融素养、移动支付等对于家庭的影响,忽视了数字金融风险意识与管理技能,未能形成统一完整的数字金融素养研究。对于数字金融素养的界定存在的争议使其缺乏系统完整的实证分析,这导致对数字金融素养及其作用机制缺乏深入而细致的理解。因此,本文从微观家庭角度出发,以数字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背景,结合新时代发展特点,构建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富裕程度多维指标,探讨数字金融素养对家庭富裕程度与富裕程度差异的影响机理,使得共同富裕目标可视化,为政府拓宽家庭增收渠道,稳中求进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新思路。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富裕程度

当今时代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数字金融素养作为适应当今数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必备的能力,不仅能够借助金融科技的发展实现财富增长的创富效应,还能够实现防范金融欺诈、应对金融风险的抗风险效应。因此,只有着力培育数字金融素养,提升人力资本,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动力基础,才能使得家庭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助推共同富裕。

基于创富效应视角,数字金融素养的增加能够满足家庭多元化的财富管理需求,实现家庭的财富增长。在金融市场上,高数字金融素养的家庭能够减少融资过程中的交易和借贷成本,产生较少的利息与费用,并且数字金融素养的提高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家庭面临的信贷约束,改善信贷可得性,优化家庭的融资状况(贾立等,2020)[14],使得家庭可以利用更多的金融资本参与金融市场,以此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面对多元化的数字金融产品和日趋复杂的数字金融市场,高数字金融素养的家庭更愿意参与新型的金融市场(尹志超和仇化,2019)[17],能够更好地运用现代的数字金融设备,增加家庭的金融可得性,从而在进行资产配置时拥有更多的选择。得益于高数字金融素养带来的强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家庭能够制定合理的理财规划,采取恰当的投资策略,以实现家庭财富最大化(张兵和生晗,2020)[18]。基于抗风险效应视角,数字金融素养能够显著提高居民应对外部风险的能力。作为数字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具备良好的数字金融素养的家庭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规避不必要的损失。高数字金融素养提高了家庭对于数字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认知判断的准确性,使家庭不易落入网络金融诈骗的陷阱,并且数字金融素养的抗风险效应能够提高家庭应对金融风险和处理危机的能力,即使遭遇诈骗,产生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小(刘阳和张雨涵,2020)[19]。因此,数字金融素养能够利用其在金融市场上的创富效应和抗风险效应,实现家庭的财富增长,抵御防范风险,避免家庭遭受损失,进一步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力量。基于以上理论,提出本文假设:

H1:数字金融素养对家庭的富裕程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二)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富裕程度差异

正如上文所述,数字金融素养的创富效应和抗风险效应能够显著推动家庭进行财富积累,但是由于不同家庭间资源禀赋存在差异,数字金融素养效用的发挥可能不同,数字金融素养存在的减贫效应和资源错配差异导致的马太效应可能会对富裕的共享产生不同的影响。基于减贫效应视角,数字金融素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低收入家庭在使用数字金融方面的“数字鸿沟”,降低金融参与门槛,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加便捷的致富道路(尹志超和仇化,2019)[17]。数字金融素养通过促进家庭对于各种数字金融产品的了解,帮助家庭树立科学的财富管理观念,正确运用数字金融工具,使其不仅可以把握住投资机遇,获取投资回报,更好地实现资产的增值,还可以利用保险机制等工具提高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低收入家庭资产波动的不确定性,实现资产的保值(张梦林等,2022)[20]。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数字金融素养的减贫效应可以使其突破“贫困陷阱”,不断地缩小与富裕家庭之间的差距,有利于推动社会财富“共享”的实现。但随着数字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家庭接触到的数字金融产品与服务更加复杂多样,对于数字金融市场的参与愈发全面且深入,此时,低收入家庭受限于资源禀赋和基础设施的差异,面临着新型的金融排斥,这种资源错配导致的马太效应,使得高收入家庭的优势凸显。与低收入家庭相比,高收入家庭往往拥有更多的金融资源(臧微和卢志义,2016)[21],面临更小的信贷约束,更易获得成本低、费用少的正规机构的贷款,拥有更为丰富的资产配置渠道和多样化的理财方式,从而具有更大的投资空间和收益机会,进而产生“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甚至,数字金融素养的增加使得偏好风险的高收入家庭在金融市场上的行为更加大胆,采取投机性的投资方式获取更大的超额收益(张琳琬和吴卫星,2016)[22],使其资产收入实现更大幅度的提高。另外,数字金融素养的运用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媒介,数字基础设施是其发挥效用的重要依托。高收入家庭利用其完善的数字金融设施和充足的数字信息优势,在金融市场中通过信息不对称获利,并且由于信息要素规模报酬递增的特点,处于资源优势地位的家庭能够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财富水平。而处于劣势位置的家庭由于缺乏相应的金融和信息资本积累,其拥有的数字金融素养也就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马太效应的存在使得不同家庭间的收入分配差异逐渐扩大。

基于以上分析,在数字金融素养低水平时期,资源错配导致的马太效应发挥作用较小,主要是数字金融素养对低收入家庭产生的减贫效应能够逐步缩小家庭间的富裕程度差距,促进富裕共享。然而,随着数字金融素养的不断提高,家庭之间的资源配置差异导致的马太效应越来越大,而减贫效应发挥的边际作用递减,使得家庭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总体而言,数字金融素养水平与家庭间的富裕程度差异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一个先减少后增加的U形关系,因此,基于以上理论,提出本文假设:

H2:随着数字金融素养的增加,家庭间的富裕差异会先减少后增加。

(三)从众投资与理性投资的中介效应

根据决策双系统理论,人们在面对决策问题时有两种不同的思考模式,分别是启发式系统和分析式系统。本文从投资角度出发分析数字金融素养对家庭富裕程度的影响机制,先考虑基于直觉的启发式系统,在本文中即家庭的从众投资行为,家庭在面临投资选择时能够根据熟悉的情形做出经验判断,这主要是受到周边人们行为的影响(黄敏学和王薇,2019)[23]。從众投资作为一种基于直觉的决策行为,受到家庭数字金融素养水平的影响,数字金融素养水平较低的家庭投资能力较弱,投资理念和理财技能都不成熟,更容易产生从众的心理,缺乏独立的思考判断,容易出现从众投资的决策偏差,而这种有偏差的从众投资对家庭的投资收益有负向影响(刘家诚和赵文珍,2021)[24]。这种不考虑自身情况、没有进行理性分析的盲目从众行为不仅容易使得家庭面临投资损失,而且会使得投资过程中的过度投资等非理性行为进一步传染,加剧家庭面临的过度负债现象(岑维和童娜琼,2018)[25]。正如非理性的从众投资会导致企业的投资效率降低,企业价值减少(张碧洲等,2021)[26],从长期看,从众投资对于家庭的富裕程度亦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基于以上理论,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从众投资在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富裕程度的关系中具有中介作用。

根据决策双系统理论,还要考虑基于理性的分析式系统,在本文中即家庭的理性投资行为,家庭在面临投资选择时能够进行认真的了解、判断和分析,最终做出合理的决策(黄敏学和王薇,2019)[23]。理性投资作为家庭合理配置资产、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的基础,受到数字金融素养水平的影响(路晓蒙等,2019)[27]。数字金融素养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一个家庭在决策过程中搜寻、筛选和分析有效信息的能力,影响了家庭对于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以及复杂金融市场的认知,这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家庭的投资选择。高数字金融素养的家庭在理性投资的基础上,能够选择更加精准适配的金融产品,采取更加合理多样的资产配置,最大化地利用其资产来获得最高的收益。理性投资提高了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了因为风险造成的损失,从投资收益角度对于家庭的富裕程度产生积极的正向影响。基于以上理论,本文做出如下假设:

H4:理性投资在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富裕程度的关系中具有中介作用。

(四)金融监管的调节效应

加强数字金融监管有利于推动数字经济更好地融入新发展格局,使得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红利。只有在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中,数字金融素养才能发挥出更好的效能,因而金融监管的作用就是规范金融市场,构建良好的金融环境。一方面,加强金融监管可以减少金融市场的资源错配,避免出现银行更多地向富裕家庭贷款的现象(Greenwood和Jovanovic,1990)[28],并可以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缓解其面临的信贷排斥,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分配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缓解由于资源错配产生的对数字金融素养作用发挥的抑制作用,减少马太效应的影响,助推收入分配合理化。另一方面,严格的金融监管还可以规范个人金融行为,使得数字金融素养的作用得到合理有效的发挥,既可以防止部分家庭通过过度负债进行过度投资而获利(Greenwood和Jovanovic,1990)[28],又可以抑制家庭通过非理性的投机性行为进行获利的现象,在一定程度限制非法套利行为,让所有参与者共享有效金融监管的成果。因此,加强金融监管能够提高金融市场有效性,缓解马太效应带来的财富失衡,缩小其对于家庭富裕程度差异的扩大作用,即金融监管可以弱化数字金融素养对家庭富裕程度差异的U形影响。基于以上理论,本文做出如下假设:

H5:金融监管使得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富裕差异的U形关系更加缓和。

四、研究设计与样本数据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西南财经大学2015—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剔除存在信息缺失的样本、数据值异常的样本,最终得到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51个县(市、区)、1396个村(居)委会的102448个家庭的微观数据,以此构建非平衡短面板进行实证分析。

(二)变量设计

1. 家庭富裕程度Y1、家庭富裕程度差异Y2。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指出,“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因此,本文从“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这五个方面构建指标衡量家庭的富裕程度Y1。其中,“生活富裕富足”指家庭的经济情况,主要通过家庭的收入状况来衡量,即家庭总收入取对数;
“精神自信自强”指家庭的精神生活状况,主要通过家庭的生活满意度(即自评幸福感程度)来衡量;
“环境宜居宜业”即家庭的生活环境状况,主要通过家庭所在地的环境污染程度来衡量,污染程度越低则环境状况越好,由于2019年的问卷调查中并无直接询问环境污染状况的问题,因此,本文选择防尘防雾霾支出作为代理变量,衡量2019年的环境污染程度;
“社会和谐和睦”即家庭的社交生活状况,主要通过家庭的社会支出状况(即向亲友的转移性支出)来衡量;
“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即家庭享受的公共服务状况,主要通过家庭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来衡量,由于2019年的问卷调查中未询问对于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因此,本文选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状况作为代理变量,用家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比例来衡量其享受的公共服务状况(何文炯和王中汉,2022)[29]。为便于分析和消除量纲的影响,本文将上述五个指标均转化为正向指标,并进行标准化处理后,参照多维贫困指标的构建,从这五个方面各按照1/5的比例构建家庭富裕程度(乔俊峰和郭明悦,2021)[8],实现对于共同富裕中“富裕”的衡量。对于“共享”的衡量,则是用同一城市家庭富裕程度对数的90分位数与10分位数之差来衡量这一区域家庭间的富裕程度差异Y2 (尹志超和张号栋,2017)[30]。

2. 数字金融素养X。本文将数字金融素养的定义划分为四个维度,包括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使用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经验、数字金融风险意识、数字金融活动的控制和管理技能四个方面(Setiawan等,2020)[12]。由于2015—2019年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问卷内容有所不同,根据对于利率、通货膨胀、投资风险、股票风险、基金风险、债券风险等问题的回答,以及对于家庭工商业网络经营、网购经历、支付形式、互联网理财、手机银行使用等问题的回答结果,构建哑变量,最后类比金融素养指标的构建,本文亦采用因子分析法计算数字金融素养变量(尹志超和张号栋,2017)[30],因子分析结果中单个及整体的KMO检验结果均超过0.6,表明该样本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根据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分别进行计算,得到最终的每个家庭的数字金融素养指标,用符号X表示,而每个城市的平均数字金融素养水平则用OX表示。

3. 其他控制变量。参考相关文献(周天芸和陈铭翔,2021;
高康等,2022)[31,32],引入以下控制变量:(1)户主的婚姻状况Z1,已婚与同居记为1,未婚、分居、离婚、丧偶则记为0;
(2)户主的性别Z2,男性记为1,女性则为0;
(3)户主的年龄Z3,考虑到年龄的影响可能是非线性的,再加入Z4=年龄的平方/100作为控制变量;
(4)户主的政治面貌Z5,将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记为1,否则为0;
(5)户主的文化程度Z6,按照受教育年限赋值,没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别赋值0、6、9、12、13、15、16、19和22;
(6)家庭的风险态度Z7,根据受访者对风险投资问题的回答度量其风险态度,风险偏好记为1,风险中性记为2,风险厌恶记为3。在进行家庭富裕程度差异的实证回归中涉及的控制变量则是上述控制变量在每个城市的平均值,分别为已婚比例ZX1、男性比例ZX2、平均年龄ZX3、年龄平方ZX4、党员比例ZX5、平均文化程度ZX6以及平均风险态度ZX7。这些因素都会对家庭富裕程度产生一定的影响,将其纳入回归分析之中,可以提高回归结果的准确性。

(三)模型设定

参考乔俊峰和郭明悦(2021)[8]的研究,本文首先将控制变量引入,构建固定效应模型:

[Y1it=α0+α1Z1it+α2Z2it+α3Z3it+α4Z4it+α5Z5it+α6Z6it+α7Z7it+γi+μit]      (1)

其中,[γi]表示个体固定效应,[μit]为随机误差项。为考察数字金融素养对家庭富裕程度的影响,在式(1)的基础上引入数字金融素养,构建模型(2);
为考察数字金融素养对家庭富裕程度差异的影响,分别在式(1)的基础上引入数字金融素养和数字金融素养的平方的变量,构建模型(3):

[Y1it=α0+α1Xit+α2Z1it+α3Z2it+α4Z3it+α5Z4it+α6Z5it+α7Z6it+α8Z7it+γi+μit] (2)

[Y2jt=α0+α1OXjt+α2OX2jt+α3ZX1jt+α4ZX2jt+α5ZX3jt+α6ZX4jt+α7ZX5jt+α8ZX6jt+α9ZX7jt+δj+μjt]    (3)

其中,[Y1it]表示[i]家庭的富裕程度,[Xit]表示[i]家庭在因子分析法下的數字金融素养水平, [Y2jt]表示[j]地区的家庭富裕程度差异,[OXjt]表示[j]地区的平均数字金融素养水平。

五、研究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所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家庭富裕程度的平均水平为3.1398,标准差为0.6044,家庭富裕程度差异的均值为1.3032,表明不同家庭之间的富裕程度存在一定的差距,收入分配状况亟待改善,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仍需进一步努力。家庭数字金融素养水平的标准差为0.5794,表明虽然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但不同家庭之间的数字金融素养仍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直接效应检验

本文对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富裕程度及富裕程度差异进行回归,表2报告了详细的结果。模型(2)的结果表明数字金融素养水平与家庭富裕程度之间显著正相关,假设H1得到验证,数字金融素养对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模型(3)的结果表明,数字金融素养水平与家庭富裕程度差异之间存在着U形的非线性相关关系,并且通过了Utest检验,U形关系的极值点在解释变量的取值范围内,且P值为通过了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数字金融素养水平较低时可以显著缩小家庭间的富裕程度差异,但随着数字金融素养水平的不断提高,资源错配导致的马太效应逐渐显现,基础设施与资源配置不当等原因使得家庭间的差距逐步扩大,假设H2得到验证。综合上述结果,数字金融素养是打造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强劲引擎,但在大力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需要警惕数字金融素养带来的财富失衡问题。

(三)稳健性检验

1. 工具变量法。前文所采用的控制个体固定效应的面板数据模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遗漏变量所带来的内生性问题,但由于家庭的富裕程度能够影响家庭接触数字金融服务的概率,进一步影响家庭在数字金融市场的行为,从而影响家庭的数字金融素养,因而逆向因果可能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为此,本文采用二阶段最小二乘法,选取同一地区除自身以外其余家庭的平均数字金融素养水平作为工具变量进行内生性检验。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Cragg-Donald Wald F统计量和LM统计量的结果,该工具变量的选取通过了弱工具变量检验以及不可识别检验,证明工具变量选取合理。同时工具变量与家庭富裕程度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家庭富裕程度呈现显著的U形相关关系且通过了Utest检验,因此,在排除内生性后,本文的结论仍然稳健可靠。

2. 倾向得分匹配法。为了解决由于样本自选择而导致的内生性问题,进一步验证获得的研究结果,在此选择倾向得分匹配法对样本进行筛选,而后观察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先根据数字金融素养的三分位数设置哑变量,将大于三分位数的样本定义为处理组,小于三分位数的样本定义为控制组,采用近邻匹配的方法对样本进行筛选,在此基础上对新样本进行检验,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3. 变量替代法。由于不同的数字金融素养的衡量方式可能导致回归结果差异,为了对本文的结果进行进一步的验证,本文通过累加法再次构建了数字金融素养水平的指标,对结论进行稳健性检验。累加法是指通过受访者对上述相关问题回答的正确个数来衡量家庭的数字金融素养水平,回答正确一题即加一分。实证结果见表5。

4. 模型替换法。为确保本文回归结果的可信度,采取更换模型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借鉴曹和平等(2020)[33]的做法,本文在个体固定效应模型的基础上加入时间效应,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

六、进一步研究

(一)探讨“富裕”机制

上述研究表明,提高数字金融素养是探索实现共同富裕实践路径的一个方向,其能够实现居民创富,促进“富裕”的实现,但在这一过程中,数字金融素养对于家庭创富效应的影响机制如何?本文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探讨。为检验从众投资与理性投资在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富裕程度之间的中介作用,本文构建了下述模型进行分析:

[K1it=α0+α1Xit+α2Z1it+α3Z2it+α4Z3it+α5Z4it+α6Z5it+α7Z6it+α8Z7it+γi+μit] (4)

[K2it=α0+α1Xit+α2Z1it+α3Z2it+α4Z3it+α5Z4it+α6Z5it+α7Z6it+α8Z7it+γi+μit] (5)

[Y1it=α0+α1Xit+α2K1it+α3Z1it+α4Z2it+α5Z3it+α6Z4it+α7Z5it+α8Z6it+α9Z7it+γi+μit]  (6)

[Y1it=α0+α1Xit+α2K2it+α3Z1it+α4Z2it+α5Z3it+α6Z4it+α7Z5it+α8Z6it+α9Z7it+γi+μit]  (7)

其中,[K1]是指從众投资。本文计算从众投资水平的过程如下:先将居住于同一地区的居民划分为一个群体,用该群体中除了其本家庭之外的其他家庭的平均理性投资状况,与其本家庭理性投资程度的偏离程度来衡量其从众投资程度(为便于理解,此处对偏离程度取绝对值并添加负号)(岑维和童娜琼,2018)[25],从众投资的值越小,则表明偏离程度越大,表明家庭在进行投资时受到周围人的影响越小,从众投资程度则越低,反之则越高。[K2]指理性投资,根据马科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合理多样化的资产配置是家庭理性投资的重要体现,提高投资者理性投资水平的一种有效途径就是配置多样化的资产,从而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因而家庭的理性投资程度是从投资组合多样化的视角出发进行衡量的(岑维和童娜琼,2018) [25]。公式如下:

[K2=1-i=1NW2i]

式中[N]表示家庭资产种类数量,主要包括活期、定期、股票、基金、理财产品、债券、金融衍生品、非人民币资产、贵金属、现金、其他金融资产,[Wi]表示每种资产在家庭持有的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K2]值越大,家庭的投资组合多样化程度越高,家庭的理性投资程度亦越高,反之则越低。

本文对从众投资的中介效应进行回归,表7报告了详细的结果。模型(4)的结果表明,数字金融素养水平对家庭从众投资存在显著负向影响,说明数字金融素养水平的提高可以抑制家庭盲目的从众投资行为;
模型(6)的结果表明,从众投资对家庭富裕程度呈现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家庭减少从众投资能够降低投资损失,提高家庭的投资收益。综上,中介效应显著,即从众投资在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富裕程度之间发挥显著的部分中介效应,假设H3得以验证。

本文对理性投资的中介效应进行回归,模型(5)的结果表明,数字金融素养水平对家庭理性投资存在显著正向影响,说明数字金融素养水平的提高能够促使家庭采取理性投资行为;
模型(7)的结果表明,理性投资对家庭富裕程度呈现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家庭增加理性投资行为能够提高其资产配置收益,有利于家庭的财富积累。综上表明,中介效应显著,即理性投资在家庭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富裕程度之间发挥显著的部分中介效应,假设H4也得以验证。

中介效应的回归结果表明,全样本下,数字金融素养可以减少家庭的从众投资行为,提高家庭的理性投资程度,从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树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理念,优化健全居民金融资产配置是实现居民财富发展、最终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在决策双系统理论下,提高数字金融素养水平可以增强投资者的信息搜集、分析和甄别能力,提高居民对于金融市场上的复杂产品和金融风险的理性认知,使得居民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减少直觉性的从众投资行为,注重理性思考后做出判断。这提升了居民的理性投资意识与投资效率,优化了家庭的资产配置结构,抑制了家庭过度负债、过度投资的风险,降低了家庭的非理性损失,从而使得家庭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促进家庭财富增长与金融稳定。

(二)应对“共享”失衡

前述研究表明数字金融素养对于家庭富裕程度差异存在非线性影响,数字金融素养超出一定水平后会带来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不利于推动富裕“共享”。面对数字金融素养带来的财富“共享”失衡问题,政府应当如何采取措施,减轻数字金融素养对不同家庭间的富裕程度差异扩大的影响有待深入探究。因此,本文引入金融监管作为调节变量,从合理规制数字金融发展的角度,为助推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新思路。为分析金融监管在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富裕差异关系中的调节效应,本文在式(3)的基础上增加了金融监管、数字金融素养与金融监管的交互项和数字金融素养的平方与金融监管的交互项,构建了模型(8):

[Y2jt=α0+α1OXjt+α2OX2jt+α3ZX1jt+α4ZX2jt+α5ZX3jt+α6ZX4jt+α7ZX5jt+α8ZX6jt+α9ZX7jt+α9OXjt×K3j+α10OX2jt×K3j+α11K3j+δj+μjt]  (8)

金融监管是指各个地区对于个人、家庭以及金融机构等金融行为的一种约束,由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可得数据只限于省级,因此,本文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金融监管财政支出衡量金融监管强度(K)(陈文和陈小辉,2021)[34],并且为消除量纲的影响,对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

本文对金融监管的调节效应进行回归,结果见表8。模型(8)的结果表明,金融监管与数字金融素养平方的交互项的系数为-0.7124,p<0.05,而金融监管与数字金融素养交互项的系数不显著,表明金融监管对数字金融素养的二次项存在负向调节,即可以使数字金融素养与家庭间富裕程度差异的U形关系更加平缓,而对于对称轴的影响并不显著,假设H5得以验证。金融监管在数字金融素养对家庭富裕程度差异影响中的调节作用如图2所示。说明在数字经济时代,政府加大金融监管的力度,规范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能够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减小家庭间的富裕程度差异,更好地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助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严格的金融监管营造了一个更加合理有效的金融环境,在高强度的金融监管下,金融市场上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金融效率得以提升,减少了高收入家庭利用信息与资源配置不对称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同时,严格的金融监管规范不同家庭的金融行为,减少其通过非理性投机性行为获利的可能。

(一)研究结论

本文利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2015—2019的数据,基于固定效应模型,在家庭层面上验证了数字金融素养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分析了数字金融素养对于家庭富裕程度以及富裕程度差异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首先,数字金融素养的增加会带来家庭富裕程度的提高。数字金融素养越高,家庭的理财规划能力越强,能够通过数字化渠道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实现居民财富的保值增值,推动共同富裕中“富裕”的实现。其次,数字金融素养能够影响家庭间的财富分配,随着数字金融素养的增加,家庭间的富裕程度差异先减少后增大,这源于金融市场上存在的资源错配问题导致的马太效应,敲响了合理规制数字金融市场发展的警钟。再次,从众投资与理性投资在数字金融素养对家庭富裕程度的促进作用中发挥部分中介作用。数字金融素养减少家庭对从众投资的依赖,培养家庭的理性投资意识,提升家庭的财富管理能力,从而实现数字金融素养的创富效应。最后,在数字金融素养助推家庭共享发展红利的过程中,金融监管起到了合理的调节作用。严格的金融监管解决了金融市场的资源错配问题,规范了金融行为,提高了资金配置效率,缓解了家庭间的财富失衡,进一步提高了民生福祉。

(二)政策建议

本文得到的理论启示与政策建议如下:(1)政府应当重视数字金融素养教育,构建多元化的数字金融教育格局,以便更好地适应迅速发展的数字经济时代。除此之外,政府要为居民数字金融素养的发挥提供多样化的途径与产品,鼓励居民参与数字金融市场,提高居民的富裕程度,并在一定程度上逐步缩小家庭间的差异,推动实现共同富裕。(2)提高个人投资能力,减少从众投资行为,提高理性投资程度,满足国家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对金融消费者提出的理性投资要求。家庭应当始终保持在投资市场上的理性,减少盲目的从众投资等非理性行为,从而减少在投资方面的非理性损失。在金融市场上增加对金融产品的了解,进行更加合理的资产配置,提高家庭的投资理财收益。(3)坚持数字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并行发展。政府要强化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数字金融监管,合理配置金融市场上的各种资源,严格规范市场参与主体的金融行为,防止投机性投资行为等非正规获利行为的出现,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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