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农村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演变的机遇与挑战及其应对

发布时间:2024-01-06 16:00:19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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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丽,仰和芝

(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农村留守妇女是我国工业化、 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相当长时间以来,人们视农村留守妇女为弱势群体, 一定程度忽视了其拥有的主体价值和做出的重要贡献。

对留守妇女这一社会群体的问题视角及标签化认知, 会内化为该群体负性自我认知,形成社会弱势心理羁绊,影响了农村留守妇女在家庭建设和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为了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妇女的独特作用,学界有必要回应社会发展中的农村留守妇女社会角色问题, 了解当前留守妇女在新时代发展中多重角色扮演状况的变化, 进一步帮助她们成为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

本文将运用角色理论和家庭生命周期理论, 观察分析乡村振兴情境中农村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扮演问题, 以当前我国乡村振兴建设发展数据、 农民工监测数据等相关统计数据及在江西省农村留守妇女调查研究的调研数据为依据, 对农村留守妇女多重角色变迁及其机遇与挑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农村留守妇女社会角色扮演面临的困境以及现有社会支持研究

妇女留守现象对留守女性个体及其家庭产生巨大影响,影响了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情感婚姻[1]、安全和权益保障[2]、社会参与[3],引发了焦虑抑郁绝望等心理健康问题[4],留守妇女独自承担家庭照顾及养育子女责任, 面临婆媳矛盾和亲子教育问题[5]。

乡村振兴中留守妇女社会地位改变与变迁的同时,还面临一定问题和困境。具体表现为农村留守妇女自身发展能力问题[6]、乡村振兴新时期面临的投身参与乡村振兴与照料职责冲突的新困境[7][8]。

学界进一步分析通过宏观政策、 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支持等方式改善留守妇女权益问题和生存发展问题[9]。

通过新兴职业农民培训以提升留守妇女自立发展能力和独立地位[10]。

通过社会支持体系构建[11]、社会参与[12]以及留守妇女生存困境破解的身份认同与组织化发展路径探索[13]提升留守妇女主体性。

通过社会工作服务缓解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的各种困境[14]。

以上研究关注了丈夫外出务工后给留守家乡的妇女扮演角色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困扰。

在留守的原因分析、 留守的影响以及关爱服务的对策建议方面, 都以认同留守妇女处在依赖弱势地位为前提基础。留守者被描绘成被动、依赖的角色形象,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优劣、传统家庭角色分工决定其留守[7]。

(二)农村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扮演的内容及其影响研究

学界关注了农村留守妇女扮演的多重角色的主要内容及冲突与调适, 分析了留守妇女农业生产者、子女抚养者、老人赡养者、人情维系者、社区事务参与者等多元角色[15][16][17]及其角色冲突与调适、角色地位转变等问题[14]。

在新时代乡村振兴中, 农村留守妇女多重角色得以拓展,角色的社会功能受到重视,学界也关注在乡村振兴中农村留守妇女的主体地位的发挥[18][19];
在乡村公共空间中由边缘到中心的地位变化中发挥留守妇女的参与、话语和权力[20]。

农村留守妇女在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多重角色的扮演, 一方面可能使妇女拥有更多的社会支持、个人自尊心以及经济收入[21];
另一方面可能带来角色超负荷和角色冲突, 产生更多的压力和对于时间、精力、体力的更多需求。

学者把公共空间领域和家庭责任结合起来看多重角色所产生的特定影响,分析通过角色替代或角色互补[22],以避免角色冲突和超负荷。

(一)农村留守妇女数量及其留守原因发生了一定变化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连续外出务工、 经商等半年以上,本人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年满20 周岁、不满60 周岁的妇女。

1.当前农村留守妇女的规模大为缩减

我国流动人口家庭化迁居已成为主要趋势。早在2017 年学者段成荣就发现, 自2010-2015年,我国留守妇女数量呈负增长趋势,且城镇化趋势明显。

全国留守妻子3044 万,农村留守妻子大概1717 万,占比约60%[23]。据国家统计局2021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 外出农民工有配偶的占67.7%,约11625.4 万人。

其中外出农民工中女性占30.2%。

据有学者估计,接近7 成流动人口呈现出以部分或完整的家庭形式进行流动的情形[24]。那么预估有3487.6 万人为个体流动的情形,按其中女性为30.2%估算,则大概有2434.3 万留守妇女。

再按估算的60%占比计算,约有1460.6 万农村留守妇女。

相较2010 年之前,近十年夫妻型和夫妻携子女型核心家庭为主的家庭式迁移流动趋势显著, 加上县域经济产业集群兴起对本土劳动力的吸纳, 以及乡村振兴多种业态发展使得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机会增多, 农村留守妇女人口规模大为减少。2020 年以来在江西省调研发现行政村中留守妇女人数多在十几人的规模,也印证了以上结论。

2.宏观上农村妇女留守的文化和社会背景没有根本改变

家庭是儿童照料和老年照料的主要场所,广大妇女要承担家庭照顾和养育任务, 依旧是农村妇女留守的文化背景。

由于社会文化的规训和女性的身心特征,女性被认为是当然的家庭照料者。受当前农村人口老龄化同时伴随着少子化、 隔代教养、晚婚晚育、女性主体能力提升等因素影响,亲属照顾者的形态结构发生了些许变化, 但中老年女性依然是老年照顾者群体的主体。

在我国农村,家庭扮演了婴幼儿照护的“兜底者”角色,在有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中,女性及祖辈家庭成员承担着未成年人照护的主要责任。

在劳动力流动时的农村家庭分工也是丈夫外出务工,妻子留守照顾家庭,从事农业生产。

外出务工是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

流动家庭融入务工城市条件不足;

户籍和缴纳社保是享有基本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等,这些依旧是农村妇女留守的社会背景。

农村男女在婚前及婚后子女学龄前或学龄早期这段时期,是家庭资产和个人财富积累的重要时期。

有条件的农村青年男女双方一般会通过外出务工、 经商等方式,为结婚和买(建)房攒钱,为承担子女教育、父母赡养责任和家庭养老积累资源。

大量农村外出务工者无法在务工城市落户立足, 也不在务工地缴交各类社会保险, 无法平等享有所在城市围产妇幼保健服务、医疗服务、子女教育等社会基本公共服务。

其家庭生命周期内所需要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大多只能在户籍所在地享受。

农村社会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 无论是年迈多病的老者还是嗷嗷待哺的婴幼儿, 家庭成员皆为其首要照顾者。因此,当前农村外出务工者在家庭生命周期进入生育阶段、 子女就学阶段以及有老年家庭成员需要照顾的时期, 一般会理性选择一方留守家乡照顾家庭,一方外出务工增加收入。

3.微观上看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的农村留守妇女的角色

根据我国农村家庭结构及代际照顾习俗,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我国家庭生命周期以下三个重要的家庭生命周期时间阶段。

(1)首先是生育期、子女就学期,即家庭的拓展稳定期。

因外出务工女性的生育医疗保险福利在户籍所在地, 生育期间及婴幼儿养育期间一般还需要祖辈或父辈分担照顾责任。

部分外出务工妇女在怀孕后期至分娩后婴儿哺育期间, 会选择返乡享有相关社会福利和代际互助, 完成家庭生育功能。

这些返乡留守妇女在完成生育后一般会选择再次外出务工, 随后子女会在隔代监护中陆续成长到就学的关键时期。

子女就学关键期需要专人接送、课业辅导、教育陪伴和生活照料,隔代教养压力增大。

近年优质教育资源不断集中到镇上和县城, 课外兴趣辅导资源和服务则逐渐递送到了乡镇、县城一级。绝大多数有条件家庭会选择送子女去镇中心学校甚至县城学校接受更优质的教育,会选择参加镇上和县城兴趣班学习。此时祖辈完全承担隔代教育照顾任务就显得力不从心,隔代养育的质量与成效也不被年轻父母接纳。

部分外出务工的父母会再次选择一方(女方)留守在家,承担陪伴管教子女完成中等教育的角色。调查发现, 近年来陪伴和教育子女成为妇女留守的最为主要的原因。

(2)子女成年并结婚生育期,即家庭的收缩和空巢期。农村家庭成年子女逐步结婚生育时期,父母一般处在50 岁左右的劳动力壮年时期,亲代夫妻仍然选择丈夫外出务工,妻子留守协助子代夫妻完成其家庭生命周期的生育和抚育责任。亲代留守妇女一般会承担帮助成年子女完成养育照顾任务,实现代际互助。家庭中的成年子女结婚成家后则如同上一代外出和留守选择一样,进入如上所述的下一代家庭生命周期的留守家庭发展模式。部分留守妇女在此家庭生命周期阶段的隔代协助照顾角色还会与下述的家庭养老照顾角色叠加出现。

(3)父母年迈衰老期(原生家庭解体期)。一个家庭的子女逐渐成年并组成自己的再生家庭时期, 也是原生家庭的老年成员老化到了需要医疗和照顾的时期。

在农村社区养老和照顾服务不够健全的条件下, 必须有家庭成员承担陪护和照顾任务。在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框架下,亲属照顾是照顾体系的中坚力量, 为受照顾者提供生活照顾、情感和经济支持。乡村振兴中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不断完善,农村老年夫妻相互照顾、独居老人自我照顾、 老年亲代由五六十岁左右的老年子女照顾是主要的照顾形式。

只有在老年家庭成员完全无法自我照顾时, 农村家庭的中老年妇女会选择留守家庭承担起照顾老年家庭成员的角色, 这与隔代协助照顾孙辈一并成为中老年留守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

以上分析可见, 为了完成家庭抚养和赡养责任, 农村留守妇女依旧扮演了家庭照料的多重社会角色。

(二)当前农村留守妇女主要社会角色的新改变

随着乡村振兴推进发展, 农村留守妇女扮演的多重角色在传承中有了一定的变化。

当前农村妇女选择留守,不仅是家庭和个人的选择,也是因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越来越好的基本条件。

乡村振兴发展和县域经济的发展, 是农村妇女稳定留守农村的经济社会背景。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快速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和产业发展,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交通状况和人居环境大为改善,村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构,社会治安稳定,县域务工机会增多等,有效破除城乡差距,为留住农村留守妇女,尤其是较为年轻留守妇女,创造了良好条件。

为此,农村留守妇女在现阶段扮演着多元的社会角色, 表现了既有传承又有变迁的相关特征。

1.传统家庭角色的传承与变化

当前农村留守妇女依旧辛勤劳作, 承担了家庭角色中的农业生产者、 家务劳动者、 子女抚育者、 老人照顾者等多元角色。

但相关角色在传承中已经有了新的变化。

(1)从农村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者角色方面看,劳动方式、劳动内容和劳动强度也发生改变。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量涌现并逐渐成为未来现代农业发展主力军, 设施农业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机械化发展,农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流转、农村多业态发展。

农业生产者已悄然发生变化, 零散小农户家庭经营和参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家庭经营、家庭农场、农业基地等经营方式同时存在。

独自从事家庭农业生产经营的留守妇女数量已经减少, 许多留守妇女或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产业基地从事生产劳动、或就近务工、或专职照顾家庭。加上农村现代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发展, 农机跨区作业等生产服务,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以及各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兴起,从农资购买到种植劳动,农村留守妇女农业生产的强度和压力大为减小。另外,县域经济产业发展和农业深加工产业发展, 就近务工获取收入更为便捷, 更多的留守妇女逐渐完全脱离农业生产,或者成为兼业的生产者。

(2)从家务劳动者和家庭照顾者角色看,劳动时间和强度明显变化。近年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 医疗卫生和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得到明显改善,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农村居民饮用水为自来水的占47.7%;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电,占58.6%,排在第二位的是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占49.3%;
99.8%的乡镇和25.1%的村设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99.9%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81.9%的村有卫生室;
96.5%的乡镇和32.3%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

因此,农村留守妇女承担的汲水、燃料获取、购物等家务劳动大幅减轻。

由于用水方便、家用电器使用、住房条件改善,留守妇女洗衣、烧饭、打扫等家务劳动更省力省时。老幼照顾和就医方面便捷性及社会支持度得以提升,留守妇女家庭照料强度和心理压力相比之前有所缓解。

(3)在子女的家庭教育上,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在农业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强度减弱的同时, 留守妇女在子女教育上花费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给予了孩子更多的陪伴,也面临着较多的亲子关系困扰。如前所述,当前农村较优质教育资源集中于县城, 重视子女教育和学业发展的农村留守妇女独自承担子女教育责任,在上下学接送、饮食营养、学业辅导、亲子关系、才艺培养等方面上花费了更多的精力。

(4)当前农村留守妇女在生产劳动者、家庭照顾者等角色扮演中, 角色内容相比之前有了较大变化。许多农村留守妇女能较好地扮演以上角色,较好地履行家庭内部多重角色责任。

越来越多的农村留守妇女不再囿于家庭妇女角色限制, 开始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村庄村委成员,成为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者。也有大量留守妇女离开村庄,成为县域经济产业园区的务工者,成为县乡各类服务组织的工作者。

尤其是年轻返乡的留守妇女,其社会角色和地位正发生一定转变,多重角色成功有效扮演及其之间的合理调适越来越成为现实。

2.社会公共领域角色受到重视并得以拓展

乡村振兴迫切需要大量热爱农村、 服务农民的劳动者, 农村留守妇女尤其是年轻留守妇女的社会作用日益受到重视。

2019 年11 月民政部等13 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调查中发现,许多年轻妇女刚返乡留守, 就被村里邀请参与社区服务等公共事务。各种工业园区招工、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用工等就业机会, 也为留守妇女多元自致角色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当前农村留守妇女社会参与的主要角色类型得以拓展。

农村留守妇女尤其是年轻有文化的留守妇女在继续扮演原有的家庭照顾者角色的同时,积极就近务工务农、谋求自我发展。

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到乡镇基层政府、 村级基层自治组织以及其他农村社会服务组织的公共服务中,成为基层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者、社区事务参与者、公益志愿者等服务型人才;
积极投入到农业农村多种经营的生产活动里, 成为为农服务的经营者、农业基地的生产者和服务者,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开拓创新成为电商、短视频自媒体等新型职业者;
辛勤劳作就近务工,成为县域经济中小企业的重要劳动力。

总体上看, 越来越多的农村留守妇女一改乡村公共空间的边缘化角色形象, 通过自身努力在乡村振兴中的家庭领域和公共领域成功扮演了多重角色,主体性和自主性有所增强,角色实践更为丰富, 越来越多自致角色的成功扮演成为当前农村留守妇女发展的新特征。

过程角色理论认为角色是一个互动框架,角色扮演也是角色创造。

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扮演的过程也是角色创造和自我成长发展的过程, 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角色重新理解与认同、 适应与转换的建构过程。

(一)机遇

传统农村留守妇女大多把自己扮演的多重角色看成是“没有办法”的选择,满含弱势和无奈,缺乏强烈的主体性意识和自我价值感。

在乡村振兴发展、女性权利意识和角色变迁、家庭代际关系转变背景下,农村留守女性也能参与务工,经济独立性和自主性得到发展。

加上农村女性婚姻市场的优势地位, 促使她们在家庭内部生活事务分工及代际关系中的优势地位。

留守妇女多重社会角色有了更新的体验, 形成对自己角色深入理解和反思, 并在后续多重角色的扮演和创造过程中采取进一步实践行动。

1.多重角色的扮演使留守妇女拥有更多的人际互动、社会支持、个人自尊心以及经济收入

农村留守妇女不断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更多自致角色,在不断尝试和洗礼下获得自我成长。更多自致角色的扮演体现了她们越来越大的自主选择性,也给自身成长带来发展机遇。农村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扮演带来的角色替代或角色互补,实现了个人成长, 一定程度上避免角色冲突和超负荷。

例如许多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扮演使得其业缘性、志缘性、趣缘性人际关系增多,不再囿于血缘性、地缘性人际关系,通过自己努力获得的朋友等获得性人际关系增多, 社会支持系统更加多维、更为完善。

2.农村社会发展带来的角色期待给了留守妇女发展的动力和条件

来自满足社会、他人、群体组织以及自我需要的强大角色期待, 是农村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扮演和自我发展的巨大动力。首先是家庭需要。和美家庭生活营造是家庭对留守妇女最为重要的要求和期待。现代家庭观念也较大影响了农村家庭关系,维护家庭成员间理解关爱、 平等互利合作成为妇女留守农村实践行为的逻辑起点和归宿。

其次是邻里他人、社区群体以及农村发展的需要。在乡村振兴实践中, 社区服务和建设对农村留守妇女的社区参与提出了更高要求, 而公共领域社会角色的拓展也是她们社会价值感的重要来源, 在更多的社会角色扮演的过程中, 增加个体与社会的交互活动, 使农村留守妇女更好地认识自己在社会活动中扮演的角色, 形成高自我估值和自我价值感。

再次,有追求、有潜能的农村留守妇女自我角色的期待和要求。随着乡村振兴发展,农村人口素质的整体提升,农村、农业成为农民展现才华和价值的舞台, 成就动机成为农村留守妇女尤其是年轻留守妇女留守和建设农村的重要动机。

正是乡村振兴发展及其产生的社会角色期待使留守妇女有机会成长为建设农村、服务农村的重要力量,并成为能日益有效应对各种问题的乡村振兴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挑战

不容讳言的是丈夫长期外出务工后, 家庭生命周期中多重角色扮演必然会产生更多的压力和对于时间、精力、体力的更多需求,给农村留守妇女带来角色超负荷和角色冲突。

1.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的身心健康风险、婚姻风险、经济风险、意外伤害风险等给多重角色有效扮演带来巨大挑战

由于留守家庭成员长期城乡两地分居, 家庭分工带来的收入、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带来婚姻风险和经济风险, 随之引发留守妇女的健康风险。

由于留守妇女独自承担家庭照顾和农业生产角色, 面临一定的意外伤害风险和健康风险,进而有可能引发经济风险和婚姻风险。以上风险使部分困境留守妇女陷入长期性、 叠加性和危害性困境,无法有效扮演相关社会角色,成为困守家中的弱势群体。

2.角色规范要求的变化带来角色调适的挑战

随着乡村振兴和现代社会发展, 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着多重角色规范、 角色期待和角色选择问题。

社会传统和现代观念等都对农村留守妇女所扮演的角色提出各种要求和期望, 影响着她们对家庭角色和社会公共角色的认识和理解。

既认同家庭角色中的温良、勤劳、顾家等传统美德,又要认同平等、独立、自主等现代观念,认同公共角色中邻里守望、社区参与意识等新要求。这些角色冲突带来的角色适应挑战, 主要包括留守妇女某个角色内部的冲突挑战以及各个角色之间的冲突。(1)角色内部的冲突。

主要来自角色要求的变化,使得留守妇女难以有效扮演相关角色, 甚至出现角色错位,实际表现与社会和他人的期待、要求不相符合。

例如现代家庭教育观念与素质教育观念带来家庭教育的新要求、 传统观念的惯性影响以及外出务工对亲子关系的影响, 使得农村留守妇女在承担教育子女角色时会无所适从, 甚至亲子矛盾频现。

(2)角色之间所发生的矛盾和冲突。

农村留守妇女里外一把手,对内既当爹又当妈,严格又慈爱,既是儿媳还做儿子,细致又强大;
对外人情往来、利益保全,练达又强悍。

这样杂糅的错位感和违和感, 给留守妇女多元角色调适带来一定挑战。

3.角色叠加等带来角色超负荷挑战

农村留守妇女守土守家、 务工务农、 顾老顾小,在照顾、生产、教育、务工中忙碌,难免角色负荷超重。

一部分留守妇女面临叠加的超负荷多重角色,竭力调整、学习和适应,负重前行,身心面临极大压力。

甚至因过于忙碌而导致被照顾者遭遇了一些意外伤害风险, 或因劳累过度给自己带来健康风险。

另一部分留守妇女在面对叠加的角色压力时,选择放弃或忽略扮演其中部分角色。调查中发现,有些处在家庭扩展期的农村留守妇女,只负责照顾孩子和自己, 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或就近务工,家庭事务也由公婆长辈打理。部分家庭由此引发婆媳矛盾或夫妻矛盾, 留守妇女面临家人的指责和旁人的闲言。

农村留守妇女这种专职照顾家庭的角色实践, 阻碍其有效扮演农业生产和务工就业等有酬劳动工作角色, 这样无法取得较高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因而也会面临较大经济风险。

4.农村社会问题与发展压力带来角色扮演挑战

城市偏向的发展带来部分偏远农村人口流失、教育资源抽离、乡土文化被破坏、农村社区共同体弱化、农民婚姻挤压等问题。这样的处境必定给农村留守家庭带来一定压力, 这种压力可能独由农村留守妇女承接, 增加了其家庭角色扮演的困难和阻碍。由于父权思想文化的影响,农村女性是照顾家庭等无酬劳动的主要承担者, 她们承担了大量无酬劳动,不但不被认可,还给她们扮演有酬劳动和社会参与的角色带来较大挑战, 成为其扮演相关社会角色的巨大阻碍。

农村留守妇女因独自承担家庭照顾职责, 无法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有报酬的工作角色中, 也无力投入到公共事务的社会参与角色中。

由于农村婚姻挤压现象的存在,基于婚姻风险的担心,部分条件不佳的农村家庭的极少数结婚生育后的留守妇女的外出务工及社会参与等角色扮演人为受限。

公婆或丈夫不愿意甚至不允许留守妇女有机会扮演多重社会角色, 担心留守妇女通过多重角色扮演权能提升后离开这个家庭。

如果这类农村留守妇女本身主体能力较弱, 则多重社会角色扮演和女性权益保护上必然存在较大的挑战。

(一)赋权与留守妇女主体性价值激活

农村留守女性多重角色的有效扮演和创造,与其主体性觉醒和激活的关系密切。

人的主体性来自权益、自主性、价值感。

1.农村留守妇女的主体性价值首先来自乡村价值

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价值与功能的重新发现,一改长期以来农村落后、农民缺少现代性、应该彻底改造的境遇, 乡村被赋予了独特的多元价值。

在乡村振兴中,乡村被看作是主体,是目的本身, 是农村主体苦心守护的乡村共同体的多元价值的振兴发展。

乡村振兴要去考虑如何与守护村庄的主体对接,尊重看见他们的历史性贡献,在收入增长、资源投入、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改善等方面支持和帮助他们过想过的、 更加美好幸福的乡村生活。乡村的价值和功能被看见,就意味着乡村主体为之努力和坚持的主体性价值被看见。

这是农村留守妇女主体性充分发挥, 多重角色有效扮演创造的基本前提。

2.农村留守妇女的主体性价值还在于女性价值的看见与激活

在我国改革开放快速发展时期, 农村留守妇女和其他留守群体一起,用他们的阡陌独舞,维系着农业,守护着村庄,同时通过自我的坚守,支持着外出务工群体参与所在城市的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在我国城镇化飞快进程中,农村留守妇女协同留守老人、儿童共同守护了温暖的家庭,维系了村庄共同体,保留了乡村功能和价值。赋权的前提之一要尊重留守妇女对于村庄、 对于家庭的历史性贡献,而不是只把他们看作是落后、悲苦的弱势群体, 更不是要求他们完全按照城市发展的游戏规则和生活方式去改变村庄、改变自我,以至于失去乡村、失去自我。

因此, 乡村振兴中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有效扮演和主体性的充分发挥, 就是一方面要基于角色需要,服务女性农业,改善居家养老、家庭教育、健康医疗等公共服务, 为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经营和社会参与提供有针对性服务。另一方面,投入资金和政策支持, 认同乡村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和自觉努力,在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发展方面, 留足农村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扮演的参与机会和空间。

在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有效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妇女的知识、技能、人脉资源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培育妇女社会组织,支持农村留守女性就业创业和志愿服务, 全方位接纳和包容农村留守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多重角色有效扮演的农村留守妇女既是服务提供者,建设参与者,又是建设成果和公共服务的分享者,是富裕乡村生活者,真正实现共建共享乡村振兴发展。

(二)平等社会文化与农村留守妇女权益价值认同

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农村土地革命和工农联盟武装革命开始的, 经济体制改革也是从农村农民开创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

经过革命文化、群众文化和改革文化等的时代洗礼,农村发展和家庭建设中的现代性文化和女性价值等被农村和农民所认同。农民的土地权益、女性能顶半边天的男女平等意识、 女性权益意识已经广为人知,并通过法律制度等方式得以保障实现。在实际生存和发展环境中, 部分村庄和家庭还残存父权意识等文化意识, 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所处的分工位置, 其价值未能被所有男性、 女性认同和理解。

加上农村留守妇女主体性条件具有多样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在多重角色扮演中还面临一定的困境和阻碍。

角色扮演也是角色互动, 农村留守妇女角色扮演过程也是与其他女性、 农村男性角色互动的过程。

其多重角色的有效扮演必然是在上述群体个体角色互动中完成的, 必然受到其他群体角色对农村留守妇女角色理解和认知的影响。因此,需要全社会在性别角色和女性价值认同上达成共识,共同为农村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扮演及其价值理解提供良好文化氛围。即便农村留守妇女未能外出务工赚钱,其家庭价值和社会价值依然不可抹杀。

当社会和时代的需要被农村留守妇女认知和接纳后,她们愿意并勇于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多种功能。

为了充分发挥留守妇女的主体作用, 在家庭经营和村庄治理中必须引导并保证留守妇女能够自由参与各项发展决策,能够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

尤其根本的是通过政策导向保护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帮助她们规避和降低经济、健康、婚姻等方面的风险。

(三)基于家庭生命周期需求的社会支持

农村留守妇女在现代化加速进程中, 凭一己之力守土守家,需要给予她们必要的社会支持。基于不同家庭生命周期阶段的留守妇女所扮演角色的各有侧重,面临的问题和压力各异,角色扮演所需要的支持和帮助也各不相同。

当前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扮演的行动逻辑首先依然是立足于家庭需要, 在较好完成家庭照顾角色扮演前提之下, 再有时间精力扮演更多的公共领域的社会角色,实现角色转换满足社会需要。但农村留守妇女家庭多重角色的担当或扮演的压力, 导致其社会参与和公共事务的力不从心。

因为家庭成员的离散, 家庭功能的发挥和运转很大程度依赖农村留守妇女多重家庭角色的成功扮演。

社会发展对留守妇女扮演的家庭角色和其他社会角色提出了新要求, 这些角色扮演的先在要求和环境变化与留守妇女现实的主体条件特征存在一定的落差, 因而存在一定程度的角色内部冲突和角色之间的冲突。

相关社会支持应立足角色扮演的现实要求,结合妇女的主体条件,帮助处在不同家庭生命周期、 面临不同类型角色扮演的压力和困扰的留守妇女。

通过改善公共服务等正式的社会支持, 排除留守妇女家庭劳动带来社会参与的阻碍。

通过家庭、社区女性自组织、社区公益志愿服务等非正式的社会支持, 获取治理家庭和参与、组织社区公共活动的能力,改变留守妇女观念、知识、技能、关系等主体条件,舒缓留守妇女多重社会角色扮演的压力。

通过平等包容性村庄社区文化和女性权力环境营造等宏观性社会支持,根除农村留守妇女多重角色扮演的社区文化阻碍,获取多重角色扮演和家庭、村落内社会地位确立的村落文化等方面的社会支持。

女性社会性别使得农村留守妇女的成就动机、个人意愿一定会服从家庭的要求,有效扮演家庭角色, 但农村留守妇女的公共领域的社会角色及其参与活动,是留守妇女的基本权利,更是其人生经历的延续和丰富。

农村留守妇女参与公共活动的行为更应该是一种体现社会公平而非社会需要的内生结果。

当今社会给了农村留守妇女扮演多重角色的条件和机会, 还应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包容。关注不同区域、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留守妇女的多元需求,结合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关爱关心农村留守妇女, 赋予她们经历风雨发展自己和改变社会的可行能力, 支持农村留守妇女成为乡村振兴的受益者和参与者。

只有通过角色多元化的选择和扮演,才能真正体现、锻炼和发挥农村留守妇女参与家庭经营和乡村振兴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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