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建责任义务清单 党支部建设三个清单

发布时间:2022-03-23 00:03:55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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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建责任义务清单 党支部建设三个清单

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

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和机关党组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欢迎阅读参考!!

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篇一:

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年终一起考核。贯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要求,专题研究并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半年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2.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工作机制。

3.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4.坚持党组示范引领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5.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全年到基层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讲1-2次党课,党组成员

到所在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结合精准扶贫等工作送党课到基层联系点。

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支部党员监督。

7.严格按省委要求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年内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书记。

8.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工作时,主动听取机关党委意见,研究决定党员干部行政职务与拟任党内职务一并研究。

9.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谈心至少一次。

10.按照《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要求,做好统战工作。

1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至少一次廉政谈话,按要求填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

12.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强化问责追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机关党委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制定2017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理论学习安排,举办理论学习培训,邀请专家讲党课,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讨,完成研讨课题项目。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每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开展一次督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通报。

2.学习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召开支部书记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基层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和办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

3.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开出的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抓好落实、整改。严格执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健全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的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年底进行述职述廉。

4.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组织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改建和合并,理顺基层党支部人员编配,建立办系统基层党组织结构图,指导各支部建立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台账,提高创新开展工作能力。

5.深入开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省委六条意见,深化“三短一简一俭”,积极倡导务实重行、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重点整治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开展“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活动,建强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帮扶贫困户脱贫、关爱留守儿童,开展“建一流平台、创优质示范岗”活动。

6.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党支部月计划工作制度、季度工作总结制度,开展“强基础、晒台账、亮特色”活动,组织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观摩会,积极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实现“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全覆盖,推动实现支部工作制度化。

7.按照全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指导书的要求,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积极协调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8.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党风廉洁工作水平。组织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落实党员手册纪实制度;组织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提标提速,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制定并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或计划,做好对发展对象的培训和审查工作;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党员干部公开党建重大事宜;定期召开党员思想动态分析会,每半年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提交书面报告;落实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走访慰问困难党员。

9.严格落实党费管理制度,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党员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机关党委按规定比例每半

年向省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党费。

10.建立完善党员活动室和机关图书室,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

11.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家风故事展现、志愿服务展示、创建无烟机关,创建“效能型”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平安大院等创建活动。

12.领导和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积极推动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民阅读98书香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实施党员干部身心健康服务工程,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认真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合唱比赛,开展省直机关首届优秀“妇女之家”评选活动。

13.认真组织党建课题研究,联合有关市州办(局)开展深度调研,力争推出1-2篇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14.切实加大机关党建工作推荐宣传力度,全年力争在《湖北日报》《湖北机关党建》等报刊杂志上发表2-3篇文章。

三、基层党支部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根据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制定支部年度工作、学习计划和“红旗党支部”创建计划,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结合支部实际探索“支部工作法”。

2.按规定做好支部换届工作,配强纪律检查委员。

3.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学习讨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党员干部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完成湖北干部在线学习任务,积极参加长江讲坛、湖北机关党建网等平台的学习活动。

4.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机关党委备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布置工作,处理党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全年至少有1次挂钩联系领导的授课)。

5.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交纳党费、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作为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支部主题党日进行。

6.按规定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7月1日前召开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

7.按照“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要求,做好支部和党员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8.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支部书记、委员每半年与支部党员至少谈心1次。

9.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到支部工作“五个一口清”,即“党员情况一口清、党建职责一口清、解决问题一口清、活动开展一口清、工作业绩一口清”。

10.加强队伍建设。支部书记和委员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建方面的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到湖北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开展“听、看、讲、读、写、想”学习交流活动。

11.加强党员的监督管理,突出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善于培养和发现身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2.按计划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3.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规范开展党员党费收缴和登记工作,落实党员手册纪实制度。

14.落实好帮扶困难党员和“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每半年深入贫困户一次,力所能及办实事、解难事。

15.按照《湖北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台账样本”,建立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台账,内容规范、完整,指定专人妥善管理。

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篇二: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从严

治党责任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职责,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新常态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一、局领导班子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职责

局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情况;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要点,落实责任分解,建立健全以党建工作例会、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议为载体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年度有计划、过程有督查、年终有总结情况。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认真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常态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

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实施办法,坚决守住干净干事的底线;坚持抓常抓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

(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谈心谈话制度,营造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的良好氛围。落实述职述德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的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

(四)从严管理党员干部

落实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政策规定和开展“一报告两评议”,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认真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了解党员需求,做好服务党员工作。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落实谈心谈话、专项约谈、提醒函询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日常管理监督制度情。

(五)持续深入转变作风

坚持把党建工作与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与推动统计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一业一网”、“五水共治”、“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抓党建促发展活动,建立重点统计调查单位联系点制度,加强对经济运行预警预判能力。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切实提升统计制度方法实施和统计优质服务能力,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发挥党建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突出主责主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支持市纪委派驻机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各处室(中心)的廉政监督,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护网。深化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深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的情况。严守统计“四条红线”和“六个不得”,严治“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立足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主动发现和核查问题线索,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对发现问题实行整改责任制度和责任人谈话制度,对情节严重的,严格实行执纪、问责。

二、局党组书记沈月飞同志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抓好责任分解与层级落实。

3.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实际问题,做出工作安排。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示范表率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常态学习工作。

2.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功能。

3.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1.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

2.带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谈心谈话制度。

(四)从严管理党员干部

1.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2.加强以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干部为重点的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3.优化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健全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管理。

(五)持续深入转变作风

1.带领班子成员自觉反对“四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遵守各项党纪党规,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起好表率作用。

2.带头开展好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坚持常态化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积极畅通各类民情渠道,做好信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牵头协调解决工作。

3.深化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对联系村(社区)的指导帮扶,着力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4.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同步健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重视党建活动阵地建设,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保证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学习并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实施办法,规范自身行为,管好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规定。

2.支持市纪委派驻机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的

廉政监督,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护网,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

3.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强化专项整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三、其他党组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学习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

2.强化自身学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锻炼和法纪教育,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上级统计部门的决策部署上来。

3.全年分党组、支部、分管科室等不同层次为党员群众上党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群众开展交心谈心。

4.认真参与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

5.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6.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7.积极参与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对联系村(社区)的指导帮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8.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

(二)个性责任清单

1.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树良同志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的组织、纪检、宣传等工作;落实办公室(法制科)党建工作责任制。

2.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恒同志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的群团等工作;落实综合科、三产科、城调队党建工作责任制。

3.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柏泉同志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的统战等工作;落实工投科党建工作责任制。

四、局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一)履行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人责任

1.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建责任制的层级落实工作,落实好党建工作例会、党建专题研讨会议相关工作。

2.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

3.强化党建工作和统计任务的具体结合,全年牵头1个重点课题,强化成效落实。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自觉履行党建职责,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看齐意识,协助局党组书记确保政令畅通。

2.督促局党支部认真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常态学习,切实

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建章立制的具体工作,强化问题导向,主抓过程监控,防止“四风”反弹。

(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1.认真指导和参与支委、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2.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等工作,丰富党内生活内容、创新党内生活方式。

3.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开展交心谈心,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从严管理党员干部

1.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2.落实党建工作考核机制,落实党建“述职评议”制度,优化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的过程管理。

(五)持续深入转变作风

1.遵守各项党纪党规,主动接受监督,起好表率作用。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强化辐射效应。

2.深化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对联系村(社区)的指导帮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3.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同步健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

4.落实好各项党建保障的具体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学习并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实施办法,规范自身行为,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管好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2.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