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曝光7个“最坑老”的消费陷阱(上)

发布时间:2022-04-11 09:48:24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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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顾着挣钱的养老服务

我国养老产业基础较弱,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市场空间逐渐打开,但目前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管理参差不齐,养老产品单一,消费争议时有发生。

案例:养老院忽悠九旬老人签合同

2018年5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南京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其于今年4月至常州溧阳某老年福利中心参观期间,营销人员明知消费者有视力障碍,无法阅读合同,依然用洗脑式营销等手段说服其签订合同,并交纳费用16,000元。张女士回南京后,被医生告知身体状况不适宜长途奔波入住外地福利院,遂要求退款。

江苏省消保委接诉后,与该中心进行联系,其负责人否认营销中存在问题,虽然同意退款,但是要收取50%的违约金。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是90多岁的老年人,在陌生环境中,判断力与决策力都相对较弱,销售人员通过半强制等方式进行销售,本质上违背了消费者真实的意愿,在消费者正当主张下,经营者应当履行解除合同的义务。经过调解,该中心同意退款13,000元。

2.搞恐吓式营销的养生保健

老年人养生保健需求大,常见的有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等,部分老人还有减肥、美容需求。但是,一些养生保健机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事保健服务的资质,服务缺乏技术标准和规范,导致部分消费者“养出”一身伤,美容变“毁容”。

案例:养生馆搞“恐吓”式营销

2018年3月10日,60多岁的黄女士来到黑龙江省大庆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黄女士在去涉案养生馆时,工作人員说她肩颈不好,身体毛病很多,需要治疗调理,否则,可能会引起重大疾病,建议她购买各类养生项目共66,000元,并允诺这些项目做完保证能调理好黄女士的身体。黄女士表示身上没有这么多钱,不想办理。养生馆提出,如果黄女士同意,可以陪其回家取钱,结果商家陪同黄女士到银行取了66,000元钱。黄女士交完钱,养生馆没有给其提供任何票据及消费明细。回家后,黄女士感觉上当受骗,于是在儿女的陪同下到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后商家也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详细的服务明细和发票以及收据等,商家的销售过程存在严重误导和强迫等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经调解,最终商家一次性将66,000元全额退给消费者。

3.漠视老人体质差异的旅游服务

出门旅游已经成为银发族重要的生活方式之一。老年人受消费理念和经济条件的制约,旅游过程中更看重价格因素。很多旅行社利用老年人的这种心理,用超低价组团来诱惑老年旅游消费者,但却忽略了老年人身体素质的特殊性,盲目降低服务标准,给老年人造成身体伤害。

案例:老人景区摔伤索赔遇推诿

老年消费者卢先生向河北省保定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17年9月他报名参加保定市中国旅行社组织的湖北恩施七日游活动。旅游过程中,当地下起了雨,他在湖北清江景区厕所摔伤,经恩施州中心医院拍片检查,确诊为腰椎压缩性骨折。2018年2月1日,卢先生在保定市法医鉴定中心做了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鉴定为人身损害伤残十级。

事故发生后,保定市中国旅行社、地接社、景区和两地保险公司相互推诿责任,后经保定市消协与恩施州消保委共同调解,相关企业和消费者卢先生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4.专骗老年人的预付费陷阱

预付式消费模式已经从最初的美容美发等行业,向健身、餐饮、食品销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多行业、多领域发展,这种消费模式也得到了老年人的认可,但是由于老年人身体健康情况变化大,一旦不适合或不能继续接受某项产品或服务时,很难取消预付卡业务,造成经济损失。

案例:老夫妻预付卡尚未启用已去世

2016年5月,湖北省武汉市的詹女士父母被九真山敬老山庄工作人员宣传误导,办理了一张19,800元的预付消费卡,该公司承诺2017年8月正式开门营业,专门开展针对老年人的护理服务。2018年5月,该敬老山庄还没有开门营业,但两位老人已先后去世,于是詹女士要求退还费用,该公司又忽悠詹女士继续参加相关活动。

2018年5月17日,詹女士参加该机构组织的调养活动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被烫伤,起了一个大水疱。该公司要求消费者自行去医院看病治疗,承诺治好后再协商解决,治后却不见该公司出面。于是,詹女士向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后经消委会多次协调,最终该公司退回卡内余额15,000元。

5.稻草卖出黄金价的收藏品投资

老年人喜欢购买收藏品,不法商家利用名人、专家宣讲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暗设陷阱引诱消费者上当。老年人缺乏专业知识,很难辨别真假,商家宣传的所谓收藏品的价格一般都比较高,消费者一旦上当受骗,损失都比较大。

案例:老人高价购买所谓收藏币

2018年6月28日,老年消费者卢女士向广西柳州市消费者协会北站分会投诉,其轻信柳北区某商家的极力推荐,购买了价值68,600元的货币收藏品。回家后, 卢女士查阅了相关信息资料,还询问了几个懂行的朋友。朋友告诉她,该货币收藏品价格高出市场价很多。卢女士向柳州市消协北站分会求助维权。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货,扣除8,000元违约金,退回卢女士60,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