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的对立与统一

发布时间:2022-06-06 11:05:09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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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评价主客体的价值观是影响高等教育评价效果的重要因素,评价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差异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差异。但是,这种差异能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实现统一。当高等教育评价主客体间达成价值认同时,在评价过程中,主客体将会在价值理性的引领下,重新审视自己的评价观,不断地在利益博弈中调整、取舍。在保证价值理性的基础上实现自身利益的最3~4e,。于是,减少以至消弭了评价过程中主客体间的价值冲突和利益对立与行为相左,形成了一个健康、公正、有序、有效的高等教育评价环境。

关键词:高等教育评价;主客体评价观;价值认同;对立统一

中图分类号:G40—0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10)05-0113-04

影响高等教育评价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如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时间、评价对象等。但是,作为评价主体的评价(法)人的价值观是最为重要的,因为价值观决定了人的思想和行动,价值观的不同,不仅影响到评价的着眼点,也影响到指标的选取和方法的采用。因此,研究高等教育评价不能不研究评价主体的价值观。然而,高等教育评价不同于一般事物的评价,高等教育评价是对高等教育现象和高等教育活动中的价值关系的揭示,他既基于对高等教育客观规律的认识,又基于对高等教育满足人与社会需要的价值关系的认识。高等教育评价过程中既有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与判断,又有客体对主体的影响与配合,高等教育评价中客体不只是被动的物,而在大多数场合下,客体是能动的(法)人。所以,研究高等教育评价还需研究被评对象一客体的价值观。一般认为,政府、社会是评价的主体,高等学校既是评价的主体,又是评价的客体。

一、高等教育主体评价观的工具理性主义价值倾向

我们将高等教育评价主体的价值观简称为高等教育主体评价观,它是指主体在评价高等教育这一客观事物上的认识和态度。

一般来说,政府和社会作为高等教育的消费者,对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偏重于实用与功利,而高等学校作为高等教育的生产者对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偏重于学术与理性。但是,无论是高等教育的消费者还是生产者,都希望有一个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换言之,一个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是各方的共同愿望。因此,高校、政府、社会三者在高等教育评价观上既存在着差异性又存在着统一性。

作为高等教育消费者的政府与社会,在高等教育评价上的态度主要是关注高等教育提供的产品的使用价值和高等教育提供有效产品的能力。因此,他们的评价观主要属于“工具理性主义”价值观。

马克斯·韦伯认为“工具理性”,是指通过实践的途径确认工具(手段)的有用性,从而追求物的最大价值的功效,为满足人的某种功利服务。工具理性主义的特点是关心手段的适用性与有效性,重视结果对自已是否有价值而不大关心对象自身的逻辑合理性。作为高等教育评价主体的政府,判断高等教育的效果正是通过手段的实用性与有效性做出的,因此,其高等教育评价观属于工具理性主义高等教育评价观。而作为高等教育评价主体之一的社会,判断高等教育的效果主要是通过高等教育产品(包括毕业生和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来判断。这种评价态度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强调作用和效率,把高等教育作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或工具,符合工具理性主义的特点,因而,也属于工具理性主义的范畴。

政府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出发,强调高等教育必须适应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需要,认为高等教育的质量应该体现在高等教育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程度上,其质量观是“适应性质量观”。政府衡量高等教育的质量状况和运行效果主要是看高等教育机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情况和为国家经济社会提供人才与智力服务的情况,以及高等教育系统与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系统相适应的程度。在政府看来,能为政府提供服务,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需要的高等教育就是高质量的,否则就是低质量的。政府作为全社会的代表,负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活的责任,目标的现实性和责任的明确性是其主要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政府关注现实,讲求实际,追求高等教育的工具理性主义价值。

社会是由许许多多团体和个人构成的,社会的需要是复杂的、多样的,但是,社会是现实的、功利的。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期盼是高等教育能够提供满意的教育服务,包括满意的毕业生、满意的智力服务和满意的学校教育。在社会看来,大多数人能够接受满意的高等教育,能够顺利地获得文凭,绝大多数毕业生能够找到工作并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社会生产中出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高等学校或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能够解决,这样的高等教育就是高质量的。他们的高等教育质量观是“有用性质量观”。社会对高等教育的评价,常常以高等教育对社会的贡献率、人们对高等教育的满意率,毕业生的就业率、成才率等客观指标作为标准。社会的工具理性主义评价观表现得十分明显。

作为评价主体的社会的评价观还可以分为学生、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来分别讨论。

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是高等教育的直接消费者之一,他们与高等教育的关系甚为密切,对高等教育的质量自然也最为关心。但是,由于他们一方面尚不具备足够的社会经历,对什么是高质量的高等教育缺乏认识,另一方由于置身于高等教育之中,有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灯下效应”,因此,他们对高等教育的评价大多数是凭自己的直觉。在他们看来,能够进入自己向往的学校,学习自己想学的专业,有一个较为舒适的学习环境,老师既学识渊博又不过于严厉,学习期满能顺利毕业并轻松地找到工作,这样的高等教育就是好的,高质量的。他们的高等教育评价观虽是模糊的、功利的,但同样具有工具理性主义价值观的特征。不过,其理性色彩较弱,而感性色彩较浓。

花钱把子女送入高等学校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家长对高等教育的质量甚为关切,他们送子女入学的目的就是希望子女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能够掌握日后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他们判断高等教育的质量,就是看高等教育能给学生带来什么好处,接受高等教育以后是不是学到了真本领,拿的文凭过不过硬,毕业后就业是不是更加容易,收入是不是更高。其工具理想主义表现得最为直接。

用人单位是高等教育人才产品的直接消费者,他们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判断是通过人才质量来做出的。“能用、好用”是他们对人才质量评价的标准。在他们看来,能够提供足够数量的品德优良、知识丰富、动手能力强且富有责任感的毕业生供他们选择,这样的高等教育就是高质量的。他们的高等教育质量观是“人才有用性质量观”,由此决定了他们的高等教育评价观属于工具理性主义价值观。

由于高等学校既充当评价的主体又充当评价的客体,因此,高等学校的高等教育评价观呈现出复杂甚至矛盾的现象。作为评价主体的高等学校,不仅要表

达自己的意愿,还要迎合其他评价主体的心理,既关心办学的客观规律和学校自身的发展逻辑,又关心自己的学校能否得到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认可,是否有好的生源,能否获得足够多的财政资助。这些决定了高等学校具有理性的一面又有功利的一面。在功利价值观念的驱使下,高等学校会采用功利的手段去谋取自己的利益。于是,作为评价主体的高等学校,其评价观也烙上了工具理性主义的特征。

总之,不论主体的性质如何,主体高等教育评价观呈现的是工具理性主义特征,在这一点上不同主体表现出高等教育评价观的同一性。

但是,高等教育主体评价观在关注重点和表现形式上各不相同,从上述分析,我们看到,政府重点关注宏观层面,表现为高度的自觉意识;社会因成员不同各有关注重点,学生关注学校和专业现状,表现为纯粹的自为意识;家长关注孩子的成才,表现为强烈的焦虑意识;用人单位关注人才的质量,表现为急切的渴望意识;高校关注学校的社会声誉,表现为十分的谨慎意识。

二、高等教育客体评价观的价值理性主义倾向

高等教育客体评价观是指作为评价客体的高等学校在评价问题上的态度和看法。

在我们的讨论中,高等教育的评价主体是多元的,而客体是唯一的,那就是作为高等教育生产者的高等学校。因为,虽然高等学校不等于高等教育,但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直接影响到高等教育的质量,从微观的角度看,高等教育质量指的就是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从宏观角度看,高等教育质量主要指高等教育的结构、布局以及运行状态。但是,高等教育评价的宏观客体不具备(法)人的属性,因此,高等教育客体评价观就只能对微观客体的高等学校进行讨论了。

高等学校作为人才培养和文化继承双重属性的机构,其理想是追求“学术自由”和“培养完人”,高等学校“摆脱了外界的束缚,放弃了暂时利益,成为保护人们进行知识探索的自律的场所”,其价值观属于价值理性主义。

价值理性是作为主体的人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对价值及其追求的自觉意识,是在理性认知基础上对价值及价值追求的自觉理解和把握。价值理性是人类所独有的用以调节和控制人的欲望和行为的一种精神力量。目高等学校从高等教育的终极价值出发,注重高等教育的学术性、发展性和人才培养的完整性,关注自身理想的实现,鄙视任何纯功利的行为。这种价值追求是大学在近一千年的发展过程中,经过反复实践和认识而形成的对大学自身的确认,也是大学希望存在于社会而超脱于社会的一种心理状态。

高等教育客体评价观的价值理性主义源于高等学校对自身价值的确认,表现为对“终极价值”的追求。

“忠于伟大的理想,担负起传承伟大遗产的使命,又忠于光荣的探求事业,去开拓思想和知识的疆域——这就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传统。”独立自治、自由探索、追求真理、禀持理想,这就是大学的理念。大学“在执守这些传统理念与作为变革前沿之间保持张力,是大学在数世纪中展示出来的形象,也是大学之为之大学的基本特质”。为真理而奋斗、为自由而献身,这是学者的崇高理想,也是大学的神圣使命。作为评价客体的高等学校,心中始终记住自己的使命,坚守自己的价值观,在理想与现实、使命与功利之间挣扎。

三、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的对立统一性

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的差异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差异,这种差异是主客体利益的差异造成的,差异的现实表现往往是观点的对立,而观点的对立常常造成行为的相左。所以,主客体评价观由对立走向统一,对保证评价质量是极其重要的。

尽管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存在着价值差异,但正如前文所说,主客体问存在着“共同愿望”,因此,主客体评价观之间也存在着协调与统一的可能性。

对立不是对抗,对立是同一事物不同成分因存在差异而形成的不同方面。统一性表现为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影响与转化或相互协调与认同。统一性是在差异性的基础上实现的,没有差异性也就无所谓统一性。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之间既然存在着差异性,那么也就存在着统一性。

首先,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之间的统一性是由高等教育评价主客体之间利益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决定的。前文我们已经分析,不同主体的根本利益诉求不同,比如,高等学校的根本利益是坚守大学的理念,谋求自身的长远发展;政府的根本利益是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社会的根本利益是高等教育的高产出和人才培养的高质量。这三种利益虽然不同,但反映在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上是一致的,那就是必须要有一个高质量的高等教育系统,无论是宏观上的,还是微观上的。由于这个利益基点的存在,因此,不同主体的其他利益存在着协调的可能,不同的利益就有一个统一的基础。因此,我们发现,评价主客体利益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于是,评价主客体利益的统一性为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的统一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其次,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的统一性,表现为主导价值观的确立与对其它价值观的认同。人们的价值观并不像有人宣称的那样“非此即彼”,在存在利益对立或利益矛盾的社会中,价值观虽然也存在着对立与矛盾,但是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不过,在这种多元的价值观结构中,总是会有一种占主导或支配地位的价值观存在,这种起主导或支配作用的价值观成为多元价值观结构中的轴心,其它的价值观围绕这一轴心构成复杂的多元价值观体系。通过主导或支配价值观对其它价值观的引领,使多元价值观之间实现价值认同,从而实现多元价值观之间的统一。高等教育评价主客体由于各自的利益诉求不同,从而导致主客体间各自评价观的不同。但是,在各自主导价值观的引领下,实现对立价值观的认同,甚至实现在某种程度上的转化。

事实上,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互为存在的基础和条件。首先,工具理性的存在,为价值理性的实现提供条件和支撑。高等教育评价客体在价值理性的主导下,从大学的理念出发,考虑自身的长远利益,而通过工具理性的调和,认清自身的眼前利益,使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结合,实现真正的长久的发展。如果没有工具理性的调节,纯粹的价值理性不可能引导到眼前实际的利益,而忽略眼前的实际,无异于使自己立于虚幻的空中楼阁,长远的利益也就会化为泡影。其次,价值理性为工具理性的存在提供精神动力。人的实践活动必须由一定价值理性去引导,否则引发不了人们在实践中对相应工具的需求。尽管高等教育评价主体注重功利,但无论作为全民代表的政府,还是社会的各个成员,在确定自己利益的背后其实受着一定理念的支配,正是这种价值理性倾向,才引发他们对高等教育评价工具理性的兴趣。再次,价值理性为工具理性提供最终的合法依据。如果没有价值理性的引导,而片面强调并追求工具理性,只会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导致人性的扭曲,或整个社会的病态发展。由此可见,价值理性对工具理性具有导向作用,而工具理性为价值理性的实现保驾护航。由此,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这两种对立的价值观形成高等教育评价主客体价值观体系的“一体两面”,从而实现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的统一。

四、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对立统一的意义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了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具备了统一的条件,而且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这个基点上可以实现统一。由此得到,价值理性主义高等教育评价观和工具理性主义高等教育评价观并不是完全排斥,而是对立统一,只有以“价值理性”来引导“工具理性”,同时用“工具理性”来实现“价值理性,才能使高等教育评价观既符合理性又符合需要,成为具有实际作用的、较为完备的高等教育评价观。

现代高等教育担负着传承与创新文化、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等多重任务。高等教育既具有崇高的理想又担负着神圣的历史和现实使命,它本身就是一个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体。高等教育不仅要注重教育的效果,更需要注重教育过程中人的价值。人既是教育的主体,也是教育的目的。高等教育所培养的人是具有健全人格和良好品德的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简单的承载知识的容器。因此,高等教育必须通过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融合来实现自己的理想并完成神圣的使命。所以说,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对立统一,是完善高等教育评价观的重要条件,也是高等教育评价具有实际作用的重要条件。

不同价值观的认同是对立价值观统一的前提,没有认同实现不了统一,不能实现统一,对立价值观就必然相互冲突。因此,高等教育主客体评价观的价值认同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认为,评价主客体双方在各自主导价值的引领下,在“共同愿望”的作用下,是完全能够实现高等教育评价主客体价值观的认同并最终实现统一。当高等教育评价主客体间达成价值认同时,在评价过程中,主客体将会在价值理性的引领下,重新审视自己的评价观,不断地在利益博弈中调整、取舍,在保证价值理性的基础上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以至消弭评价过程中的价值冲突和主客体间的利益对立与行为相左,才能形成一个健康、公正、有序、有效的高等教育评价环境,从而,达到高等教育评价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