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与黑龙江地区的初等教育

发布时间:2022-06-06 14:45:09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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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清末“新政”在全国的推行,黑龙江地区的教育改革顺时而势地拉开了序幕。在这场空前的历史剧变的影响和推动下,黑龙江地区的教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变化不同于科举考试《四书》、《五经》、八股文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传统教育模式,也不同于各民族所接受的以“国语骑射”为核心内容的旗学教育,而是一种以汉语教学为主,以普及近代科学知识为宗旨的新式教育体制。新式教育的推行促进了黑龙江地区教育近代化的进程,对当代教育改革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清末新政;黑龙江;初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2)01-0103-02

清末的中国危机四起,清政府为了培养先进的人才,维持自己的统治,掀起了废科举、兴学堂、学习西方的改革浪潮。地处祖国边陲的黑龙江也被纳入了教育改革之中,“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理念,以培养新式人才为目标,使黑龙江地区的教育文化事业开始由传统的旗学向现代学务转变。

一、黑龙江地区的教育改革

19世纪末20世纪初,清廷废科举,实行教育改良,为“求本救危”的新式学堂的设立打开了通途。黑龙江地区初等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是伴随着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而发展起来的,在教育改革中不仅立足于培养学生的中庸之道,更注重向学生传授和普及西方先进的科学知识,使知识的结构框架变得更加合理而且更加实用,从而一扫昔日八股之迂腐习气。而在教材的使用上更加丰富多彩。学科设置分门别类,使黑龙江的教育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黑龙江省教育机构的设立

清末实行“新政”在黑龙江设置省,开始设立教育行政机构,将原来的将军衙部文案附设学务处,后来又设置了黑龙江省提学使司,废除了原来的学务处,成立了学务公所。使废科举、兴学校在管理上有了保证。

(二)黑龙江省初等教育的确立

黑龙江省的初等教育是黑龙江省近代教育的起点。“江省风气未开,士民向学者少。若高等、中等各学堂一时猝难举办,今先从小学堂入手,以期教育普及。”[1]

1.初等教育的创办

根据清政府1903年颁行的《奏定小学堂章程》“设初等小学堂,凡国民七岁以上者入学。小县城必设初等小学堂三所”的规定,这是一个比较完备并在全国范围实际推行的学制,清末的新学校教育制度基本确立。黑龙江将军程德全于1905年颁行《为奉上谕,停止科举,创办小学堂通行各属遵照由》,要求各副都统衙门及地方长官,“均宜体察地方情形,将应办学堂切实开办”[2]。同年,双城厅通判阮忠植在程德全的倡议下,为推行新学,捐养廉银1000两,邀集绅士锡廉等,在启心书院旧址,创办初、高等学堂各一处,备有图书仪器,并实行分科教学。这是黑龙江创办最早的官办小学。以此为起点,黑龙江各府县始纷设小学堂。

2.学制的确立

依据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学部颁布《奏定学堂章程》之规定,实施9年2级小学教育,即初等小学5年,高等小学4年,两级单独设置。由于黑龙江省教育基础薄弱,学界程度较浅,学部所规定的一些必修科目,一时难以实行[2]。为加快小学教育步伐,黑龙江行省公署在1908年(光绪三十三年)颁布的《黑龙江两等学堂章程》中,将初等教育年限作了调整,规定初等小学堂学制各为3年,并规定初等小学堂3年毕业后,再补习高等小学堂科目2年,可一律考送升入中学堂肄业[2]。

3.初等小学的分类

初等小学堂培养目标是:“规定所有国民7岁以上者入学。此级学堂,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以识字之民日多为成效。”根据学部《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7岁(即满6岁)以上儿童入学后,其中又分为两类:一为完全科,一为简易科。完全科五年毕业,其必修学科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8门。此外视地方情形,尚加授图画、手工1科或2科,列为随意科目,困难颇多。因为黑龙江教育起步晚,学校多系新设,师资力量奇缺,投入全部的必修科目,一时难以实行。惟省城和呼兰、绥化两府、巴彦一州开化较早,经济较为发达,两等学堂可授学部规定的必修科。因此,执行时很多地区作了变通,设初等小学堂简易科,也是五年毕业,对某些科目进行合并,总计6科:修身、讲经合为一科;中国文字、历史合为一科;算术、体操,地理、格致合为一科;农、工、商业各科,或专业一科,或兼习数科,视学生程度随时加入。以孝经、四书,礼记节本为完全科必读之经书,第一年每日约读四十字,第二年每日约读六十字,第三、第四两年每日约读一百字,第五年每日约读一百二十字,总共五年应读十万零一千八百字。至于时间的分配,每星期读经六点钟,合计十二点钟。另有温经的课程,每日半点钟,在自习室内举行,不列讲堂功课之内。高等小学亦同。以古诗歌代音乐科,“须择古歌谣及古人五言绝句之理正词婉能感发人者”令儿童讽诵,作为音乐教材。

此项学堂之设立,以府厅州县之各城镇为原则。在创立之初,至少大县城内必设三所,各县著名大镇必设一所,名曰“官小学堂”。至于私人集资建立,有个人者曰私小学堂,由团体者曰公小学堂。官设小学堂永不令学生贴补学费,虽未实行强迫教育,亦寓有义务教育的意义了。学校编制分三种:凡儿童的工夫深浅同等,能编为一班者,称单级小学堂;儿童的工夫不等,须编为二级以上者,称多级小学堂;在一日内,分儿童为两起授课者,称半日小学堂。

高等小学堂以收初等小学堂毕业生为原则,“以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之知识,强壮国民之身体为宗旨;以童年皆知做人之正理,皆有谋生之计虑为成效”。照章以在初等小学堂毕业升入者为合格,但开办之初,凡十五岁以下,略能读经而性质尚敏之儿童,亦有投考的资格。学习年数以四年为限。必修科有:修身、讲经读经、中国文字、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等9门。此外视地方情形,可加授手工、商业、农业等科目为随意科,修身教材以四书五经为主,经学教材以诗经、易经及仪礼的丧服经传为必读之书。凡儿童读经,每年应读二万八千八百字,总计四年应读十一万五千二百字。仍以古诗歌代替音乐科,不过诗歌字句可选读较长的五七言。

此项学堂的设立,以州县为原则,但巨大村镇,能筹款多设更佳。儿童在此项学堂毕业,已可取得出身的资格,故入学肄业时须令贴补学费。

依据《学部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黑龙江省于1906年设立了女子小学堂。“以养成女子之德操与必须之知识技能,并留意使身体发育”为宗旨。但严格规定女子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分别设立,不得混合。女子小学堂亦分为初等和高等小学堂。初等小学堂必修科目为:修身、国文、算术、女红、体操;音乐、图画为随意科,依情况而定。高等小学堂必修科目为:修身、国文、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女红、体操;音乐为随意科,依情况而定。

女子初等小学堂是黑龙江省将军程德全委派学务处提调林传甲之妻祝宗梁创办的。1906年初,招生累月,仅得18人,租茅舍3间,校址在齐齐哈尔城北门路西。翌年,规模扩大,将军程德全遂拨银6000两,在齐齐哈爾正黄旗档册房地基扩建校舍。至1911年,全省女子小学堂增至29所。

二、黑龙江地区初等教育改革的评价

推行新式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的一大改革,而在黑龙江,“则非学校之改革,直教育之首创也”。小学的普遍设立和改造,宣告了传统旗学的最终结束。随着行省制的确立,旗、民分治虽仍在形式上保持,但由于旗、民实行的教育内容日趋一致,这就使旗、民之间的等级差别和歧视渐渐消失。这是黑龙江教育史上的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一)积极影响

黑龙江地区的教育的改革,从教育的内容上看,以“中体西用”为主导思想,使教育摆脱了从属于科举的附庸地位,也使黑龙江地区的教育摆脱了旗学教育制度,有利于教育的独立和教育的社会化和普及化。新式教育学堂采用课堂讲授和分专业、分课程教学,内容除保留部分“读经”课程外,增加了较为系统的自然科学知识和西方社会政治学说以及图画、音乐、体育、手工等课程,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智力开发。相对于以往教育中的八股诗赋、四书五经来说,真可谓是绚烂多彩,完全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二)教育改革不足之处

1.从以上教育内容不难看出,这一时期教育的宗旨和目的仍是围绕“中体西用”不变,目的还是培养封建统治需要的人才。在所有的课程中,最受重视的是“经学”、“读经讲经”、“读经诵经”。清政府就是要以此“以存圣教”,认为,“中国之经书,即中国之宗教。学堂不读经,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道,所谓三纲五常,尽行废绝,中国必不能立国”。①因此学生自幼便要“略闻圣教之要义,以定其心性,正其本源”。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学校管理方面,规定每月初,在监督和教员组织下,集中学生于礼堂,宣读《圣谕广训》一条。每至慈禧太后和光绪帝生日、孔子生日、春秋上丁释奠,云举行庆祝。教员与学生要对个牌位叩拜。开学、期末毕业亦要照例跪拜。对学生要求“以端饬品行为第一要义。”并订以各等奖罚规定。

2.科举制虽然废除,学校教育内容也加进一些“西学”科目,但对学生的考核等仍循科举制给“功名”。学生考试有临时考试、学期考试、年终考试、毕业考试、升学考试数种。考试分内外两场:外场试一般在学堂举行,“则各科讲义精要一、二条摘问,今诸生答述”。内场试择地进行。分两场,首场以中学发题,经、史各一,经用论,史用策;二场以西学发题,证、艺各一,西政用考,西艺用说。小学毕业按等奖以癝、增、附生等名号。这些措施,直到清朝灭亡,方有更改。

清末新政以来的教育改革,对清廷严加保护的“龙兴之地”,“重武备而略文事”,只有“旗学”的黑龙江来说,是教育史上的一个历史性飞跃。在以“中学”为主,以普及近代西方科学知识为宗旨的、新式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开始注重培养学生的素质教育,使学生能够全面发展,为新式人才的培养起到了积极作用。这对黑龙江省荒凉之地的开发、农田的开垦,以及近代工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黑龙江地处边陲,它的发展有利于边疆地区的稳定,有利于清政府的统治。

参考文献:

[1]周玉良.黑龙江教育史[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262.

[2]黑龙江省志·教育志:第45卷[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74:99-100.

(责任编辑/李 慧)

收稿日期:2011-10-30

作者簡介:朱秋菊(1979-),女,山东郓城人,研究生,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