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员民主权利保障研究

发布时间:2022-06-10 15:50:02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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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行为主体,党员细胞有了生机,党的肌体才会有活力。高校肩负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通过加强党内民主、健全基层组织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来充分发挥党员主体的活力与先锋作用,继而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关键词:高校党员;民主权利

只有党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使党员细胞有了生机,党的肌体才会有活力。而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充分行使自身民主权利来体现和实现的,正因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这不仅是新时期对于党员民主权利的维护和保障,更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这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人民民主、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鉴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高校党建工作同样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充分发挥党员主体的活力与先锋作用,高校就必须加强党内民主,健全基层组织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一、高校加强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可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同志在第二十三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高校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大任务。要完成好这项任务,必须加强对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只有把保障党员权利的要求贯穿到党内民主建设的各个环节,全面提升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水平,才能更好地以党风推动高校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建设,保障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质量,确保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可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严峻复杂,受其影响,中国高等教育亦是矛盾凸显。高等教育想要实现科学发展,达到教学规模、教学质量、资源结构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任务非常繁重。教师作为高校人才培养职能的直接的、主要的承担者,是高等教育事业建设发展的主体。而高校教师党员总体素质高,思想活跃,民主意识强,是带头开展各项工作的先锋模范。在当前形势下,高校充分保障教师党员民主权利的使用,发挥教师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教师党员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使广大师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民主合力,才能更好实现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三)可以促进人民民主的整体发展

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民主引领和促进人民民主,是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方针。只有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广大党员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才能对人民民主的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进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不断健全、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导向作用,以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才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达成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高校作为培养青年一代的重要园地,也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青年头脑的重要思想阵地。广大师生在党内生活中培养起来的民主意识、民主作风、民主习惯带入到社会生活中去,可以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整体发展。

二、高校党员民主权利运行现状

高校是大量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地,又是培养高素质人材的摇篮。高校师生的民主意识比较强,各项制度建设比较规范,党员的教育管理比较系统,党员的整体素质也比较高,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与保障工作总体上做的比较好。但是在高校普通师生党员民主权利行使的实际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部分党员权利意识淡漠

部分教工党员认为高校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做好自己的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就行,参与党内事务是上级部门和领导干部的事,与一个普通党员没有什么关系或者说关系不大。具体表现为党员权利意识淡漠,缺乏政治参与热情。

(二)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机制还不完善

对于党员应享有哪些民主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可以概括为:党员对于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请求组织帮助权。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基层党员的知情权保障不充分,存在党员知情渠道狭窄、知情范围不广、知情内容不多、知情时效不强的问题,党员的知情依赖于党组织所公布的内容,属于“被动式”,一般还无法做到主动地了解、咨询和过问党内事务。参与权与决策权被虚化,一些党内决策并未充分听取或征求基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基层党员参与执行多,参与决策少。党内民主监督渠道不顺畅,如监督方式、手段和程序不够明确、规范等等。总之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机制并不完善。

(三)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权利保障的重视不够

一些高校基层党组织忽视党员主体地位,着重强调党员应尽的义务,而忽视党员应享有的权利;注重强调党组织的权威,而不够重视普通师生党员的主体作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也缺乏保障普通党员权利、加强与普通党员师生交流沟通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导致普通党员师生不熟悉行使党员民主权利的途径和程序,不了解党内事务的发展要求,不善于通过正式途径有序参与党内事务。

三、高校党员民主权利行使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受传统思想的影响

作为一个受封建专制统治几千年的国家,即便是在高校这样一个群英汇集、思想进步的地方,也存在部分党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缺乏民主自觉意识。比如有的党员缺乏主人翁思想,权利意识淡漠,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有的在党内生活中习惯于“拥护”和“服从”,看职务和资历行事,有不同意见不敢、不愿发表。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受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对普通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缺乏正确的认识,片面强调党员义务,忽视保障党员权利;甚至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民主作风,搞个人专断,听不进不同意见,极大地阻碍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步伐。

(二)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

在高校,不了解、不清楚党员权利保障相关内容的党员不在少数。这一方面是由于普通党员权利意识淡漠,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党员民主权利保障的相关宣传教育仍需加强。具体体现在,有关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宣传往往停留在表层,如《党章》关于党员权利的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等,对党员权利的具体内涵、实现途径、行使方式等解读的比较少。

(三)党内民主权利保障机制没有落在实处

我国高校现有的一系列党内民主权利方面的规章制度,抽象的原则性规定多,具体的明确规定少;正面规范行为的多,违规惩处的措施少,缺少可操作性。各项制度之间也缺乏有机衔接、相互配套和整体协调。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具体执行落实党内各项制度的过程中自觉性不高,执行制度的主观随意性大,对普通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党员在维护和行使权利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四、保障高校党员民主权利的对策

(一)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1.党员自身作为行使民主权利的主体,一方面要加强对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自觉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有效肃清封建传统思想在政治、社会生活中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方面要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要充分了解党内民主的相关理论知识,培养民主作风、养成民主习惯、掌握民主方法、提高民主素质,提出合理的民主要求,从而提高自己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自己投身党内民主建设的热情,进而实现和维护自身的民主权利。

2.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创新党员活动载体,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努力创造严肃紧张、生动活泼、言路畅通的党内生活局面。使党员能够对党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参与决议。

3.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激发党员充分行使党员民主权利的热情和动力。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落实党员师生的主体地位,对师生党员工作上关注、发展上帮助、感情上慰藉,采取多种形式为党员学习、工作、生活、参加党内活动等提供服务和帮助,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与培养,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激发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努力形成党组织切实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积极保障和实现党员民主权利的生动局面。

(二)健全党内民主权利保障机制,确保党员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1.党员的知情权是党员有效行使民主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关键环节。高校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具体而言,一是要严格执行《党章》等有关规定,确定应该进行党务公开的内容。二是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拓宽以组织生活、党务公开栏、新媒体平台为主的党务公开的途径。三是要加强党务公开制度建设,形成信息发布、公开、查询、工作流程、结果通报等一系列完善的制度,切实提高党内事务公开化的程度。

2.高校要确保师生党员的参与权,应积极完善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明确党代会代表的权利和职责,建立健全代表提案和发言制度、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代表考察和调研制度、情况反映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代表列席党内有关会议制度等,从制度上进一步拓宽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同时,高校应规范党内议事决策程序,建立重大事项充分论证、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和反馈制度,完善党内沟通机制,形成信息畅通、上下联动、集思广益的党员参与模式。

3.党员的选举权是党员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主权利,党员的选举权能否充分实现,是衡量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程度高低的一把标尺。高校也应该积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真正把组织的意图和广大普通党员的意愿有结合起来,同时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吸引广大党员积极参与,从制度上保证德才兼备的优秀分子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不使选举制流于形式。

4.高校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应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具体而言,一是要继续完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对重点工作或重大事项也可以组织进行专项述职。二是可以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涉及高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可邀请普通党员和有关专业人士进行听证,使党委的决策更加民主、更加科学。三是要拓宽党内民主监督渠道。结合高校实际,可以采取设立党员监督岗、党员信箱等形式,鼓励、支持广大普通党员对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拓宽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进一步营造党内民主氛围

高校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意义和重要性,营造宽松、和谐的民主环境,让广大党员充分享受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努力营造尊重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浓厚氛围,为发展党内民主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舆论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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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舒文娟.浅谈党员权利保护与发挥[J].湘潮,2014年3月

[6]十八大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注:本文系聊城大学党建研究项目“高校党员民主权利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3DJB17)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陈晓林女,硕士,讲师,现工作于聊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任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