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大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及交通设施运维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2-06-15 13:50:16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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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及交通设施运维项目(服务)

 招标文件

 ( ( 项目编号:

 )

  采购人: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二零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2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6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34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及交通设施运维项目招标公告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 地址:聊城市茌平区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635-4228012 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兴华西路 63 号畜产小区临街商业楼 6 层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方式:0635-8262997/15306354299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及交通设施运维项目 系统内编号:CPZFCG-2020-192 省网编号:SDGP3715235370022020001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价格

 一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及交通设施运维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27.8 万元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07 月 02 日 08:30 至 2020 年 07 月 08 日 17:30。

 2、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库.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评标项目采购文件格式为.lczf)

 注: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 各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完成注册,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一切后果自负。

 4、售价:0 元。

 五、公告期限:2020 年 07 月 02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8 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0 年 07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07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茌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路)。

 注 : 为最大可能减少疫情期间公共场所人员聚集, ,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企业仅能派出

 1 1

 名人员到场参加采购活动, , 须提供该名人员近

 14 天内无发热等症状或外地出差经历(尤其是湖北省、北京)

 且没有与湖北省、北京人员有接触的证明( ( 加盖单位公章) ) 并配合开评标现

 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及加强个人防护工作。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 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 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 PDF 版投标文件以 U 盘或光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

 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 PDF 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07 月 23 日 9:00(北京时间)

 2.地点: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茌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路)。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方式:0635-8262997/15306354299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十二、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打印回执码页面并于项目开标后携带回执码信息至代理公司即可办理。对于支付标书费过程中产生的支付费用发票,请各投标企业联系中金支付客服 0531-67880028 进行开具。

 3、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 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 CA 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采购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电话:400-998-0000; 软件技术支持:15863518889/18663580728 十三、重要说明

 1、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企业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2、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3、质疑投诉单位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兴华西路 63 号畜产小区临街商 业楼 6 层 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方式:0635-8262997/15306354299 附件:链接:提取码:

 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发 布 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0 年 07 月 01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地址:聊城市茌平区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635-4228012

  1.1.3

  采购代理机构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兴华西路 63 号畜产小区临街 商业楼 6 层 联 系 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0635-8262997/15306354299

  1.1.4

  项目名称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及交通设施 运维项目 1.1.5 建设地点 聊城市茌平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1.3.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内容: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 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及交通设施运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

 1.3.2 服务期

  2 年。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人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

 投标人提交疑问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2 日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招标文件 2 日内,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投标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 出 , 同 时 将 电 子 版 文 件 以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1440137435@qq.com。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电子招投标答疑澄清文件格式为.LCCF。请投标企业必须把最新澄清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详细操作步骤见网站下载中心,否则无法生成投标文件。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后

 2 天内。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收到投标人提出问题 2 日内

 1.11

 偏离 不允许 □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5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见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 2 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 2 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3

 控制价 控制价:2 年运维费用 107.8 万元;预估 2 年设备更换、土建施工费用:20 万元。单项不得超过最高综合单价限价;(具体详见第三项项目说明)

 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9 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7 年 06 月 01 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不允许

 选投标方案 □ 允许

  3.6.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共计 3 份,其中加密文件 1 份,为.lctf 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不加密文件一份,为.nlctf 文件以光盘或 U 盘形式递交;另提交 U 盘,内容为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单独密封(留存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述各种形式投标文件均需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缺少任何一项, 招标人不予受理。

 若投标人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 PDF 版 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3.6.5 装订要求 若投标企业中标,投标文件的装订采用胶装。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 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及交通设施运维项目 投标文件在 2020 年 3 月 日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检查开标顺序:按获取招标文件的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推荐 1-3 名

 7.2

 公告发布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茌平分中心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服务类下浮 30%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2

  付款方式 双方每月核算确认维护金额,按季度支付。

 实 际 支 付 运 维 费 = 总 运 维 费 ×Z ( 平 均 绩 效 系 数 )

 Z=(M1+M2+M3+ ..... N)/质保期考核月分数 M1 .... N:每月绩效系数 99 - 100 分 M= 1.0 ; 96 - 98 分 M= 0.96 ; 93 - 95 分 M= 0.92; 89- 92 分 M= 0.88 ; 85 - 88 分 M= 0.80 ; 81 - 84 分 M= 0.75; 80-83 分 M=0.70; 75-79 分 M=0.65; 70-74 分 M= 0.60; 65-69 分 M=0.55; 60-65 分 M=0.50 60 分以下 M=0 采购人不予支付运维费

 9.3

 资格审查内容 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其资格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条

 件:

 1) 营业执照; 2)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 3) 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 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

  4) 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 5) 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代理人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 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记录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和主要技术、管理、服务人员数量表。格式见附件《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 备注:

 注:1 1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直接从诚信库中获取的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2 2 、电子标书制作,资格审查的

 1 1- -4 4

 项应直接从诚信库中获取;5 5 , 6,7 项应按照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后,直接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电子标

 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彩色照片,否

 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予通过。

 3 3 、 ① 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彩色

 照片,否则不予认可。未按规定提供按无效处理。

 ② 上述资质证明文件中若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或有效公证件)

 的,所

 有原件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

 定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 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应为有效证件,投标人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

 法律责任。

 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

 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

 的一切后果负责。

 10

 履约保证金 无

 11

 合同补充内容 中标人服务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如因中标人对在服务过 程中发生安全、质量问题,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12 电子招标投标 是。

 13 重要声明 无

 14

 其他要求 所有投标人一律禁止借用资质投标,无论是在投标阶段,还是项目实

 施阶段抑或结算阶段,凡发现借用资质进行招投标者,一律将实际投

 标人及其所借用资质的企业列入茌平区信用黑名单,在聊城市政府采

 购网站及众合招标网上进行公示,并将企业相关情况上报市财政局进

 行通报,给予罚款、并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

 1 1

 年至

 3 3

 年内参加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15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填写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

 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并需要价格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且填写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

 【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情形】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相应价格折扣。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6

 政策优惠说明 政策优惠说明:

 1)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折扣: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报价)×6%。

 小微评审价格=最终总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进入评审。

 生产商既是监狱企业,又属小型企业或微企业的不重复折扣。2)对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评审加分:

 ①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 ②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

 产品既是环境标志产品,又是节能产品的均予加分,其中节能产品加分时不含强制节能产品。

 评审得分=综合得分+对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加分。

 17

 开标形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各投标企业即可插入

 CA

 锁,使各自的电子投标文件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时间到达且全部投标企业电子投标文件处于可解密状态后,插入代理公司 CA

 锁正式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电子系统依次公开唱价。

 投标企业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

  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

 30

 分钟,投标文件将无法更改,也不可自行撤回。若投标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投标的,请现场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或递交投标文件的企业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拒绝解密、开标时间后离开导致无法解密、或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 每家企业限

 10

 分钟 )

 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且作无效标处理。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

  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电子招投标的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18 应急措施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企业暂停电子唱标,改用人工方式唱

  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江苏国泰新点公司和交易 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经评审委员会决定,可将系统内评审改为电子版

  文件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

  理。

 19

 质疑投诉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

  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投标人认为竞争性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应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质疑函收件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15306354299/0635-8262997

  20 是否采用电子评 标和技术标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其中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

 21

 其他 一、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二、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 各投标企业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附件资格证明审查表、附件有关证件加分表”按规定填写完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与资质证件、相关评分证件分别 装袋提交。

  四、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予通过。

  22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3

  其他 一、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二、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 各投标企业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附件资格证明审查表、附件有关证件加分表”按规定填写完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与资质证件、相关评分证件分别装袋提交。

 四、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予通过。

  24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

  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 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

 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注:1、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2、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各投标企业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4、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予通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的; (6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

 被责令停业的; (1 0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 1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 2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工程量清单;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

 1 1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函报价一览表 报价函 2 2 、资信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3 3 、资格审查资料

 4 4 、企业各类证书

  5 5 、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

 6 6 、近年来完成业绩

 7 7 、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

 8 8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9 9 、商务标

 报价明细表 10 、技术标

 11 、供应商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中的“工程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3.5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 资格审查内容 ”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电子投标文件:共计

 3 3

 份,其中加密文件

 1 1

 份,为. . lctf

 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

 不加密文件一份,为 .nlctf

 文件以光盘或

 U U

 盘形式递交;另提交

 U U

 盘,内容为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单独密封(留存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述各种形式投标文件均需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缺少任何一项,招标人不予受理。

 若投标人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 PDF 版纸质标书,并加盖

 公章。

 3.6.2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所涉及的所有表格用不褪色的黑色或蓝黑墨水书写或打印; 3.6.3 投标文件中需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3.6..4 电子投标文件签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签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签章处。

 上述签章处均需使用

 CA 印章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6.5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2)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 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

 3.6.6 电子光盘的制作: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须知表规定份数,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光盘或 U 盘。

 4.

 投标

 4.1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封口处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在封皮明显处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程序

 5.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

 (3)

 应用网络电子开标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辅助解密,解密成功后进入管理网络。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忘带或错带 CA 锁、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均不导入电子光盘,将视为自动放弃。

 5.2.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监督机构、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限 2-3 人)

 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会开始; (2)

 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

 由检查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表第 27 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6)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 (7)

 电子唱标。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一致。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等内容; (8)

 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签字)确认; (9)

 开标结束。

 5.2.3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

 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

 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

 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

 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

 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改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江苏国泰新点公司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经评审委员会决定,可改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 保密处理。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中标人。

 7.3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共同盖章后生效。

 7.4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 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程序

 1.1

 初步评审

 1.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证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1.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

 工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等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11)

 未按规定报价,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要求报出价格,工程量清单中出现严重的缺项漏项,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12)

 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履约能力描述及证明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

 (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4 )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目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15 )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与响应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

  ( 16 )

 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将

 视同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将有关问题上报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 17 )

 被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且在通报期间的企业,将视为失信企业,作无

 效标处理;

  ( 18 )

 若为工程类项目电子清标中,综合单价清单差额率对比,差额率在

 10% 以内的,

 异常达到较高比例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 具体比例由评审委员会结合总项数、异常程度等协商确定)

 )

 ;

  ( 19 )

 若为工程类项目电子清标中,综合单价清单差额率对比,差额率为

 0 0

 的,异常达到一定比例或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 具体比例、数量由评审委员会结合总项数、异常程度等协商确定)

 )

 ;

  ( 20 )

 电子清标中,技术标雷同性分析,存在高度雷同的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