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于做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8 16:25:04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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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做好 0 2020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 2020 〕2 82 号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办公室),各市公安局、各直属公安局政治部,各有关招生院校: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 号)和中组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2020 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公政治〔2020〕127 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 2020 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特殊专业委托定向培养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要求

 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突出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其中,特殊公安专业定向招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和公务员录用考试等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按公务员录用和公安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生来源计划

  2 2020 年公安院校在我省公安专业招生全部为本科计划,分别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20 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90 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 72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6 人、面向移民管理部门就业 12 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105 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 98 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7 人),铁道警察学院 153 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 70 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83 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176 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 100人、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就业 6 人、面向民航公安机关就业 70 人),山东警察学院 1500 人(其中 8 个招生计划为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新疆警察学院 6 人(定向招录培养,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 3 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3 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1。

 招生专业分公安技术类和公安学类,分别对考生等级考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公安技术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要求选考物理、化学中任一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要求选考物理、化学、生物中任一科;铁道警察学院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要求必须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要求必须选考物理。

 2.公安学类:要求必须选考思想政治。

 公安部部属院校和新疆警察学院面向全省招生,招生计划不具体分配到市。山东警察学院招生计划预分到市(见附件 2)。

 三、招生条件

 (一)报考资格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

  3 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 16 周岁以上、22 周岁以下(1998 年 9 月 1 日至 2004 年 8 月31 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必须是 2020 年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且民族为汉族,符合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条件的学生党员、团员。

 (二)生源地确认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具有山东户籍,须参加由山东省公安厅组织的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三)体检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公

  4 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 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 170 厘米及以上,女性 160 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 2)在 17.3 至 27.3 之间,女性在 17.1 至 25.7 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 4.8 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 7 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 15 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治安学(面向民航公安机关就业)专业考生(以下简称空警专业)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的空勤人员体检标准(详见学校网站 http://zsjyc.forestpolice.net)。

 省公安厅在对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对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心脏、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作出体检结论。

 (四)体能测评要求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 米跑。可测次数:1 次,合格标准:男性≤9.2 秒,女性≤10.4秒。

  5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 次,合格标准:男性≥2.05 米,女性≥1.5米。

 3.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 次,合格标准:男性≥9 次/分钟,女性≥25 次/分钟。

 以上 3 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 2 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四、填报志愿、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资格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资格及要求

 各公安院校执行我省普通类一段线。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须于 7 月 30 日在普通类提前批中填报各公安院校本科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提前录取批次,并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未选择提前录取批次、未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新疆警察学院进行定向培养。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空警专业单设投档单位,报考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空警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仅能单独填报治安学(面向民航公安机关就业,省编专业代号 14),不能兼报其他公安院校及专业志愿,录取时不得调剂到其他公安专业;未报考空警专业的考生,录取时也不得调剂到空警专业。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资格及要求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

  6 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普通类公安专业)和山东警察学院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分招生院校及性别,原则上按 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同时提供考生的各项高考体检信息。

 对新疆警察学院的定向招录培养招生计划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空警专业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 1:5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同时提供考生的各项高考体检信息。

 7 月 31 日 17:00 前 , 考 生 可 通 过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网 站(http://www.sdzk.cn)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名单。

 五、招生考察

 招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并提出考察意见,省级公安机关进行分析后综合作出考察结论。各市公安机关指导考察实施机关遴选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严谨细致、担当负责、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公安机关在编在职人民警察,通过网上核查、走访调查、档案审核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研究提出考察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考察的时间为 7 月 27 日至 8 月 3 日。达到普通类一段线且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准考证向户籍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出考察申请,按要求填写《2020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或《2020 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见附件 6、7),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

  7 门负责组织考察。

 省内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

 招生考察是公安院校招生的重要环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密程序,防止错审、漏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普通类一段线考生的考察申请。

 考生应于面试前到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考察情况,县级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合格的考生领取本人的《2020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依据。县级公安机关考察意见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相关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考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要求执行,并按照公务员录用档案审核标准对考生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六、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县级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密封)、《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见附件 4)、《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 张等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考生的体检、体能测评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体检、体能测评的项目

  8 和标准按照 2020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空警专业考生的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会同相关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参照公安院校招生规定和空勤人员体检标准等组织实施。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见附件 8)。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宣传工作。

 七、定向招录培养专业考生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且考察和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定向招录计划数 1:3 的比例确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生名单。

 8 月 5 日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和面试)。公务员录用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 100 分。公务员录用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组织,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 70%和 30%的比例合成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

 八、录取

 (一)公安院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

 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远程网上录取。普通类提前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 1 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 1 个院校志愿;第 2 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 4 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服从高校的任何专业安排)。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9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 120%分别投档,其中,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线上合格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信息、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情况及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

 当第 1 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公布院校缺额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行第 2 次志愿填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二)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录取

 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在新疆自治区公安厅领导下,新疆警察学院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开展审档、录取工作,分别确定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和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录取名单。

 (三)其它

 除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空警专业外,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共享。

 依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 号)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

  10 号)的有关规定,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报考公安院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学生的培养与录用

 考生录取后,定向地方公安机关工作的,须与山东省公安厅、新疆警察学院签订定向招录培养三方协议;定向铁路公安机关工作的,须与铁路公安局、新疆警察学院签订定向招录培养三方协议;最低服务年限均为 10年。学生入校后,严格按照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培养管理,不得调转其他公安专业(方向)学习。学生培养经费、学费、生活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考核,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按规定进行考察、个人档案审核、个人报告事项审核合格,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要求者,定向地方公安机关工作的,按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山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原则上在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定向铁路公安机关工作的,原则上选择生源地相应铁路公安处职位,并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选岗时若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对毕业后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学生,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 1 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交纳该费用 50%的违约金。同时,有关情况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和学生档案。

  11 十、组织领导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安院校招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要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招生工作实际,依法、科学、精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全流程各环节的具体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全员培训,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备足防疫物资,设立医疗防控站。加强健康监测,进入考点人员体温必检。做好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场地器材卫生每日清洁消毒,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安全。

 对于泄露考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和影响的,严肃查处并坚决追究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附件:

  1.公安院校 2020 年山东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山东警察学院 2020 年招生计划预分表

  3.2020 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4.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

  5.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生健康承诺书

  6.2020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

  7.2020 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8.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表

  12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0 年 7 月 24 日

  13 附件3 2020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7月26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普通类一段线 7月30日 考生填报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 7月31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并提供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7月27日至8月3日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招生考察 8月1日 疫情防控演练 8月2日至8月5日 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8月4日至8月5日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考生 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公务员录用考试 8月8日 省公安厅政治部报合格考生名单 8月9日至8月11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投档录取 8月12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计划 8月13日 考生填报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 8月14日至8月15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投档录取 8月16日后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14 附件4

 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 病

 名 有/无 治愈时间 病

 名 有/无 治愈时间 备

 注 心脏病 □ 有 □ 无

 精神病 □ 有 □ 无

  高血压病 □ 有 □ 无

 神经官能症 □ 有 □ 无

 血液系统 疾病 □ 有 □ 无

 夜游症 □ 有 □ 无

 结核病 □ 有 □ 无

 精神活性物质 滥用和依赖史 □ 有 □ 无

 肺气肿 □ 有 □ 无

 吸毒史 □ 有 □ 无

 支气管扩张 □ 有 □ 无

 结缔组织病 □ 有 □ 无

 支气管哮喘 □ 有 □ 无

 血吸虫病 □ 有 □ 无

 胰腺疾病 □ 有 □ 无

 血丝虫病 □ 有 □ 无

 严重消化 系统疾病 □ 有 □ 无

 颅脑畸形 颅脑损伤 □ 有 □ 无

 急慢性肝炎 □ 有 □ 无

 慢性骨髓炎 □ 有 □ 无

 肝硬化 □ 有 □ 无

 胆结石 □ 有 □ 无

 恶性肿瘤 □ 有 □ 无

 泌尿系统 结石 □ 有 □ 无

 急慢性肾炎 □ 有 □ 无

 性

 病 □ 有 □ 无

 肾功能异常 □ 有 □ 无

 艾滋病 □ 有 □ 无

 糖尿病 □ 有 □ 无

 手术史 □ 有 □ 无

 甲

 亢 □ 有 □ 无

 严重外伤史 □ 有 □ 无

 内分泌系统 疾病 □ 有 □ 无

 文

 身 □ 有 □ 无

 癫

 痫 □ 有 □ 无

 其

 他 □ 有 □ 无

 考生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后果。

  考

 生(签名):

 年

 月

 日

  15 附件 5 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生健康承诺书

 考生姓名

 考生号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健

 康

 申

 明 1.面试体检体测前 14 天内,是否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是

 否 2.面试体检体测前 14 天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是

 否 3.面试体检体测前 14 天内,是否有非低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是

 否 4.面试体检体测前 14 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是

 否 5.面试体检体测前 14 天内,所在社区(村居)是否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是

 否

 考 生 承 诺 本人参加山东省 2020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现郑重承诺:

 本人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不良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健康申明”中 1-5 项为“是”的,考生入场前须提供 7 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

  16 附件 6 2020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 报考序号 :

 考生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宗教信仰

 生源省份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户籍所在地

 省(区、市)/

  地(市、州)/

  县(市、区)

 经常居住地

 省(区、市)/

  地(市、州)/

  县(市、区)

 考生经历 起止时间 就读学校(工作单位)

 证明人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说明:经历从小学起填报。

 家庭成员信息 姓

 名 称

 谓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就读学校、家庭住址)

  说明:家庭成员指父母、未婚兄弟姐妹,请勿漏填、误填。若为在读、未就业或已故人员,请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报就读学校、家庭住址或亡故情况。

 考生表现情况 曾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有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有

 □无 曾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有

 □无 曾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有

 □无 曾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有

 □无 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有

 □无 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有

 □无 曾被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学籍。

 □有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有

 □无 考生表现情况 曾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有

 □无 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

 □有

 □无

  17 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有

 □无 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

 □有

 □无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有

 □无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有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有

 □无 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

 □有

 □无 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不宜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的其他情形。

 □有

 □无 家庭成员表现情况 曾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有

 □无 曾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有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有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有

 □无 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影响今后被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有

 □无 备注

 考察意见 考察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考察实施机关负责人(签名):

  考察实施人员(签名):

 考察实施机关(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考察审核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考察审核机关负责人(签名):

  考察审核人员(签名):

 考察审核机关(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察结论 考察结论:

 □ 合格

  □ 不合格 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若有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后。

  18 附件 7 2020 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 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考生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宗教信仰

 生源省份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户籍所在地

  省(区、市)/

  地(市、州)/

  县(市、区)

 经常居住地

  省(区、市)/

  地(市、州)/

  县(市、区)

 考生经历 起止时间 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证明人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说明:经历从小学起填报。

 家庭成员信息 姓

 名 称

 谓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或就读学校、家庭住址)

  说明:家庭成员指父母、未婚兄弟姐妹,请勿漏填、误填。若为在读、未就业或已故人员,请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报就读学校、家庭住址或亡故情况。

 主要社会关系信息 姓

 名 称

 谓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或就读学校、家庭住址)

  说明: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请勿漏填、误填。若为在读、未就业或已故人员,请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报就读学校、家庭住址或亡故情况。

 奖 惩 信奖惩年月 奖惩名称 事

 由 作出单位

  19

  出国境情况 起止时间 所到国家或地区 事

 由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考生表现情况 曾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有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有

 □无 曾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有

 □无 曾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有

 □无 曾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有

 □无 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有

 □无 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有

 □无 曾被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学籍。

 □有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有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有

 □无 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

 □有

 □无 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有

 □无 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

 □有

 □无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有

 □无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有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有

 □无 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

 □有

 □无 信仰宗教或者经常参加宗教活动。

 □有

 □无 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

 □有

 □无 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不宜定向招录培养的其他情形。

 □有

 □无 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曾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有

 □无 曾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有

 □无

  20 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有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有

 □无 曾受过开除党籍、军籍、公职处分。

 □有

 □无 涉嫌严重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

 □有

 □无 被列为影响国家安全重点管控人员。

 □有

 □无 曾在国(境)内外从事反对、攻击党和国家或者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

 □有

 □无 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正被侦查、起诉、审判或者服刑。

 □有

 □无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有

 □无 考生父母已取得或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有

 □无 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不宜定向招录培养的其他情形。

 □有

 □无 备注 考生须是 2020 年高中汉族应届毕业生且为学生党员或团员,达不到此项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意见 考察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考察实施机关负责人(签名):

  考察实施人员(签名):

 考察实施机关(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察审核意见 考察审核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考察审核机关负责人(签名):

  考察审核人员(签名):

 考察审核机关(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察结论 考察结论:

  □ 合格

 □ 不合格 政工部门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签名):

 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若有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后。

  21 附件 8 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表 时

 间 生源范围 地

 点 8 月 2 日 青岛、烟台、威海、日照考生 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 号)

 8 月 3 日 济南、淄博、泰安、德州考生 8 月 4 日 枣庄、临沂、滨州、菏泽考生;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 8 月 5 日 东营、潍坊、济宁、聊城考生 说明:

 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

 特别注意: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在 8 月 4 日上午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如果不按时参加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