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柳林镇乡村振兴规划方案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2-06-24 14:50:14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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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野县柳林镇乡村振兴规划方案设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1724202002000324

 采

 购

 人:巨野县柳林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 报价须知………………………………………………3 第三章

 … 政府采购合同书……………………………………20 第四章

 项目技术要求……………………………………………24 第五章

 … 响应文件格式…………………………………………25

 1

  第一章

 巨野县柳林镇乡村振兴规划方案设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巨野县柳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山东德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巨野县柳林镇乡村振兴规划方案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 采购人名称:巨野县柳林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德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巨野县柳林镇乡村振兴规划方案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SDGP371724202002000324 3、采购规模:本项目为巨野县柳林镇乡村振兴进行规划设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和能力,并能提供整体设计、规划方案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7、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2 (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前( 200 20 年 年 0 10 月 月 5 15 日 日 7 17 时 时 0 00 分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对本项目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报价资格。

 六、获取磋商文件:

 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sdf.lkj//sdf.lkjhzsggzyjy.gov.cn)、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sdf.lkj//112.35.62.178:6688/)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下方下载磋商文件。如果磋商文件需要变更、澄清或者答疑,变更、澄清、答疑也将在磋商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浏览。开标现场交纳磋商文件编制费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2020 年 10 月 21 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址:巨野县行政审批局 5 楼(财政局院内西电梯)第二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巨野县柳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1526530027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硕

 联系方式:15550177388

 2020 年 10 月 9 日

 3 第二章

 报价须知

 报价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巨野县柳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5265300277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德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15550177388 3 项目名称 巨野县柳林镇乡村振兴规划方案设计项目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内提交最终规划设计成果(以上时间不包括甲方资料不全、会议组织及专家意见反馈时间)。

 6 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执行。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和能力,并能提供整体设计、规划方案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7、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分包 不允许 9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各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

 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 12 时 00 分前

 4 时间 方式:盖公司公章扫描件及 word 文档格式文件发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ddr0302@163.com)。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将被视同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

 10 采购人对磋商文件澄清的截至时间 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前 方式:澄清、答疑内容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发布,不再给予书面回复,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登陆网站浏览。

 11 报价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12 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递交 1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在指明的地方盖章或签字。(如不符合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1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唱标单 2 份(需单独密封);响应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5 封套上写明 ____项目响应文件,于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前不得开启。

 16 报价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21 日 14:30 整(北京时间,超时概不接收)。

 17 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巨野县行政审批局 5 楼(财政局院内西电梯)第二开标室 18 是否退还 响应文件

 否 19

 项目控制价

 项目控制价:陆拾玖万伍仟元整(0 695000.00 元)

 供应商每一次报价均不得超出本项目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0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 30 0% % ,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40% , 通过专家论证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2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 10%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3 3 日内提交于采购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2 资格审查

 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参加磋商会议:

 1 1 、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2 、 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3 3 、 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 4 、 在“信用中国”网站 (sdf.lkj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并加盖公司公

 5 章)。

 以上证件中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标书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 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成交人承担;交由主管部门依据采购文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告,禁止其参加巨野县招标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1 )提供虚假材料的;

 (2 2 )借用他人资质或出借资质供他人参加投标的;

 (3 3 )串通投标的;

 (4 4 )成交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 5 )成交人转包项目的;

 (6 6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的;

 (7 7 )成交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8 8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随意变动项目班子的;

 (9 9)

 )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擅自离岗的。

 。

 6

 第一部分

 总则

 1 1 、项目概况

 1.1 受巨野县柳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山东德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巨野县柳林镇乡村振兴规划方案设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1.2 本项目采购人: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2 2 、磋商 依据及原则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2.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5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3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4 4 、供应商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4.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详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4.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

 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在以往采购报价活动中存在行贿等劣迹行为的。

 5 5 、报价费用

 5.1供应商应承担其购买磋商文件及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 5.2 不管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3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第二部分

 磋商文件

 1 1 、磋商文件组成 1.1 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共 5 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报价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项目技术要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 除 1.1 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1.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4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否则不予认可。

 2 2 、磋商文件澄清

 2.1 供应商在获得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发送相应的书面文件电子版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ddr0302@163.com,同时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利不予答复。

 2.2 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该澄清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 3 、磋商文件修改

 3.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8 截止时间五日前,报监督部门批准可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三日的,采购人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变更或者更正公告中以明确。

 3.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第三部分

 报价及结算

 1 1 、磋商报价 1.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填写单价和总价。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2 1.2 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前期费用、编制费用、文本制作费用、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 用。

 1.3 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4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5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2 2 、结算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进行结算。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

 1 1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竞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标有可能被拒绝。

 1.1 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商务报价、技术文件组成。

 2 1.2 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4)报价一览表; (5)分项报价明细表; (6)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7)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8)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说明。

 3 1.3 商务报价

 供应商报价为全费用总价,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

 4 1.4 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服务响应及相关资料; (2)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②服务方案; ③服务说明; ④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⑤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⑥供应商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①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②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 ③供应商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磋商文件“项目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

 2 2 、报价说明

 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应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最低合理价格。

 3 3 、报价有效期

 3.1 报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

 10 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4 4 、报价保证金

 无 5 5 、响应文件的编制

 5.1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服务标准及项目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5.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5.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详见报价须知前附表规定。

 6 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包装,也可以放在一起包装,包装袋上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及法人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6.2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盖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供应商应按报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7.2 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8 8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第五部分

 公开报价

 1 1 、公开报价

 1.1 唱价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11 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唱价会议。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唱价会议,则采购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报价,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唱价内容:唱价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首次报价表中的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唱价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 1.2 报价程序

 (1)宣布会议纪律; (2)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 (6)按照宣布的报价顺序当众开标,并进行文字记录; (7)采购人、监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8)报价会议结束。

 注:本次报价不低于两轮报价,且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若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则视报价低的为最终报价。若供应商拒不进行最终报价,则视其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控制价,如高于控制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第六部分

 磋商

 1 1 、组成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评标活动,具体负责磋商事务。

 2 2 、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2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仅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身进行磋商、评审,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评审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3)独立性原则。磋商、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参加磋商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参加磋商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确定成交人。

 (6)集体决定的原则。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对所遇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3 3 、磋商程序

 3.1 由磋商小组成员检查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材料:

 3.2 磋商小组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首先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3 磋商小组与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一次磋商,并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3.4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最终磋商报价和磋商承诺进行详细评审,在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中,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确定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低于成本价除外)。

 经磋商小组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磋商。

 4 4 、初步评审,确定合格的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4.1 磋商小组对每份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是否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没有对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或有所保留。因为这种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4.2 如果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未通过初步评审对待,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改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响应文件 4.3 对竞标报价进行审核。响应文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报价,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

 13 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竞标按未通过初步评审对待。

 4.3.1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2 文字表示的金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修改数字表示的金额; 4.3.3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4 磋商小组逐项列出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2)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细微偏差是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5 4.5 无效响应文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按未通过初步评审对待。

 (1)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签署的; (3)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响应文件逾期未送达;

 (6)报价人不参加评审询问事宜的; (7)

 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8)响应文件中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响应文件标明的报价人的名称与法律上或通过验证时不一致的,且这种不一致明显不利于采购人。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

 4.6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可进入下步的竞争性磋商程序。

 14 5 5 、磋商

 5.1 磋商小组与进入磋商程序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5.2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在后一轮中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前轮磋商报价。

 6 6 、详细评审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最终磋商报价和磋商承诺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要对以下因素进行详细评审。

 1) 最终报价,并适当考虑第一次报价的客观性;

 2) 项目工作安排计划方案的合理优化、先进性;

  3)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包括组织领导、人员分工、专业技能等;

  4) 专业人员配组情况;

  5)服务响应及相关资料; 6)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7) 技术及商务细微偏离;

  8) 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9) 供应商的经营业绩;

  10)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11)其他优惠条件。

 7 7 、确定成交人

 7.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分项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评委独立打分项汇总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

 7.2 成交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7.3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4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6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其自动放弃。

 7.7 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

 15 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8 8 、无成交人原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无成交人。

 8.1 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8.2 出现影响磋商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3 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期价格,采购人无力支付的; 8.4 因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

 9 9 、诚实信用

 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9.2 在磋商、评审期间,参与磋商、评审工作的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出席供应商主办的或赞助的活动。

 9.3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9.4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采购人有证据表明成交人有此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向采购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6

 评

 分

 细

 则

  评审项目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10分)

 投标报价

 10 分

  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商务部分 (10分)

 企业实力 6分 供应商提供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的,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团队成员 4 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每提供一个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技术方案 评分标准 (80 分) 服务方案 15 分 整体服务方案优于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得 10.1-15 分; 整体服务方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5.1-10 分; 整体服务方案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0.1-5 分。

 以上内容缺项得 0 分。

 服务保证措施 15 分 供应商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及时,得 10.1-15分; 供应商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比较健全,建立比较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比较符合要求,得 5.1-10 分; 供应商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基本健全,建立基本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基本符合要求,得 0.1-5 分。

 以上内容缺项得 0 分。

 技术方案 10 分 技术先进,方案周密,具有技术创新,思路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1-10 分; 技术较高、方案较好、能响应采购人技术要求的得 3.1-5 分; 基本可行的得 0.1-3 分。

 有明显缺陷的不得分。

 工期进度保证措施 15 分 人员组织与设备投入匹配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得力,计划安排、工序衔接科学合理,得 10.1-15 分; 人员组织与设备投入匹配较为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合理,计划安排、工序衔接较为合理,得 5.1-10 分; 人员组织与设备投入匹配合理性差,工期保证措施合理性差,计划安排、工序衔接较差,得 0.1-5 分。

 以上内容缺项得 0 分。

 17 质量保证措施 15 分 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计划体系完善,质量管理人员配置齐全合理,得 10.1-15 分; 建立了基本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但不够严密、完整,配备了基本的质量管理人员,得 5.1-10 分; 质量保证措施不完整;计划体系不完善,质量管理人员配置不能满足项目管理要求,得 0.1-5 分。

 以上内容缺项得 0 分。

 对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措施

 10 分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应急和保障机制健全,有明确的应急组织机构,能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应急时间及时,措施得当,得 5.1-10 分; 制定比较详细的应急预案,应急和保障机制比较健全,有比较明确的应急组织机构,能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应急时间比较及时,措施比较得当,得 3.1-5 分; 制定基本的应急预案,应急和保障机制基本健全,有基本的应急组织机构,能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应急时间及措施基本得当,得 0.1-3分。

 以上内容缺项不得分。

 注:

 1 1 、某一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的平均分数(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为该供应商的最后得分。

 2 2 、评标办法中涉及加分的证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附于响应文件内,否则不予认可。

 3 3 、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的,取消其参加评标资格;在签订合同前被发现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4 4 、其他国家政策优惠说明: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折扣,按折扣后的评审价格进行评审,一旦成交须按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格折扣计算如下: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折扣:

 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6%。

 提示:(1)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报价说明表(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供应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确认,否则不予以价格折扣。(2)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折扣。

 2)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部分

 授予合同

 1 1 、磋商结果的公示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日内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

 18 布成交公示,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 2 、成交通知书

 2.1 确定出成交供应商后在报价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其报价被接受,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签订合同

 3.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 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由此而需要重新组织磋商的,所需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 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4.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废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

 4.2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

 19 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 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公开报价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其它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八部分

 纪律和监督

 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7)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20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1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甲方(采购人):

 22 乙方(中标单位):

 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单位):

  (项目名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乙方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乙方在开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说明 5、本合同附件 二、工作内容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30% ,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40% ,通过专家论证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五、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45 日内提交最终规划设计成果(以上时间不包括甲方资料不

 23 全、会议组织及专家意见反馈时间)。

 六、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执行。

 七、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乙方由此为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性。

 九、 服务

 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开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违约条款

 1、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1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4、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0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二、 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政府采购办公室及

 24 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巨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巨野县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 (2)

 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

 十五、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 二 份。

 甲方(采购人)印章:

  乙方(投标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25 第四章

 项目技术要求

 一、 项目说明

 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2、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前期费用、编制费用、文本制作费用、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

 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进行规划时,除须满足本磋商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最新版的国家政策、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4、质量及验收: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规划、验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地理位置、地理环境、地形条件、资源条件、周边要素、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等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提交规划编制的情况,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任何因中标单位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单位对采购人进行赔偿。

 二、工作内容

 1 1 、工作内容总体说明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柳林镇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镇工作重中之重,明确思路,深化认识,切实把工作做好。为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拟针对本乡镇的实际发展需求,开展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把握未来五年柳林镇面临的政策及发展环境变化,推动柳林镇各项工作全面优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2 2 、规划编制范围

 规划编制范围覆盖柳林镇所属全部乡村、社区。

 3 3 、规划编制时间

 (1)规划时间跨度为2020-2025,共计五年时间。

 26 (2)本次项目推进时间为自合同签订时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

 4 4 、规划具体内容

 规划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国家、山东省相关政策的理解与应用分析,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环境的分析,对柳林镇发展机遇和挑战的研究,对柳林镇未来产业发展的研究与建议、对柳林镇生态保护与发展的研究与建议,对柳林镇人居环境建设与优化的意见建议,对柳林镇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对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