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某水泥厂项目监理规划

发布时间:2022-06-28 16:50:10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字号:

 第一章

 工程基本情况及监理工作目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郑州**水泥厂工程 2.建设地点:新密市 3.建筑类型:工业厂区 4.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结构与钢结构 5.建设单位:郑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6.勘察单位:

 7.设计单位:

 8.施工单位:

 9.项目性质:新建 10.监理范围:整个厂区建设全过程监理 11.承包方式:中标价,在监理范围内实施工程监理 12.质量标准:合格 13.工程规模:45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

  2 2. 监理目标 :

 监理部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技术经济手段,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使该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造价目标、管理协调工作)得到有效控制和实现。具体控制目标如下:

  质量目标

 通过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严格控制,使本工程达到或超过预定质量控制标准——质量合格。

  进度目标

 协调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计划,使工程实际进度严格控制在计划进度范围之内,总工期为 615 天。

  造价目标

 公正、科学、及时核算工程实物量,实事求是按规定审核工程签证,把工程造价控制在

 合理的范围之内,总造价为 2.72 亿元。

  管理协调工作

 高标准、高效率、电脑化、科学地做好合同及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4 4. 监理范围: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范围是郑州**水泥厂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5. 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 完整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包括设计交底,会审记录)。

 4. 施工单位编制的经其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技术核定单)。

 5. 经审批的各专业施工监理细则。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2002年9月版)。

 7. 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8. 政府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等。

 9.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其他决议、备忘录等。

 10.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会议记录、函电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记录,现场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有关通知书和指令等。

 11. 各项设备的技术文件和安装说明。

 6.

 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国家计委建号【1995】737号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我们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包括: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和工程工期进行严格控制,对工程建设合同、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协调好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1. 准备阶段

 (1)

 组织监理人员进场;

 (2)

 文件资料系统的建立; (3)

 监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执行; (4)

 协助建设单位研讨确定进度控制目标; (5)

 审查设计文件,熟悉设计图纸及与工程有关的各类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 (6)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开工准备工作(四通一平); (7)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承包单位招标工作。

 2. 施工阶段

 (1)

 督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下达开工令; (2)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并实施; (3)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4)

 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5)

 审核承包单位资格;

 (6)

 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 (7)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8)

 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9)

 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10)

 及时核查、统计汇总已完工程量和增加工程量,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1)

 分阶段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进度款,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12)

 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3)

 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4)

 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文件及归档资料; (15)

 组织工程竣工初验,编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编写《工程质量

 评估报告》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6)

 审核竣工图决算,检查工程结算; (17)

 按规定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档案资料。

  第二章

 项目 组织管理 机构

 为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成立“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水泥厂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该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 以完成本监理承接的监理业务。针对本工程特点,借鉴以往工程建设监理的经验,确定项目监理组织采用直线制组织形式。该组织形式优点是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集中领导,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并能够充分发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部的其它人员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共同搞好监理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监理目标。

 1. 现场组织机构图

 2.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3 3 . 监理部人员资质情况表

  4 4 . 监理人员职责:

 4.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4.1.1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4.1.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4.1.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1.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4.1.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拟任 职务 资格证书 1

 男 42 工 民 建 总 监 中级职称证 国家注册监理师证 2

 男 54 测

  量 监理工程师 中级职称证 工程师 3

 男 42 工 民 建 监理工程师 中级职称证 工程师 4

 男 55 工 民 建 监理工程师 中级职称证 助理工程师 5

 男 23 资料员、见证员 监 理 员 初级职称 工程师 6

 男 28 工 民 建 监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 工程师

 4.1.6 审定承包单位提供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1.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4.1.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4.1.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4.1.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4.1.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4.1.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1.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4 42 .2 :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4.2.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4.2.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2.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2.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2.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4.2.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2.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4.2.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4.2.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4.2.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 4 .3 :

 监理员职责:

 4.3.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4.3.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

 好检查工作。

 4.3.3 复检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3.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3.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3.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 4. .4 4 安全 监理工程师职责:

 4.4.1 按总监安排记好项目安全监理日志,每天上午 9:00 收集阅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日志>,了解工程进展; 4.4.2 定期到施工现场巡视,采集现场各种安全信息,整理后发监理安全工程师联系单或监理安全工程师通知单通知各个施工单位。

 4.4.3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安全工作; 5 5 .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5 5 .1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5.1.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5.1.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5.1.3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能力和监理水平; 5.1.4 不以个人名义监理业务; 5.1.5 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5.1.6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5.1.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5.1.8 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5.1.9 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5 5 .2 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鉴于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监理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

 格遵照执行。

 ·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

 ·

 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

 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

 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

 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

 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

 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

 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

 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监理工程师要接受业主与监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解聘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质量控制

 1.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1.1

 质量目标的制定:本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 合格工程 1.2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2.1 以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施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1.2.2 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1.2.3 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2.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2.1 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 原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没有材料就无法施工;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创造正常施工条件,实现投资、进度控制的前提。材料取样、试验方法,材料的使用方位和施工要求等。

 对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应当是全过程全面的控制,即从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和控制。

 2.2 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 2.2.1 采购质量的控制 ·

 凡是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购配件、设备等,订货前应向监理申报,提交样品和实验单,经监理认可后,方能订货; ·

 监理通过制订质量保证计划,详细提出对厂方应达到的质量保证要求; ·

 供货方提供质量保证文件,表明能够达到质量保证计划中提出的要求; 2.2.2 制造质量的监督与控制 对于某些重要的设备、器材和外供的构配件,可以采用对厂方生产制造实行监造的方式,进行重点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交货的质量;

 2.2.3 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 到现场的材料、设备、器材和购配件,须有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按要求进行检验,订货方应提前书面通知; 2.2.4 材料、设备存入的质量控制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检测、验收,并于以签署验收单;材料、设备存入的环境和条件,事先经监理确认; 2.2.5 对天然石材、现场配制的制品等,应事先进行配制,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可施工;材料的技术鉴定和有关实验、实验应用的报告,经监理认可后才能在工程中使用; 2.2.6 对新材料新设备等,应事先提交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

 3. 事前质量控制措施

 3.1 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审查,预先发现施工图的不足和失误,提出完善和整改的具体意见。

 3.2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由项目总监签署《分包工程资格报审表》; 3.3 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3.3.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接受承包单位在采购主要施工装修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定货前,提出的样品(或看样)和有关定货厂家及单价等资料的申报,在确认符合控制要求后书面通报建设单位,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由项目总监签署《建筑材料报审表》和《主要设备选型报审表》。

 3.3.2 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材质化验单、复核单,并在现场对材料进行质量观感检查(凡进口设备、材料等,必须具备海关商检证明)。

 3.3.3 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对工程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凡不符和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3.4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3.4.1 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组织结构和质量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以适应工程项目的需要,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内容的质量的控制和验评活动。

 3.4.2 协助承包单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3.5 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3.6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分项的施工方案。

 3.7 施工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3.7.1 督促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7.2 主动与质检站联系,汇报在本项目开展质监工作的具体办法、措施,争取质检站的支持和帮助; 3.7.3 审核承包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和方案,审查分包单位和试验室的资质; 3.7.4 审核承包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3.7.5 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3.8 8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 事中质量控制措施

 4.1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4.1.1 针对本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旁站方案,采取巡视、检查、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取样、测量、试验、验收等手段予以控制。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旁站部位做好旁站记录,要有现场录像或照片等永久保留资料,对于旁站要有文字记录,并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 4.1.2 旁站监理措施 1)依据施工图列出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及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设置旁站控制点; 2)旁站监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完成,对工程施工进行不间断质量控制; 3)旁站监理的质量与监理工程师的业绩、经济收入挂钩,奖优罚劣; 4)建立旁站监理制度,合理配置旁站资源,以保证旁站监理有序进行; 5)建立《旁站监理记录》,要求参与旁站监理的人员跟班填写,总监理工程师不定期检查,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的完成; 6)对旁站监理部位进行标识,责任到人,便于追溯; 7)总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对旁站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进行总结讲评。

 4.1.3 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质量标准; 4.1.4 对已完工程(工序)的质量按规范要求的项目和抽样频率进行各项检验和独立试验。

 4.1.5 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施工单位在自检,互检专职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

 ·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施工前,先由承包商自检,初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 48 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承包商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详见公司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制度》)。

 ·

 行使质量检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对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a)

 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b)

 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继续作业者; c)

 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d)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e)

 擅自将工程转包; f)

 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g)

 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h)

 其它 4.2 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4.3 做好质量、技术签证、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亲自签署。

 4.4 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4.5 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4.6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4 4 .7 定期向总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4.7.1 结构工程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

 ·

 量测工程:对建筑物的接桩和场内引测、测量控制桩(网)定位、轴线、水准点、层

 高及垂直度、沉降观测等进行监控。

 ·

 土方工程:基坑、基槽平面尺寸及标高,基坑图纸与设计相符程度,异常情况下的地基处理,填土密实度等进行监控。

 ·

 砼工程:砼的配合比,骨料级配,现场材料及改性材料、掺合材料的材质资料(原件)验证,并进行配合比设计和试样审定和抽检,试压报告认定;原材料计量、搅拌、振捣、养护和施工缝处理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检验;砼试块数量及养护条件、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

 预制件:按国家标准、规范和生产规程检验测试。

 ·

 管道安装质量检控的内容:

 a)

 管道及其配件的产品质量除应查验产品质保书外,必要时应抽验产品外观质量、强度等; b)

 认真检查管线预埋及在结构中的预留孔、套管的标高、位置、走向、规格;需要防腐的管件应作相应处理,如刷漆、涂油等; c)

 对各类管道的压力、气密试验以及通水试验进行跟踪并检查各类试验记录; d)

 实查管道的标高、走向、倾斜度、平直角。

 ·

 电气安装质量检控的内容:

 a)

 检查埋入土建基础或结构中的连接质量、导线规格、布局、方位及电阻测试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 b)

 实地核对预埋电管和盒箱、套管等标高、方位、走向、规格,合格后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 c)

 对电缆敷设、照明灯具、电气箱柜接线、电缆桥架、电气设备支架等按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抽查,主要部位逐路检查; d)

 对高压电器、电缆和辅料的绝缘性能,除查验产品质保书外,严格检查外表质量,如高压瓷件表面不得有裂缝,缺损和瓷釉损伤,严格检控耐压试验,泄漏电流和绝缘电阻超差者,禁止使用; e)

 供电系统受电前,应全面检查受电条件,确认后才可合闸受电,并进行供电调试。

 4.7.2 监理部在接到隐蔽工程验收单后应及时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确保承包单位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

 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发监理通知,必要时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承包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隐蔽工程; 4.7.3 审查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凡因施工原因须修改设计,应通过现场设计代表,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设计修改通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会签并在项目监理部内传阅,经建设单位认可后交承包单位施工。监理工程师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反映。

 4.7.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水暖卫工程的系统试压,通风试验,空调工程的单机运转和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的试验,并确保各试验记录的准确性。

 4.7.5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施工现场,达到预控为主,及时发现,早期处理,防止漏检和失检。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按公司文件《事故报告作业指导书》进行处理。

 4.7.6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由于承包单位违反合同条件施工,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4.7.7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4.7.8 坚持记好质量监理日记。按公司文件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处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报告,加以处理。

 4.7.9 每月 5 日前向建设单位送监理月报,报告上月工程进度、施工质量情况及监理主要工作和存在问题及提出监理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对漏项工程限定处理期限和再次复检时间进行协商确定。经初验全部合格后,由项目总监在相应的工程初验报告上签名认可施工完成日期,然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初验报告,并请求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

 5. 事后质量控制措施

 5.1 分部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修前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承包商填写《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由总监组织业主、 设计单位和承包商共同检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各方协商验收意见,并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 报当地质量监督结构备案。

 5.2 安装工程验收

 构筑(建筑)物、设备安装、管道、电气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订,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5.3 工程竣工验收的初验

 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承包商完善质量保证资料;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5.4 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5.5 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第四章

 工期控制

 1. 工程工期控制目标

 本工程工期控制目标为:开工时间 2007 年 12 月 25 日,竣工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25 日,合同约定工期为 17 个月。

 2 2 .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 2.1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

 2.1.1 进度的事前控制内容 ·

  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对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进行认真的审查、分析; ·

  根据工程条件和施工队伍条件,分析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

  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

 2.1.2 进度的事中控制内容 ·

  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监理日志; ·

  进行工程进度的检查:

 ·

  审批施工计划及施工修改计划; ·

  审核承包单位每半月或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

 ·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需如质监验收协调进行); ·

  做好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

  进行工程进度跟踪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发现偏离,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

  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 ·

  组织现场协调会; ·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现场监理部每月报告一次。

 2.1.3 进度的事后控制内容 ·

  针对某环节拖期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主要有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

  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

  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当确认承包单位具有充分理由要求延长工期时,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可确定和批准延长工期的期限。

 2 2.2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原则

 2.2.1 可行性和合理性原则

  各种进度计划都必须结合本工程自身的特点、周围环境和技术经济条件,既要可行又要合理。

 2.2.2 确保总目标的原则

  各项进度计划在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到如何保证项目总进度目标的实现,各分部工程计划要服从于总目标的要求和规定。

 2.2.3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的工期目标 2.2.4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符合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2.2.5 经济性原则

  计划编制的优劣,最终应以是否经济来衡量,这也是项目各参与者共同的愿望。

 2.2.6 便于操作的原则

  编制计划是为了控制和管理,因此,进度计划编制时应能充分反映计划中各项工作的相互关系、工期关系,清楚、明了,便于实施和检查。

 2.3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程序 (见下页)

 进度控制的程序框图

  3.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

 3.1 技术措施

 3.1.1 审批承包单位所拟订的各项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

 3.1.2 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推荐先进、科学、合理、经济地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加快工程的进展。

 3.2 组织措施

 3.2.1 落实监理部的进度控制人员,明确任务和职责,建立信息收集、反馈系统。

 3.2.2 进行项目和目标的分解(按项目实施各阶段、单位或单项工程,按建设年度等)。

 3.2.3 建立进度协调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等的组织体系)和进度协调工作制度。

 3.2.4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和调整有关组织关系,使其适应进度控制工作的要求。

 3.3 经济措施

 3.3.1 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给承包单位进行项目的检验、计量和签发支付证书。

 3.3.2 督促建设单位按时支付。

 3.3.3 制订奖罚措施,对提前完成计划者予以奖励;对延误工程计划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合同措施

 3.4.1 利用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力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工程项目。

 3.4.2 利用合同文件规定可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监督承包单位加快工程进度。

 第五章

 造价控制

  1.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1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方法

 1.1.1 依据工程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

 1.1.2 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1.1.3 通过风险分析,找出工程投资最易突破的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及部位,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1.1.4 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

 1.1.5 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1.1.6 通过《监理通知》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投资控制的建议。

 1.1.7 严格规范的进行工程计量:

 ·

  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

 ·

 承包单位每月 26 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填写《(

 )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时与承包单位协商),所计量的工程量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

  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约定。

 ·

  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

 1.1.8 加强工程款的支付控制:

 ·

 根据承包单位填写的《工程预付款报审表》,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并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

 ·

 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按月审核工程款(包括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及洽商款索赔款等),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1.1.9 及时完成竣工决算:

 ·

 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

 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

 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内协调,提出审核意见。

 ·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

 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有关事项。

 2 1.2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措施

 1.2.1 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 ·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造价控制的责任。

 ·

 编制本阶段造价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

 建立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制度、设计变更和签证监理工作制度,工程计量和支付、设计变更和签证均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技术审核;造价监理工程师负责单价和取费的审核,最后由总监审核签字的三级责任制。

 ·

 若业主同意,建立签证工程必须经业主和监理双方人员签字方为有效的制度。

 1.2.2 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 ·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

 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

 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针对量大、质量、价款波动大的材料的涨价预测,采取对策;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

 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1.2.3 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 ·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

 严格进行工程计量。

 ·

 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

 ·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的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1.2.4 投资控制的合同和信息措施 ·

 协助业主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合同中涉及投资的条款,字斟句酌,不出现不利于业主的条款。并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

 ·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后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全负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

 ·

 收集有关投资信息,进行动态分析比较,提供给建设单位,为他们的决策提供依据。

  2. 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

 ·

 工程变更无论由谁提出和批准,均须按设计变更洽商的基本程序进行处理; ·

 (工程变更记录)必须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承包单单位方可执行; ·

 (工程变更记录)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

 (工程变更记录)填写的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

 工程变更的内容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

 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 ·

 工程变更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

 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手续。

 3. 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

 ·

 项目监理部对合同规定的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事件给予受理。

 ·

 项目监理部在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费用索赔意向和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及《费用索赔申请表》的情况下,受理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

 ·

 监理工程师对费用索赔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与评估。

 ·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审查与评估结果,与建设单位协商、确认索赔金额,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

 索赔费用批准后;承包单位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索赔的支付。

  第六章

 组织协调管理方案

 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着业主、政府职能部门、设计、施工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及监理组织等多方项目参建者,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是各方共同目的。但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各参建者从各自项目管理角度着眼点不同必然会有大量的协调工作,只有各方认真履行合同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才能保证项目总目标按期实现。

 项目总监为工程协调管理责任者,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也可由项目总监委托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协调工作的结果必须在项目监理部内传阅并报请业主。以确保项目实施中参建者有机结合,顺利动作,在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协调。

 1. 协调管理的内容和任务

 1.1 在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需作好协调工作的方面有:

 1.1.1 项目责任各方人际关系之间的协调; 1.1.2 项目责任各方组织分工与配合的协调; 1.1.3 项目实施中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等控制目标的协调。

 1.2 协调管理的任务主要应包括:

 1.2.1 组织协调与业主签定合同关系的,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方的配合关系,协助业主处理有关问题,并督促总承包商协调其各分包商之间的关系; 1.2.2 协助业主向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各项审批事项; 1.2.3 为监理总目标的实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出现偏差时能及时通过有效的工作进行纠偏。

 2. 协调管理的分类

 2.1 组织协调一般分为项目外部协调与项目内部协调两大类。

 2.2 项目外部协调 (由建设单位负责)

 项目外部协调主要是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如与规划、市政等部门,这类协调主要是工程项目中的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政府的有关批文要照办,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沟通,只有做好这些,才能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竣工时才能顺利通过验收。项目外部协调还有资源供应部门的协调,如供电、供水、供气、电信、市政排水等部门,与这些部门协调既是为了保证施工的基本条件得到实现,也为了项目正式使用得到资源的

 保障。

 2.3 项目内部的协调 (由 总 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项目内部的协调,是指参与项目建设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如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参建各方的工作协调,这是监理工程师在建设监理过程中的主要工作。

 3. 协调管理工作

 3.1 建立相关单位联系表

 监理工作中在组织协调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时,必须建立“相关单位联系表”,以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职责、协调关系联系方法、在使用这一联系表时应及时将变化的情况反映在表上。

 3.2 按 公司 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工地制度,保证协调管理工作的下正常开展和进行。

 3.3 对每一问题的协调过程都应有详细记录,对设计进度和投资问题的协调,应及时与业主沟通,征询业主的意见。

 第七章

 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方案

 1. 安全控制方案

 1.1 安全控制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工程安全卫生规程》 ·

 《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

 《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生产检查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1.2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监理方主要是监督、检查、控制。主要工作应为:

 1.2.1 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先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1.2.2 审核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注意审查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施工企业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措施。

 1.2.3 督促施工企业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1.2.4 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现场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和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起重吊装、机具设备、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卫生急救等,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以及对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是否实行专业管理。

 1.2.5 督促检查施工企业建立安全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日检制度,对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应令其停工整理。

 1.2.6 检查高层建筑和临街建筑的施工,有无采用密目安全网或其他装置进行遮护。

 1.2.7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平整畅通,并有交通指挥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1.2.8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防冻,夏季防暑降温,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

 3 1.3 施 施工监理的安全控制措施 安全控制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检查与教育措施、隐患及事故处理措施。

 1.3.1 组织措施 ·

  现场监理部由具有安全监理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日常安全监理工作,配有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员协助工作。

 ·

  督促和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安全专职机构。

 ·

  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治制度。

 ·

  督促并协调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促使该体系正常运作。

 ·

  建立并坚持每周安全例会制度。

 ·

  对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建议调离岗位,促使企业选用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1.3.2 技术措施 ·

  对新的生产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帮助施工企业制定安全措施。

 ·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可靠、可行、先进。

 ·

  帮助施工企业熟悉、掌握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

 1.3.3 检查和教育措施 ·

  严格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图,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电缆架设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组织施工监理人员进行每周例检和不定期抽查,对用电安全、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护栏设置、机械设备、消防重点检查。

 ·

  不定期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内容上分“五查”: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对检查结果做书面报告。

 ·

  检查的方式有专项和综合查。现场检查的方法有“五看”:

 a)

 一看文明施工; b)

 二看架子搭设; c)

 三看“三宝、四洞口、五临边”; d)

 四看机械电气; e)

 五看安全资料。

 ·

  在现场旁站监理时,要注意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作业的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

  监理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查上岗操作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进行对号例查,严防违章操作。

 ·

  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使其务必进行三项教育:一是新工人的“三级”教育,二是特殊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三是新工艺和换岗人员的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监督施工企业做到,未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

  帮助施工企业普及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1.3.4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监控重点 ·

  在施工现场,为消除事故隐患,监理工程师应重点监控如下方面: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械及安全处理不善。

 ·

  在施工现场时常有“三害”发生,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

  物体打击的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有很多物体从上面落下来,打到了下面或旁站的作业人员即产生了物体打击事故。凡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都有受到打击的可能,特别是在一个垂直平面下的上下交驻作业,最易发生打击事故。在施工作业中,务必把安全网与安全帽落实到位,认真查验,对不戴安全帽的行为坚决禁止。

 ·

  机械伤害和起重伤害的防护措施 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使用的木工机械如电平刨、圆盘锯等,钢筋加工机械如拉直机、弯曲机等,电焊机、搅拌机、各种气瓶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在使用中,因缺少防护和保险装置对操作者造成的伤害。这类事故的预防主要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防止设备意外事故,防止设备老化引起的各类机械事故。

 ·

  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电是施工现场中各种作业的主要动力来源,各种机械、工具等主要依靠电来驱动,即使不使用机械设备,也还要使用各种照明。事故发生主要是设备、机械、工具等漏电,电线老化破皮,违章使用电气用具,对在施工现场周围的外电线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等。预防措施: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用保护零线、PE 线;架空线路与电缆线路的架设要符合安全要求。

 1.3.5 隐患及事故处理措施 ·

  发现事故隐患及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要立即令其停止,必要时发出隐患通知单,等其整改后即时复查,督促解决。

 ·

  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贯彻执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使其对调查伤亡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既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2. 文明施工方案

 我们根据以往在监理工程中的经验,针对本工程,提出施工现场的卫生、保卫、消防、场容、场貌等几个方面的措施:

 2.1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

 指导思想:预防为主、措施落实 ·

 临时宿舍、厨房、锅炉房、变电间、氧气、乙炔间等临时设施。

 ·

 防火器具、防火制度、防火档案。

 ·

 火种、火源控制管理。

 2 2.2 施工现场文明卫生管理

 指导思想:有设施、有要求、有落实 ·

 施工现场设施和卫生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