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粮食购销合同通用版

发布时间:2022-06-29 20:20:03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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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 年 XX 月 XX 日 合同编号:

 MY- - 59585

 甲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 _ ____ __ 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山西省粮食购销合同通用版

 ——This contract is made in two originals

 that should be held by each party.

 山西省粮食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

  甲方根据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公开招标市储晚粳谷,乙方参加投标并中标,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品种:晚粳谷;

  产地:

  生产年份:20xx 年;

  数量:吨。

  二、质量标准及用途:国标 GB1350-1999 三等及以上,用于市级储备。

  三、价格:每吨元整(含包装)

  总金额:

  四、包装:采用国标旧麻袋包装,净重 70 公斤/包,双道机器缝口或手工(麻线)缝口 9--11 针。

 [ 备注:合同必须是平等的两个或以上的当事人互相作出一致的协议,调整所属物的归属关系,为了更好的约束或维护签署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而订立的一种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契约关系在合同期间违反约定,须按约定赔偿。文档为 word 电子版本,下载后可直接编辑打印。]

 五、交货地点:

  六、验收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七、交货日期:20xx 年 5 月 15 日前将货运至指定地点。

  八、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车站(码头),到站(码头)前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到站(码头)后费用由甲方负责。

  九、交接责任:甲方在货物入库后按批次检斤验质。如发现数量或每包重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双方按《粮食运输管理规则》(国粮储〔1997〕255 号)的规定办理;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双方委托浙江省杭州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样化验,并以其出具的质检报告结果为准,产生的经济责任,概由责任方负责。如乙方不按时派员会验,则以甲方验收为准。不合格部分货物由乙方在交货时间内予以补换。

  十、货款支付:货到付款,乙方凭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向甲方结算。每一个标的可分两次结算,即甲方实际收到该标的 50%以上货物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可开具发票向甲方结算 50%的货款。剩余货款在全部货物到达并验收完毕后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开票结清。

  十一、给付保证金的数额、时间。乙方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如无异议甲方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三天内归还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任何方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三、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