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22-07-03 09:25:09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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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XX 党组领导班子对 XX 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

 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室委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六、积极同各界别委员、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开展经常性调研视察、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习研讨、邀请座谈交流等形式,不断拓展同各界别委员、各部门沟通的渠道,共同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