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17年旗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汇报

发布时间:2022-06-23 08:20:09   来源:思想汇报    点击:   
字号:

  关于 2017 年旗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汇报

  从 2016 年 11 月份开始,旗财政局会同开发区、各镇、旗直有关部门测算 2017 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并着手编制 2017 年旗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现将预算编制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定。

 一、编制原则 根据旗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牢固树立“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编制体系,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积极服务于“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体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收支平衡。收入预算与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预期指标相协调,结合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分行业、分税种实事求是地测算收入和财力。支出预算与收入预算相适应,做到收支平衡。

 二是勤俭节约、突出重点。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从严压缩“三公”经费、

 行政运行及政府投资的基建工程等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转型发展、脱贫攻坚工程等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三是严肃纪律、提升绩效。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依法依规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实行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旗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地方政府预算应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因 2017 年我旗暂无国有资本收益,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以我旗地方政府预算为“三本”预算。统筹考虑各类支出需要,建议安排 2017 年全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7.35 亿元,支出 27.16 亿元,结余 0.19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3.24 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1.45 亿元。

 (一)公共财政预算 1.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7 年按照全旗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完成 19.5 亿元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旗本级可形成财力收入 27.35 亿元,具体包括:

 (1)2017 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 19.5 亿元(包括开发区 1.1 亿元),较 2016 年实际

 收入增长约 8%。预算收入主要包括:①税收收入 13 亿元,占总收入的 67%,其中:国税 1.5 亿元,同比增长 7.14%;地税 11.5 亿元,同比增长 5.5%。②非税收入 6.5 亿,占总收入的 33%,其中:旗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 0.59 亿元,盘活国有资产 5.91 亿元。

 (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3.37 亿元,同比降低 13.59%(按照历年财政体制规定的自治区及市级固定补助转移支付预算),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市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减少(2017 年提前下达1109 万元,同比减少 6487 万元,降低 85.4%)。

 (3)上年结余(含上级专项)4.48 亿元(开发区 0.16 亿元)。

 2.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继续实行“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与收入相适应,建议旗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为 27.16 亿元(包括开发区 0.96 亿元),同比降低 4.23%。具体包括:

 (1)正常运转支出预算安排 10.32 亿元,占总支出的 38%。其中:

 ①人员经费安排 8.6 亿元,增长 8.86%,增长原因主要是 2016 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政策未能执行,因此列入 2017 年预算中;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新增 0.77 亿元,公车改革新增 500 万元。财政供养人数 5974 人,其中:旗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 4049 人(2017 年法院减少 99 人,检察院减少 57 人);离退休 1925 人(包括离休 12 人、遗属补贴 249 人、合同制退休 451 人);其他人员 1299

 人,包括:见习生 112 人,雇用工 651,村官 53 人(自治区村官 14 人,旗级村官 39 人),试用人员 127 人,临时聘用代课教师 150 人,公益性岗位 47 人,“三支一扶”39 人,公安协警及雇用工120 人。

 人员经费需要补充说明:

 见习生每人每月 2000 元; 雇佣工每人每月 2500 元并核定全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公安协警及雇用工每人每月 3120 元(包括加班补贴 320 元/月,岗位津贴 300 元/月)并核定全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自治区村官每人每月 2760 元,自治区发基本工资每月 760 元,生活补助 2000 元由市级承担 800 元、旗级承担 1200 元,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由自治区承担;旗级 村官每人每月 2500 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全部由旗级承担;教育聘用代课教师每人每月 2000 元; 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 1500 元,核定全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 11460 元,自治区 40 人自治区承担 30%、旗级承担 70%;旗级招聘 7 人全部由旗级承担;“三支一扶”每人每月 1600 元(包括交通费每月 100 元),由自治区、市、旗按 5:2:3 比例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金由自治区承担; 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给予每人每月1200 元补贴,补贴时间不超 6 个月,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②正常运转公务经费 1.42 亿元,同比增长 0.71%,其中“三公”经费预算 0.14 亿元,同比下降 0.3%。公务费预算严格实行“编财挂钩”制度,严格控制和审批“三公”经费预算。核定办

 法:旗行政事业单位按三个类别和特殊行业类别划分,核定标准:按单位类别分类,一类部门为常委部门,公务费按照上年实际支出核定;二类部门办公、印刷费按照每编每年 2500 元核定;三类部门办公、印刷费按照每编每年 2000 元核定;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参照上年度部门预算及 2016 年单位实际支出核定;公务接待费核定标准和上年度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按照暂定车改后车编标准核定:(1)实务保障车辆为每编每年 6 万元;(2)一般执法执勤车及机要应急通信车为每编每年 5 万元;(3)调研车、综合执法执勤车、特种车辆每编每年 3 万元;(4)无车编的单位每年核定其他交通费用 1.5 万元。

 特殊行业部门 5 个,公安局(包括刑警队、看守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按政法系统公务核定标准执行,按编每人每年核定日常运行经费 1 万元、办案及装备经费 1 万元;武警中队、消防队按上级文件要求核定伙食补助及相关运行经费。四个镇按每个镇核定公务费 200 万元(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供暖费、镇人大、纪检、工会、团委、妇联、文化站、食品药品、计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部门运行经费)。

 正常运转公务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1.教育系统新增 5 个二级单位; 2.旗委办、政府办正常运转经费增加;3.纪检委新增 56 人。

 ③政府采购 0.3 亿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公共事业预算安排 3.75 亿元,占总支出的 13.81%。其中:①政策性资金 1.35 亿元,同

 比降低 10%,(降低原因是 2017 年部分个人补贴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政策性资金主要用于历年出台的民生个人补贴以及实施的惠民实事。主要包括教育文化惠民、免费教育、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补贴、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长寿老人补贴、城乡低保补助、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补贴、大学生创业及就业奖励、残疾人补贴、政府购买社会化养老服务、生态移民生活补贴、草原生态奖补配套、布病防控、扶贫等。②事业费 1.86亿元,同比增长 12.73%。事业发展安排项目全部为旗委、政府会议决定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三保”要求及 2017 年实施的惠民实事,按轻重缓急分类排队,优先保障最紧要的项目安排。③非税弥补事业支出 0.3 亿元,同比增长 50%。主要用于幼儿及小学教育事业发展、上海庙镇支付水洞沟(北区)景区土地租用款及附着物补偿款。④“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300 万元,市、旗两级按 3:1比例承担。⑤预留项目前期费用及配套资金 2100 万元,其中项目前期费 600 万元,项目配套资金1500 万元。

 (3)注册资本金安排 5.07 亿元,占总支出的 18.67%。

 (4)保重点工程安排 2.97 亿元,占总支出的 10.94%,其中:①红色培训基地建设、大数据中心、余粮畜业等 1.9 亿元;②惠民实事及民生工程安排 0.3 亿元,主要用于全民免费健康体检、互

 联网+医疗、大病医疗救助、wifi 全覆盖、大沙头蔬菜便民超市等;③创建全国文明城 0.2 亿元。④精准扶贫 600 万元;⑤电子商务发展基金 200 万元;⑥智慧党建 800 万元;⑦科技支出 0.41 亿元,按总支的 1.5%核定。

 (5)预备费安排 0.3 亿元,占总支出的 1.1%,符合新《预算法》要求,主要用于应对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6)上级专项 3.74 亿元,占总支出的 13.77%。其中:历年结转专项 3.63 亿元,提前下达的2017 年专项 0.11 亿元。

 (7)专项上解上级支出 500 万元,占总支出的 0.18%。征订《鄂尔多斯日报》、强制免疫疫苗购置等需要专项上解的支出。

 (8)开发区 0.96 亿元,占总支出的 3.53%。

 3.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结余 9 0.19 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建议安排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3.24 亿元,同比增长 22.73%。收入包括:①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2.97 亿元、增长的主要因素是考虑 2017 年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华星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预计可增加土地出让收入 1.8 亿元左右。②2016 年结余结转资金 0.27 亿元;建议安排旗本级政府性基

 金支出预算 3.24 亿元,包括:土地征收、上海庙镇以工补农、草原生态奖补、转移农牧民生活补助、产业发展基金等共计 3.24 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目前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建议安排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1.45 亿元、同比降低 15.2%。其中:养老保险 0.88 亿元,降低 22.81%;失业保险 0.07 亿元,增长 16.67%;医疗保险0.45 亿元,与上年一致;工伤保险 0.04 亿元,增长 33.3%,生育保险 0.02 亿元,降低 33.3%。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附:鄂托克前旗 2017 年公共财政预算表

 鄂托克前旗 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鄂托克前旗 2017 年社保基金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