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劳动监察【五篇】(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7-17 13:30:12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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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动监察范文第1篇一、总体目标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现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劳动监察【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社区劳动监察【五篇】

社区劳动监察范文第1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现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就业稳定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并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在全区建立起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片区、一级网格、二级网格宝塔式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全区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每片区各由一名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职监察员负责。一级网格以一个街道(镇)为单位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并在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成立劳动保障监察站。名称为:XXX街道(镇)劳动保障监察站。站长由本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担任。街道(镇)劳动保障监察站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本职责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工作。二级网格以一个社区(村)为单位划分为1个网格,并在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室设立劳动保障监察点。名称为:XXX街道(镇)XXX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点。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点在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站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本职责范围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今年在全区建立11个一级网格和101个二级网格。以网格为单位,依托区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街道(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三级队伍,掌握网格地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指本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通过划分网格管理,实现变劳动保障监察的事后问责为事前监督,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站硬件设施要做到“七个一”,即:一个招牌、一个受理窗口、一块辖区网格示意图、一本台帐、一个档案柜、一部投诉受理电话、一个劳动保障监察公示牌。同时要做到每个二级网格内都设置有劳动保障维权投诉箱。

4、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点硬件设施要做到“五个一”,即:一块牌子、一个受理窗口、一块网格示意图、一部投诉受理电话、一本台帐。

5、按照一级网格配备2名以上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二级网格配备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标准落实人员。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兼任本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站兼职监察员,在取得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证件后,即正式上岗;
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兼任本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取得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证件后,即正式上岗。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职监察员、街道(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三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三、成立机构

为推动工作的开展,成立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政府副区长童萍如担任组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雷雳及各街办(镇)主任(镇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龙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龙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协调监控。各街道(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负责人。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突出、扎实开展”的工作思路,年10月起在全区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初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点指导1—2个街道(镇)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管理工作。各街道(镇)全面部署网格化管理实施工作,重点抓好2-3个社区(村)的网格化建设管理工作,以点促面,全面推进。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时限为10月10日前。召开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动员会议,部署安排网格化建设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培训阶段。时限为10月31日前。重点培训搭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注意事项、开展用工单位信息采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知识。

第三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限为10月31日前。各街道(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营造浓厚氛围。

第四阶段:采集建档阶段。时限为12月15日前。

1、以街道(镇)为单位,逐一对网格地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并填写网格化管理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后,做到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并以快报的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电子档案。在用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建立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3、建立工作机制。在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动态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由各级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按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发挥街道(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作用,形成区、街(镇)、社区三级监管的工作机制。

4、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快报制度。信息快报主要用于信息报送。包括网格内新增用工单位情况、用工单位空岗情况、劳动者投诉案件情况及其它情况等各种信息。信息快报按时间上分为即时快报、月快报、季快报。在功能上分为用工单位基本信息快报和劳动者维权投诉情况快报。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时限为12月底前。各街道(镇)要以书面形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各街道(镇)网格化建设情况进行指导。并报市有关部门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网格化管理是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探索的行之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是构建西湖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提高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街道(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加强领导。各街道(镇)要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按级负责,责任落实。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街道(镇)要及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区劳动监察范文第2篇

建立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联系和监控平台,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劳动监察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是适应新时期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特点而产生的新型劳动执法模式,实现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由被动反应式向主动预防式监察转变的重要举措,对形成覆盖乡(镇)街的劳动用工监控网。

二、两网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1建立覆盖乡(镇)街、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乡(镇)街、村(社区)配齐劳动监察工作人员;

2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平台和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乡(镇)街、村(社区)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

三、两网化”建设的具体任务

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统一要求,按照以下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于5月底之前完成。

1建立机构。成立船营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方案。制定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督导。

3落实经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

4落实人员。各乡镇和街道要明确1名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案件专查及交办案件;
实时采集和反映网格内用人单位招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及情况。各乡(镇)街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明确每个网格的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

5建立网格。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实行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网格。区级为一级网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各乡(镇)街建立二级网格,并指导村(社区)建立三级网格,区负责制作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示意图,乡(镇)街负责制作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示意图,对用人单位进行动态管理。

6建立网络。按照统一部署,劳动监察网络要实现全区联网,并与“金保工程”实现对接。各乡(镇)街、村(社区)三级网格内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协管员要密切配合,深入到网格区域内的每个用人单位,逐一详细记录用人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劳资工作人员情况、联系电话、职工人数、劳动用工情况、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签订情况、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行“一户一档”此基础上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将采集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劳动者个人信息输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形成全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

四、两网化”建设的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两网化”管理是近年来探索的行之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深入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提高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管理,提高素质。要加强基层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充实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进修;
不断提高基层监察人员业务素质;
尽快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社区劳动监察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执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强化基层一线力量为基础,以创新监管方式为手段,以执法重心下移为目标,充分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组织队伍网格化,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网络化,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依托现有行政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划分基础工作管理网格和执法监督责任区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网格为单位,以网络系统为平台,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的新型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机制。在进一步完善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的基础上,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机构,充实劳动保障监察人员队伍,增强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为政府实施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护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为确保社会稳定构建有效化解矛盾的工作平台。

三、基本要求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即以1个开发区为1个大网格,形成5个大网格,以1个村(社区)为1个网格,全镇形成40个网格。以网格为单位,依托镇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区域划分为40个网格,明确网格化监察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监察协管员的积极作用,对网格内发生的一般性劳资纠纷,由协管员妥善调处;
对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的简易案件,由监察员及时调查处理,并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网格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咨询服务,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氛围。

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是指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形成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和劳动用工情况电子档案,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网络,建立基本数据库。及时掌握该网格内用人单位的有关信息,根据用人单位分布、规模和用工管理诚信度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保障监督管理,推动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同时,开发运用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监控信息系统管理软件,为网格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通过实施两网化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

四、具体方式

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四定”原则,明确镇劳动保障监察兼职监察员、协管员的监管责任。

(一)劳动保障监察责任网格区域

全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要求,合理划分监管区域,加强监察执法工作。镇劳动保障所为负责网格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劳动保障所所长为二级网格管理的责任人,配备2名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明确监察员责任,并明确2—4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负责对本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反馈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情况,具体协调责任区域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依法纠正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上一级网格管理单位负责对下一级网格化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二)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基本信息由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及协管员深入到所辖网格内每个用人单位,按照镇统一制定的信息采集标准,逐一采集每一个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做到所辖地区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底子清、信息全,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

(三)劳动保障监察兼职监察员队伍管理

兼职监察员职责:兼职监察员原则上由劳动保障所负责人兼任,负责所辖网格内的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指导协管员开展工作,调查处理一般劳资纠纷案件,配合专职监察员开展执法活动,从源头上化解和预防劳资纠纷,弥补现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的不足,更好地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对兼职监察员进行年度考核,将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到格、责任到人,确保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职责明确,有效进行。

(四)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是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人员,持统一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上岗,按照全面实施网格化监察的要求,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控。其工作职责是:及时采集和维护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基本信息,全面掌握各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反映群众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反映群众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诉求,及时传递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加强劳动保障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案件调查处理等监察业务,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加大两网化建设力度

社区劳动监察范文第4篇

一、总体目标

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在全区各街道、镇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在受委托权限内执法。以街道、镇为单位,根据居(村)分布情况,划分若干网格责任区,原则上网格责任区与各居(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相统一,明确相应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组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基本监管责任单位,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对网格地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建立区、街(镇)、居(村)三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化监管系统,并实现与劳动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联动,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二、工作职责

(一)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指导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设立和网格的划分。负责对街(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对街(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二)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落实辖区网格划分,加强网格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管员的日常管理;
组织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和劳动保障年审工作;
监督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行为;
办理用工登记备案;
指导各居(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

(三)居(村)负责对本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监管,对网格区内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做到基本情况清、用工人数清、签订合同清、工资支付清、参保情况清;
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
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和调解举报投诉案件;
对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尤其是因劳动纠纷有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的,要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于20*年*月*日前,各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增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名称统一为:“*区××街道(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增挂牌子后,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从现有人员中调剂,由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员组成,其中专职监察员不少于2人。网格的划分,由各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提出意见,报区劳动保障局审核,市劳动保障局备案。各街(镇)可结合当地实际,具体划分网格,每个网格明确不少于1名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员。网格划分后,各街(镇)要制作“网格化监管责任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网格化监管责任区域示意图”、“行政区域平面图”等。

(二)建立“网络化”监察体系。利用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平台,由市局组织与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及各街(镇)、居(村)进行联网,依托网格化管理进行网络化监察。

(三)组织人员培训。专兼职监察员及法律监督员应进行培训,取得证件,依法开展工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劳动保障监察系统软件的使用培训,使之能熟练使用劳动保障监察系统的信息录入和查询工作。

(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要在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受理举报投诉;居(村)设立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居(村)劳动保障工作站“三级”按职责规定进行处理。首先由法律监督员进行宣传教育,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逐级上报,由上级机构实施监察。对经处理过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须由作出处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档入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街(镇)对“两网化”体系建设要高度重视,按“两网化”工作进度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区成立“两网化”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两网化”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安排,明确责任,抓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落实。

社区劳动监察范文第5篇

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省劳动监察条例》和《****省农民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全省各地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全省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一些用人单位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不落实劳动标准,随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政府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重视不够,执法力量不足、工作经费短缺、办案装备落后,监察执法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致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特别是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缺失,对农村地区小矿山、小砖窑、小作坊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监管缺位,一些地方非法生产、非法用工现象严重,甚至发生拐骗民工、强迫劳动等刑事犯罪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十分重要和迫切。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从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强化手段、充实力量、确保投入等方面入手,认真研究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充实和加强执法力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整合现有执法资源,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充实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切实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充实省、市、县(市、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省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增设劳动保障所,为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履行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事务、劳动用工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等职责,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监察网络。此项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成同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编制部门尽快落实到位。

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装备建设,配备与监察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用车辆和必需的办案设备,改善监察执法条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所需经费要全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管理,从严把好进人关,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选拔,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坚持原则、勤政廉洁的优秀人员,充实到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任职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执法能力;
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严守监察执法纪律,树立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城市和农村并重,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城乡统筹监管,强化对城乡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职业培训、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以及非法使用童工等方面的监察执法。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对农村地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管和服务。

(一)明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中央驻晋、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劳动保障监察,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外省驻晋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所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由各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加强劳动用工日常监管。劳动保障部门要转变观念,创新机制,使劳动保障监察由被动执法转变为主动执法,由突击检查转变为经常性检查,由事后查办转变为事先预警防范。搞好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视检查、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
建立委托审计制度,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进行审计监察;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维权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查处;
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县人民政府每年都要组织劳动用工综合执法大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制定落实改进和加强劳动用工监管的措施。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巡查不少于2次;
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和企业聘任劳动保障监察联络员,协助搞好劳动用工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三)严格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要认真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行“网格化”监察管理,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明确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管责任区”,对城镇用人单位按照市辖县(市、区)、县(市、区)辖街道、街道辖社区进行“划片包干”;
对农村地区用人单位按照县(市、区)辖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辖村实施“划村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专人管理。

(四)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和失信惩戒制度。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信息整理和动态监管,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按评价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对失信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控,适时向社会公布,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劳动保障法定义务。

(五)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监督机制。劳动保障监察要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职责和期限;
严格实行案件调查、审核、处理“三分离”制度、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和重大处罚听证制度,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陈述权、申辩权,尊重、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要严格行政问责制。对于“监管责任区”内发生严重非法用工问题的,追究执法责任人及村(社区)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多个“监管责任区”发生问题的,追究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及政府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于多个乡(镇、街道)发生问题的,追究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及政府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于多个县(市、区)发生问题的,追究市劳动保障部门及政府有关领导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一经发现,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形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