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婆罗门教的修行理论比较

发布时间:2022-03-19 14:26:22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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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佛教和婆罗门教中的修行理论是两教宗教体系中的重要内容。这些内容的一些核心观念发源于印度古代圣典吠陀奥义书,在后世又不断丰富。两教的修行理论涉及宗教戒律及伦理思想的内容,也涉及禅定或瑜伽的内容,并且与两教的世界或人生现象的主要哲学观念相关。比较和分析这方面的内容对于在总体上把握印度宗教文化的基本特征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修行 佛教 婆罗门教 印度宗教

佛教与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的两大宗教。作为宗教,二者都有各自的修行理论。这些修行理论构成了两教宗教体系的基本内容。由于佛教与婆罗门教在印度有很长的并行发展时期,有相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因而两教修行方面存在不少相似点,也有一些不同处。本文拟对这类成分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一些简要看法。

关于宗教派别的修行,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从广义上讲,宗教派别为了使信徒达到本教所设定的目标或最高境界而要求他们做的所有事情都可以称为修行,包括身体、意识、言语方面的禁戒,品行的提高及智慧的获取等。从狭义上讲,修行主要是指信徒对自己行为的约束和特定精神状态的保持,以达到本教追求的最高目的,而不包括思辨性较强的对世间事物的分析等义理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狭义的修行是指信徒在接受本教基本义理的基础上而躬行实践的内容。本文中所谓修行涉及广义的修行,但主要还是论述狭义的修行。具体到佛教和婆罗门教,笔者侧重比较的是二者中的戒律和禅定或瑜伽冥想方面的内容。

一、婆罗门教的修行

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最有影响的宗教派别。它有着悠久的历史,众多的信众,深奥的理论,复杂的修行。它的最初宗教观念的提出是在吠陀奥义书时期,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则是在六派哲学中,而有关宗教修行的一些具体论述则大量保存在被称为“法典”的一批文献中。此教较早的修行理论应到吠陀奥义书中去探索。

吠陀时期的印度人已经开始追求一种想象中的高境界和超凡的力量,希望通过人的某些努力来达到这种目的,印度的宗教修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的。而最初的这种努力,就是进行祭祀。一些吠陀赞歌提到祭祀的功效。如吠陀中著名的“原人歌”中说:“从那供奉齐全的祭祀,聚集起奶酪,造出那空中的、森林中的和村落中的牲畜。”“众神以祭祀向受祭者献祭。这些是最初的法,那些力量达到天上。”(参见《梨俱吠陀》10,90,8—16)在吠陀时期的人们看来,祭祀行为具有非同一般的力量,它能产生事物,功效能达到天上。因而,在吠陀时期,印度的祭祀极为流行。婆罗门教提出的主要纲领中就有“祭祀万能”这一条。祭祀实际是婆罗门教修行的最初形态。此外,在吠陀时期,印度人还提出了“苦行”和“禁欲”等方面的观念。但当时这类观念还不是非常流行,而在后世的印度,这类观念在许多宗教派别中有较大影响,是修行的重要内容。

奥义书时期印度的婆罗门教有重要发展。此教中与修行有较大关联的瑜伽或冥想被明确强调,并与婆罗门教的核心哲学思想联系起来。在这一时期,婆罗门教由主要重视祭祀发展为也开始重视对世间事物本体的探讨。奥义书哲人认为,梵或我(大我)是世间事物的根本,人只有真正体悟了梵才能摆脱生死轮回的痛苦,而对梵的体悟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瑜伽或冥想,因为人所以陷入生死轮回,是由于有业力,业力来自人追求世间事物的行为,人们总以为外部事物有其实在性,不了解自己的生命及事物在本质上就是梵,独立于梵之外的事物不存在。瑜伽或冥想被认为是人摆脱有关外部事物的杂念,体悟最高实在的有效方法,因而这类成分在奥义书中受到关注,成为修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义书中提到了作为瑜伽重要内容的“静虑”(dhyana,亦译“定”)。如《歌者奥义书》7,6,1中曾用“静虑”来形容或比喻天地山水等的静止不动状态,还认为静虑大于心,小于识。《鹧鸪氏奥义书》2,4,1中明确论及“瑜伽”(yoga)一词。该奥义书把瑜伽与信仰、真实等相提并论。《迦塔奥义书》1,3,6中将对心的抑制和对感官的控制视为禅思性的体悟。《慈氏奥义书》6,25则说瑜伽是统一呼吸与心及感觉器官,漠视一切存在现象。《慈氏奥义书》6,18还对瑜伽做了具体分类,认为瑜伽有六种,即:调息、制感、静虑、执持、观慧、三昧。奥义书中的这些关于瑜伽的内容,主要反映了婆罗门教的宗教修行方面的理论。它谈的主要是保持人的内心平静,控制人的感觉器官的活动,不受外界干扰,甚至达到观慧和精神凝定的状态。

奥义书中在谈到对梵的认识时,总是采用一种遮诠的方式,这种方式实际也可以说是一种修行。奥义书中的许多思想家认为,事物的最高实体梵是不能用一般的概念或范畴描述或理解的,对于梵,只能说它不是什么,而不能直接说它是什么。如《迦塔奥义书》6,12中说:“它(梵)是不能用言语,不能用思想,不能用视觉来认识的。”《广林奥义书》4,5,15中说:“我(大我或梵)不是这样,不是这样。它是非把握的,因为它不能被把握。”《由谁奥义书》2,3中说:“那些(说他们)理解它(梵或阿特曼)的人并没有理解它;那些(说他们)没有理解它(梵或阿特曼)的人却理解了它。”这种在不断的否定梵有具体属性的过程中体悟梵的过程也就是一种修行的过程。

在早期奥义书之后,记述婆罗门教修行理论较多的是一批称为“法典”的文献。而在这些法典中,又以《摩奴法论》(《摩奴法典》)最有代表性。《摩奴法论》等文献的出现,使婆罗门教所规定的人们之间的关系准则或社会生活规范在理论上得到系统化的整理,其中也包括不少婆罗门教所提出的有关修行方面的观念。《摩奴法论》的形成时间难以确切判定,一般认为它是在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2世纪之间形成的。但与其中不少内容有关的历史时期则要早于这个时间,它反映了吠陀奥义书以来的不少印度宗教思想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婆罗门教的宗教观念。

法典学者论述了以婆罗门教为主要指导思想的古代印度社会的人生基本生活阶段及其相应的要求,即所谓“四行期”。它们是:梵行期、家居期、林栖期、遁世期。在《摩奴法论》对四个行期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不少婆罗门教对宗教修行问题的看法。

梵行期主要指成年前的儿童或少年,从师修学吠陀等宗教圣典,熟悉祭祀仪轨,履行宗教义务的时期。这个时期的生活目的是求“法”——宗教等方面的根本真理或道德准则。梵行期的正式开端应是举行人教礼。人教礼也就是举行以吠陀为主要圣典的婆罗门教的圣礼。它是再生人宗教上出生的标志。在婆罗门教看来,未入教者就无权从事宗教活动,被认为是虽生犹未生。人教被认为是第二次出生(再生)。因此,完成人教礼被认为是再生人出生的标志(参见蒋忠新对《摩奴法论》2,68所做的注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在整个梵行期期间,梵行者除了要学习吠陀经典、熟悉祭祀仪轨等,在日常生活或活动方面也有大量要求。梵行者每天要沐浴清净,供拜天神祖先等。要持戒行,如控制自己的欲望,并不能说谎、吵架、赌博、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