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治理方案与领导干部集体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汇编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2-03-20 00:41:07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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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治理方案与领导干部集体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汇编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治理方案与领导干部集体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汇编

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治理方案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秩序,遏制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治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行为。全面排查人口计生领域工程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从制度上、机制上防止和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行为,做到工程优质、项目廉洁、干部安全。

二、专项治理对象

委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与工程项目、项目采购有关的其他股室长。

三、专项治理内容

1、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指定、授意、暗示、打

招呼、批条子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等,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2、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

四、整治重点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核准、备案的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擅自决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违反规定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资金,安排工程建设其他事项;对未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建设;以工期紧迫和保密等各种借口,明示或暗示相关单位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违规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等。

(二)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投标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要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招标投标各个环节重点整治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招标方式确定。重点整治招标方式未严格按《招标投标法》、《招投标实施细则》规定确定,需进行公开招标的不进行招标或采取邀请招标,需进行邀请招标的不招标或搞直接发包等违规标准招标事项或强令、同意、默许违反招投标和不招标的行为。重点整治擅自变更已核准合法招标方式或不当适用《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

式谈判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二是委托招标阶段。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委托均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规择优选择委托代理机构,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强制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通过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等违规干预、操纵招标投标活动中代理机构的选择行为。三是招标阶段。重点整治规避招标、指定施工单位、虚假招标,明招暗定,违规修改招标文件和评分办法等违规招标行为。四是评标阶段。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参加评标或授意专家评委为“意向”投标单位打高分左右评标结果等干预专家评委评标行为;没有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操纵评标结果,在招标资格预审、制定招标文件、评标等环节,以不正当手段使特定投标人中标,从中谋利、泄露和抬高标底等影响招标公平公正违规评标行为。五是定标阶段。重点整治不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以打招呼、暗示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给“意向”中标人、在中标人办理相关手续时设置障碍,排斥中标人行为。

(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严禁领导干部要求建设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所有项目的质量监管,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机构进行监管。重点整治暗示和指定由“意向”机构进行代理行为;严禁领导干部要求项目单位违反规定压缩工期、赶进度。重点整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压缩工期。

(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所有建设项目和采购项目均需按公共资源交易办法和交易目录进行交易。严禁纳入目录范围的项目未到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违规干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工程招标事项审定。

(五)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法规,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加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要求有关部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严禁要求无任何资金来源就进行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严禁要求支付不符合预算要求、未按合同和施工进度拨付资金、无发票无签证拨付资金、资金支付不对公,拨入私人账户等违规拨付资金行为;严禁违规干预工程财务管理,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行为。

(六)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问责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人口计生系统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口计生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项目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各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30日前)。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成立人口计生系统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

机构。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XX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全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的方案》,结合本系统实际,突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制定出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全委干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和《中共XX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以及有关规定,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主动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遵守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短信等媒介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促进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31日前)。

一是开展自查。以项目为载体,查项目决策、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查招标投标活动是否依法办事;查项目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查是否有违规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行为。认真梳理本系统工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岗位风险点列表于20**年10月15日前报县纪委。二是开展自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于20**年10月31日前报县纪委。

第三阶段:综合治理阶段(20**年3月31日前)。

一是针对梳理出的问题,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采取随机抽检、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按照制度建设的职责分工,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是注重成果运用。及时把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转化为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人口计生系统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要主动正视问题、积极整改问题,斗硬查处问题。为本系统加快发展扫清障碍。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项教育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与党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深入项目乡镇、项目现场,加强对建设项目工作的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对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建章立制,严堵制度漏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领导干部集体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作风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形象、有力改善服务环境、加速推进城市南进,确保各项城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海办发〔20**〕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建设系统全面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活动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明宗旨、提效能、树形象”为活动主题,以贯彻《廉政准则》为导向,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以提升执行能力为重点,以确保目标实现为根本,践行宗旨、提升效能,整肃队伍、树好形象,为加速推进城市建设、“全力决胜‘十一五’,进军基本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主题:明宗旨、提效能、树形象

“明宗旨”,就是要切实强化全系统广大干部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着力解决“从政为什么”、“工作为了谁”、“怎么样工作”的问题;“提效能”,就是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落实成效,从工作上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树形象”,就是要着力塑造新时期干部队伍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从学习上、生活上着力解决“不务实”、“不自律”、“不清廉”等问题。

三、总体要求:宗旨意识更强、服务效能更高、干部形象更佳

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思想教育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全面提升广大干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

众的水平,切实以思想大解放、效能大提升、形象大改变,展示建设系统作风建设新成效。

四、活动原则

一是“一把手”负总责原则。党政“一把手”是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抓好自身的作风建设,又要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作风建设。

二是强化自我教育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干部主动查找并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查找问题准,剖析原因深,整改方向明。

三是注重解决问题原则。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制约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服务企业发展等关键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整治干部队伍不正之风。

四是紧密联系实际原则。把活动开展与当前各项城建工作紧密结合,在工作中抓活动,以工作成效体现活动成果,真正做到作风建设与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五、组织机构

局成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部署。

组长:黄

副组长:黄、彭

成员:各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室),主要负责建设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促检查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彭(兼)

办公室成员:王、杨、朱、钱、费

六、主要内容

建设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活动月”活动时间为20**年3月至4月。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1、启动“建设讲坛”活动(3月底前)。根据海委办〔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正式启动每月一期的“建设讲坛”活动,计划于4月6日前完成局党组一把手第一堂课,并进行作风建设动员,真正使“建设讲坛”成为解决党员干部“本领恐慌”的重要载体,同时由办公室每月编写一期“理论学习专刊”发至各单位、各科室,确保党员干部成为自觉学习、改进作风的表率。

2、组织一次“城市在南进,我能做什么”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4月4日前)。围绕“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单位和个人还有哪些不相适应之处;对照海门跨越发展大局,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对照“‘城市在南进,我能做什么?’主题,单位和个人能贡献什么,还可以做什么?”三个问题,于4月1日前开展一次由全体干部参加的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都要谈认识、谈体会,全体干部都要形成书面讨论材料,并于4月1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汇总。4月2日前组织开展建设系统学习“廉政准则”暨“思想解放”大讨论会议。

3、开展走进“四大增长极”活动(4月20日前)。按照市委“三走进”活动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重点开展局领导班子成员进园区活动,活动中组织好一次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企业代表、乡镇园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群众代表等不同层面对象参加的座谈会。通过座谈会、12319服务热线、建设网站等有效途径,发放征求

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邮箱、上门征求意见,把基层意见收上来,把热点问题找出来,着力解决基层和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科室、本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4、解决一批难点热点问题(4月25日前)。在“四查”活动(一查《廉政准则》执行情况,二查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三查办事流程、行政效率和服务态度情况,四查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要狠抓整改落实,通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开展领导班子进园区、征求意见等活动平台,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分出轻重缓急,逐步解决。要有重点地解决一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要把破解难题作为重中之重,要抓住群众普遍关注、企业急待解决、影响城市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重点解决“酒后驾车、赌博、吃拿卡要”等百姓关注的问题,真正把整改的成效落实到民生实事上,落实到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提高上,落实到城市建设的扎实推进上,落实到机关作风转变上,落实到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上。活动结束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5、形成一套规范长效的制度(4月底前)。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全过程,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对现有的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特别是在推出“常规工作条线包干制、服务建设牵头联动制、行政审批优质高效制、出现失误责任追究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等五个制度以及与其配套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

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目标先定,序时推进”的工作推进机制、“以人为本,奖优罚劣”的绩效评价机制,4月底前汇编成册。各科室、各单位要立足实际,修订完善办事流程、岗位工作标准和干部行为准则,使工作运转更加顺畅高效,真正以制度建设巩固活动成果,发挥长效作用。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运筹。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月”活动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也是巩固和提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成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建立由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真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硬化督促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特别是对调研讨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落实等情况以及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要在活动中考察干部,重点加强对热点部门领导岗位和中层干部的考察,不断优化“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用人导向。

3、浓化活动氛围。办公室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跟踪报道各科室、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系统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同时要会同监察室对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反面典型予以及时曝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建设网站、建设专版、黑板报和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全面调动广

大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努力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