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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脱贫攻坚工作帮扶责任人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根据《高新区X年脱贫攻坚要点》(高新管发〔X〕X号)、《关于转发万名干部包到户直通群众促脱贫“1051”专项行动方案(暂行)》(高新党发〔X〕X号)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园区全体帮扶责任人。
二、考核原则
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客观公正、贫困户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各帮扶责任人切实履职尽责,促进脱贫攻坚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责任,帮助实现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完成X年脱贫任务;X年如期完成目标要求。帮助完成“1234”目标任务;帮助实现精准脱贫。
四、帮扶责任人主要职责
各帮扶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战斗员、扶贫政策宣传员、工作落实监督员、基层情况信息员的作用,全程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做
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确保扶贫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得到精准落地。具体如责任下:
1、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及致贫原因等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2、宣传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帮助贫困户坚定脱贫信心。
3、帮助重点落实产业扶贫(如光伏、特色种养殖业、电商、股权流转、扶贫车间、小额贷款等多种形式)、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就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帮扶措施,组织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
4、加强与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扶贫专干的工作协调与联系,核实贫困户各项详细的家庭信息并填写《扶贫手册》等档案资料,做到内容准确真实,流程规范严谨,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并经贫困户本人签字知晓,确保相关数据与大数据扶贫平台实时同步更新。
5、按照每月1次的标准走访贫困户,《扶贫手册》填写要及时,信息要真实、准确,做到各级帮扶工作全过程记录,扶贫手册内容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保持一致。
6、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督,对到户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五、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管委会统一领导,纪工委办公室、汴北新区行管会、扶贫工作站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日常考核每月1次,年度考核从X年到X年,每年一次,与脱贫攻坚的考核年度相同。
六、考核方式、内容
1、方式:采取日常督查、年度核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的考核,日常督查占40%权重,年度核查占30%权重,第三方评估占30%权重。
2、内容
(一)政策宣传、计划制定等情况。考核是否宣传扶贫政策到位,贫困户政策知晓率;帮扶具体计划的制定是否切合实际,贫困户满意度情况。
(二)政策落实情况。帮助贫困户享受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对到户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督是否到位。
(三)基础信息情况。是否认真核实贫困户信息,各项信息与村级台账、“一户一档”材料、《扶贫手册》、系统平台是否一致。
(四)走访落实情况。是否按照每月1次的标准走访贫困户,是否认真填写《扶贫手册》等档案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是否及时与扶贫工作站、村级沟通反馈贫困户信息变动情况。
七、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由管委会以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对严格履职,成效显著的帮扶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帮扶责任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追究责任。
八、工作要求
参与考核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严守考核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各帮扶责任人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考核顺利进行。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