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27 11:20:08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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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 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周书记关于近期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的批示精神,深入推进“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 项行动” ,强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打击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局决定在全 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以 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

 取本市和全国其他地区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自 7 月 7 日起至 10 月 10 日,发动全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

 等力量,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及其所涉及的建设、施工、 监理等单位,集中采取有效措施,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 任、强化现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行动核心,以参建企 业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巡查抽查为行动方式,以推动安全隐患 闭环整改和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罚为行动手段,全面深 入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 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消除施工安全重大 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脚手架、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建筑

  起重机械、高处坠落和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 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和 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此次百日专项行动,全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辖 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找准薄弱环节和重点 问题,针对事故易发的企业、项目、部位和环节等,确定重点 排查对象和内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活动。要重点严查“三类 企业、四类项目、十大行为” :

 (一)三类企业 1. 今年以来发生过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2. 今年以来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筑施 工领域安全生产四项专项行动等活动或日常监督检查中中发现 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

 3. 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今年以来被主管部门依法行政 处罚、被责令停工整改的企业。

 (二)四类项目 1. 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2. 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建设工程);

 3. 棚户区改造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4. 其他含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

  (三)十大行为 1. 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

 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取 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2. 施工单位存在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包代管的 行为;

 3. 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管

 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档案等 不健全,项目负责人不到岗履职;

 4. 施工单位存在不科学组织施工、为赶工期野蛮施工等行 为;

 5.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 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未定期进行巡视等“失职”行为;监 理规划与施工实际不符、监理旁站检查不到位、不深入,监理 资料造假等“失实”的行为;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 跟踪不到位,监理作用“失控”的行为;

 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 家论证、验收和现场实施情况检查等未依有关规定落实;

 7. 现场起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安装告知、检测 检验和使用登记等投入使用的;

 8.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特别是安全防护用具、防护 用品未按规定配备合格产品和正常使用,临边、洞口等危险部

  位的防护措施未按规定落实到位;

 9.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不

 在岗、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学 时不够就上岗;

 10. 施工现场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 “三违”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 7 月 7 日至 7 月 20 日)。建设单位要 切实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工程现

 场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施工单位对施工项目组织自查,对自查 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档登记,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确保整改闭合。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 复查。监理单位要每月向项目所在地工程安监机构报告安全监 理工作情况。

 (二)执法检查阶段( 7 月 21 日至 9 月 30 日)。各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要对照百日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对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自查自纠情况、参建各责任主体的安 全行为和工程实体安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 全隐患要跟踪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上限处罚 到位。自 7 月底起,市住建局将成立由局领导分别带队的督查 组,强化对各地开展百日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督办;通报各地 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查处情况和挂牌督办情

  况;对在百日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或火灾等造 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将从严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并采取约谈、 督办等形式,责成有关地区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 ( 10 月 1 日至 10 月 10 日)。各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要对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

 面总结分析,评估行动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 施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

 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专项 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指导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 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处,具体负责百 日专项行动的联系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 质安监站要切实将百日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 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 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安排专 人,落实责任,确保百日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于 7 月 20 日前,将百日专

 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单位)及联络 员等相关信息报送市住建局质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