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学概论》复习题

发布时间:2022-06-16 10:05:14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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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遗产概论复习题

 一.

 解释(每题 5 分)

 1.遗产

 2.文化

 3.文化遗产 4.自然遗产

 5.物质文化遗产 6.非物质文化遗产 7. 遗址

 8.建筑群

 9.纪念性遗产 10.线性遗产 11.文化景观

 12.文化线路

 13.遗产价值

 15.科学价值 16.价值评估

 17.普世价值

 18.岁月价值

 19.文化的多样性 20.《雅典宪章》21. 《威尼斯宪章》22. 《奈良真实性文件》23. 《会安草案》

  24. 《世界遗产公约》

 25.《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26.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8.文物保护“十六字方针”

 29.“修旧如旧”

 31.文物工作的“四有”32.《建筑保护史》

 33.宏观监测 34.微观监测 35.五台山南禅寺 36. 正定隆兴寺

 37.芮城永乐宫 38.白鹤梁题刻 39. 提图斯凯旋门 40.维奥·勒·杜克(Viollet-le-Duc)

 41. 卢斯金

  二.论述(每题 30 分)

 1.从文化遗产的定义谈谈你对某些当代建筑申遗的看法。

 2.谈谈你对遗产分类的认识。

 3.什么是遗产保护学的文化景观,试举例说明之。

 4.从文化线路特点的角度,谈谈你对某些文化线路或线性遗产申遗的看法。

 5.简论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要素; 6.简论文化遗产保护的完整性要素; 7.法国建筑师维奥·勒·杜克(Viollet-le-Duc)的风格主义文物修复述评; 8.试分析《奈良真实性文件》产生背景及其意义。

 9.UNESCO 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主要咨询机构有哪些?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0.列举中国遗址类型世界遗产并简述其突出普遍价值。

 11.遗产保护行动的基本原则和理念有那些? 12. 文物保护工程的主要类型有那些?各自的内容和特点? 13. 中国大型遗址保护存在的问题有那些?你认为应采取何种对策? 14.历史城镇和传统村落类型文化景观保护的问题有那些?你认为应采取何种对策? 15.从遗产保护的原则和理念评五台山南禅寺的修复。

 16.试述文化遗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7.试述遗产监测的作用和要点。

 18.遗址类文化遗产展示主要有那些手段?它们各自的内容和特点? 19.概述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特征? 20.从文化遗产的定义谈谈你对“20 世纪遗产”的看法。

 一.

 解释(每题 5 分)

 1.遗产:遗产是地球自然演变和人类社会演变遗留下来的,由后人根据主流的价值观有目的、有选择地予以继承或传承并加以维护以保存其价值的物质和精神

 财富的总和,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

 遗产有以下三个要素:

 ①需要完成代际传承,即上一代人遗留给下一代人的财富。作为遗产必须要有 30 年以上的时间距离,当代的创造物不能作为遗产,遗产不等同于财产。如巴西利亚被列为世界遗产就很有争议。(1960-1987)

 ②珍稀性。即很少,已经稀缺,甚至濒危,我们不能再消耗这类先前遗留的财富。如中国的华南虎、历史城镇。

 ③典型性、代表性。尽管年代并不久远,存世数量也很多,但在同类遗产中最具代表性和经典性。如文物善本。

 遗产可以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自然混合遗产。

  2.文化:

 文化是人类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凝固下来在代际传承的价值观念、社会机制和行为规则,社会的人们据此思维、交流和行为,并且产生和创造具有特征的物质制品或艺术风格。

 文化包括了三个层面的内容: 表层是我们容易观察的人们思维、交流和行为的产物,它使文化具有特征; 中层是人们的思维、交流和行为,它使文化变得丰富多彩; 深层是决定人们思维、交流和行为方式的传统观念和社会机制,它是文化的核心和价值的所在。

  3.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从前人那里承袭而来的人类创

 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是一种文化形态终结之后传承给后继文化的遗留。包括物质的、精神的和心理的三个层面的内容。

 遗产保护学界的文化遗产,应具有年代性、珍稀性和经典性,需要加以人为干预才能继续保存下去。

 在遗产分类上,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混合遗产同属于第一阶层。根据《世界遗产公约》对文化遗产的分类,第二层级是纪念碑/文物、建筑群、遗址。然而这个分类并不够科学合理。文化遗产更加合理应分为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景观。

  4.自然遗产 地球自然演变遗留下来的遗存,其判断标准有:

 (1)构成代表地球现代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

 (2)构成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突出例证。

 (3)独特、稀少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

 (4)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

 《世界遗产公约》对自然遗产的分类也不够严密和科学。自然遗产下面应当分为生物遗产、地学遗产和自然景观。

 5.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是人类行为创造的物质遗留。具有以下特点:

 ①物质的、有形的、静态的。

 ②作为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以一定的形态(形式、形状)生存于一定的环境中,但其“静态”文化内涵,是通过人的研究、挖掘、探索等取得的。

 ③在遗产的分类上,是文化遗产下的一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同一层级。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的一个分类分为不可移动(城镇、村落、宫殿、庙宇、陵墓、工厂)和可移动(工具、艺术品、文书、档案、图书)。

 6.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物质文化的过程以及人类各社群为了满足自己精神生活需要的具有社会性、凝固性和典型性的行为,它是被各地区和社群视为其文化传统的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包括了口头传说、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传统工艺等。

 特点:

 ①它的过程是非物质,结果是物质的。

 ②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

 7. 遗址 遗址(sites):

 原本是考古学或人类学的一个基本概念。在文化遗产学界,是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保存形态,是指失去原有功能并已经被毁弃的历史上人类聚居或进行某种大规模专门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遗迹、建筑和埋藏其中的文物。这些场所已经

 废弃,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已大部分毁坏,只剩下一些残垣断壁,其基址还大多掩埋在地下,需要进行考古勘察和发掘才能够揭示其平面布局等信息。

 遗址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都以一种残破的状态出现;二是往往都埋藏于地表以下;三是所在地的居民与历史上创造和使用这个聚居区的人们之间往往出现了发展演变的断层。

 根据《世界遗产公约》,遗址是指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但是这样的定义涵盖了与之同级的建筑物和纪念碑,不够明确。《公约》将其与建筑、纪念碑同级,属于文化遗产的下属门类也是有失偏颇的。

  8.建筑群:

 人们为了满足自己某种需要而有意识设计和用土木砖石等材料建造的构筑物的集合集群,它往往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建筑群的使用、保存状态的不同使其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状态,如失去了原有功能的遭到废弃并掩埋于地下的就被称为遗址。是《世界遗产公约》中文化遗产下的一个分类,并没有明确的将建筑群与纪念碑、遗址分开来。

 9.纪念性遗产 完成了代际传承的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文化遗产。具有两方面要素:

 一是形成社群长期集体记忆的人和事,二是附着这些历史记忆的物件和场所,实质是通过物质性的构建和精神的延续,来达到回忆历史和传承文化的目的。包

 括纪念碑、纪念性建筑、纪念性场所,甚至包括可移动的纪念性物品。

 10.线性遗产 线性遗产(Sequential Heritages)是从线状遗产发展而来的不可移动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分布形态,它是由人工营造的线状遗迹串联起来、或沿自然形成的线形边界排列起来的点状遗产所组成,这些被串联或排列成为“链状”的遗产群体,往往具有共同的产生背景、关联要素和象征意义,因而可以被视为一个有共同的外部边界和内涵特征的遗产群体。

 线性遗产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单纯的线状遗迹,如一条古道、一条运河等; (2)被线状遗迹串联并包括线状遗迹的一连串点状遗迹,如一条古道及其沿线的城镇、乡村、客栈、寺庙等; (3)被自然的河流串联或受自然的边界限制而呈线状排列的点状遗产集合体,如大江大河沿线的历史城镇等; (4)被无固定形态的路线和航线串联城镇、村落、寺庙等遗产,如沙漠路线及绿洲、海上航路及港口城镇等。

 由于《操作指南》没有线性遗产一类,缺乏对该类遗产的解释,遗产保护学界的学者往往自己来下定义。

 11.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是介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准确地表述是“人类行为过程的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更准确地表述应是“人类行为结果的遗产”)之间的遗产类型。

 文化景观作为文化遗产的一种“混合”类型,它是一定空间范围内的被认为有独特价值、值得有意加以维持以延续其固有价值的,包括人们自身在内的人类行为及其创造物的综合体。至今还被人们使用,其生活方式、产业模式、工艺传统、艺术传统和宗教传统没有中断并继续保持和发展的城镇、乡村、工矿、牧场、寺庙和圣山等,都应当属于文化景观类型遗产的范畴。

 在遗产分类上,文化景观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一层级,都是文化遗产以下一级的遗产类型。

 文化景观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农业文化景观(村落、农场); 2. 工业文化景观(传统工业、近代工业); 3. 牧业文化景观; 4. 工程文化景观; 5. 宗教文化景观; 6. 城镇文化景观;

 12.文化线路 文化线路是线性遗产中最特殊的类型,它是由特定交通线路为基础串联起来的一条呈线性分布(包括线段、环线、网线)的文化遗产的集合体,它主要服务于一个特定的文化交流或产品贸易目的,具有较长的历时性并形成了一种传统,同时跨越较远的地域空间成为跨文化甚至跨文明的联系纽带。

 文化线路应该具有这样一些特点:

 一是有一条线性遗产为主干,该线性遗产既可以是有形的道路和河流,也可

 以是无形的海洋航线或沙漠中习惯的路线; 二是形成了较长的时间,历史上的人们曾经长期使用某条路线往来,该路线已经成为一条习惯交通路线; 三是具有跨文化的空间,作为文化线路的线性遗产应该跨越广阔的区域,甚至具有跨文化的线路长度; 四是具有双向互动的功能,商品贸易和文化交流总是相互,单向的贸易和传播不具备持久性; 五是有着相对专一的目的,商旅或行人主要为贩卖某种商品或基于某种精神上的需求往来在这条线路上; 六是有着持久深远的影响,作为文化线路遗产的线性遗产应该在历史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为人们所熟知。

 13.遗产价值:

 遗产价值是人这个主体对具有遗产属性之物的一种意义的判断。遗产价值的本质是人的一种认知,一种判断,它是人与他所认知和判断的对象“遗产”之间的主体与客体的一种关系。价值是关系范畴而非实体范畴。

 从时间纵向来看,遗产具有初始价值和衍生价值,还因为年代悠久而具有年代价值和稀缺价值;从空间横向来看,遗产有本体价值和环境价值,有经典价值和多元价值;从三维结构来看,遗产具有核心价值和附属价值。

 遗产价值的判断标准有:

 ①真与假(遗产价值的首要要素); ②完整与残损(遗产价值的另一要素);

 ③经典与普遍(遗产价值的重要要素); ④稀缺与众多(遗产价值的重要要素); ⑤延续与终止(遗产价值的次要价值因素)。

 15.科学价值 遗产客观存在的核心价值和直接价值之一,具体体现在:

 (1)科学信息的载体 自然科学价值主要体现在遗产是地球发展信息的重要载体;人文科学的载体则是人本身及人类社会发展信息的载体。

 (2)科学研究的对象 遗产对于揭示地球演变、生物演化、人类进步、文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研究价值。

 (3)当今科技的借鉴 天文遗产、水文遗产、灾害遗产——长时段效应(如白鹤梁题刻)

 16.价值评估

  以遗产进行价值研究为基础,对遗产进行基本价值和延伸价值的说明。价值评估大致可分为基本价值和延伸价值 基本价值指的是遗产本身具有的可以反映其文化内涵的价值,有不同的评价标准。以是否稀缺为标准,将其划分为稀缺价值和经典价值;后者又包括了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遗产基本价值的评估往往与考古发掘和历史研究等学术活动紧密相关。有的遗产原先对它的价值认识不足,当研究展开和深入后,

 需要进行重新评估。遗产基本价值的评估也与遗产保护学的学科发展密切相关,从工业考古到工业遗产,从保护文化多样性到保护村落文化景观等,都是学科发展才延伸出来的新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当然,遗产基本价值评估也与遗产是否稀缺有一定的关系。

 延伸价值是遗产的当代社会经济价值。包括功能价值、资源价值和情感价值,以及利用这些价值而产生的经济价值、教育价值甚至政治价值。

 《会安草案》对遗产价值评估是这样评述的:“了解遗产资源重要性的相关程度,对我们理性的决定哪些要素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得到保存,哪些要素在一些情况下得到保护,以及哪些要素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被牺牲掉,是很关键的。重要性的程度可以通过基于某种资源的代表性、稀缺性、资源状况、完备性和整体性,还有阐释的潜质来评估。”

 17.普世价值 普世价值指超越宗教、国家、民族,出于人类的良知与理性之价值观念的、为人类广泛认同的价值观念。文化遗产学中的普世价值多指“客观价值”,即文化遗产的价值为遗产所在地和世界的人们普遍认同。

 “突出的普遍价值”:独特的艺术成就,人类创造性精神的杰作,它跨越世界的一个时间范围或者在一个文化区域内的影响,独特或者极端珍贵或者非常古老

 18.岁月价值 岁月价值即年代价值,与新物价值相对应。李格尔将文物的价值划分为两部分:现世价值(包括新物价值)和纪念性价值(包括年代价值)。一件物品被创造出来就有了新物价值,随着岁月的流逝,新物成为旧物,新物价值降低,但是岁月价值就随之产生并增加,并且往往伴随着稀缺价值的提升。

 年代价值来自附着于文化遗产上的岁月痕迹。年代价值与新物价值二者之间的矛盾在于,从年代价值来说,恢复遗产的原初面貌和保持其风格的统一并不重要,追求新物价值的风格主义修复会消除文物上的年代痕迹,其本质“是破坏文物的行径”。

  19.文化的多样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多样性”被定义为各群体和社会借以表现其文化的多种不同形式。这些表现形式在他们内部传承。文化多样性不仅体现在人类文化遗产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表现形式来表达、弘扬和传承,也体现在借助各种方式和技术进行的艺术创造、生产、传播、销售和消费的多种方式。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

 根据《奈良真实性文件》,文化的“多样性”也是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①整个世界的文化与遗产多样性对所有人类而言都是一项无可替代的丰富的精神与知识源泉。

 ②我们必须积极推动世界文化与遗产多样性的保护和强化,将其作为人类发

 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③所有社区都需要尽量在不损伤其基本文化价值的情况下,在自身的要求与其他文化社区的要求之间达成平衡”,使东方文化获取与西方文化价值同等的地位。

 ④任何一种文化遗产都是所有人类的共同遗产。

 20.《雅典宪章》 1933 年 8 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第 4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的纲领性文件——《城市规划大纲》,后来被称作《雅典宪章》。

 《大纲》提出了城市功能分区和以人为本的思想,集中的反映了“现代建筑学派”的观点,尤其是要将城市与其周围影响地区当成一个整体来研究。该大纲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城市的四大功能,提出“居住、工作、游息与交通四大活动是研究及分析现代城市设计时最基本的分类”。

 21.《威尼斯宪章》 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原则,全称《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1964 年签订。宪章肯定了历史文物建筑的重要价值和作用,将其视为人类的共同遗产和历史的见证。

 内容大致如下:

 1 明确了历史文物建筑的概念, 2 指出古迹的保护至关重要的一点在于日常维护, 3 保护与修复古迹的目的在于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

 护。

 4 必须利用一切科学技术保护与修复文物建筑。

 5 强调修复是一种高度专门化的技术,其目的是完全保护和再现历史文物建筑的审美和价值,必须尊重原始资料和确凿的文献,决不能有丝毫臆测。【真实性原则的体现】

 6 各个时代为一古迹之建筑物所做的正当贡献必须予以尊重,修复的目的不是追求风格的统一。

 7 强调对历史文物建筑的一切保护、修复和发掘工作都要有准确的记录、插图和照片。

 《宪章》提出“将其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职责。”在上述内容中体现了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这些原则促成了 60 年代末、70 年代初世界范围内城市历史建筑和遗产保护的国际潮流的出现,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

 22.《奈良真实性文件》 《奈良真实性文件》是 ICOMOS 于 1994 年 11 在日本奈良召开的 “奈良原真性会议”上确定的文件。

 文件不涉及到任何具体的措施和方针。它提纲挈领的阐述了 1 多样性的重要意义,2 以及遗产真实性的考察原则,不同文化背景尤其是东方文化背景下对文化遗产真实性的不同认知。

 其中最重要的一句话如下:“必须在相关文化背景下对遗产项目加以考虑和评判”。对《威尼斯宪章》的“真实性”进行了发展和深化,强调了不同文化传

 统对于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具有不同的理解,文化的“多样性”也是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奈良真实性文件》是世界文化遗产价值研究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性的重要文献,由于东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冲突,该决议只能以文件的形式而不能以公约或宣言的形式予以公布。

 23.《会安草案》 全称《会安草案——亚洲最佳保护范例》。《会安草案》于 2001 年在越南会安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研讨会上确立。

 旨在从理论和实践层面为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遗产资源真实性的行为的决策者和执行者提供指导。主要内容如下:

 1 将遗产资源分为五大类,对每一个大类都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清晰阐述了各类遗产分类方法的总体概念。其中对于文化景观进行了重新定义,但是其中对于文化景观的分类在层级上不是很科学。

 2 特别关注了非物质性资源的保护。

 3 强调了遗产地的社区在保护中的重要角色。

 4 特别论及了文化旅游对亚洲遗产所在地的风险和惠益。

 24.《世界遗产公约》

 全称《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2 年于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与会各国代表鉴于国家一级在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方面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而通过的一个国际公约。该《公约》提出对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作为全人类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加以保护。中国于1985年加

 入《公约》。

 《公约》中对遗产进行分类。第一层分类根据其是地球自然演变的遗留还是人类行为的遗留将人类共同的遗产划分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类。文化遗产的第二层分类:纪念碑/文物、建筑、遗址。但是这一分类中定义不明确、分类标准不明确,容易产生混淆。将自然遗产从从审美或科学角度、从科学或保护角度、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分为三类,但《公约》没有对这三类遗产命名,三类也存在着交叉,分类和描述也不是严密和科学的。

 《公约》对遗产类型的划分,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缔约国负责遗产官员对遗产分类的普遍认识。《公约》的推出和缔结,反而成了束缚研究者思考的东西,许多人把《世界遗产公约》条文奉为遗产界的《圣经》,不假思索地盲目信从。

 25.《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中国近代的文物保护观念和方法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有效保护了一大批濒于毁坏的古迹的同时,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理论和指导原则,并由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相关的法规。在此基础上,参照以 1964 年《威尼斯宪章》为代表的国际原则,制定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它是在中国文物保护法的体系框架下,对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的行业规则和评价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同时也是对保护法规相关条款的专业性阐释,可以作为处理有关文物古迹事务时的专业依据。

 《准则》中突出的几点是:

 1 提出了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了狭义的“保护”工程管理,机制

 的运作,展陈方案和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2 把对文物价值的评估放在首位,以价值取向决定保护方法; 3 制定了保护工作的程序流程; 4 明确了保护规划的法规地位; 5 明确了保护工程的全部内容,第一次把“日常保养”规定为保护工程中最有效的方法; 6 第一次提出了文物保护的审美标准,指出文物古迹的审美价值主要表现为它的历史真实性。

 《准则》公布以来,已经成为国内重要文物保护规划和保护工程实践的指导性文件,收到很好的效果。同时,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被评价为“代表了东方木构体系文物保护最先进成熟的理念”。

 26.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ICOMOS 即 是 国 际 古 迹 遗 址 理 事 会 (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1965 年在波兰华沙成立,是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专业咨询机构。它由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专业人士组成,是古迹遗址保护和修复领域唯一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审定世界各国提名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名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我国于 1993 年加入 ICOMOS,成立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ICOMOS China),即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为加强文物保护,1982 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施行的的一项法律,是国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曾先后两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基础上,结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 1961 年国务院公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作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改而制定的。它为加强文物保护、制止文物破坏,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把中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28.文物保护“十六字方针” 中国文物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十六字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保护为主”就是要把文物保护作为整个文物工作的中心任务; “抢救第一”就是要把抢救文物放在首要位置; “合理利用”强调的是要在确保文物安全和永久保存的前提下,正确发挥文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管理”则是实现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基本保障。

 这是上世纪 90 年代国家文物局专家开始提出,逐渐成为中国文物工作者的共识,并于 2002 年首次将“十六字方针”纳入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颁布,使之成为国家的正式法律条文,确定其法律地位。对于文物的抢救、保护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29.“修旧如旧”

 上世纪 20 年代,以梁思成先生为首的营造学社将古建筑修缮列入文物保护范畴,并提出“修旧如旧”的修缮思想,相对于“整旧如新”这一理念是进步且符合中国修复传统的。由于其对维修保护的核心内容和修后建筑的视觉效果有明确要求,遂逐渐成为人们认可的维修和保护概念。

 按照该原则,新修缮和修复的文物应该使其具有历史沧桑感,不能像新修的一样。前一个“旧”字指修复前的旧貌,后一个“旧”字的理解存在争议,是指原有工艺、结构、形制,还是包括色彩和新旧程度等,这些争论归根结底是对文物价值再认识的问题。

 但按照世界共同遵守的文物保护的可识别原则来说,“修旧如旧”有违文物的真实性。我们尊崇的原则是文物修缮和修复,新修补部分与原先保存部分远看浑然一体,近看又可以识别。

 31.文物工作的“四有” 《文物保护法》中规定对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专门的保护机构和专人负责管理。“四有”与我国的“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密不可分,“四有”建设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中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

 有保护范围:除了在档案图纸上标注保护范围的外,每个文化遗产的四至范围也必须实地竖立明显的界定标识,即保护范围的界桩。此外可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被简称为划定“两线”。要强调“两线”精确性,准确标出其位置等相关信息;注重两线与文物周边城市规划之间的协调性;两线的划定结果要纳入“城市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发挥实际作用。

 有保护标志:在文化遗产所在地的醒目位置设立保护标志,让公众一进入文化遗产的所在地,就能意识到这处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从而产生敬畏之心,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标识的制作有规范,竖立地点有要求,标识要醒目且有相应的周边环境,以体现遗产保护的严肃性。文化遗产保护标志损坏而不及时修复或替换,保护标识周边环境脏、乱、差,都将极大地影响保护标识的作用。

 有记录档案:全面把握该遗产的历史沿革、保存现状、价值构成、存在问题、保护对策、干预情况、监测资料、标识情况、机构情况、研究文献等信息,这些信息的收集、记录、整理和保管,就构成了文化遗产档案建设的重要内容。记录档案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本身的记录和有关文献史料,有多种不同的载体,记录档案必须科学、准确、翔实。

 有专门的保护机构和专人负责管理:不能仅靠政府部门的力量,文物行政部门在加强自身力量的同时,要适当引导公众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保护巡护员),形成社会多方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32.《建筑保护史》 一本关于建筑保护发展历史的经典著作,作者为尤嘎•尤基莱托。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世界主要是西方建筑保护的发展历程做出了全面介绍:提供了大量案例、信息和史料研究,叙述的内容非常广泛,在西方建筑保护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事件和概念都有所涉及。

 二是将保护历史与西方尤其是欧洲的文化背景、技术发展相融合:对于保护

 理念的发展,从传统到现代社会,提供了比较深入的解释。

 三是通过认识和描述建筑与古代遗迹保护的发展历程,说明了这种发展是如何影响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活动,以及怎样形成了当今保护与修复的基本概念。

 是目前惟一一本详尽论述西方建筑保护发展历史的经典巨著。

 33.宏观监测 宏观监测又称环境监测,是遗产监测的一个重要方面。

 遗产地的环境监测除了 1 环保、2 气象、3 地震诸部门的监测数据外,遗产管理部门自己可以做的有 1 地貌、2 景观、3 水文(地表水、地下水)、4 生物系统、5 文化事项等诸多方面的监测。

 遗产地管理部门,已经比较注重地貌和景观的监测,定期利用新的场景照片、航空照片和卫星照片与原有照片的对照,以发现地貌和景观的变化。

 实际上,有用的遗产环境监测手段很多。如遗产地水文监测,只需要在遗产地中的水井设立一个标尺,定期观察记录,通过一个较长时段数据的积累,就可以知道这个时段该遗产地的地下水的变化,此外遗产地的树木、花草、候鸟等,都是观察气候和环境变化的很好的参照物。

 34.微观监测 即遗产本体监测,是遗产监测的核心。

 除了专业的科研机构实施监测外,遗产管理部门自己应该做的有遗产本体的1 稳定情况、2 侵蚀状况、3 风化状况、4 老化状况等等。这些监测项目,有些凭肉眼就可以观测,有的需要借助于仪器设备。

 遗产本体监测的手段很多,比如在生物类自然遗产地,管理部门给保护动物脖子上戴个有定位装置的项圈,监视其行踪及迁移规律;又如文物类遗产定期对建筑的柱梁和雕塑的裂隙进行探伤,以了解文物内部的病害情况。

 自己进行文物本体的微观监测,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三维或二维的数字设备,要注意两个问题:

 ①定期采用三维激光扫描仪对文物表面纹理进行监测,需要设定相同的扫描位置、面积和精度。

 ②定期采用二维的高清晰度数码照相机对文物色泽进行监测,除了需要设定相同的拍摄位置、面积外,还要设定相同的光源、光亮和色温。

 35.五台山南禅寺 南禅寺位于山西省五台县阳白乡李家庄,距今已一千二百多年。大殿重建于公元 782 年(唐建中三年)。宋、明、清时期经过多次修葺,1973 年又进行了复原性整修。为了恢复其旧观,祁英涛曾对南禅寺进行部分复原修缮的尝试。

 寺内现分东、西两院,有殿宇 6 座,除主体建筑大佛殿三间是唐代原物外,山门内的四合院中,东、西配殿分别建于明清。东跨院全为僧房,也是明、清时期的建筑。

 正殿内无柱,殿内有泥塑佛像 17 尊,这些塑像基本保存了原有风貌,是现存唐代塑像的杰出作品。南禅寺内还有三只石狮和一座石塔,也都是唐代遗物。

 能完好的保存的原因有:

 ①从地势和气候上说,这里高而背风,较为干燥,有利于木构建筑物的完好保存;

 ②从所处地理位置上讲,南禅寺远离寺庙最集中的区域,藏于偏僻山乡之中,不太引人注意,所以能够躲过唐代以后历次大规模灭法和刀兵之劫; ③最后还要归功于当地人民群众的精心保护,免去了可能发生的其他人为破坏。

 1961 年列为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拨专款进行维修,进而使南禅寺得到了更好的保护。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木结构建筑,具有年代价值和稀缺性价值。

 36. 正定隆兴寺 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的一座古寺,别名大佛寺。

 最早是东晋时期的龙腾苑,隋文帝时期在苑内改建寺院,时称龙藏寺,唐改称隆兴寺;北宋时期重铸大悲菩萨金身并建大悲宝阁,并以此为主体采用中轴线布局大兴扩建,形成了一个南北纵深、规模宏大、气势磅膳的宋代建筑群,是研究宋代佛教寺院建筑布局的重要实例。

 民国时期重修大悲阁时,拆掉了两侧的御书楼和集庆阁,建筑面积较原来缩小了三分之一。东、西、北三面墙壁上的宋代壁塑也已无存。对正定隆兴寺进行的维修体现了东方对于文化遗产真实性的理解:东方基于地理环境的限制和文化传统的影响,一直以土木材料为主要的建筑和雕塑材料,土木建筑的不持久性使得其原貌很快就会消失。因此,中国人的“怀旧”情节更多附着于在古迹上的古代的人和事,而非物本身,因此对这个物是否为真正的那时之物,并非十分在意。

 正定隆兴寺是被梁思成誉为世界古建筑孤例的宋代建筑。隆兴寺作为河朔名寺,历经千年,见证了唐宋至民国时期中国北方佛教文化的发展变化。隆兴寺是是中国国内现存宋代建筑、塑像及石刻最多的寺院建筑之一,中国国内保存时代

 较早、规模较大而又保存完整的佛教寺院之一。

 37.芮城永乐宫 现位于山西省芮城县的一座元代道教宫殿建筑群,又名大纯阳万寿宫,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始建于元代,施工期前后共 110 多年,具有典型的元代建筑风格,粗大的斗拱层叠交错,四周的雕饰较少。宫殿以南、北为中轴线,依次排列。宫殿内部的墙壁上有壁画,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原址位于山西省永济县永乐镇,因三门峡水利工程,1959 年迁至山西省芮城县。永乐宫在遗产真实性的诸要素中,位置与环境很重要。因此异地复建时,应尽量使用原构件和原工艺,复建完成后,还需要进行环境修复。然而永乐宫搬迁后损失了许多文化遗产的区位信息、环境信息及其相关信息,环境营造并不符合原貌。值得文物工作者引以为戒。

 38.白鹤梁题刻 白鹤梁古水文题刻是自唐朝至清朝 1200 年间 600 个年份中,中国重庆市涪陵区长江附近的人们观察和记录长江水位状态的石刻群。

 涪陵区城北的长江中一道天然石梁——白鹤梁在每年的丰水时期和一般年份的枯水时节,白鹤梁全部被淹没在水下;但在上游来水较少的枯水年份的枯水期,石梁露出水面的高度可至两米,长度在一千五百米以上。不同枯水年份的最低水位有所不同,古人注意到了这种枯水水位线在石梁上的变化,采用雕刻鱼和其他符号作为枯水标识的办法将其记录下来。大量的水文石刻又吸引了历代文人

 和游客的注意,他们在白鹤梁的水文石刻旁刻下了大量的吟咏诗文,从而形成了一道奇特的文化景观。

 白鹤梁题刻现存石鱼十余条(其中作为平均枯水标识的石鱼 3 条)、文字题刻一百多则,可以辨识的文字约上万字,是现存题刻数量最多、延续时间很长、相关信息最丰富、记录手段也较科学的古代水文题刻,也是当地人们依靠经验预示来年收成的民俗节庆的活动场所,对长江流域乃至于北半球的古水文、古航运、古气候、古环境的变迁研究,都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堪称中国古代的不可移动的实物水文档案库。

 三峡水库蓄水后,白鹤梁水文石刻就要永久地沉没水底,为了保存这处文化遗产,专家们想出了各种解决办法。现在实施的方案,是一个水工专家提出的方案——原址非压力容器保护方案。

 39. 提图斯凯旋门 提图斯凯旋门是意大利罗马现存最著名的三座凯旋门之一,也是罗马现存最古老的凯旋门,位于罗马市中心古罗马圣道的最高点。该凯旋门是多米题安在公元81-90年为纪念其兄提图斯平定犹太起义而建。为白色大理石和凝灰石建造,拱门内壁两侧有提图斯攻陷耶路撒冷的浮雕,浮雕构图严谨,层次分明,具有纵深感与运动感,是雕塑史上的里程碑式作品。

 1817-1823 年,思特恩和瓦拉迪埃对其进行了修复。修复采取建筑的原始构件被保留,缺失的部分用某种方法建造出其大致轮廓,这样就得到了原始建筑的可视性轮廓,但新与旧之间有明显的不同。

 提图斯凯旋门的修复,尽管在当时就有争议,但它已经成为文物建筑修复的

 经典范例。它在某种意义上辩证否定了以前半个多世纪认为古迹完全不能修复、只能加固的矫枉过正式的保护理念。它在修复中首次大规模应用了与原件不同的材料及简化的形式,和而不同,既明晰保存了原真性,又复原了“原貌”,不作伪地表明了修复事实,而以往的模仿式修复往往作伪式地混淆了史料。在如今的古迹修复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这种差异性完形的广泛影响。

  40.维奥·勒·杜克(Viollet-le-Duc)

 法国建筑师与理论家,画家。风格主义文物修复的代表人物,主张 以干预的方式介入修复中,主张修复文物建筑追求艺术完美、风格统一; 不仅要有风格的修复,也要有内部结构的修复; 修复要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 要根据具体情况办事,而不采取绝对化原则; 要适应当代的功能要求,使文物建筑有生命力。

 他认为,修复这一术语是现代的产物,对于一座建筑的修复不意味着去保存、修补或重建它,而是要将其重新复原到一种完整的状态,而这种状态有可能从未在过去任何时刻存在过。后来这种修复工作被称为带有“创作”的保护文物建筑。

 【这种修复方法虽然从更新的角度保护了文物,但是造成了文物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的丢失和混乱。我们现在普遍认同的文物保护理念是与这种风格主义修复不同的。我们主张真实性原则,即“不改变文物现状”,以及最少干预理念。就如威尼斯宪章所说,修复的目的是完全保护和再现文物建筑的审美和历史价值,必须尊重原始资料和确凿的文献,不能有丝毫臆测。所以修复应当最大程度保留

 文物上的历史文化信息。】

  41. 卢斯金 英国反修复运动的领军人物。1845 年,在给他父亲的信中,对文物保护的阐述已经具有了“最少干预”的理念。他这样说:

 “要最大限度地保护这些建筑的现有的一切,当保护也不再能使它们留存下来的时候,我宁可不采取任何措施,让它们自然地、一点一滴地腐朽下去,也好过任何随意的修复。” 根据最少干预原则,保护干预需要力求做到:

 (1)可干预可不干预,就不采取保护行动。

 (2)能少采取干预行动的,就只采取必要的干预行动。

 (3)能不在本体上采取干预行动的,就只在外围采取干预行动

 二.论述(每题 30 分)

 1.从文化遗产的定义谈谈你对某些当代建筑申遗的看法。

 文化遗产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从前人那里承袭而来的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是一种文化形态终结之后传承给后继文化的遗留。包括物质的、精神的和心理的三个层面的内容。遗产保护学界的文化遗产,应具有年代性、珍稀性和经典性,需要加以人为干预才能继续保存下去。

 我认为这个建筑申遗是合理/不合理的,与此同时我认为再过数十年这种新建筑有望申报文化景观类的遗产。分析如下:

 根据定义,我们可以逐条进行分析。

 ①文化遗产首先要是遗产。而遗产需要完成代际传承,也就是要符合文化遗产定义中的“从前人那里承袭而来的”所谓的“年代性”。这就需要遗产有至少三十年以上的历史沿革,要有年代价值,否则都无法成为一个遗产,更毋论文化遗产。

 ②文化遗产是一种“文化形态终结后”传承的遗留。具体分析某种建筑的文化形态是否终结。“终结”究竟应该如何定义?文化景观是否符合? ③遗产是否具有“珍惜性”和“经典性”。珍惜性即它必须已经很少,已经稀缺,甚至濒危,我们不能再消耗这类先前遗留的财富。经典性即尽管年代并不久远,存世数量也很多,但该遗产在同类遗产中最具代表性和经典性。这两种条件中,某种新建筑也许符合经典性的定义,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必须首先完成代际传承才是不可缺少的要素。

 ④ “需要人为加以干预才能保存下去”。这种新型建筑目前还有很好的保护措施,但是无法预计再过数十年甚至上百年它的保存状况,因此还是强调了时间的问题。

 因此,我认为某建筑在完成代际传承之后,可以以其经典性和年代价值申报文化遗产。

 2.谈谈你对遗产分类的认识。

 遗产分类是遗产保护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反映了保护者对遗产性质的认识水平,是实施正确保护的前提条件。

 《世界遗产公约》被不少研究者奉为遗产界的《圣经》,对其中的分类不假

 思索的盲目信从。《公约》中第一层分类根据其是地球自然演变的遗留还是人类行为的遗留将遗产划分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类,这是非常正确的。然而在文化遗产的下级分类中:纪念碑/文物、建筑、遗址,无法用同一分类标准划分,同时这些类型的命名和他们的特征描述并不明确,容易混淆。同时将自然遗产从从审美或科学角度、从科学或保护角度、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分为三类,但《公约》没有对这三类遗产命名,三类也存在着交叉,分类和描述也不是严密和科学的。后来补充的一些文件都没有做到完全的严谨科学。

 我们认为,遗产的分类需要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遗产分类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不是为分类而分类,而是为了使人们能够正确地从宏观上认识和研究这些遗产,以便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好这些遗产。

 二是遗产分类需要建立具有内在联系的、多层级的分类阶元系统,避免平铺直叙式的、单层级的、杂乱无章的遗产类型。

 三是遗产分类的每个阶元都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同一阶层的分类标准要相同,不同的标准只能在次一阶层中出现,否则会造成分类的混乱。

 四是遗产分类的每一阶层和每一单元都应当有统一的命名标准。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得到下面这个比较合理的遗产分类阶元表:

 1.自然遗产 (以是否有生命为标准将自然遗产划分为两大类)

 (1)地学遗产:①地史遗产 ②地质遗产 ③地貌遗产 (2)生物遗产:①动物遗产 ②植物遗产 (3)自然景观 2.文化遗产(在文化遗产的范畴中,各类遗产的存在状态是其最大的差异,这种存在状态的差异最明显的就是无固定形态与有固定形态的差别):

 (1)物质文化遗产(以其存在状态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两个类型):

 ①遗址 ②建筑及纪念物(有待新命名)

 (2)非物质文化遗产:

 ①产业、工艺 ②风俗、节庆 ③音乐、演艺 ④宗教、信仰 (3)文化景观(需要重新进行定义)

 3.自然与文化混合遗产

 3.什么是遗产保护学的文化景观,试举例说明之。

 文化景观是上世纪 90 年代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的世界文化遗产的新类型。根《据操作指南》对其的定义是:①文化景观属于文化财产,②代表着自然与人联合的工程,③它们反映了因物质条件的限制和/或自然环境带来的机遇,④在一系列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的内外作用下,⑤人类社会和定居地的历史沿革。

 按照这个定义,文化景观就只限于人类聚居的村落和城镇,略显狭窄。作为文化景观的村落和城镇是有人维系和发展的文化传统没有中断的文化遗产,因此,可以将有人居住和工作的那些传统依然存在的其他文化遗产也纳入文化景观的范畴,从而得到下列定义:

 文化景观是介于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文化遗产类型。文化景观作为文化遗产的一种“混合”类型,是一定空间范围内被认为有独特价值、值得有意加以维持以延续其固有价值的、包括人类自身在内的人类行为及其创造物的综合体。至今还被人们使用,其生产方式、产业模式、工艺传统、艺术传统和宗教传统没有中断并继续保持和发展的城镇、乡村、工矿、牧场、寺庙和圣山等,都属于文化景观的范畴。

 根据文化景观类型遗产不同的传统和景观特点及其功能,文化景观类型遗产分为 6 大类型:

 1、农业文化景观(云水谣、苗族侗寨)

 2、工业文化景观(汉阳钢铁厂、四连碓造纸作坊)

 3、牧业文化景观(新疆阿尔泰牧场、新疆伊犁牧场)

 4、工程文化景观(都江堰、京杭大运河、通济渠)

 5、宗教文化景观(五岳、青海塔尔寺、西藏扎什伦布寺)

 6、城镇文化景观(丽江古城、云南沙溪古城、江苏镇江古城)

 从遗产保护学的角度,文化景观的保护具有以下特点和难点:

 (1)空间范围较大。【如乡村文化景观——安徽宏村,城镇文化景观——云南丽江。】

 (2)时间延续至今。【如重庆钢铁厂:重钢历史悠久,其建厂可以追寻到1890 年,但其前段的历史实际上为武钢和重钢两家共有,重钢的辉煌在于 1938年抗战内迁之后,重钢最有影响的事件发生在重钢大渡口厂区旧址。】

 (3)文化结构复杂。【以村落文化景观为例,即使一座村落,也有村民居住的村落本身、村民赖以生存的周边田地、以及田地周边的山林。村寨内也有物质的公共建筑和个人住宅,有其信仰的神祇和英雄的坛庙,有各种非物质文化的事项。每个村落中的文化因素也远非单纯,本寨、本族、外族、传统、现代的因素交织在一起,需要辨识和分别进行保护。】

 4.从文化线路特点的角度,谈谈你对“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申遗的看法。

 文化线路是线性遗产的特殊形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有一条线性遗产为主干,该线性遗产既可以是有形的道路和河流,也可以是无形的海洋航线或沙漠中习惯的路线; 二是形成了较长的时间,历史上的人们曾经长期使用某条路线往来,该路线已经成为一条习惯交通路线; 三是具有跨文化的空间,作为文化线路的线性遗产应该跨越广阔的区域,甚至具有跨文化的线路长度; 四是具有双向互动的功能,商品贸易和文化交流总是相互,单向的贸易和传播不具备持久性; 五是有着相对专一的目的,商旅或行人主要为贩卖某种商品或基于某种精神上的需求往来在这条线路上; 六是有着持久深远的影响,作为文化线路遗产的线性遗产应该在历史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为人们所熟知。

 问题:文化线路并不应该如 ICOMOS 文件所说,“文化线路的特征在于其动态性,包括非物质性和空间动态性”。文化线路可能是历史上的已经终止了发展的“静”态遗产,文化景观才是仍然在延续的“活”态遗产。

 例如,2014 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丝绸之路:长安至天山廊道路网”,按照申遗文本,其年代范围是公元前 2 世纪至公元 16 世纪,此后的丝绸之路已经失去了其历史作用,丝绸之路时期的贸易活动和文化习俗都已经终止或改变,如果按照《文化线路宪章》这些补充的条件或标准,丝绸之路就不大符合文化线路的条件。但谁会认为丝绸之路不是典型的文化线路呢? ·附【海上丝绸之路】

 “海上丝绸之路”与陆上丝绸之路一样,是中国古代与域外的国际贸易通道

 和文化交流线路。这条海上通道开始于秦汉,发展于六朝,繁荣于唐宋,延续到明末清初,是已知的年代跨度最长、覆盖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