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额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06-20 09:10:07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字号:

 劳动定额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定额的管理模式、职责分工、修订方法、组织实施以及劳动定额的统计、分析、应用等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能实行劳动定额的个人、班组或单位的管理。

 2、劳动定额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企业管理科学化、现在化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编制生产、成本、劳动计划和实行按劳分配的依据,是开展经济核算、挖掘生产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

 3、劳动定额的管理模式、职责分工 3.1 劳动定额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设专(兼)职定额员,生产班组设兼职定额员,一般有班组长和考勤员兼任。

 3.2.1 拟订和贯彻执行劳动定额管理规定、劳动定额工作计划,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2.2 负责定额人员业务学习的组织、指导工作,交流经验以及讨论研究解决业务上存在的疑难问题。

 3.2.3 掌握和平衡劳动定额水平,负责组织公司劳动定额的制定和修订,并贯彻执行。

 3.2.4 负责劳动定额资料的汇总、统计、分析、整理、积累和上报。

 3.2.5 汇总、编制产品定额,并提供有关部门使用。

 3.3 公司劳动定额管理内容 3.3.1 贯彻执行工厂下达的劳动定额标准及劳动定额管理制度。

 3.3.2 负责公司劳动定额水平的平衡,并对现行定额(或定额标准)提出修改和完善方面的意见。

 3.3.3 负责公司劳动定额资料的统计、汇总、分析、积累和报表。

 3.3.4 开展写实测时活动。

 3.3.5 推广先进经验,帮助工人提高现行定额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3.3.6 结合实际拟订公司的劳动定额管理细则。

 3.4

  班组劳动定额管理内容 3.4.1 协助工人记好原始记录,搞好劳动定额的宣传、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表扬超定额完成任务的班组和个人。

 3.4.2 收集反映工人对劳动定额工作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4、劳动定额水平和劳动定额制定方法 4.1 劳动定额水平要平均先进。平均先进的定额水平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多数工人经过努力能够达到和超过的水平。

 4.2 劳动定额的制定方法,一般有经验估工法、统计分析法、比较类推法和技术测定法。大批量生产的单位或工序,一般采用统计分析法和技术测定法;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单位或工序,一般采用经验估计法。在制定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采用先进的科学方法。

 5、劳动定额的修改和贯彻 5.1 为了保证劳动定定额的先进性,随着生产的发展,劳动组织的改变、技术条件的改进,必须对劳动定额进行定期修改,原则上每年修改一次,公司于每年年底完成定额修改工作。

 5.2 不定期修改劳动定额的条件 5.2.1 产品品种规格和原材料材质有重大改变的。

 5.2.2 生产设备或工艺装备发生变更的。

 5.2.3 工艺技术条件、工艺操作规程、质量检验标准有较大改变的。

 5.2.4 劳动组织、生产组织发生变更而对定额水平有重大影响的。

 5.2.5 因采用或推行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创造发明而对定额水平有重大影响的。

 5.3 劳动定额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改动。若遇特殊情况准许改动时,必须履行变更手续,报经公司领导批准。

 5.4 现行劳动定额是考核工人劳动成果的尺度,产品台份定额是平衡生产计划、平衡劳动力、编制产品计划成本和确定产品价格的依据。因此,劳动定额要最大限度的贯彻到分配、生产和经营管理领域。

 6、实耗工时的统计 6.1 实耗工时是反映定额实际执行情况,衡量定额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要做好实耗工时的统计分析。

 6.1.1 生产工人必须如实记录实耗工时。

 6.1. 2 公司定额员根据生产原始记录或调度单按月登记公司实耗工时台帐。

 6.1.3 公司定额员月核算终止日后五天内报出定额完成情况和工人工时利用情况月报表。定额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分班组、分工序按产品零件定额完成情况和按人计算的定

 额完成情况的分组统计表。

 6.1.4 定额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公司定额完成情况、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情况统计表。

 6.2

  实耗工时,公假工时、停工工时的界定。

 6.2.1 实耗工时生产工人为完成产品(零件或工序)而实际消耗的有效工作时间。

  凡不能独立操作的生产工人,在计算定额完成率时应将其工作时间的一半计入实耗工时。

 6.2.2 公假工时: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企业安排从事其它社会活动(如参加党、团组织召集的会议、学习、文体活动等)而未从事生产的工时。

 6.2.3 停工工时:工人出勤后,在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由于某种原因(如劳动力不足、原材料缺乏等)未分配工作或停工后被安排从事其它工作(非本职工作)的工时。“停工工时中被利用的工时”是指工人停工后被安排从事非本职工作但仍属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作工时。

 7、定额工作时间同有关部门的协作关系 7.1 技术部门应为定额员提供工艺操作规程、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产品图样、模具头数、坯件厚度以及与工时定额有关或能使工时定额发生变化的其它技术(工艺)资料。技术部门在产品材料、工艺资料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定额员。

 7.2 定额员应向总厂人事部提供产品工时台份定额等资料。

 8、 新产品试行劳动定额的制定 8.1 新产品是指工厂从未生产过的各种规格型号的产品以及从未从事过的产品服务。

 8.2 新产品的规格型号与现有产品规格型号相似的,试行定额以现有产品的现行定额作为参照;新产品的零部件已有定额的,按现行定额执行。

 8.3 新产品试行定额的制定,需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8.3.1 技术部门在试制过程中及时为定额员提供产品试制工艺和材料消耗工艺定额。

 8.3.2 制造部提供有关生产数据。

 8.3.3 定额员依据新产品试制工艺,在新产品生产完工后 1—2 月内制定出新产品试行劳动定额,经公司定额管理小组批准后执行。

 9、本规定由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司研究决定。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