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五篇】【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19 10:35:12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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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范文第1篇2019年5月19日是第9个“世界家庭医生日”,主题是“携手家庭医生、共筑健康生活”,为传播家庭医生签约促进健康管理的新理念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五篇】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范文第1篇

2019年5月19日是第9个“世界家庭医生日”,主题是“携手家庭医生、共筑健康生活”,为传播家庭医生签约促进健康管理的新理念

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连日来,我中心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全员行动起来,以宣传加实干的方式迎接“世界家庭医生日”,并将一步一个脚印的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进机关宣传

在市政府办公大楼,我们的家庭医生们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抓住时机,奔走在大楼的各个角落适时进行宣传,向机关工作人员面对面解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目的、内容、意义、流程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种类,进一步提高他们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和对家庭医生的信任度。家庭医生们在服务过程中饱满的工作热情与耐心的工作态度 ,得到了机关工作人员们的高度赞赏! 

进广场宣传

在市政府广场,我们的家庭医生们通过向过往的居民们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开展一对一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方式和重要意义。

充分调动了辖区居民参与家庭医生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受到了广大居民的热烈欢迎。 

进社区义诊

在银河社区,我们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用品、免费测血压等形式向广大社区居民现场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讲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意义、内容、服务方式、流程等方面的内容。家庭医生们与与居民现场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让广大居民们更加深入的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获取方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进社区免费查体、签约

    在济南路社区,我们以为重点人群免费体检为契机,通过免费进行血糖、血压、B超、心电图等健康体检,、现场签约、健康咨询、健康宣传、电子化签约服务体验等形式,与现场居民沟通互动,合理引导居民的健康生活方式,面向居民宣传解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涵和意义,进一步增强居民主动签约的意愿。   现场应用新系统设备,检查结果、签约信息及时推送至互联网健康档案数据平台。一边通过加强宣传让居民更加了解家庭医生的工作,一边通过“云端”让患者的签约服务“触手可及”!

进村居履约

各家医团队纷纷下到所管辖社区,利用履约、现场反馈的时机,发放家医相关宣传资料及宣传用品,开展一对一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活动,耐心为他们讲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好处,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去, 提高了居民群众对家庭医生服务的知晓率,有效推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其它形式的宣传

中心电子屏宣传、张贴宣传画。各卫生室分别以张贴宣传画、举办健康教育讲座、播放音响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和认知度,通过大力宣传,为有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更好提升居民健康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范文第2篇

一是签约“双知晓”。简单来说就是知晓率和满意度。家庭医生团队成员要知道自己担负的职能和任务,知道每个贫困户的基本情况,知道每个村有多少贫困户,多少贫困人员,包括因病致贫多少人,分别是什么病,大病救助情况等等。同样道理,贫困户也要知道自己的家庭医生是谁,给自己做了什么履约服务内容,服务效果怎么样。特别是家庭医生对以上内容要朗朗上口,问起来不能卡壳。

二是工作“留痕迹”。现在咱们很多工作做了,而且花了很大的功夫,但在平时的工作中却不注重留痕迹。比如这次强调的体检反馈单这件事,我相信每个卫生院在春季都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和贫困户开展了健康体检,但却忽视了留存反馈单,现在要了,一下子慌了手脚,明明是做了的工作,现在却要作假来不反馈单,这就给我们小小敲了一下警钟,工作中一定要记得留痕迹。这里再强调一下,反馈单一定要有,各级检查对开展贫困户检查非常重视,大家一定不要往枪口上撞。

三是入户“挂牌子”。家庭医生签约联系牌安排下去一个多星期了,通过检查督导情况来看,大部分卫生院都已经对贫困户完成了挂牌,还存在个别卫生院做了联系牌,因其他工作冲突,放在仓库没有及时挂牌,希望今天会议结束后,各位院长亲自过问一下,查看一下签约服务团队公示牌、爱心药箱、新年挂历等到位情况。上级检查马上就到咱们县,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别到时板子打到头上了才幡然醒悟,那就晚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范文第3篇

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为我镇人民进行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我院根据上级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要求,全面部署相关工作,按照工作进度要求稳步推进,基本完成2019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要求,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制定了《2019年度卫生院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签约服务团队,紧密围绕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工作持续性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研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稳步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为保障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深入人心,向村民签订了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为保障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深入人心,我院统一印制了以宣传家庭医生服务理念和服务内容、服务形式为主题的宣传单,并分发给本辖区各村卫生室,制作了宣传横幅,有效营造了家喻户晓的宣传氛围,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舆论基础。

三、调查需求,个性服务

签约服务的居民中,调查了居民希望得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管理、孕产妇保健管理、婴幼儿保健及其它服务,卫生院负责检查、指导、协助

签约家庭医生,开展上门访视服务和健康教育,做好健康体检、逐级转诊、健康评估等履约服务。服务人群底数的清晰和需求人员数量的掌握,为家庭医生式服务的扎实推进奠定了信息基础。

四、明确对象,按需管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签约服务的提供主体。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原则上由家庭医生、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或全科医生及健康管理人员(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组成,团队负责人由卫生院主管副院长担任。家庭医生由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中具备资质的乡村医生担任。卫生院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进一步明确辖区人口分布,保证所有居民均能得到服务体系覆盖。公示团队服务人员、服务范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城乡医保居民,优先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孕产妇、0-6岁儿童以及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根据居民所处的类别,明确服务内容及标准,提供针对性的签约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五、优先签约,有效服务

优先与辖区内的慢性病人、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妇幼保健对象等愿意接受家庭医生式服务的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并根据协议书内容提供建立健康档案、电话咨询、入户访视、健康教育等针对性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建立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实现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

人群免费签订协议包,提供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

六、顺利完成2017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及履约工作

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我院共签约44965人,其中贫困人口签约率10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100%,普通人群签约率达到98%,初步完成上级要求。

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部分村干部对签约服务不知晓或理解不透彻;

2、签约工作较草率,服务包内容等政策签约时未做到告知义务,导致部分不理解、不配合履约工作;

3、部分村卫生室相关资料、台账管理较乱,因贫困人口名单因多次调整,导致部分村医分不清最新台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范文第4篇

一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要求各乡镇科学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目标任务,实行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家庭签约与个体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特需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逐步建立起适合县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运行机制。要求在确保签约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患者、生活不便残疾人、长期卧床者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常住城乡居民等人群的签约服务工作。

二是丰富内涵,完善流程。在确保签约服务质量的基础上,稳步提高签约服务覆盖率,重点对贫困人口中老、高、糖患者的签约服务。健康档案管理、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整合开展,力争在一次门诊服务中满足患者诊疗需求,精准提供健康服务,当好签约居民的健康参谋。

三是围绕扶贫,应签尽签。深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确保签约不漏一户、不错一人,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严禁签而不约、为签而签等现象发生,并严格按照中央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和省卫健委政策解答,对有诊疗需求的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对长期外出或其他难以履约的贫困人口不硬性要求签约服务,对不在本辖区居住或无签约需求、无签约服务意愿的贫困人口原则上不签约;
对主观上有签约服务需求,但长期外出或不在本辖区居住等原因难以履约的,原则上不签约。强化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并严格按照签约协议约定内容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范文第5篇

关键词:合同法;
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
完善

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越来越受到重视,怎样规范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发展成为医疗事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家庭医生签约时服务的形成以合同的签订为基础,所以可以从合同法切入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健康发展。

1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实施现状

近些年来,国内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开始认同家庭医生契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试点工作已经在一些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中开始施行。实际当中的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以居民个人自由意愿为基础,通过和居民签订《服务协议书》达到“契约式”服务活动的优先开展,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主动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和居民间健康稳固医疗卫生合作关系的建立。根据试点的实际情况,针对户籍居民和常住居民范围,利用团队合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手段,让居民在政策的引导下基于社区签约获得指导转诊、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

2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问题分析

2.1缺乏有效的签约制约机制:

健康信息上互通、健康促进上互动是双方能够真正实现有效签约的标志。当前我国家庭医生存在专业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数量不足等问题,同时相应政策缺乏足够的支持和保障,居民难以获得优质家庭医生服务,进而降低了某些地区的签约率。当前多采用“软签约”制度,能难形成对居民有效的约束,在签而不约的情况下居民的全程健康管理无法得到实现。

2.2契约服务内容不能得到履行:

基于法律权利义务形成社会管理就是契约关系,而实际当中大量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无法实际履行契约服务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效果有限。根据实际调查,签约后在免费健康管理服务方面家庭医生做的还不够,健康档案的构建和社区首诊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家庭医生约定义务的履行没有得到有效的指引。

2.3激励机制不足:

实际当中另外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缺乏对家庭医生和居民的有效激励。很多家庭和医生对于签约后给双方带来的实际收益缺乏深入的了解和预见,导致了社区居民缺乏参与的积极性。另外,对于家庭医生的激励不够,实际当中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并没有给医生工资带来显著增加,无法带动医生的积极主动性,这也是家庭医生服务效率不高、活力不足的重要原因[1]。

3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问题的形成因素分析

现阶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间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这使得居民的健康需求无法被及时有效的了解。与此同时居民也无法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而造成居民对签约认识不够、社区卫生需求不能得到充分满足的问题,社区卫生资源的功能效益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实际当中存在的另外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很多签约居民虽然认可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但并不信任家庭医生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同时签约带来的社区首诊对自由就诊和治疗造成的影响也是居民担忧的重要内容,而这些问题也进一步造成部分地区签约率和预期目标相差加大的问题。对于家庭医生而言,在工作繁忙且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的情况下,很难积极地参与到家庭式医生发展当中,同时由于没有可观的预期经济效益,即使参与到家庭式医生服务的医疗人员也会逐渐放弃。

4合同法视角下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双方职责分析

第一,服务契约的性质。医疗服务合同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就是家庭医生服务契约,它是在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形成的医疗服务合同。与其他一般民事合同相比,医疗服务合同特殊特性在于标的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同时存在高风险性和强制缔结性、不确定性和不对称性。通过对医疗服务合同特殊性、医疗服务合同内容与形式的正确认识,对医患双方的法律义务和权利进行明确,为签约式服务顺利进行制定高效、切实的医疗服务合同范本。第二,契约主体范围。契约中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就是契约关系的主体,这就要求签约服务具有针对性,将契约中的包含的所有内容提供给患有部分病种的部分人群。例如我国某省城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中就将重点服务对象、贫困居民、精神病患者、残疾人、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儿童、辖区妇女等纳入到契约范围。而契约主体还应当包括提供医疗服务一方涉及的所有人员,包括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任何成员,具体包括公共卫生人员、护士、全科医生等。第三,具体的契约订立原则。契约订立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和意志自由原则。医患法律关系本质上是民事法律关系,关系双方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关系合同的形成以双方对合同内容的一直认可为前提。签订契约中应当遵循的核心原则就是意志自由原则,与谁订立契约、以何种方式订立契约、契约的内容、契约的期限都以契约双方的自由选择为基础。也就是说居民能够根据自身的意志在不收到外界干扰的情况下确定家庭医生。第四,居民、签约医生的权利与义务。对于签订契约的居民而言,其主要权利包括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相应的居民这些权利就需要通过医生履行义务实现,这些义务包括上门为居民进行诊疗、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在签约居民的义务方面,主要体现在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而签约居民义务的履行也推动了医生权利的实现,就是获得医疗服务对价[2]。在家庭契约式医疗服务的发展中,应当充分重视相应的合同管理,利用合同法有效规范契约双方的行为,进而保证家庭契约式医疗服务的有效推广。

参考文献

[1]朱玲,黄本银.家庭医生签约模式在居民健康综合服务中的应用[J].现代医院,2015,(10):14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