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细则【五篇】(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8-23 12:20:03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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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天津最新积分入户细则第一条为落实天津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居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积分入户细则【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积分入户细则【五篇】

积分入户细则范文第1篇

20xx年天津最新积分入户细则第一条为落实天津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居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津投资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居住证持有人,可按本细则规定申请积分。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指标组成,分别设置不同的分值,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积分。具体指标及分值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附件)确定。

第四条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居住证持有人的积分汇总、审核和积分排名等工作,并负责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职业(工种)紧缺程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纳、奖项和荣誉称号及不良信用记录情况等积分申请资料的审核、打分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积分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提出调整修改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建议,制定年度积分入户总量指标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市审批办负责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专门设立积分服务窗口,开发居住证积分管理联办系统(以下简称积分管理联办系统),实现积分数据一门录入、分支流转、多点核实、归集汇总、自动生成。

市公安局负责申请人年龄、落户地区、有无行政拘留和有无犯罪获刑记录等情况的审核、打分等工作,并做好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与居住证积分管理联办系统的共享互联工作。

市教委负责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内容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申请人住房等情况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申请人婚姻登记信息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市地税局、市工商局负责申请人投资纳税、从事个体经营情况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积分入户细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核算方法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undistributed profit accounting method,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existing "profit distribution" account name and its accounting contents are not consistent,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accounting and undistributed profit accounting relationship vague and accounting treatment such complicated issues, and put forward improving undistributed profit accounting methods of feasibility Suggestions.

Key words: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undistributed profit accounting methods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我国现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方法存在的问题

1.“利润分配”账户名称与其核算内容不一致。

利润分配”账户,从名称上看应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业务,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利润分配”账户,贷方登记未分配利润的增加,如转入的本年利润、盈余公积补亏;
借方记录未分配利润的减少,如利润的分配、转入的本年亏损。该账户年末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数 实质上“利润分配 账户核算的是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或未弥补亏损)。利润分配”账户不仅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还核算转入的本年利润、盈余公积补亏、历年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后的余额等 显然,利润分配”账户名称与其核算内容不一致,这不便于准确理解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

2. 利润分配核算与未分配利润核算的关系模糊不清。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年利润增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则减少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核算内容是未分配利润核算内容的一部分。但是,当前是在“利润分配”账户下设置“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来核算未分配利润的,这很容易让人们误认为“未分配利润核算内容是利润分配核算内容的一部分”。

3.“利润分配”账户与其明细账户之间的关系不合逻辑。

会计是一个分类的系统。分类,是根据对象的本质属性或显著特征将对象分为若干类,分类所得的各个子项的外延之和与母项的外延相等,各个子项互不相容。对于某一总分类账户及其明细分类账户而言,总分类账户反映的对象的外延应该等于其明细分类账户反映的对象的外延之和,且各明细分类账户反映的对象是互不相容的。利润分配 账户下设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账户“利润分配”各明细分类账户反映的对象的外延之和大于“利润分配”总分类账户所反映的对象的外延,而且,将“利润分配”账户所属“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外的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出现“子项相容”的情况,从而违反了上述逻辑规则。

4. 账务处理繁琐,不利于提高核算效率。

会计核算亦应关注效率。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年度终了,企业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将“利润分配”账户所属“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等“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外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账务处理繁琐,影响核算效率。

5. 临时性账户“本年利润”是否需要设置调整账户值得商榷

有学者认为,利润分配”账户是 本年利润 账户的备抵账户。本年利润”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末已实现利润数;
利润分配”账户的借方余额,反映本期已分配的利润数。用“本年利润”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减去“利润分配”账户的借方余额,其差额表示企业期末尚未分配的利润数。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首先,利润分配”账户通常有期初余额,可能是借方余额,也可能是贷方余额,在这种情况下“利润分配”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并不反映本期已分配的利润数。其次,在年度终了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前,利润分配”账户也可能会出现贷方余额,在此情况下,利润分配”账户不再是“本年利润”账户的备抵账户。再次,在我国,当年实现的利润一般于下年度发放。因此通常情况下,企业当年分配的并不是本年利润,而是以前年度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期末用“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减去“利润分配”账户的借方余额,其差额并不代表企业本年利润期末尚未分配的利润数。最后,本年利润”账户是一个临时性的账户,是为计算当期损益而暂时单独设置的账户,仅在结账过程中使用。临时性账户“本年利润”是否需要设置调整账户值得商榷。

二、改进未分配利润核算方法的建议

方案一:调整“利润分配”账户核算内容,增设“未分配利润”账户。为使“利润分配”账户核算的内容与其名称相一致,可缩小其核算范围,规定“利润分配”账户仅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业务。该账户可下设“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不再设“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同时增设“未分配利润”一级账户。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账户(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账户。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账户(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账户。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账户(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账户。期末,企业应将“利润分配”账户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借记“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利润分配”账户。结转后,利润分配”账户应无余额。“未分配利润”账户核算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账户可不进行明细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未分配利润”账户,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账户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年末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数。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贷记“未分配利润”账户。在设置“利润分配”和 未分配利润 账户的情况下,利润分配”账户是“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子账户。

方案二:设置“未分配利润”账户,不再设置“利润分配”账户。核算利润分配的方法有多种,可以设置“利润分配”账户进行核算,也可以不设。在设置“未分配利润”账户时,可以不设“利润分配”账户,企业的利润分配通过“未分配利润”账户核算。“未分配利润”账户核算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账户可采用多栏式账页,在借方栏设“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等小栏;
在贷方栏设“本年利润”、 盈余公积补亏”等小栏。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未分配利润”账户(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账户。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未分配利润”账户(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未分配利润”账户(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账户。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未分配利润”账户(本年利润),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贷记“未分配利润”账户(盈余公积补亏)。结转后“未分配利润”账户年末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数。“未分配利润”账户也可采用三栏式账页,如果需要,企业可设类似上述多栏式账页进行明细核算。未分配利润是否需要进行明细核算?或者说,未分配利润”账户是否需要设置明细分类账户?一个会计年度,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的次数很少 如果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未分配利润”总账亦能提供企业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余额等详细信息,没有必要进行明细核算。

方案三:设置“留存收益”账户,下设“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二级账户。在西方会计学中,对于企业未分配利润的核算,一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是通过设置“留存收益”账户来核算。借鉴国外的会计处理方法,我国企业可以设置“留存收益”账户,同时,在该账户下可设“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二级账户,通过“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增减变化及余额。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账户可采用多栏式账页,在借方栏设“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等小栏;
在贷方栏设“本年利润”、盈余公积补亏”等小栏。账务处理可参照方案二进行。

主要参考文献

积分入户细则范文第3篇

近日,中山市公安局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代拟了《中山市户籍登记和迁移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向社会征求意见。此次《细则》明确了市外迁入户口办理的一系列规定.

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此次公示的《细则》分为十章,分别对立户、分户、户口申报、户口注销、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户口证件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其中,《细则》对市外迁入户口办理的规定,成为“新中山人”关注的焦点。

《细则》对如何办理市外迁入户口作了进一步细化,对办理入户、随迁等情况出台了详细指引。根据《细则》,符合中山市入户政策的在职人员,随单位参保的,应全部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则应至少购买养老保险。

在中山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新中山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入户中山;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积分入户。按照规定,产权登记在申请人本人、配偶、夫妻所生子女及双方父母名下的房产,均视为自有住房。

《细则》也明晰了一些特殊情况的入户操作办法。如,申请人为公司法人代表且未在中山市参加过任何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申请入户时前溯最近、连续36个月的在中山市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的机读证明。申请人受总公司安排在中山分公司工作,且社保属工作单位总公司统一在外县市购买的,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申请人在中山分公司工作,社保统一由总公司购买的证明及中山分公司的有效在职证明,此外,申请人还应提供自提交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最近在总公司连续参保36个月的参保证明。

按照本轮户籍改革新政,中山市进一步放宽了直系亲属投靠。《细则》规定,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身边有其他子女照顾的限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学生。

纳税超5000万可获5个入户指标

此轮户籍新政放宽了人才入户门槛,优化投资、纳税入户等措施,助中山众多企业解决人才落户的难题。

按照人才入户的新标准,新中山人向市人社部门申请人才入户的学历门槛降低至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此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取得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条件之一均可申请人才入户。

此外,在中山市荣获部级、省级或市级劳动模范、“‘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异地务工人员”或“中山市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流动人员,也可申请入户。

企业能享受哪些入户优惠政策?

根据《细则》,在中山市注册且实缴资金达到一定标准,均可不同程度享受一次性年度入户指标的优惠政策。按照详细规定:实缴资金达1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下同)或等值外币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5个;实缴资金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再一次性给予当年入户指标5个;属规上限上(以市统计局的分类界定为准)且年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服务型企业含基建类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积分入户细则范文第4篇

芜湖城乡低保实施细则:积极准备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合理确定低保对象的标准和范围,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好低保年度复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近日花桥镇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谋划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

做好宣传。通过镇村电子宣传栏、公开栏积极宣传低保复核发动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民生政策宣传,知晓低保年度复核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复核工作。

做好业务培训。由镇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做好此次年度复核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高效地完成此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

做好摸底工作。将低保在册人员档案进行整理汇总,为低保年度复核提供完整的基础性资料。

芜湖城乡低保实施细则:深入开展低保申请入户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六郎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低保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应退尽退工作,根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民政工程考核要求,六郎镇民政办、村(居)委会的低保工作人员要深入城乡低保对象家中认真开展摸底工作。新申请低保户的入户率要达到100%,核查申请户的家庭基本状况,包括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和外出务工、健康等情况,家庭生活状况、邻里调查和单位调查以及相关信息比对。

为更好的完成低保户的家庭情况调查,六郎镇民政办协调芜湖县民政局、易太村民政工作人员针对户籍在六郎镇、居住地在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的的低保申请户,深入到其居住地清水街道竹秀社区及丈夫所在的原户籍地清水联盟社区了解该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及涉及到拆迁的各项补偿以及拆迁房屋的出租问题,做到客观、真实的反映家庭收入、生活等情况。

芜湖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从忧居到宜居 芜湖晒城乡发展成绩单从忧居走向宜居,越来越多的江城市民改善了居住环境,实现住有所居。11月24日,市住建委召开新闻会,通报今年110月份重点领域的信息数据。数据的背后,是暖暖的民生温度。今天的芜湖,正朝着品质之城大步迈进,变得更加安居、宜居、乐居。

托起百姓安居梦

早在20xx年,为了让众多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我市启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累计开工公租房141199套。其中,累计竣工83682套,已分配79296套,占竣工总量95%;租赁补贴6277户、租金补助4877户。

据了解,我市在优先满足城镇低保、低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将棚户区改造居民、受灾群众、搬迁移民、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以及医生、教师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同时,继续扩大保障覆盖面,在上述人员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凡有住房需求的其他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

按照租补分离、租售并举的原则,我市还对承租公租房并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给予租金补助。其中,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分别给予85%、70%的补助;对专科、学士、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给予20%-80%的补助。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向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宜居城乡幸福景

农村危房改造是实施惠农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让越来越多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实惠。近年来,我市力推农村危房改造,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今年,我市农村危房的改造任务是3300户。其中,无为县1890户、南陵县459户、芜湖县300户、繁昌县268户、镜湖区109户、鸠江区200户、三山区74户。截至10月底已全部竣工,目前正在组织竣工验收。

哪些人属于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一般来说,是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一般贫困户。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如果进行危房拆除重建,户均补助为2万元;如果进行加固修缮,户均补助为6000元。一般贫困户如果进行拆除重建,户均补助1万元;如果进行加固修缮,户均补助为4000元。

乐居生活新期待

20xx年,我市在惠民靓城上再挥大手笔,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安居工程的重头戏,形成 改一片、成一片、美一片的新模式。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114个,改造总量是26943户、305.48万平方米。截至10月底,已开工27144套,开工率100.75%,改造面积358.18万平方米。

积分入户细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会计基础理论作用;
易错易混知识点总结
核算中的具体应用

基础会计知识在会计专业知识系统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石作用,基础知识掌握的好坏以及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后续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而初学者在开始接触会计知识时有些问题很难理解一步到位,容易将一些问题混淆,本文总结了如下几个易错易混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

一、会计基本公式

在基础会计理论知识中会强调两个基本公式

(一) 资产=负责+所有者权益

(二) 利润=收入-费用

公式(一)是会计恒等式,意味着永远相等,但此公式的意义并非简单的数量等价关系式,特别是右部分的顺序是不能颠倒的。资产代表在特定时间上企业占有和使用的资源总额,而这些资源是通过借入资金和投入资金两种渠道筹集而来,借入资金体现为企业的负债,投入资金体现为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从会计意义上讲,左方是资金占用性态,右方是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来的资金归企业所占用和使用,所以从数量等价关系式上是恒等式。

借入资金和投入资金分别形成企业的债务和所有者权益,二者的顺序不能颠倒。因为企业对于二者承担的风险不一样,偿还起来就有先后顺序。首先偿还负债,在企业经营的特殊情况下(解散,清算,破产)偿还完负债后按投资者投入资本的比例返还财产。

公式(二)只是利润的基本计算公式,该公式只是利润指标之一,即营业利润。利润实质上还有另外两个指标分别是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只有将这三个指标整体的掌握才能对利润指标理解到位。特别是在06年新会计准则调整后对利润的计算是有一定影响的。例如,投资收益在旧准则中是不属于营业利润的而是属于利润总额,随着现代企业经营的多元化,投资也是企业的日常发生业务,所以在新准则中将投资收益计入营业利润。

二、收入与利得

(一)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投资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在该要素描述中,业务发生的频率是关键,是否是日常业务,这是与利得相区分的关键点。例如,在工业加工企业中,销售产品实现的收入是经常的而且是主要业务实现的收入,所以核算中用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材料实现的收入也是经常发生的但是由辅助业务实现的收入,所以核算时用其他业务收入,但二者均属于收入。

(二)利得

收入与利得总结起来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相同点是二者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而且均是与投资者投入资本无关的;
不同点是,收入是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二利得是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三、资本公积与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与盈余公积对于许多初学者都感到头痛,二者名称接近又都属于所有者权益,很难区分,本文章从以下几个知识点浅析二者之间的异同。

(一) 资金来源

资本公积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资本(股本)溢价,是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
另一渠道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前述利得中已经讲述。

盈余公积是从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与企业的经营成果相联系而与投入资本无关。

(二) 资金用途

资本公积可以用于转增资本,对于是否可以弥补亏损是近年来一直在会计界有争议的问题,本人认为企业发生了亏损既可以用后期实现收益弥补,也可以用资本金弥补,况且在《公司法》中并未明确规定资本公积不能弥补亏损,《公司法》第17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此处只是说公积金,那既应包括资本公积也应包括盈余公积,所以在资本公积的使用用途上本人认为应该可以用来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的使用用途与资本公积有相同之处,即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除此之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这是与资本公积最大的区别点。

四、“材料采购”与“在途物资”两个账户如何正确使用

“材料采购”与“在途物资”两个账户用来核算的是同一事物,都是采购的存货,但是在存货核算的不同方法中要使用不同的账户,而且两个账户的计价标准不同。

在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下,存货的采购应用“在途物资”账户,而且该账户借贷方的计价标准一致,均为实际采购成本;
计划成本计价方法下,存货采购应该用“材料采购”账户,该账户借方用实际成本计价,贷方用计划成本计价,通过借贷方对比反映出是超支还是节约,即为计价对比账户。

五、资产负责表中个别事项的计算

资产负责表编制中有许多项目需要特殊处理,本文主要针对初学者难理解的个别项目进行阐述。

(一)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

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账户均属于债权债务类账户性质,

账户性质取决于账户余额方向,余额在借方代表是资产,余额在贷方代表是负债。在日常经营中此类账户的明细账户余额既有可能在借方也有可能在贷方,所以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能笼统的根据其总分类账户的余额直接填列,否则就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相关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水平,而需要根据该类账户的明细账户余额进行分析填列。例如某公司在2014年1月31日有关明细账如下:应收账款——甲公司50000(借方);
应收账款—乙公司20000(贷方);
预收账款——丙公司30000(借方);
预收账款——丁公司10000(贷方)。在报表编制中应如下分析填列:应收账款(甲)是资产,但(乙)是负债所以(乙)不能体现在应收账款中而应作为负债体现在预收账款中;
预收账款(丁)是负债而(丙)不是负债是资产,所以丙就不应体现在预收账款中而应与应收账款合并。最终在报表中计算的数据应为应收账款=50000+30000=80000;
预收账款=10000+20000=30000

这样分析计算后得出的结果在报表中才真实反映出企

业的实际资产与负债的情况。除此之外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也是这样的思路进行分析计算

(二)未分配利润

在资产负债表中有关未分配利润项目的计算要区分不同时间。如果不是年末资产负责表,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期初余额合并填列,余额方向相同相加,方向相反相减;
如果编制的是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则直接根据“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余额填列即可。(作者单位:石家庄职工大学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

[2] 张志凤 闫华红,《会计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