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五篇】(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2023-08-25 16:45:09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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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文第1篇(二)部门横向监管的标准化。严格推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镇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切实肩负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推动本单位有效履行对主管行业的监管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五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五篇】

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文第1篇

(二)部门横向监管的标准化。严格推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镇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切实肩负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推动本单位有效履行对主管行业的监管责任。2010年内,采取由镇公安消防大队提供技术指导,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方式,在七个主要行业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
2010年5月份前,分别由镇公安分局和镇公安消防大队完成宾馆酒店、镇工商分局完成商场、镇安监分局完成劳动密集型工厂、镇卫生部门完成医院、镇文教办完成学校、镇文广中心完成卡拉OK(夜总会)、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和镇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完成“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标准化试点样板建立工作;
2010年8月份前,完成了试点样板建立的职能部门应确定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单位名单,并对创建单位进行培训,做到培训一个,推广一个,推广一个、达标一个,达标一个、保持一个,确保质量;
2010年12月,其他职能部门应参照先行部门的做法,督促主管行业中60%以上的单位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
2011年12月份,实现90%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及所有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落实标准化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在对行业单位例行监管的同时,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当作一项常态工作来抓,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每年对本系统主管社会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查督导,重点解决消防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违章行为不禁止的问题。

(三)单位日常管理的标准化。各社会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推进要求,按照《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消防责任人、专(兼)职消防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一般员工、电焊工等不同类别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并以内部管理制度形式确定,定岗定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专(兼)职消防队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岗位职责,形成网格化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三小”场所、出租屋要坚决执行监管长效机制,要推广省、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加强对该类场所的管理。各社会单位在工作中要对标准化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自评,行业协会组织不定期互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考评,并公布考评成绩,建立奖惩机制。

四、消防宣传培训长效化

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宣传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渠道,创新思路,逐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类型化人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习惯养成水平。

(一)巩固拓展消防宣传三大阵地。坚持广度和深度并举,巩固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和3G网络的平台作用,通过开设专栏、推出专题节目、组织深入报道、发送互动公益短信等形式,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进”。突出消防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放,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委托广告公司制作消防公益广告,2010年制作志愿者、亚运消防保卫、居家防火、消防处罚四个主题的FLASH公益广告,同原有的广告以每天不少于3条次的频率在镇电视台滚动播放;
开展户外广告宣传,在镇中心区域地标位置,设立大型消防户外宣传广告位,开展《消防法》宣传和消防部门形象宣传,委托广告公司,利用公共空间的灯箱广告、宣传栏,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违法后果、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拓展流动宣传阵地,与专业机构合作,策划并承办送法下乡消防主题文艺演出、有奖知识问答、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公益活动等多种类型的宣传活动,利用消防宣传大蓬车,组织送戏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活动,在全镇24所中小学和幼儿园、17个村(社区)和大型工厂企业组织消防主题电影播映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壮大志愿者宣传阵地,团委、妇联、工会、文教办和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应在干部、教师、学生、离退休人员、新莞人等群体中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并统一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志愿者组织架构,完善工作制度,发挥志愿者分布层次广、年龄跨度大、服务形式灵活的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

2、打造“123”消防培训品牌。着眼加大培训力度和覆盖面,引入专业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开展“一责二化三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在形成具有桥头特色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品牌的同时,培育品牌化的专业培训机构,实现双赢。“一责”即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我有责”主题教育。针对现阶段部分单位和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淡漠的实际,突出政府、职能部门、村(居)、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责任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参与责任,将消防培训纳入政府政策保障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多个角度入手,加强对多元主体的消防责任意识教育。“二化”即突出消防培训的专业化和市场化。由法定的专业培训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对象进行培训,并不断提升培训机构的专业化水平;
对社会群众,突出财政的指引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通过优胜劣汰,开展培训。“三落实”是由不同的责任主体完成对不同类别群体的培训:第一个落实是由法定培训机构落实对持证上岗人员的专业培训,即所有需经消防培训后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以年度为单位参加由法定机构开展的培训,及时学习消防新技术、新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中面临的新问题,确保自身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具备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符合工作岗位的需要。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情况定期整理档案。第二个落实是由职能部门落实对重点人群的岗位培训:宣传办、文教办、公安分局、安监分局、文广中心等机构和职能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原有培训体系,充分利用自身培训平台,在各类的进修、入职培训、岗位轮训中综合消防安全内容,对政府公职人员进行培训。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工作人员,以每年参训人员不少于50%的比例,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制定培训方案并核定培训人员名单,采取主管部门组织,场所自行出资,专业机构培训的方式,参加岗位应知应会培训,培训情况由各主管部门在每年的6月和12月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火灾事故中自我防范能力偏弱的在校学生、独居老人和妇女儿童,采取在校学生以学期为周期,由学校统一安排授课并组织疏散演练的方式接受培训;
独居老人和妇女儿童则以村(社区)集体经济集中支付的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培训。第三个落实是落实全员常识培训,尤其是对“三小”场所、出租屋人员,村(居)统计本辖区人员总数,以每年参训人员不少于辖区人口总数20%的比例,制定分批培训计划,采取镇财政和村(社区)集体经济共同出资的方式,采购中介机构的培训服务,通过滚动的形式开展人员轮训。

五、灭火救援力量精锐化

坚持战斗力标准,加强镇公安消防大队、镇专职队、社区兼职队的软硬件建设,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
不断整合发展全镇消防力量,加强对专职队、兼职队的业务指导,形成以镇公安消防大队为指挥核心,镇专职队为主战力量,社区兼职队为补充力量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全镇消防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英勇顽强的精锐之师。

(一)推动公安现役队伍专业化。镇公安消防大队将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以消防工作社会化和消防监督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着力点,全力提升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为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推动镇专职队伍正规化。镇政府需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一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重新选址建设桥头镇专职消防队,并作为桥头消防训练培训基地使用。现有的消防队,可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作为一支分队继续保留。镇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其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巡查的职能。到2010年,镇专职消防队应至少完成火场搜救攻坚组的组建;
到2011年,镇专职队营房装备达到一普通级消防站标准,队员不少于40人,年龄在35岁以下。到2011年,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专职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企业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建设标准按《广东省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和《桥头镇专职消防队规范化管理汇编》,落实专职消防队的经费,落实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医疗和抚恤,切实提高专职队的管理保障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推动社区兼职队伍规范化。2009年,桥头镇各村(社区)参照大朗镇村级消防队伍建设模式和标准,全面建立社区兼职消防队。社区兼职消防队编制6-13人,建立办公室、值班休息室和车库、器材库,配备不少于1台的执勤车辆,并参照大朗镇大井头村消防队的标准配备随车器材。到2011年,社区兼职消防员全部参加由镇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的轮训,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实现“小火不出村”的目标。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兼职队伍的管理训练,拓展功能,形成符合村(社区)实际需要的工作模式。兼职消防员享受工资、补贴、年终安全奖等待遇,经费由各村或社区统筹。

(四)充实其他灭火救援力量。2010年,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保安消防员队伍,平均每个单位不少于10人,并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防火自救能力,充实基层灭火力量,镇政府还应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

六、消防装备配置科学化

按照“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先进实用、节能高效”的原则,实现全镇消防装备配置科学化。到2011年,全面满足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

(一)坚持科学配置消防车辆。按照《城镇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的一级普通消防站的要求,并根据我镇的经济、产业结构和建筑物特点,桥头镇专职消防队在三年内完成各种消防车辆的配备,2010年购置一辆城市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加大消防车辆退役和更新力度,对服役期超过10年的消防车辆实行强制性检测,不合格的作退役报废处理。

(二)坚持科学配置消防器材。镇公安消防大队结合专职消防队现有车辆和器材装备配置情况,对照国家《普通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桥头消防大队三年装备规划》,在三年时间里通过逐年对装备建设经费的投入,使器材装备得到更新换代和改良革新,更适应于现代灭火救援的需要,并根据本辖区产业结构的特点,增配特种防护、侦检、堵漏、救生等装备,加大消防器材更新力度,个人防护装备、常规消防器材每年更新率不低于35%,特勤器材每年更新率不低于25%。

(三)完善消防装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装备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装备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各种技术装备采购、管理和考评制度。2010年起桥头镇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装备采购工作,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和省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消防装备实行系统集中采购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5号)的要求执行。2011年全面完成全镇消防装备力量的整合,将镇专职消防队的装备统一纳入市公安消防局装备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建立装备巡检制度,每季度由市公安消防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巡检,对装备建设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七、保障措施

要充分认识推进桥头镇消防基层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落实督导考评、经费供给,保障本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本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编制重点工作的专项规划、方案,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并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保障方案按时按计划实施。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行业的具体实施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工程推进、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有效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 消防安全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1C-0011-03

当前由于多种因素影响,高职院校消防安全存在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势必严重影响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对高职院校和谐稳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分析高职院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是高职院校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

一、当前高职院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校舍建筑和消防设备、器材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是由原来的中专学校或成人高校升格而来,教学基础设施陈旧落后,消防安全和管理工作面临着诸多难题。一是旧式校舍较多,大部分旧式学生公寓楼、教学楼、实验楼等消防设施配套不全,防火功能差,疏散通道狭窄,少部分建筑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是旧式建筑物中的用电防火材料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如用电线路老化、用电超负荷,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火势极易蔓延和传播。三是学校的重点建筑物中的消防逃生装备没能按要求配足,一旦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四是相当部分旧式建筑物的消防器材使用年限短,更换频率高,维护工作难度大。五是对学生宿舍乱改装给消防安全留下较大隐患。为了学生宿舍管理方便和防止被盗,一些学校在学生宿舍窗户、出口上安装铁栅栏,把多数疏散出口上锁,只留一个门,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还有的对学校建筑物随意分隔,使原有的消防设施无法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

(二)消防专职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实战能力水平不高。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下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相当数量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但是,随着高职院校跨越式地发展,师生的数量不断增加,校园面积不断扩大,校园基础设施不断增多,高职院校的消防专职管理人员数量少、管理水平低、实战能力不强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据了解,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只配备有1~2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由于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许多常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很难正常开展。二是消防管理人员消防专业素质较低。很多高职院校消防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是由保卫部门人员兼职,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缺乏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能力和素质难以适应现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是应对和处置突发消防事件实战能力比较差。有的高校的专职管理人员在发生火情之后,仓促上阵,难以从容控制现场,不能有效地组织人员疏散、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和协调保障工作。四是专职消防安全管理队伍不稳定。由于单位体制转换中,担负消防管理工作的部门受到极大的影响,或抵消或合并,使得消防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愿钻研和提高管理业务知识,造成管理水平不高。

(三)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违规用火用电的行为现象比较多。据调查了解,高职院校部分师生缺乏消防知识,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淡薄。主要体现在:一是思想重视不够,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违规用电用火行为和现象时有发生。例如一些学生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违规使用热得快、私拉电线;
学生宿舍晚上统一断电熄灯后部分学生违章点蜡烛看书;
部分学生在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防火重点部位及其他禁烟场所违章吸烟等。二是少数学生缺乏消防安全常识,违规实验,火灾隐患多,如用物品覆盖在有电感的实验设备的散热孔上,使设备聚热而导致设备燃烧;
在可燃物未清理完毕的地方用火而使火星飞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烧;
将相互抵触的化学试剂混在一起,试验温度过高或操作不当,从而引起火灾事故。三是不愿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术的培训与演练,认为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是多余的。四是有的师生侥幸心理严重,认为火灾离自己较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边,即使发生了火灾自己也完全有能力控制火灾。

(四)高职院校消防安全面临新的情况,管理难度加大。随着高职教育不断发展,高职院校后勤服务社会化不断深化,进出校园的人员越来越多,层次越来越复杂,组织协调困难加大,从而导致高职院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管理难度加大。一是学校实行后勤社会化,食堂、商店大多对外承包。有的承包商只顾经营效益,不重视消防安全问题,没有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二是随着高职院校建设发展,校园对外用工增多,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进入校园从事各种临时性的工作。他们来源复杂,层次不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按规定用火用电,随意性较大。三是有的高职院校为了增加经济收入,把校园及四周的闲置房间和商铺出租,其中有的被多层转包承租,而一些承包商只讲经营效益,忽视火灾危险,违章用火用电,导致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原因分析

(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投入有限。目前,大多数的高职院校都属于行业办学,办学经费主要靠自筹,部分高职院校由于经费有限,无法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安全方面,从而导致消防工作方面的经费投入普遍不足。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建筑消防设施的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常规的检测、保养无法正常进行;
日常消防宣传、检查、奖惩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无法得到落实,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保证难以保障,消防基础设施设备的增补、更新和维护以及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也无法正常开展。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高职院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性法规。该法规规定了高等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履行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学校消防安全管制度、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9项基本消防安全职责。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有的高职院校难以在比较短时间内建立完善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更无法全部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落实好基本职责。例如,有的学校由于经费和人事编制有限,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充足的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的学校由于历史原因,许多旧式校舍火灾隐患整改比较困难。有的学校由于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少,无法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有的学校由于部分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关注不够,致使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组建和训练工作面临诸多困难。

(三)部分师生员工轻视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当前,高职院校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众多问题,都与部分师生员工轻视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有关。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高职院校少部分教职员工和学生把注意力放在教学和其他学习上,只注重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表现出较强的现实需求,加上受个人的生活经历、社会实践经验及安全教育程度的差异影响,部分师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行为难以养成,从而导致他们轻视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淡薄。例如,有些师生认为高校是一个十分安全的地方,火灾事故不容易发生,自己很难遇到;
有的师生认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是学校安全保安部门的职责,与自己无关,即使发生火灾,也有消防部门和相关部门来组织扑救。这样的思想认识导致他们在思想上防范意识淡薄,行为上麻痹大意,违规用火用电的行为时有发生。

(四)消防部门对高职院校的消防工作指导和管理不够。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布施行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明确了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自负,管理模式主要以自我管理为主,消防部门只是依法监管,出了问题由单位自己负责。由于认识上的误差,近年来监管部门注重了消防执法工作,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上仍缺乏常态化和服务性,特别对高职院校等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不够,出现了管理不到位或漏管的现象;
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深入一线抓好经常性的检查督管工作,对高职院校等重点单位情况不熟悉、不了解;
消防培训工作切面窄、落点少、效果不明显,特别对高职院校等重点单位的消防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工作不够扎实,有些参加培训的人员是与消防无关的人员代培、代训,致使高职院校等重点单位的消防责任人、管理人不懂消防、不重视消防、消防意识淡薄。

三、对策

(一)加大投入,加强校园消防基础设施、装备和器材的建设与维护。校园公共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和装备是否符合标准,性能和功用完好与否,是高职院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各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发展和社会消防工作要求,投入相应的消防经费,以预防和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在经费投入保障方面,一是保证日常消防管理经费,确保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战演练、检查、奖惩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的基本开支;
二是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费用;
三是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在校园消防基础设施、装备和器材的建设与维护方面,一是严格建筑工程的建审、验收和投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二是经常检测、维护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卷帘系统与防火门、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
三是对新建的场所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对原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公共场所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整改,不得因任何理由,减少或砍掉消防设施;
四是依托后勤保障社会化,采取由使用方出资、管理、维护的方法,不断改进和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是要利用高校自身优势,继续探索研究新型既能防盗又便于火灾逃生的防护窗栏和紧急情况下安全出口的问题,努力解决防火和防盗的矛盾。

(二)加强消防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水平。高职院校消防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和长远效果,且当前高职消防管理人员普遍存在业务素质低、不稳定等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提高预防火灾的能力,必须整合好、建设好学校专兼职消防管理队伍,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处置突发火患的能力。一是抓好知识技术培训学习。要定期对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使他们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达到更高的水平,使消防管理工作效果更好。二是抓好实战能力的演练。要定期组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实战能力的演练,在强化基础性训练同时,突出灭火演练这一重点,加大应用性训练,提高其的灭火实战能力。三是要抓好志愿消防队伍建设。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组建由教职工和大学生组成的“志愿消防队”,在队伍建设上要做到明确职责,思想统一,管理严格,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演练;
加大实战演练的比重,提高队伍的灭火实战能力;
同时要创新消防培训演练的新方法、新路子,扎扎实实地抓好志愿消防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三)加强师生员工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消防防范意识。要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精神,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高职大学生在认知能力、认识水平和思维习惯方面具有自己的特点,要从高职学生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的实际出发,创新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方式方法,真正将消防安全知识融入到课堂和工作场所,深入到每一位师生心中。一是着重突出火灾特点和火灾事故残害性的剖析,使广大师生了解火灾特点和火患的高危险性,以增强其消防意识。二是以高职学生喜闻乐见方式和更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题材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利用广播、刊物、校园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把消防安全逐渐融入师生的日常生活中,使消防安全常识在校园逐渐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支持消防”的良好氛围。三是充分利用课堂和其他安全教育平台,强化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的教育学习,还可以通过访谈、座谈会、集体培训等方式来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四是加强消防实战演练。要通过一系列消防实战演练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疏散、逃生、扑救、自救的能力,使广大师生的实战能力得到快速提升,从而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五是注重行为引导。通过抓学生群体、具体的工作、具体的环节来规范师生的安全行为,使广大师生具有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很好地控制各种安全环节的能力,具有正确操作使用消防器材及处置意外情况能力,增强师生火灾自救、自护和逃生能力。

(四)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是做好高职院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为此,一是高职院校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已建立起各项规章制度的高职院校,要针对工作中新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修订,不断完善。要针对防范重点,特别是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制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防火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使防火管理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保证防火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防火管理制度和措施,使各项消防工作走上了正常的轨道。二是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分级管理,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确保一把手负总责,责任人直接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各负其责,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人。要与各单位(部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消防责任和要求,保证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大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力度,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各高职院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每月安排两次以上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每逢开学初和学期结束前以及节假日都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四是严格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坚决用制度来管理人、约束人,真正使之成为推动防火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武器。学校要定期组织检查下属各单位消防工作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各级的消防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对消防重点要害部位和重大集体活动的管理。高职院校消防重点要害部位是指学校办公大楼、学生宿舍、图书馆、档案室、计算机中心、大功率或易燃易爆实验室、锅炉房、液化气罐、饮用水池、招待所和商业场所等人员密集,火险大,火灾发生后人员伤亡大,财产损失大的部位。这些要害部位除加强人员值班、巡逻和24小时进行闭路电视监控以及烟雾传感防火自动报警系统监控外,还要加强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要建立健全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责任制,特别是要建立防火和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放、保管、使用等制度;
要有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自己岗位的防火任务,并有保证岗位防火责任制落实的具体措施。对于重大的校园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要做好应急预案,要做好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能举办。

(六)加强与消防部门和相邻单位联系,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的长效机制。高职院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做好内部的防范工作,又要加强与消防部门和相邻单位的联防协作。为此,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标准化管理”、“四个能力”和消防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设;
要在当地消防部门的协调下,与相关部门一起,加大学校消防安全联防工作的力度,维护校园消防安全,不断消除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止涉及师生的消防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金文义,陈巨峰.高校消防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J].冶金丛刊,2002(S)

[2]廖启霞,孟亦飞.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广州化工,2010(11)

[3]刘广轩.关于高职院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09(5)

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文第3篇

1.必要性思考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发展社会消防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消防安全资源,向公共消防安全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社会弱势群体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消防安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消防安全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2)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单纯靠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势必导致失控漏管;
仅仅靠运动式的排查、整治,只能带来社会暂时“平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不断创新社会火灾防控模式,适应新形势发展。

(3)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的需要。消防社会化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逐渐演变成社会个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行为准则的过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改进消防安全管理理念、方式和方法,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加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活力,才能适应消防社会化的需求。

2.当前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2.1 政府主导机制滞后

一些地方政府注重发展经济,忽视消防基础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投入,农村、城乡结合部、乡镇一级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未审先建、消防科学与技术2014年9月第33卷第9期未改即用等违章建筑、员工住宿与生产经营合用、群租房屋、通天房等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形成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亡人火灾多发高发。地方政府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角色大多情况下属于“被动干预”,往往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后才引起重视。

2.2 消防监督管理体制不适应

(1)公安外部消防监管职能交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安监、质监、工商、建设等部门工作职能交叉较多。

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和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建筑外墙保温、外墙广告、居住出租房屋等消防安全监管职能重叠、重复执法,不但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管理系统性不强。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配合不多。

(2)公安内部监管体制不协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灭火救援职责,职业的特殊性、专业性决定了其难以完全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地方政府规定及警察管理制度。消防部门属于武警部队性质,执行现役军官法和兵役法规定,服役时间短,流动频繁,难以保留人才;
部队管理与社会行政管理结合的角色,难以适应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作为公安机关的下属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却又属于政府综合监管部门的职责,作为政府的二级部门,难以调动其他消防监管和应急救援资源和力量。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人事矛盾突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防火、灭火救援任务艰巨。就浙江省温州市来说,全市火灾隐患总量多、覆盖广,监督任务重,现有的防火警力与承担的执法任务极不相匹配。目前温州消防执法人员73人,人均管辖约1945家企业、5890家出租房、5186家个体工商户,管辖范围内违章建筑有3X107m2,2013年承担辖区5000余起火灾事故调查任务。此外,沿海地区及内地经济较发达的城市消防执法人员还承担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这些地区消防中队受编制限制,人员数量较少,面对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大队一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基本都纳入执勤备战力量编成,随第二、三车辆出动。

2.3 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无序

许多单位和业主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盲目发展生产,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浙江省温州、台州等一些乡镇和城郊结合部的企业普遍存在违章搭建问题,占用消防车通道,导致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规范要求,严重影响消防安全。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3月13日,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的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台州市组织安监、建设、工商等24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拆除违章彩钢板建筑58355m2,拆除门窗障碍物6513m2。2014年1月15日至5月8日,浙江省台州温岭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并拆除存在隐患的违法建筑的企业9160家,建筑面积超过3.5X,存在火灾隐患的居住出租房7373户,建筑面积达559800m2。

2.4 火灾源头管控机制不合理

2.4.1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难以保证

(1)消防备案抽查制弊端凸显。备案抽查制导致大量中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工程等区域消防安全基本上处在失控漏管状态。受政策扶持、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家庭作坊、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屋、乡镇中小型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市场准入门槛低、成本低,火灾荷载多、隐患量大,既无法通过市场自我调解管理,又缺少法律监管强制手段予以全面治理,消防设计、施工质量难以保障,火灾隐患十分突出。

(2)技术审查存在局限性。现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行政审批制度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做到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相结合。技术审查专业性强,涉及消防技术标准繁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警力不足、整体专业性力量不强,难以适应职责要求,施工现场检查难以保证。

2.4.2 火源管理存在盲区死角

对于浙江省2013年火灾事故分析,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和电器故障等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占全年火灾事故总数的34.8%。但是,目前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单位或者场所必须配备电工,达到一定年限的建筑必须定期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配备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等必要的电气防火措施。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监管人员缺少电气技术和防火技术的专业知识;
在执法过程中,火源整治要求相对单一,难以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

2.4.3 消防产品管理机制不健全

在消防产品监管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对质监、工商(现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监管职能的规定虽然变得清晰,但协同执法机制欠缺,尤其质监、工商对公安部的行业标准GA《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定》效力不予承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违法消防产品采取扣押措施后无法移交,最终让使用领域违法消防产品再次进入流通领域和其他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保证、强制报废制度缺少法律规定,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质量、完好率不高。

钢结构建筑防火涂料施工技术标准、对施工人员在操作上的技术要求及施工质量保证年限均属法律空白,防火涂料“一涂定终身”的制度设计存在先天性缺陷。

2.5 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专业性强、技术性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有较高要求。各级政府及文化、建设、经信委、新闻出版、民政、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网格化管理中的网格员,大多缺少消防专门培训,只能检查发现一些基本的、较小的隐患,管理针对性不强。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施工图审查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一直以来没有消防资质、资格许可管理制度,成立、运行、管理缺乏法律具体规定,市场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受利益驱使还出现提供虚假、失实证明性文件的现象。尽管公安部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对部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许可条件予以明确,但市场基础培育、人员素质培养还处在起步阶段。

(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流动性大,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的途径较少、工资待遇较低等现实条件,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单位自我火灾防控能力普遍不高。

2.6 管理责任机制不完善

(1)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追宄机制没有统一完善的标准。火灾事故监管责任追宄没有统一的依据和尺度,消防管理职责没有边界,消防安全监管人员基本上是承担无限监管责任。实践证明,责任追宄机制不合理直接导致工作推倭、责任扯皮、人人自危,严重影响消防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单位主体责任机制不能体现“单位全面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一是违法成本与违法所得之比较低。经济的发展促使超高层、大跨度、大空间、深地下等综合体建筑层出不穷,此类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后收入可观,《消防法》规定的处罚额度最高只有三十万元,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单位火灾事故责任不清。根据《消防法》法律责任有关规定,一个单位如果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即要受到法律制裁;
而发生火灾事故未构成刑事责任的,仅仅设定了警告或者处分,与责权一致和公平正义原则要求不一致,与“单位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原则初衷相违背,难以实现法律的震慑、教育及警示作用。

3.对策探析

3.1 改革消防安全职责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明确各级政府职责。通过出台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导职责。可以,September2014,Vol33,No.9参照国外消防救援管理体制,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整合各部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职责,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开展防火、灭火救援工作,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2)理清消防监管职责。通过立法授权省人民政府出台政府各部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消防工作职责,实施项目化管理,作为火灾事故追责的依据和尺度。火灾事故监管责任的倒查和追责应充分考量社会面火灾防控的客观情况、监管主体能力的局限性及监管行为与火灾事故之间的因果联系,消防监管责任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党纪政纪制度设计的公平正义价值,应符合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导向,不应适用无限责任。执法人员在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过程中,只要诚实无恶意,不应负个人责任,即使存在责任也应当是单位责任。如,2005年美国NFPA防火规范技术委员会起草、标准委员会并实施的《通用防火规范》第1.9条规定,只要执行规范的人员“在履职的过程中诚实无恶意,不应对因履行职责或者由于履行职责的原因或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行为疏失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个人责任”;
“在执行本规范相关法律、法令时出现的上述行为或疏忽而提出的诉讼,应由其所在机关进行辩护直到诉讼最终结束,产生的任何判决结果由其所在机关承担”。

(3)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单位主体自我管理职责的落实是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消防社会化的落脚点,是落实“单位全面负责”消防原则的必然要求。只有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规定更加严厉的制裁措施,单位主体消防安全职责才能履行到位。因此,对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规定及一些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在立法时考虑根据违法成本实施倍数罚款,不设罚款上限;
对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引发火灾或者火灾损失扩大的,可考虑对单位及消防安全监管机构责任人员设定罚款或拘留处罚,以强化法律的震慑作用。

3.2 改革火灾源头管控机制,减少亡人火灾发生

3.2.1 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长效机制

(1)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范围。将容易引发亡人火灾事故的生产、经营、储存、住宿合用场所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改建工程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范围,实施重点源头管控,以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依法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把关过的建设工程,可以改行政许可为备案抽查制,压缩行政许可权限,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2)规范消防行政许可的审批主体。立法授予乡级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对具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储存、住宿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行政许可权及对应的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权,以解决基层监管力量有责消防科学与技术2014年9月第33卷第9期无权、消防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力量人少事多的问题。

(3)建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批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对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文件作为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的依据,消防机构对申请资料的形式合法性及技术抽查结果负责。如果立法授予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行政许可权,则可以规定,消防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消防安全技术合格意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合格报告可以作为消防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

(4)强化设计、施工、监理、勘察、施工图审查、消防设施检测、评估等单位的火灾事故责任。通过立法,细化《消防法》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规定,明确检测主体、时间、程序和责任,确保建筑消防安全质量不良状况得到及时发现和改正。同时规定,设计、施工、监理、勘察、施工图审查、检测、维护保养、评估等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发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强化法律责任,促进设计和施工质量提升。

3.2.2 规范火源管理

对火源的管理,必须深入研宄火灾发生的规律,针对致灾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在电气火灾源头管理上,对使用一定年限一定规模的建筑可以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电工实施常态化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并配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等设备。在生活用火方面,应当禁止在城市的建成区放飞孔明灯、在民用建筑疏散通道上停放电瓶车充电,对违者可以设定一定的法律惩戒措施,以减少此类火灾事故发生。

3.3 完善管理模式和手段,提高火灾防控效能

(1)健全“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在各综治委网格化管理基础上,建立以安监、消防、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专职消防队为核心的基层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隐患排查、抄告、整治、监管、督查、培训等工作制度,完善网格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在乡镇一级构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同时,多措施、多途径为网格员提供消防安全管理的专门培训。

(2)推广应用便捷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手段。物联网技术、安全出口逃生报警门锁、火灾远程监控、自动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并无法律强制要求配置。可以通过立法将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场所火灾公众责任险纳入强制保险范围。通过建章立制,采取降低火灾事故强制保险费率、减少消防监督检查频次、给予更加优惠的消防安全公共服务质量等途径,鼓励、引导单位推广应用。

(3)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及委托依法成立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评估,将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以及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监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火灾事故情况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作为对单位信誉评级、银行贷款、保险费率、财税奖补等的参考依据。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乘坐轮船飞机出行、出国出境、参与政府采购、大型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予以一定期限的限制。

(4)完善单位片组管理模式。单位片组管理模式是指相同行业、距离较近的单位组成消防安全片组,定期组织片组消防活动,相互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交流管理经验,实现片组自律、自我管理的一种消防安全管理方式。

建议片组管理由行业、单位配备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电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具体实施。

通过单位片组外部监督、内部自我管理、事故责任强化,实现单位自我管理。同时,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单位和场所,将其加入片组管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管理能力水平作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必备条件。

3.4 突出专业化教育培训机制,强化管理能力建设

(1)建立消防安全专业化培训机制。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职消防队组成人员、保安人员、消防安全教员,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维修以及施工图审查人员,消防产品的检验维修人员、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从事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电焊、气焊操作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从事建筑内部装修装饰的设计、施工技术人员等,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必须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化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通过继续教育制度保持其能力水平。

(2)实行基层定点消防宣教培训。依托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培训机构、基层培训点,建立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室,为当地所有居民和外来人口提供免费消防安全常识培训服务,作为各县级人民政府法定职责。公众可通过填写申请书、观看消防安全宣传视频、实地操作灭火器、答对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凭培训合格证办理流动人口登记证和暂住证。

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文第4篇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学校应当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履行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是日常防火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六是厨房烟道等定期清洗情况;
七是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八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九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十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记录纳入校舍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三、开展防火巡查。学校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及重点部位锁门处在应急疏散时能否及时打开,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是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会堂、教学实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四、加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依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五、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学校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
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应当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教职员工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确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进行授课,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幼儿园应当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中小学校要保证一定课时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针对各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文第5篇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一)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精神,现与各负责人签订以下消防安全责任状:

一、各科室消防安全职责

1、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坚决执行消防法规,履行职责,完成学校责任人,管理人及职能部门布置各项消防工作。

3、对科室成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本科室的义务消防员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

4、定期参与学校职能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图书馆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妥善保管好各类书籍,严禁将火源火种带入书库、阅览室、资料室等场所,下班后应切断电源。

2、书库、资料室要按规定存放书籍、垛与垛、垛与墙之间要有足够的消防通道。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4、发现火警、奋力扑救,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5、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本领。

三、实训室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严禁将火源火种带入室内。

2、熟悉各电气设备情况,禁止带病运行,电气线路应符合要求,严禁超负荷工作,下班时间应切断电源。

3、禁止机房内存放其它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发生火警,应立即切断电源,奋力扑救,及时报警并带领人员及时逃生。

5、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参加消防训练,熟知火灾危险性,掌握扑救一般火灾的方法。

四、仓库保管员消防安全职责

1、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掌握灭火方法。

2、种类不同物品应分类分垛存放,垛与垛之间,垛与墙之间要有消防通道,不超量存放。

3、禁止将火源火种带入库房,确保用电安全。

4、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5、经常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6、一旦发生火警,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7、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本领。

五、电工消防安全职责

1、电工应熟知全校电路及电器使用情况,并将全校电路成图表存档,以便查阅。

2、严格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其它人员私拉乱接电线。

3、经常检查各部位电线、电器,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4、积极参加消防训练,熟知电器火灾扑救方法。

5、维护、保养好配电间消防器材,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配电间,不在配电间存放杂物,保证通道畅通。

6、一旦发现火警,立即切断电源,并奋力扑救,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六、电焊工消防安全职责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了解作业现场情况,清理一切可燃物。

2、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必要的灭火防范措施。

3、严格按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作业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火种,关闭电源,确保安全。

4、经常检查氧气瓶,乙炔气瓶、焊柜等设备和工具,防止损坏,氧气瓶与乙炔气瓶要分开存放。

5、积极参加消防训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一般火灾的扑救方法。

6、一旦发生火警,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7、维护、保养好本部门的消防器材。

七、水工消防安全职责

1、经常检查校内各处消防栓、消防带、水管,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保持消防水源充足,水压达到要求。

3、发现火警、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4、积极参加灭火训练,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本领。

八、食堂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经常清理灶台,排气罩上的油污,防止因积油过多而引起火灾。

2、经常检查餐厅,锅炉房等部位防火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

3、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油炸食品时,锅内的食油不得放得太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5、发现火警,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

6、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本领。

九、宿舍管理员消防安全职责

1、禁止将火源火种及危险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严禁任何人在学生宿舍吸烟,使用电热器,乱拉电气线路。

2、宿舍管理员应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回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立即扑救,并迅速报警,打开大门,疏散人员。

3、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本领。

对上述要求,如未能很好的履行职责,而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导致安全事故的,将取消相关从业人员当年评优选好的资格,直至接受罚款、行政处分或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安全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授状单位:(章)法人代表签字

立状单位:(章)相关负责人签字: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为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责任区划分:班主任为各班教室和年级组办公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为所在办公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寝室管理员分别为男女寝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室管理员为分管功能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后勤组为仓库、厨房、礼堂、门卫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位教师为各自住房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三、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各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责任区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予以排查、上报处理。值周人员要认真检查、登记,遇有情况,及时上报,逢节假日更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四、为确保消防安全,学校严禁使用取暖器和烧开水的电器。开水由学校统一提供,如遇特别冷的天气,学校大办公室开空调,也可由各年级组自行组织生煤火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