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绿色璧垒”

发布时间:2022-03-25 10:43:51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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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朱鎔基2001年10月在广州召开的外贸出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近几年,我国外贸出口增长很快,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日趋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对我国外贸出口造成的影响不可低估。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在新的困难和挑战面前,要保持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势头,就必须在坚持扩大内需方针的同时,以更大的决心,做好外贸出口工作。”(《人民日报》2001年10月19日)外贸出口向来被视作拉动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朱总理的讲话对于促进外贸出口,拉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应当看到,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和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发展,以及进口关税税率的不断递减,各国贸易壁垒的种类和形式发生了变化,绿色壁垒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新形式应运而生,并具有愈演愈烈之势。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加强对绿色壁垒及其对策的研究是一项不容忽视的问题。

绿色壁垒的定义

绿色壁垒是指那些以保护人类及动物和植物健康或安全甚至生命、保护生态和环境为名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与措施,以阻止某些外国商品进口,从而对对外贸易的发展形成了障碍。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世界各个角落都正经历着日益严重的生态灾难。为了人类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保护地球成了人类最为重要的事情之一。在初期,绿色壁垒的形成主要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安全的需要;同时,消费者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全球绿色消费运动的兴起也促进了绿色壁垒的发展。

从广义上讲,绿色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保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但若从狭义上说,绿色壁垒实际上是指一个国家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借口,以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供给为目的,对外国商品进口专门设置的带有歧视性的或对正常环保本无必要的贸易障碍。后一个意义有助于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目前绿色壁垒的实质,很大程度上是发达国家依赖其科技和环保水平,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从而把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拒之门外。所以,有人把绿色壁垒称为环境贸易措施、绿色措施。的确,从某种意义上,“措施”更适合于定义它的作用。

绿色壁垒产生和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这是因为,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以后,作为主要贸易壁垒形式的关税一步步降低,同时传统的非关税壁垒也逐步拆除。因而,用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的余地已经很小。于是,有了环保原因做前提,最终环境问题与贸易措施结合,“绿色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便应运而生。

绿色壁垒种类和特点

(一)绿色关税制度。这种形式是绿色壁垒的初期表现形式。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施贸易制裁等。如1991年美国禁止从墨西哥进口金枪鱼及其制品案。美国于1972年颁布《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禁止任何与捕鱼直接或间接有关的、对海洋哺乳动物造成伤害的行为,而且禁止进口通过伤害海洋哺乳动物而捕获的鱼类及其制成品。墨西哥在利用海豚捕获金枪鱼时,导致海豚死亡数量过多,于是美国禁止从墨西哥进口金枪鱼及其制品,并根据《保护海豚消费信息法》,对来自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实行标签制度。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规定,所有在美国出售的鱼类都须来自经美方证明未受污染的水域。又如,1980年泰国限制从美国进口卷烟案;1987年加拿大限制出口未加工的鲱鱼和鲑鱼:1994年美国白宫安全会议以我国台湾保护野生动物不力为由,建议克林顿总统对其实行贸易制裁。

(二)市场准入制度。每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制定本国的环保标准。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权力去规定其贸易伙伴的国内环境标准,不可以将本国的环保价值观强加于另一国,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进口国可以对出口国的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从而保证进口产品能满足本国的环保标准。这种检查,无疑会增加出口产品的成本,甚至使一些小型生产厂商无力安装能够满足买方环保标准的生产设备。但出口厂商往往可以与进口商合资经营,从而获得技术设备。也有的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达成协定,对出口国进行适当的补偿,以使他们不至于因较高的环保标准而蒙受更多的损失。

(三)绿色技术标准制度。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貌视公平,实际不公平,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在发达国家市场被拒之门外。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9个大城市中出售的汽油对含有硫、苯等有害物质含量规定一个很低的指数,美生产商可以逐步达到,规定下半年宣布,1995年1月1日开始实行,期限非常短,有明显的歧视行为。

1995年4月12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专门技术委员会颁布了ISO14000标准草案,开始组织实施《国际环境监查标准制度》,1996年4月正式公布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要求世界各地的制造商在确保自身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的同时,其生产环境也应满足ISO14000的标准和自己国家的环境法规。该标准不仅涉及从原料开发生产到产品的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整个过程,而且还明确规定,一切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有权拒绝进口。ISO14000系列标准提供了以预防为主,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的管理办法,是解决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世界各国在统一的环境管理标准下平等竞争提供了条件,但同时也为国家设置绿色壁垒提供了依据。欧盟1998年制定了一个ASOUN9000标准,规定更加全面,以消费品为主,共26大种类,特别是纺织品、玩具、鞋类等的规定,对我国的对欧贸易将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四)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环境标志,是贴在商品外包装上的一种图形。它根据有关的环境标准和规定,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协会依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附印于产品及包装上,以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或服务,从研制、开发到生产、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对生态系统无危害或危害极小。这种制度兴起于70年代,此后得以迅速发展。70年代,西德最先制定了具有环境标志制度性质的“蓝色天使计划”,并于1978年率先正式使用“蓝色天使”标志。到1998年,有近50个国家和地区推出了环境标志制度,如北欧四国的“白天鹅制度”,瑞典的“良好环境选择制度”,奥地利的“生态标志”,欧盟的“EU制度”,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制度”,新西兰的“环境选择制度”,韩国的“生态标志制度”,新加坡的“绿色标志制度”,台湾的“环保标志制度”等。具有环境标志的产品在进口时享有优惠。绿色环境标志与制造商自己为了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而贴上的环境营销标签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绿色环境标志在很大制度上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首先要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才发给这个标志。各国基本上都采取绿色标志,相互都承认也就是相互限制。仅此一项,影响我国40亿美元的出口。

(五)绿色包装制度。其本意是要求包装材料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抑或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现在它逐渐成为发达国家搞贸易保护的措施。目前,世界各国在环保包装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有:(1)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如立法禁止使用含有铅、汞和镉等成分的包装材料,不能再利用的容器,没有达到特定的再循环比例的包装材料。(2)建立存储返还制度。许多国家规定,啤酒、软性饮料和矿泉水一律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容器,消费者在购买这些物品时,向商店交存一定的保证金,以后退还容器时由商店退还保证金。有些国家把这种制度扩大到洗涤剂和油漆等生产和消费上,制定强制包装物再循环或利用的法律,如日本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的《回收条例》,《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德国1992年公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的法令》丹麦要求所有进口的碑酒、矿泉水、软饮料一律使用可再装的容器,否则拒绝进口。丹麦的做法已得到WTO的支持,并正在为许多国家仿效。(3)税收优惠或处罚,即对生产和使用包装材料的厂家,根据其生产包装的原材料或使用的包装中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可以再循环的包装材料而给予免税、低税优惠或征收较高的税赋,以鼓励使用可以再生的资源。1998年9月,美国农业部签署一个法令,要求来自中国的大包装,必须有检验和检疫标志,否则不能出口到美国。如果违规,整批产品不准进入美国,或者在美国监视下销毁,一切损失由中国负责。这一条将影响中国对外贸易近180亿美元。中国派出代表团去美国抗议、谈判,但没有结果,最终还得承认美国的规定,即同意了其贸易保护。

(六)环境卫生检疫制度。尽管各国的海关卫生检疫制度一直在有效运转,但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则建议使用国际标准,并明确规定各国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尤其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而造成的损害。

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志。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指标水平和检测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海关将对超过环境卫生标准,尤其是超过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进口物品予以退货。WTO也要求使用国际标准,目的是保护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健康。WTO坚持科学的标准,不要超过环保的目标,允许各国有比较多的自由度。很多发达国家往往要求比较高的标准,超过了环保需要,发展中国家因为达不到标准而被禁止出口。海关卫生检疫制度,被发达国家钻了空子,变成贸易保护政策措施。

1986年,素以“陶瓷王国”著称的我国的陶瓷产品,在美国陶瓷市场的占有份额仅为日本同期同类产品的1/10,其主要原因是:美国人认为我国陶瓷中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铅含量严重超标。

(七)绿色补贴制度。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而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只能为此而给予一定的补贴。发达国家又以这种“补贴”违反WTO的规定为由,限制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进口。

从其具体内容可以看出,绿色贸易壁垒具有以下特点:(1)较强的技术性,即对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的鉴定都包括较多的技术性成分。(2)较大的灵活性。由于各国的环保标准不统一,可选择的余地大。(3)较高的隐蔽性。许多国家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往往难以预见具体的内容及其变化,难以适从。(4)一定的歧视性。有些国家往往根据自身与其他各国的具体贸易状况采取不同的手段使国民待遇原则受到扭曲。(5)影响的严重性。绿色壁垒一旦生效,其效应较之关税壁垒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种措施容易从一个国家扩散到多个国家,产生连锁反应。(6)争议性大。由于涉及面广,标准又不统一,隐蔽性与合法性相互交织,往往容易产生分歧,难以协调。

绿色壁垒成因分析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关税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不断弱化,西方发达国家纷纷选择绿色壁垒作为其贸易保护措施。那么,他们为什么会选择绿色壁垒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时代背景。工业文明既创造了空前的物质财富,也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人类创造了经济史上前所未有的经济奇迹。但是,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无一不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可以说,人类的财富是通过对大自然的掠夺而积累起来的。片面追求经济的高增长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致使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失衡,出现了一系列严重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从上世纪7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环境保护运动到1992年的102个国家参加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拉开了环保时代的序幕,说明公众环境意识逐渐增强。保护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整体趋势。正是在这种趋势的影响下,为解决环境问题,国际社会从经济、政治、法律等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将贸易与环境直接挂钩,通过限制对环境有害的产品、服务、技术等的进出口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整个世界步入环保时代,为绿色壁垒的产生提供了极其微妙的时代背景。

(二)绿色消费市场的利益驱动。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产品的内在和外在的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消费行为都产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市场上兴起了“绿色消费”的热潮,由此出现了环保产品、环保科技和环保服务构成的潜力巨大的新兴市场。有资料表明,67%的荷兰人、83%的法国人、77%的美国人,在超市中购物时会考虑环保因素,而日本人则更愿意花高价购买绿色食品。据统计,当今市场上绿色环保产品约占5%—10%,在国际商品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还在不断上升。1996年,世界环保产业的市场规模已达5084亿美元,1999年则超过7000亿美元。在我国,环保产品仅占市场总额的1%不到。由此可见,绿色环保产品及服务对广大商家来说,已极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绿色产品市场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市场,世界各国都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纷纷采取诸如绿色壁垒等措施,限制产品进出口以抢夺市场份额,获取巨额利润。

(三)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促使绿色壁垒的形成发展。上世纪90年代以来,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WTO的建立,以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特征的贸易保护措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自由贸易原则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以自由贸易为宗旨的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得到建一步加强。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同时也加剧了竞争。在这种新形势下,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并未因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加强而偃旗息鼓,而是变化手法,寻求新的贸易保护手段。

(四)国际公约的不合理性。以WTO的环境政策为例,尽管WTO在环境贸易规则制定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依旧存在许多问题,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更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WTO的环境规范,突出强调了各会员国的“环保例外权”,却对行使此种权利缺乏有效明确的约束性规范,结果必然为贸易保护主义所盗用,并为其提供更为合法的“多边外衣”。另外,在环保方面客观存在着南北差异,而WTO的环境规则却并未对发展中国家作出差别或优惠安排,使得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利的国际竞争地位,贸易保护主义可以凭借多边途径堂而皇之地实施绿色壁垒,保护其对外贸易,不合理的国际环境公约为绿色壁垒提供了可能性,并使之合法化。

绿色壁垒对我国的影响

(一)我国产品出口将受到广泛限制,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我国外贸出口的对象主要是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工业国家。我国对日本、美国、韩国、欧盟、东盟的出口量,占到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80%以上,而这些国家都有严格的环境标准,使我国传统商品出口遭受严重打击。1998年,仅欧盟禁止进口的产品就达到30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占90%,我国遭禁产品总额就达20多亿美元。从现今世界产品出口结构来看,绿色产品比例日益增加,对于以“污染严重”的初级产品出口为主的我国来说,无疑会处于不利地位。据中国国际绿色化学高级研讨会的统计,1999年,我国对外出口受限制商品价值高达114亿美元。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绿色壁垒的挑战。

这些对我国已造成严重影响的标准主要是: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陶瓷产品的含铅量,皮革PCP残留量,烟草中有机氯含量,机电产品、玩具的安全性指标,汽油的含铅量指标,汽车排放标准,包装物的可回收性指标,纺织品染料指标,保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受其影响,1998年我国输往日本的绿茶因农药残留量超标被退回,同年,蘑菇罐头因存在葡萄球菌肠毒素污染而被美国扣留。

多次全方位受冲击的纺织品更令人担心。自20世纪90年代初奥地利率先制定了环保纺织品标准后,工业发达国家都相继立法,开始对进入本国、本地区的纺织品服装实行环保认证及有害物质检测认证。如达不到要求,就会被禁止进口。据统计,在1997年至1999年的3年中,我国出口商品因遭遇“绿色壁垒”而受阻的商品价值达200亿美元。1998年,上海对德国出口的单装内衣,因含偶氮染料而被迫中止出口,减少外销额达500万美元。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由于农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农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与环境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绿色壁垒必然对农产品产生重大的影响。从长远角度来看,其影响将愈来愈深入、明显和直接。发达国家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环保意识也比较强,环保的水平较高,环保标准也就更为严格;发展中国家由于诸多方面的限制,其环保水平和标准在近期内不可能与发达国家同日而语。由于各国当前的绿色贸易壁垒是根据各国国内的环保水平和标准来设置的,这样就很容易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比较容易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却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往往被拒之于发达国家国门之外。因此,这种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的国际环保标准是极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产品贸易的。从这一角度而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农产品贸易是不可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包装贮运等存在诸多不利于环保的因素。从总体而言,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远大于正面效应。这些方面造成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的禁止进口、退货和索赔的案例非常之多。我国农产品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受到较严重的影响:

1、严格的卫生检疫制度。我国冻鸡因不符合欧盟卫生检疫标准,欧盟已决定从1996年8月起禁止我国冻鸡进人欧盟市场。1998年9月,欧盟兽医专家考察团来华考察后,在对我国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有关加工厂考察的报告中认为,我国的防疫检疫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不符合欧盟要求,可能继续禁止我国向欧盟出口禽肉。日本1999年1月出台的最新的《家畜传染病预防实施细则》中规定中国等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要经过指定设备加热消毒处理后才可进口,这无疑会增加我国猪牛羊肉的出口成本。日本的《植物检疫法实施规则》使我国的大部分蔬菜和瓜果类产品遭到禁止。

2、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标准。发达国家往往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我国许多产品由于苛刻的技术要求而无法进入国际市场。例如我国牛肉就不能进入欧盟市场,猪肉和牛肉几乎不能出口美国,龙眼、柑橘、苹果、香梨均不能出口美国。

3、农药及有毒物质残留量。日本对进口大米的检测项目从42项增加到l02项,对克球粉残留超过0.01ppm的冻鸡拒绝进口,使我国一些商品因未达到要求而遭退货。

4、包装。1998年,我国输美木质包装由于含有天牛而受到限制,随后加拿大、英国也迅速对我国木质包装进行限制。

5、保护动植物物种。l995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宣布对中国的虾类制品实行“自动扣留”,其原因为我国的渔船上没有装有海龟逃生装置,危害了海龟的生息。这使我国冻龙虾出口额由1995年的l203.9万美元减少到l997年的23.8万美元,冻蟹虾同期由23.8万美元减少到2.4万美元。

跨越绿色壁垒对策

ISO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统一协调各国环境管理标准,减少世界贸易中的非关税贸易壁垒而制定的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由于实施该系列标准具有保护环境和消除贸易壁垒的双重作用,因此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该项标准是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改进环境状况,收到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的效果,同时有利于提高企业形象和开拓产品市场,将环境保护和市场直接联系起来,环境也成了财源。

该标准推出的1996年,我国通过认证的企业和组织只有4家,1997年为22家,1998年为71家,1999年达到142家,2000年底达到450多家。

(一)把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1、推行ISO14000是企业实现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的手段。ISO14000的实施始终和节省资源、能源紧密联系在一起,企业推行ISO14000的过程就是企业规范管理,努力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尽可能少污染或不污染环境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企业可以从深层次上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近年来,我国不少企业在外国商品不断涌入和本国竞争企业不断增多的双重压力下举步维艰,究其原因主要是产品技术含量低,质量不高,缺乏竞争力。如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最终将丧失市场而退出竞争舞台。而实行ISO14000,对于企业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从而最终达到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2、推行ISO14000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ISO14000标准需要投入一定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不包括技改资金和添置设备的情况下,实施ISO14000认证费用大约在10万至30万元之间,因此,有些企业领导对是否实施ISO14000存在疑惑。实际上,以中国首批通过ISO14000认证的青岛海尔冰箱厂为例,其产品直通率由认证前的98.2%提高到98.5%,废品率由7%降到5.4%,虽说投入较大,但却使海尔集团声名鹤起,至今已有成倍回报。实施ISO14000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1)企业通过推行ISO14000,降低单位产品的物质资源消耗,提高了资源利用率,既节约了材料成本,又可以降低污染及污染治理费用,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以较少的绿色投入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随着消费者绿色消费意识的增长,购买绿色产品已成为时尚和趋势。虽然绿色产品的价格一般比非绿色产品高出20~200%不等,但由于品质较好,仍然会被消费者所青睐。因此,企业通过实施ISO14000,以绿色产品代替传统产品,有利于企业占领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绿色产品相对于非绿色产品的高价也将会给企业带来可观的效益。

此外,实施ISO14000将使企业有更好的融资环境。目前,国际信贷和经济援助已逐渐向绿色倾斜,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已将贷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作为主要的贷款衡量标准之一来考虑,以支持绿色新兴产业的发展,我国政府也将会对绿色产业采取倾斜政策,因此企业应看到这一变化和机遇,及时实施ISO14000。

(二)高度重视ISO14000的实施工作。

1、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必须认识到推行ISO14000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贯彻ISO14000是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负责,是对消费者负责,是对子孙后代负责,也有助于企业加强成本控制、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事件的发生,达到有关环保法规的要求,并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出口商品结构。

2、依据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系统、规范地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规模大小,按照ISO14000的要求,或单独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或在实施ISO9000的基础上把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容纳入质量管理体系中,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采购、工艺制造、产品出厂、安装使用等活动均按ISO14000标准要求,从而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套立足于生态文明的现代科学技术管理体系和生产环境。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后,还要通过有计划的评审和持续改进的循环,以保持体系的完善和提高。

3、实施清洁生产。对于贯彻ISO14000的企业来说,实施清洁生产是十分必要的。清洁生产包括了清洁的生产过程和清洁的产品两层含义,前者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无污染和少污染,后者要求产品在使用和最终报废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损害。实行清洁生产的关键是确定清洁生产的技术方法,企业可以通过清洁生产审计,找出实行清洁生产的技术方法。清洁生产审计也称污染预防评价或废物最小量化评价。

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计可分为两个过程:首先,要求对企业的具体生产工艺和操作进行仔细评审,从而掌握企业产生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的详细情况,判断出如何减少有毒和有害物料的使用、生产以及废物产生的机会;其次,再对各种备选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等的可行性分析,从而选定供实施的最佳清洁生产方案。值得一提的是推行清洁生产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它要求企业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适时地提出了新的目标,争取了更高的水平。

4、积极争取绿色环境标志。ISO14000实施环境标志制度,环境标志又名“生态标签”。企业通过取得环境标志,向社会展示其产品与非标志产品在环境行为上的差别,可获取巨大的社会效益,因而是消除绿色贸易壁垒的有效手段。应借鉴国外企业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成功经验,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在实施环境认证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标准和技术法规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互认,签订多边或双边互认协议,从制度上消除贸易摩擦。同时理性地对待环境标准化的双重效应,逐渐提高环境标准要求,推动资源合理使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实力。

5、企业在引进外资过程中,要注重遵循“环保与发展”并重的原则。近几年来发达国家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把许多能耗大、污染重的夕阳产业不断转移到我国,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也给我国企业实施ISO14000带来不利因素。因此,企业在吸收外资时应严格把好“环保”关,把“环保”作为企业引资立项的重要因素,以防止发达国家的“污染转移”。

(三)加强国际合作,抵制绿色保护主义。

当前环境与贸易问题的实质是改变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南南合作,开展南北对话,树立全球经济伙伴思想,力争建立环境与贸易相互协调的良性机制。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在享受国际贸易赋予利益的同时,承担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称的环境义务,反对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的旗帜下,推行“以邻为壑、奖出限入”的新重商主义行为。要坚持发达国家多承担义务的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对其工业化进程的环境欠账和现行的高度密集生产及奢侈性消费带来的环境后果负责,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境技术、提供资金支持,反对发达国家动辄实施环境贸易制裁,损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

(四)发展绿色产业,调整出口商品结构。

要密切注视环境问题全球化发展的进程,认真研究发达国家绿色消费浪潮的基本趋势,改变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促进资源的集约使用和生态环境的动态平衡。大力发展绿色产品工业,引导各类企业将环境保护作为其主要价值取向之一,使环境指标和其它质量指标一起构成优质产品的内涵,把绿色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要方向,实施战略性产业政策,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措施培植规模经济优势,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从根本上打破绿色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