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4895

发布时间:2022-06-25 13:30:03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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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盐政采竞【 2018 】2 2 号

 项目名称:

 盐源县林业局林木种苗采购项目

  中国. . 四川(盐源)

 盐源县林业局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18 8 年 年 2 2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3

 第二章

 谈判响应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17

 第四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 20

 第五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4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33

 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盐源县林业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对盐源县林业局林木种苗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响应,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盐源县林业局林木种苗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盐政采竞【2018】2 号; 3.采购内容:盐源县林业局采购林木种苗一批,预算价控制价 24.321 万元。

 4.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5.评定方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谈判响应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7.《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 8.供应商按本谈判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根据川检会【2016】5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若供应商没有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其竞谈响应文件无效,若查实其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竞谈或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上 以上 1-8 条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三、谈判保证金:

  谈判响应人须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500.00 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未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现场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

  交款方式:现金(开标前自行密封,现场缴纳,并注明金额、交款人、电话、公司名称)。

 4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9 日上午 8:30-9:30(北京时间)(谈判保证金在谈判现场交纳)。

 四、 谈判文件领取:免费领取;网上报名登记后免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五、 领取时间 :2018 年 2 月 8 日至 2 月 1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领取地点:

 本次 谈判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供应商报名所需提供资料:1、介绍函加盖鲜章扫描件(公章必须清晰),介绍函必须提供联系电话;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扫描件(公章和身份证复印必须清晰);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两者传至报名邮箱,收到回复后报名登记成功(因公章不清晰或者身份证复印件模糊不清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谈判文件领取:报名登记成功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谈判文件,报名后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时间:2018 年 年 2 月 月 8 日至 2018 年 年 2月 月 11 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邮箱:914760470@qq.com(报名时在邮箱主题写上公司名称及所报项目名称)

 联系人:吴先生、靳先生 联系电话:

 0834-6364545

 如出现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谈判文件费用:谈判文件免费领取(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谈判时间:2018 年 3 月 9 日 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 9 号 3 楼开标室。

 十、采购机构: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靳先生。电话:0834-6364545 联系地址: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 9 号 3 楼 十一、采购人:盐源县林业局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181521730 联系地址:盐源县盐井镇向阳街 7 号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5

  第二章

 谈判响应人须知 一、

 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盐源县林业局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181521730

 联系地址:盐源县盐井镇向阳街7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9号3楼 邮

 编:615700 联 系 人:吴先生、靳先生

 联系电话:0834-6364545 3 采购项目名称 盐源县林业局林木种苗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盐政采竞【2018】2号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最高限价 谈判响应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设立的最高限价:24.321万元. 7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8 评定方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9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与采购人约定。

 交货地点:盐源县林业局指定地点 。

 10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11 联合体谈判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谈判响应。

 12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3 谈判响应人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谈判文件领取时间起的 2 个工作日内。

 14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15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2018年3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6 谈判响应有效期 谈判后60天。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7 谈判保证金 金

 额: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交款方式:现金,开标前自行密封,现场缴纳,并注明金额、交款人、电话、公司名称)。

 交款时间:2018年3月9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谈判保证金和谈判响应文件一并交纳)

 18 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交金额5%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盐源县林业局 开 户 行:采购人指定 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 交款截止时间: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

 19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

 20 备选谈判响应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谈判响应方案和多个报价。

 21 签字盖章 谈判响应人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22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谈判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及报价响应文件两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及报价响应文件分别分册装订。)

 23 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及报价响应文件分别装订,并分别密封。具体要求见后。

 24 谈判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竞谈项目名称、竞谈编号、谈判响应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具体要求见后。

 25 谈判响应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谈判响应人名称、年月日。具体要求见后。

 26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9号3楼开标室。

 27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28 谈判响应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7 二、谈判响应人须知

 ㈠

 说明及注意事项

 ⒈

 谈判响应人资格

 1.1 领取谈判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3

 按照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

 1.4

 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资质要求。

 2.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2.1 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2 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3 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2.4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3. 参加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8 ㈡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⒈要求:

 1.1 谈判响应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1.2 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涂抹或改写; ⒉谈判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 :

 2.1 谈判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2 资格证明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经营范围内)(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是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及响应人的身份证审查原件); (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谈判现场审查); (5)《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谈判现场审查); (6)供应商按本谈判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根据川检会【2016】5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若供应商没有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其竞谈响应文件无效,若查实其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竞谈或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上述文件在资格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全部提供, , 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以上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谈判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谈判响应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和评定结果。

 以下为技术服务及报价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2.3 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4 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5 如有以下文件自拟并自行添加至响应函中:

 2.5.1 其它(谈判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⒊谈判响应要求:

 3.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3.2 谈判响应文件由谈判响应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

 9 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3 如无特别说明,谈判响应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3.4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谈判响应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谈判响应报价(谈判最终价)为含税价(包括项目运输、安装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5 谈判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⒋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确认:

 谈判响应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4.1 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4.2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4.3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完全不符合评审规程规定的; 4.4 谈判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谈判会议的; 4.5 谈判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6 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7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谈判小组无法认可的; 4.8 谈判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无法现场澄清的; 4.9 谈判响应文件中有谈判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4.10 不同谈判响应人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4.11 不同谈判响应人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4.12 不同谈判响应人聘请同一人为其谈判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4.13 不同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4.14 不同谈判响应人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报价的; 4.15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4.16 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

 10 质性要求的。

 ㈢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⒈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谈判响应文件应进行密封,并在封面注明谈判编号、谈判项目。

 1.2 谈判响应文件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2 份。(谈判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及报价响应文件两部分,必须分册装订,均为正本 1 分,副本2 份;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及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分别密封,即资格性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技术服务及报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1.3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填写,统一编码、编目,装订成册,每项目录内容均须标注页码。资质、图片及其他证明文件无法编码的可以不编。

 1.4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 A4 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正、副本须加盖谈判响应单位鲜章。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须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2.1谈判响应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须当面提交参与谈判人的身份证原件。未按此要求提供的商家将被拒绝。

 2.2 谈判响应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谈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㈣

 谈判程序

 ⒈谈判、评审工作由 盐源县政府 采购中心 负责组织。

 ⒉具体谈判、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相关谈判小组负责。

 ⒊响应文件的审查

 11 3.1 报价表内容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3.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⒋谈判、评审程序

 4.1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4.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响应人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4.3 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4 澄清有关问题。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谈判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谈判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4.5 谈判小组讨论谈判、确定谈判程序和谈判内容。

 4.6 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谈判响应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4.7 谈判结束后,根据现场评审及谈判情况,由谈判小组提出,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由主持人宣布进行最终报价。

 4.8 谈判结束后,各谈判响应人根据谈判文件和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如有负偏离或最终报价经谈判小组成员一致认定明显低于成本价且谈判响应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将作为无效报价。

 4.9 谈判响应人每轮谈判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自己的报价。

  4.10 低于成本价预防措施。在谈判响应过程中,谈判响应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谈判响应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12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谈判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11 成交标准 在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以提出最低有效报价的谈判响应人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最低有效报价一致的情况下,由谈判小组成员另行确定成交标准)。

 4.12 复核 谈判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评标报告前,谈判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现场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谈判结果或者重新谈判: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最终报价中最低报价认定错误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谈判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谈判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谈判结果或者重新谈判,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谈判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谈判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谈判采购单位认为谈判小组谈判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4.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谈判结果或者重新谈判:

 (一)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谈判现场的; (二)谈判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谈判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谈判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谈判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㈤

 确定成交供应商

 ⒈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响应文件,根据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⒉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谈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供应商,并在

 13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和谈判小组对未成交原因不做解释。

  ㈥

 废除谈判

 在谈判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废除谈判:

 ⒈符合专业条件的报价人或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

 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⒊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⒋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㈦

 谈判纪律 及保密、回避、失信惩罚

 1.谈判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谈判小组成员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本项目谈判办法的标准和程序,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谈判响应人。

  2.谈判小组成员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谈判现场工作纪律,确保谈判质量,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在谈判响应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也无义务向谈判响应人进行任何有关谈判的解释。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建议等均不得向谈判响应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透露,不得将谈判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指定地点,该材料由采购人指定专人保管和发放。

  4.为保证谈判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从接到谈判通知到谈判结果公布之前,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响应人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者私下接触。在谈判工作结束后,谈判小组成员和参与谈判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谈判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和比较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谈判过程中采购人将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与谈判响应方联系、处理有关事宜。

  5.参加谈判的谈判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本单位汇报谈判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6.除按照有关规定应该予以公开的信息外,所有谈判、定选过程和情况应当保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7.谈判现场除谈判小组成员外,采购人指定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列席会议,但没有评议和表决权。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谈判

 14 现场,不得探听谈判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

  8.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谈判谈判响应文件。

  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0.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者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五)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或者成交的,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七)在谈判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5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供应商失信惩罚:

 参加谈判响应的供应商如出现以上 1-15 情形之一的,将被计入诚信档案,诚信档案有效期限为一年,且在诚信档案有限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或者扣 3-5分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谈判响应、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㈧

 保证金

 ⒈谈判保证金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数额和方式交纳。

 ⒉如谈判响应人在谈判响应截止期后撤回谈判响应,则谈判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⒊未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现场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

 ⒋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4.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代理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6 ㈨

 采购合同

 ⒈成交供应商接成交通知后五天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⒉谈判文件(含谈判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及谈判记录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⒊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⒋成交供应商自接成交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可单方面取消其成交资格,依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5.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的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

 7.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1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六份)立即送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统一合同编号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将纸质合同交采监备案。

 8.供应商应严格按合同约定保证质量,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并向业主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供应商应提出详细的验收程序和所执行的验收标准。

 9.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生效的采购合同及时办理验收、资金支付事宜,不得在办理验收、资金支付时设置障碍,谋取不正当利益。验收工作由业主单位组织,同时应有财政局采监股、政府采购中心及相关部门参加。

 10.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将验收报告分别交一份至财政局采监股、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17 ㈩

 质疑与投诉

 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

  第三章

 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 林木种苗参数 要求

  序号 品目 编码 品目名称 参数、技术配置(要求)

 数量 1 林木种苗 雪松 地径≥2cm、苗高≥1.5m 3605 株 2 青皮软籽石榴 苗高≥1m 1500 株 3 车厘子 红灯,苗高≥1m 2449 株

  注:1 、以上参数配置是实质性要求,非常重要,必须满足,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报价资格。

  2 、成交单位如提供的货物不满足要求,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 其他要求

 1.履约能力要求:

 投标人 2016 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2.交货期及地点:

 2.1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

 18 格并交付使用。

 2.2 交货地点: 服从采购人安排,货物配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法和条件:验收合格后,根据中标合同款规定的价格支付中标人 95%的合同款,剩余 5%留作质量保证金,1 年后保证成活率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一次性付清。

 4.质量保证:

 4.1 为了确保成活率,要求树苗原生地在海拔 2300 米以上; 4.2 交货时树苗必须是活的; 5.违约责任 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15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015 年大小凉山彝家新寨建设苗木树种配送表 乡镇名 收货村名 所需树种 备注(户数)

 树河镇 小槽村 车厘子(40)雪松(35)

 75 大河乡 虎跳岩村 车厘子 100 马鹿塘村 雪松 75 长柏乡 白杨村 车厘子 80 巴折乡 蔑丝箩村 车厘子 81 盖租乡 马扎村 雪松 81 沃底乡 大圈村 石榴 100 前所乡 龙洼村 雪松 80 平川镇 海子村 车厘子 87 青天铺村 雪松 80

 19 阿萨乡 马鹿村 车厘子 75 棉桠乡 核桃园村 车厘子(20)雪松(60) 80 棉桠村 雪松 80 大坡乡 花椒坪村 车厘子 80 白乌镇 长坪子村 车厘子 90 大草乡 挤瓜瓜村 雪松 75 麦架坪村 雪松 75 巫木乡 大拉箩村 雪松 80

 20

  第四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的评审;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谈判响应价格的 6%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谈判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谈判响应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享受价格扣除的谈判响应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谈判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谈判响应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3、谈判响应人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不同行业的企业应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材料应加盖本企业公章,复印件无效) 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21 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说明: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按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证明货物制造企业为中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

 ③谈判响应人应按“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23 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服务)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6 7 8 合同包 品目号 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商全称 谈判响应报价(元)

 价格评标 扣除金额(元)

 本 包 小计

 1.当有多个合同包时,谈判响应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栏目 8=栏目 7×6%(小、微企业); 3.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谈判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

  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

  第五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1 1 :竞争性谈判文件封面(格式)

 竞争性谈判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及报价响应文件)

  (正、副本)

 盐政采竞【2018】

 号

 采购项目名称:盐源县林业局林木种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单位:盐源县林业局

  供应商: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25

  格式 2 2 :

 谈判响应函

 致: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谈判响应人(谈判响应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⒈我方已完全明白竞谈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其补充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附件,并自愿遵守竞谈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及要求、主动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⒉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服务需求一览表和报价表,首次报价

  人民币¥

  元。

 ⒊我方同意在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⒋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已经按本竞谈文件格式规定提供了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⒌我方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⒍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

 26 误解问题的权利。

 ⒎如果在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谈判采购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⒏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⒐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谈判响应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⒑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⒒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⑵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⑶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 ⑷向采购人、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⑸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谈判响应人盖公章:

 谈判响应日期:

 27 格式 3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谈判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报价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⒈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⒉委托人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说明:

 ⒈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⒉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⒊委托代理人根据受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28

 格式 4 4 :

 报价表

 项号 项目名称 货物全称、品牌、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 备注 1

  …

  N

  合计

 谈判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时间:

 备注:

 29 格式 5 5 :

 需求响应表

 (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项号 项目名称 采购要求 谈判响应响应 偏离情况 1

  …

  N

  说明:谈判响应响应包括品牌、规格、型号、详细技术指标及商务响应。

 谈判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30

 格式 6 6 :

 主要产品技术指标等情况说明

 (谈判响应人自行说明)

 格式 7 7 :

 承诺书 内容包括如下:

 ⒈对交货期和付款方式的承诺; ⒉对产品质量和使用的售后服务(含培训)承诺; ⒊谈判响应人的其他承诺。

 谈判响应人(签字):

 格式 8 8 :

 特别声明

 内容包括:谈判响应人认为谈判项目及要求存在不完善或不清楚的地方,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及解决方案

 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 9 9 :

 售后服务承诺书

 (谈判响应人自行编写)

 格式 10 :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谈判响应人自行编写)

 31

  格式 11 :

 承诺函

 致: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的谈判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谈判响应的供应商。

 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谈判、中标资格、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谈判响应等)。

 谈判响应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响应日期:

  注:承诺函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32

  格式 12 :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致: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谈判响应活动,现承诺我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谈判响应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响应日期:

 33

  第六章

 政府采购 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仅供参考,根据项目要求签订适合的内容)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