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专业【五篇】

发布时间:2023-08-02 12:35:12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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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同时需要大量工程建设型人才。国家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要求逐步提高,迫使工程建设人员从普通劳工型逐渐转变成技术劳工型。普通本科型院校在自身学校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政工程专业【五篇】,供大家参考。

市政工程专业【五篇】

市政工程专业范文第1篇

关键词:教学教改;
市政工程;
高职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5-0204-02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同时需要大量工程建设型人才。国家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要求逐步提高,迫使工程建设人员从普通劳工型逐渐转变成技术劳工型。普通本科型院校在自身学校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上,不足以满足社会对人才的现实需要。高职专科院校却能较好补充本科院校对技术工程人才的培养。近年来,高职院校开始逐步创设市政工程专业,对于高职学生结合就业该如何教学还有许多问题亟待探索。本文重点指出了目前高职院校市政工程专业存在的问题,并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教学教改的探讨,为高职院校市政工程专业的教学教改提供一定的建议。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1.课程设置问题。普通本科院校在市政工程专业课程设置上,主要以学习基础课程为主,培养科研和设计人才为目标。其主修课程为: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管道系统,学时分别为72、56、48。但是高职院校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国家产业政策和就业形势等情况,以培养工程实践人才为目标,高职院校培养侧重于道路、建筑物的施工建设。特别是本科院校中较难以理解应用的给水排水管道系统设计,对于高职学生更难以学习及应用。因此对于高职院市政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较为重大的调整。

2.实践教学环节问题。本科院校的三门主修课程配有相应的实验实习课程学时分别为56、56、16。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是为了获得工程师初步训练的高等工程技术应用性人才,学生毕业后走向主要是去工业、工程第一线。因此实践教学环节不仅是必不可少,而且还应放在理论课程之上的重要一环。实践教学主要包括专业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等内容。实践是理论认识的基础,只有将实践教学与课程相结合,才可以加深学生理解知识、锻炼学生动手能力。这与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是相辅相成的。应在实践教学环节上比本科生安排更多的学时,这样才有利于专科生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3.教学设施缺乏问题。相比于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教学资金一直是其发展的瓶颈,教学设施通常不够完善。而市政工程是一门工程实践性极强的专业,在学校现场实习场地不完善的制约下,应组织起学生们走出去到与课程相应的工程现场上实习。把所学知识直接应用于工程建设,不但学到所需知识,而且进入工程第一线,以后的就业打好了基础。同时增进了学生们的学习意识和团队意识。

二、专业教学教改的探讨

1.课程设置。就目前高职院校市政工程专业课程设置而言,与传统本科院校相比建筑给排水、水泵与水泵站等专业领域相关的基础课程学时较少,主要学时的课程主要是路面路基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等。高职院校学制三年比本科院校少,在有限的教学学时内,使学生了解整个市政工程领域和体系,并熟练掌握道路施工、建筑物施工,这对专科生学习、就业极其重要。本专业的最主要的课程是路面路基工程是市政工程领域的基础,这一课程较为重要是因为学生易学易懂,稍加记忆就能明白其中的理论。这门课程安排52个学时是比较适当的。为了学生掌握得更为牢靠市政道路的体系,而把更多教学学时安排在后面的给水排水工程。尤其是市政管道施工技术等内容上。给水排水工程应安排在52~60个学时,让学生达到熟练掌握的目的。本科院校中学生们较难以理解课程给水排水管道系统设计,特别是平差法设计等方面,在专科学生中可能会遇到更大的难点,笔者认为对于这些课程学时应尽量减少,安排在32学时为宜,让学生们会看图,懂图,明白如何按照设计图施工,这样学生就不会有为难情绪、半途而废。对于水处理技术是市政工程专业的一门边缘课程,是市政工程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具有大量的理论知识需要记忆会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毫无兴趣,直接影响到学生对这门的学习和掌握,最终导致学习成绩不佳,同时这门课程不太符合学生就业目标,应安排较少学时在24学时为宜。通过这样的课程设计更符合高职生自身特点和需要。

2.完善实践教学。使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相统一,让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市政工程专业是一门工程实践性质较强的专业,学生需要积极参与实践,引导学生关注路政工程方面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让学生在学习本课同时对路政工程有一个直观的认识。在施工现场进行“教、学、做”来完成教学任务,有利于提高学生直观感受和动手能力,让学生从实际工作中学习到技能和乐趣,摆脱书本上的空洞与乏味。如《路面路基工程》课程教学中,在讲解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时,有条件的情况下带学生到工作第一线去看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边讲边看加深学生印象;
在具体介绍施工条件和施工材料时,可以带学生到实训基地看实物,感受实物的材质,让他们理解和体会出施工条件决定施工材料,施工材料影响道路稳定性。这样的实践教学才能与课程书本相结合,这也与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培养目标是一致的。同时应在实践教学环节上比本科生安排更多的学时,这样才有利于专科生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3.加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新型教学模式(Case-based Teaching)。案例取自于教师参与过或了解过的市政工程真实情境或事件,参与这种方式将有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们主动参与课堂之中讨论,打破传统的“三位一体”教学模式。教师在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放弃了填鸭式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并与学生保持互动,成为学生们的知己和朋友。对于案例教学实际课堂中,为使更多的学生有更多参与讨论的机会,班级学生人数不易太多,应控制学生数量在一个班30人左右,特别是专业多班教学人数较多,应该每个小班分组教学,严格控制每组人数,保证授课教师对课程组织的控制力以及教学质量。在控制人数的同时,教学设施缺乏问题是全国各高职院校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在案例教学中该建设可用于案例教学的多媒体教室,教室的内部空间布局设计也该符合案例讨论的开展。案例教学不仅可以发展被培训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际解决问题等能力和品质,同时提高了学生的主体性,对于提高学生们的综合素质有较好的影响。

总之,高职院校的市政工程教学在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课程在工程建设中的实用性和应用性,对于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授课的过程中对学习能力较低的学生一定要重视学生接收和应用能力的培养,这样才能培养出工程建设型人才,增强学生与本科生在就业或工作岗位中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才能为国家源源不断地输出高素质、应用型和技能型的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吴颖峰.高职市政工程技术专业核心课程案例教学实践[J].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1(3):50-51.

[2]戴朝霞,王世和.浅谈市政工程专业的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J].人力资源管理,2010,(12):168-169.

[3]张武.环境工程专业中给排水课程的教学方法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3,(26):150-151.

[4]朱俊任,郑怀礼,张智,等.响应面法优化制备PAFS-CPAM复合混凝剂及其表征[J].化工学报,2012,63(12):4019-4027.

市政工程专业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校企合作 人才培养模式 “2+1框架”

一、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1.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目前,企业急需大批的懂现代专业技术、懂现代企业管理、知识面宽、技术应用能力强及社会能力及创新能力强的市政专业技术人才。而这正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面向行业一线培养高等职业技术性人才,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和发展前景。

市政行业各单位技术人员需求和岗位设置可以归纳为:施工员、测量员、试验员、质检员、监理员、造价员、资料员、安全员等员。

在对市政建设行业一线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以社会需求为目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面向市政施工生产一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市政工程技术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市政管道工程、市政道桥工程施工与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技能、能在市政行业企业从事施工、管理等职业岗位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从根本上解决了为谁培养人和培养什么人的问题。

2.构建人才培养模式

针对目前人才培养模式不能很好适应社会需要的问题,对市政工程技术专业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从课程内容体系改革人手,构建了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制定出特色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了工学结合课程的标准;建成了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在校内建设了理论实践一体化实训平台;在企业建设了满足顶岗实习和就业需要的实习基地。形成了校企合作教育2+1框架下“工学融合、项目主导、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见图1。

校企合作教育2+1框架就是把高中起点入学的3年制学生的学习过程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校内学习,时间为2年,学生在校内学习实施工学结合,使学生通过职业训练,掌握专业技术并形成职业岗位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第二个阶段到企业生产一线,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职业综合实践”和“顶岗实习”,时间为一年,以全面提高综合职业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综合素质。

校企合作教育2+1的指导思想是,“以企业需求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本领和职业素质为目标,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的教育资源,学校与企业共同培养合格人才”。

校企合作教育2+1框架下“工学融合、项目主导、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是遵循职业人才的培养规律,实施人才培养全过程工学结合。按1条主线、2个育人环境、3个系统、4个结合的1234建设思路,见图2。

1――以培养学生职业行动能力和职业素质为一条主线;

2――是学校与企业的育人环境;

3――实践教学系统、基础教学系统、素质教育系统三个系统;

4――学校教育与企业教育、课程设置与职业能力、教学内容与企业标准、学习与工作4个结合。

二、“工学融合、项目主导、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实施

1.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我们对采用“2+l”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近3年毕业生的就业率为98%,优良率82%。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掌握的专业知识系统、全面和实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合作能力,能够很好地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2.有效地利用企业教育资源

学生在企业实践期间,除了在业务岗位进行跟班工作之外,还要定期、分专题接受企业有关技术人员的培训。由于企业的技术人员多年在生产一线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历,掌握大量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信息,可以根据学生的实习岗位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教学活动,真正做到了有的放矢。

3.促进了学生就业

校企合作教育2+1框架下“工学融合、项目主导、双证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实习所在单位就业的比例约在85%以上,极大地缓解了学生的就业压力,促进了学生的就业工作。毕生生就业率一直保持98%左右。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就业火带来招生旺,市政专业在校生人数从2006年的40人增加到320人,发展势头非常好。

4.促进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我们采用直接外派教师到企业锻炼、带领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到实训基地参加新技术培训、承担应用性开发研究课题等方式,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通过培养,这些教师不但能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受到社会欢迎,而且指导学生实验实训能力强,讲课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丰富,受到学生欢迎。

5.促进了专业建设

教师发表教改及科研论文30余篇;完成“市政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等20余项教学改革课题;获得各类教学成果奖19项(其中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校应用技术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完成技术科研课题12项;建设部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院级精品课程4门;编写教材11门;有2名教师评为省级名师;1名教师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本专业教学团队2008年评为部级教学团队。

三、结论

市政工程专业范文第3篇

关键词:市政排水;
工程施工;
施工质量;

0.引言

市政排水管道工程不仅具有收集和排泄地面积水和人民生产生活的污水的作用,还是保证汛期的防汛排水的关键所在。进行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是保证市政环境卫生的基础和维持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发展壮大,现有的排水系统已远远满足不了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由于排水管道体系不合理和质量不过关引起的环境问题已严重威胁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人们生存环境的每况愈下。因此,控制好好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尤为重要。

1.管道铺设前的准备

1.1道路的拆除与恢复

城区管道施工时,将有一定宽度的既有路面被破除,为保证施工安全和路基质量,在道路上开挖时,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计算出开口宽度,并用白漆标注出开挖线,先用切割机将路面切断,再由挖掘机开挖表层的破碎沥青面层及路基渣层,,并将路基稳定砂层合理堆放以备回用,其余渣土由自卸车运至弃土场。另外,管道施工完成后,沟槽回填质量直接关系着道路的质量和使用功能。

1.2地上、地下公用设施的保护管道

沟槽开挖时,应根据地质土层情况及时支护,以免形成滑坡、塌方。开挖边坡及支撑形式应交项目监理审查,得到认可后方能施工。

如某些地段需要排水,以保证作业层的干燥环境。排水过程中应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使地面产生过大的沉降,影响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和其他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开挖过程中,遇有电缆、管道或其他构筑物时,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会同处理地下管线和各种构筑物,尽量临时迁移;
如无法迁移,必须挖出使其外露,并采取吊、托等加固措施。

2.管道施工

2.1沟槽开挖与支护项目

土方的工作量在整个工程中占很大比重,在开挖前应逐一探明地下既有管道、电缆和其他构筑物的位置及埋深,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方案送交业主和相关管理单位确认,以便进行相应的保护、迁移等措施,确保开挖工作顺利进行。

2.2管道安装

(1)管材的选用和检查

管材及主要配件应由合格的制造商提供,管材进场后,由施工方技术人员应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证必要时可进行内、外压试验。进场的管材必须是经过专业实验室批量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报告的产品。

(2)下管

根据中心线,用细绳控制好管道的一侧边线,采用轮式吊车下管,吊车沿沟槽开行至距沟边缘1m处,以避免沟壁坍塌,影响沟槽边坡稳定。下管时应采用专用吊钩或柔性吊索,严禁用钢丝绳穿入管内起吊。同时,绑(套)管应找准重心,做到平吊轻放,避免扰动基底及管道相互碰撞。若施工现场为狭窄不便机械下管的地段,可采用人工压绳下管。管节下入沟槽时,避免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严格控制水平与方向。管道的安装一定要符合质量要求做到垫稳,缝宽均匀及无流水现象,同时无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管座混凝土应捣实,与管壁紧密结合。

2.3管道闭水试验

管道回填土前应采用闭水法进行严密性试验。

(1)闭水试验前的检查工作

①检查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合格;
②确保管道未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③全部预留孔洞均封堵且无漏水现象;
④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

(2)闭水试验的方法

排水管道作闭水试验,宜从上游往下游分段进行,在上游段试验完毕后,可往下游段倒水,以节约用水。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带井试验,每3个井段由监理工程师任指定一段进行。上游的实验段,应根据水头高度的需求作为内壁设计的参照,即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从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2m计。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当计算出的试验水头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3.施工场地恢复

3.1管沟回填

管道安装完毕并经水压试验合格后,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及时进行管沟回填工作,并宜采用人工回填。检查井回填前先将盖板座浆盖好,并通过测量确定标高准确后,井墙和井筒周围同步回填。管沟回填前应清除槽内遗留的木板、草帘、砖头、钢材等杂物,且确保槽内无积水,回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在其最佳含水量附近,还土时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至低分层进行,管腔两侧也应同时进行。工程完工后,及时复原所有施工地面,使之恢复施工前的状态,达到监理认可的程度。

3.2路面恢复

(1)沥青混合料摊铺

摊铺沥青混凝土前2h-3h,在水泥稳定砂基层上用汽车式沥青喷洒机浇洒透层沥青,并在路缘石、雨水口等其他构筑物侧面浇洒粘层油,另外,在路面接搓或与检查井、雨水口接触处还应涂刷一层薄沥青。在铺筑过程中现场应设1至2人来回检查,防止车辆、施工人员及其他机械碰撞支撑杆或钢丝。摊铺前将熨平板预热15min-20min,使其接缝处原路面的温度达65℃以上后开始铺筑路段,其高度宜为各层的厚度乘以各层的松铺系数,使熨平板与路面横坡一致,然后在全宽度范围内填5块木块,并将熨平板放稳。当连结已铺好的沥青层铺筑时,应量出横缝处新铺路面的实际厚度,再乘以各层的松铺系数,以确定在已铺路面上的应垫高度,然后在全宽度范围内垫5块木块,使熨平板放稳。开始摊铺时,应逐车检测混合料的温度,使其不低于130℃,并调整摊铺机的振夯频率及振幅,确保摊铺后的沥青混合料具有80%以上的初始密度。

(2)沥青混凝土碾压

沥青混合料各层的碾压成型分为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为避免碾压时混合料推挤产生壅包,碾压时应将驱动轮朝向摊铺机,且严禁碾压路线和方向突然改变。对压路机无法压实的死角、边缘、接头等部位,应采用小型振动压路机或手扶振动夯趁热进行压实。在当天碾压的尚未冷却的沥青混凝土面层上,不得停放压路机或其他车辆,并防止矿料、油料和杂物散落在沥青面层上。在碾压过程中,及时对初压、复压、终压段落设置明显标志,便于驾驶员辨认。对松铺厚度、碾压顺序、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及碾压温度应设专岗检查,并做到压实完成12h内,严禁施工车辆通行。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在多专业交叉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严格控制道铺设前的准备、管道铺设和施工场地恢复等三个阶段,并及时监管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工程质量,为城市管道建设多做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思佳.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在多专业交叉施工中的质量控制[J].科技致富向导,2012,05.

市政工程专业范文第4篇

为了贯彻全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全面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继续保持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根据省、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政府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实行分类整治,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在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及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掌握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量以及城市市政公用企业数量,根据情况进行分类整治。对非法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查处;
对非法营运的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坚决取缔;
对建设手续不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面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无条件撤离现场,监理单位停止监理业务,督促建设单位限期完善手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对证照不全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市政公用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整顿期满仍达不到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对证照、手续齐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和城市市政公用企业,要加强监管。特别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强动态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

(一)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的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指导各部门、指导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市城建局局长

副组长:*市城建局副局长

*市城建局工会主席

*市城建局纪检组长

成员:各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

*市城建局安监股股长

*市城建局办公室主任

*市城建局监察室主任

*市城建局规划股股长

*市城建局城建股股长

*市城建局质监站站长

*市城建局综合股股长

*市城建局服务大厅主任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市政公司经理

*市供热公司经理

*市园林处主任

*市客运处主任

*市城管大队大队长

(二)领导组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安监股,负责全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
负责全市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办公室下设督导组。

办公室主任:*(兼)

副主任:*(兼)

联系举报电话:*

督导组组长:*(兼)

督导组副组长:*城建局安监股副股长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专项整治检查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各项目部以及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城市市政公用企业运营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系统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城市市政公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
对安全措施费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一)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检查的内容

1.工程项目是否依法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是否办理了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审批手续;
设计、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违法发包;
是否牵头组织协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共同对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手续不完善的项目是否按要求停工整改,完善相关手续;
对手续完善的项目,是否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并拨付了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
是否牵头组织对本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
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监督整改,并如实记录。

3.设计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是否考虑了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是否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审查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是否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
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是否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是否按照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对本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是否制订了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
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5、施工单位项目部是否按照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对本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是否制定了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有关人员;
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是否按规定投入了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建立了台账,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二)对建筑施工企业检查的内容

1、是否按照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
是否制订了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
是否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
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企业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相关审批手续,企业是否领取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有效期满的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延期。企业所属“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各类资质证书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总包企业是否将工程分包给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承包和劳务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转包问题。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与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
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
是否落实了重大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4、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主要责任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5、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建筑施工安全措施费;
是否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从业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
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

(三)对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检查的内容

1.检查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进行了统一部署;
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责任制度;
是否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
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是否履行了相关的安全审批手续;
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各类资质或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3)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
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
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单位及责任人。

(4)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5)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安全费用;
是否交纳了安全生产抵押金;
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
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是否适时进行了安全应急演练;
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瞒报或拖延不报的现象。

2.检查责任单位的市政设施安全运营的有关内容

(1)城市燃气设施方面。第一,是否对储罐、气瓶等压力容器、管道、阀门等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附件等进行定期检验。第二,是否存在违章压占燃气管线的问题,如存在,是否进行了拆除。第三,是否开展对老旧管网进行监控、评估和更新改造。第四,是否建立安全应急抢险抢修队伍,相应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全。第五,生产、净化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第六,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2)城市供水排水设施方面。第一,是否对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划定了保护范围,采取了有效的安全保护和防污染措施。第二,是否开展了对老旧管网的监控和改造工作。第三,是否按规定开展了水质化验和监测。第四,是否存在排水严重不畅的路段和区域。第五,是否建立和严格实行了岗位操作规范管理制度。第六,是否制订了有效的汛期排水应急预案,并保障了相应的人员、物资。

(3)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方面。第一,是否落实供热用煤的合同、购买资金、运输保障等。第二,是否对生产、运行设备设施开展了全面的维护。第三,是否制定落实了对设施、管网的保护措施。第四,是否能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运行,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供热。

(4)城市道路桥梁安全方面。第一,是否及时对坍塌、坑洼的主干道路进行维修。第二,是否对道路上本单位产权的窨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第三,是否按规定对市政桥梁开展安全监测和及时检修。

(5)城市公交客运方面。第一,是否按规定对公交车辆进行定期检修。第二,是否经常对司乘人员开展业务技术和安全培训教育。第三,是否严格实行了对驾驶员上岗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是否实施了对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上车的检查制度。第五,是否制定了对特殊天气(如冰雪等)的应急措施。

(6)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方面。第一,是否对风景区和城市公园的缆车、索道等其他游乐设施按规定进行了检测。第二,是否制定了高峰期游客量控制及其他应急措施。第三,是否对道路、桥梁、水面、山体等重要设施和区域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第五,是否实行了对大型集会活动的审批管理。

3、检查市政公用设施用户的有关安全内容

对市政设施用户要检查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否采取多种方式向用户就安全使用常识作经常性的宣传。第二,是否公布了用户报修、反馈意见的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第三,对用户的报修、反馈意见等处理是否及时。

四、专项整治的方式

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企业全面自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等要求,对本单位所属企业和单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的违法非法行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单位要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主动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告,并按整治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凡不如实报告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
凡不积极整改的,视同发生事故,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停产停运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市政公用设施,要组织专门力量,制订专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实时监测,强化落实应急处置准备措施,并制订科学的整改方案报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批准实施。

4.凡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运营条件的,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安全运营。

(二)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全面排查整治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市政运营企业自查自整的基础上,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论非法、合法,不论规模大小,不论隶属关系)和建筑施工企业、市政运营企业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对查处的问题,提出分类整治意见,限期完成整治。

1.对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无任何证照擅自组织建设和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依法进行查处。

2.对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建设(市政公用)主管部门核准文件的燃气企业,未取得《供气许可证》的供气站点、未取得《营运证》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的城市出租车企业、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环卫企业、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生活垃圾处置企业、未取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准文件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列入关闭取缔名单,并实施关闭取缔。

3.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在建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列入停工整改、停运整顿名单,责令停工整改、停运整顿。

4.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停产停运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市政公用单位和市政公用设施,列入督查整改名单,责令加强实时监控,制定落实有效的应急处置准备措施,并限期整改。

5.对在建工程、市政公用单位和市政公用设施,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正常生产运营名单,明确生产主体和监管主体,加强日常监管。

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将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经建成投入运营的市政公用设施、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市政运营企业按以上分类登记造册,并经分管副市长和主管安全的市长助理签字后上报*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专项整治期间,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将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列入依法查处名单的在建工程和列入关闭取缔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运营企业以及市政公用设施依法逐一查处、关闭取缔,并加强查处、关闭取缔后的监督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对责令停工整改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责令停运整顿的市政公用设施,要派人盯守,确保其真正停下来,对拒不停工整改、停运整顿的,要依法追究项目责任人以及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证照齐全、正常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市政公用设施,要加强日常监管。

五、专项整治和检查的步骤

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半个月)。各企业要科学部署,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单位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市政公用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员、资金,建立完善的责任制,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通过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和发动,使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了解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和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排查摸底阶段(2个半月)。

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公用企业都要按照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的要求,制订专项整治方案,自查本单位及所属在建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各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内所有在建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公用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将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的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经费,深入施工一线,对项目部逐个排查,督促施工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检查“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资质、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照、安全组织机构、安措费专款专用、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施工现场应急救援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公布和签字上报。

第三阶段:分类整治阶段(6个月)。

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将结合“二个检查一个活”(夏季、秋冬季安全检查和安全月活动)、在各单位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高空坠落、土方坍塌、临时用电、自制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活动。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迎接省、*市、我市三级联动检查。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2个月)。

为巩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专人对各单位再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是跟踪抽查无证、无照施工的在建工程依法查处的落实情况、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市政公用设施关闭取缔的落实情况、对因证照不全停工整改、停运整顿的整改情况、对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组织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依然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给予严肃批评,并依法追究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监理公司、施工企业、市政公用企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建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市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市政公用运营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业的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单位直至人头上。

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企业,要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和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项目部、班组和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按时整改。对于本企业周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企业要制定严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整治的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各个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在深入基层检查之前,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将组织所有参与整治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政策水平和约束能力,进一步掌握整治检查的程序、内容、范围,做到政治上坚定,业务上过硬。聘请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要从专业技术角度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应有的作用。

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第一责任人督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和事后问责相结合的要求,对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以及市政公用设施专项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及市政公用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并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扬;
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推动全市建设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确定举报受理机构,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要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要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并定期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举报受理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建筑安监股。

举报电话:*

市政工程专业范文第5篇

一、城市管理人才社会需求分析

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急需城市管理人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城市管理人才匮乏和知识背景失衡,加剧城市管理人才培养需求

城市发展的决定因素是管理城市的人,专业化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决定着城市的发展效能和质量。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中观层次的城市管理人才、企业微观管理人才和国家宏观管理人才紧缺,急需一批在知识结构上文、理、工、经、管、法相互渗透、全面而完善的专业化管理人员。

(二)城市化加速发展和城市现代化程度不断提升,催生城市管理人才需求空间

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超过50%,城市化率每年增长约为1.2个百分点。城市化进程会伴随大规模的城市基本建设,以及层出不穷的“城市病”和不断推进的旧城改造,为专业化的城市资源经营和城市综合开发管理提供了更为广阔的人才需求空间。

(三)大力投资市政工程建设,凸显城市管理人才缺口及适配

随着国家和地方对市政工程的大力投资,以及鼓励民间资本的进入,给市政工程注入了动力源,随着全国各城市加大市政建设发展和运营服务管理,使得人才缺口问题越来越凸显,专业人才的供给亟待解决。

(四)从天津市城市建设和发展来看,城市管理人才需求规模在持续增进

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功能配套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发展,催生专业化人才的迫切需求。一方面,天津市近3年均处于城市建设发展高峰期。另一方面,天津市的土地和房产市场持续发展,为房地产项目、楼宇等管理带来了人才需求空间。

(五)突出和明晰城市管理专业定位和特色,放大城市管理人才需求供求匹配

目前,城市管理专业的就业领域涉及城建、国土、市政、环保、规划、房地产经营开发、物业管理以及教学研究机构等部门或企业。基于城市各个领域科学化管理,从市政基础设施到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运营服务管理,从市政企业、建筑企业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都急需补充大量管理人才。

二、城市管理专业建设基础、目标及特色

天津城建城市管理专业是在学校城市管理学科群和学院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基础上,依托天津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天津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着手筹建。在专业建设基础和条件上,学校于2011年组建公共管理系和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所,2012年获批自主设置城市管理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设立生态宜居城市与可持续建设管理研究中心。现有专职教师8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专业涉及经济、金融、管理、工程等领域,具有承担城市管理专业教学与科研任务的基本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天津城建经管学院城市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设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综合训练中心、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实验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微机应用实验室、管理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城市经济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36个),为本专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实验和实习平台。

依托学校学科基础和行业背景设置,适应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基于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了城市管理专业定位。其定位凸显服务城市微观层面管理上,突出在市政领域、楼宇经济领域、产业园区领域等建设和管理领域服务,以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和生产经营性设施等城市建设与运营管理为主,兼顾城乡规划与产业优化管理为特色,培养适应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具备现代城市管理理念和思维,掌握现代城市管理理论、知识、技术与方法,接受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和生产经营性设施等建设与运营服务管理实践训练,能在城市建设和管理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城镇社区、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从事城市建设与运营服务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现代先进城市管理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具有从事城市微观层面管理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在此基础上,天津城建城市管理专业建设突出以下特色。

(一)依托基础夯实、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城建类学科基础平台

天津城建是天津市唯一一所城建类学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立足天津、面向全国,致力于服务我国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构筑了互为依托、相互支撑的城市规划与建筑、城市建设、城市经济与管理、城市环境与生态、数字城市、城市文化等六大学科群。本专业正是依托这六大学科群,重点突出城市经济与管理学科群,具有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学科基础夯实的专业依托学科基础和平台,保障了专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二)突出“一二三三二”人才培养特色体系

突出本专业“一个导向理念(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发展理念)、两个面向(面向天津城市微观管理、面向城市基层一线管理)、三个领域(市政领域、楼宇经济领域、产业园区领域)、三类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和生产经营性设施)、二类强化(强化以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运营服务管理为主,兼顾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强化建设项目建设前期规划分析决策和建成后运营服务管理)”的人才培养要求和办学特点。

(三)明晰和强化人才培养规格的差异性

与国内主要院校开设城市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比较看,天津城建设置本专业具体差异表现在:

1.培养目标定位方面。重点突出城市微观管理层面,强化具体某几个城市领域管理,注重涉及面精准和紧密契合天津和全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管理领域亟需人才培养的关键需求。

2.课程设置方面。本专业与其他高校课程设置内容相比,突出了城市不同领域设施建设项目前和建成后具体运营服务管理课程内容,比如开设招商学、城市建设项目环境质量与影响评价、市政工程规划、城市工程可行性分析、物业资产经营管理、客户关系学等专业课程。

3.毕业生就业方面。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包括政府机关、城市建设部门、城市非政府机构组织和相关教研机构从事规划、设计、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城镇发展决策研究与建设管理等工作,而且注重突出学生能够在城市市政建设和管理企事业单位以及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从事城市相关领域针对各类设施建设前和建设完成后的一线具体运营服务管理工作。

三、城市管理专业课程设置

天津城建对于城市管理的专业课程设置涵盖以下六大版块:

城市规划基本理论

该部分涵盖《城市发展概论》《城市地理学》《城市规划原理》《城市绿色基础设施规划》等课程,主要侧重于:城市形成的动因,城市化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城市规划的任务和作用,城市用地分类、评价、构成和布局,项目建设规划控制,城市规划实施的目的与作用,城市规划实施的机制、原理等知识。

土木工程基本知识

该部分涵盖《土木工程概论》《建设项目管理》等课程,具体而言,主要侧重于以下知识的教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土木工程的结构和施工技术等内容。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该部分涵盖《市政管理学》等课程,主要侧重于以下知识的教学: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类型,城市水源保护及主要给水设施布局及城市污水量预测与污水处理,城市用电负荷预测与计算,城市供电网络,城市燃气输配设施,城市电信工程,城市垃圾收集和处理,城市工程管线布设,城市消防工程设施布设要求,城市灾害防范。

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

该部分涵盖《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等课程,主要侧重于以下知识的教学:城市综合交通构成,城市交通调查,城市公共交通结构,我国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城市交通枢纽设施类型与特点,城市轨道交通特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生态环境管理

该部分涵盖《城市生态学》《城市环境影响评价》等课程,主要侧重于以下知识的教学:城市生态系统的构成与功能,城市环境问题的类型、成因、评价目的、内容、程序与基本方法及综合治理途径等。

智慧城市管理基本知识

该部分涵盖《智慧城市管理》《物联网技术》等课程,主要侧重于对以下知识的教学工作: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遥感技术的基本知识及其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全球定位系统(GPS)在城市交通管理中的应用等。其中,核心课程涵盖: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行政学、城市管理学、城市规划原理、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数字化管理、土木工程概论、建设项目管理等课程。主要专业实验涵盖:高级程序设计语言C 、应用统计学课程设计、建设项目管理课程设计、数字化城市管理课程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课程设计、城市建设项目环境质量与影响评价课程设计等。主要实践环节涵盖:城市管理专题调查、城市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实习、毕业论文等。

四、城市管理专业建设发展的若干思考

第一,强化实践教学能力。建立3D虚拟仿真实验室、数字城市实验室、城市应急管理实验室,通过与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沟通,建设实习基地,以实验室和实习基地为支撑,以需求为导向,针对所需知识及技能调整现有的课程体系,强化“课堂教学―实验室实验―基地实践”链式化培养。

第二,组合立体师资力量。任何专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的交流和共识,特别是新生事物的建设和培育。因此,城市管理专业发展必须吸纳先进理念、优秀的人才,以开放的思维,组合立体师资队伍,将相关专业的教授、知名学者、社会需求方请到队伍中来,群策群力,共生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