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作 和谐发展 努力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取得新的更大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2-03-14 10:23:59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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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08年6月5日,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民办高等学校负责人会议,总结了2007年的工作,对2008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郝利生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现将郝利生同志的讲话摘要如下:

我省的民办高等教育经过2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近70亿元的资产,创建了一批知名学校,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合格的劳动者,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我省的民办高等教育中,民办本科学校数、在校学生总数、占地总面积和建筑总面积、藏书总量等多项指标名列全国第一,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我们陕西的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确实在全国有很重的分量。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我却有一种深深的危机感,这就是我们目前仍然面临不少问题,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规范管理和党的建设方面。比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待于进一步落实,一些学校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办学行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一些学校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师资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民办高校、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较差,党的建设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以确保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下面,我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民办学校必须建立决策机构,并对决策机构和学校行政机构的职责作了明确的划分。决策机构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定,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实质上是要求民办学校实行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从我省目前民办高校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大部分学校建立了决策机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决策机构的人员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运行不规范、和行政机构的职责不分等,在日常工作中不按章程办事,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大量存在。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组织保证。要按照要求改善决策机构,规范运行程序,充分发挥决策机构的作用;要规范校(院)长的聘用程序,落实核准制,杜绝随意性。今后民办高校包括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行政副职变化要及时报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备案;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章程,在实际工作中要照章办事,不能把学校章程仅仅看作审批学校时提供的必要材料,一旦批准设立后则束之高阁。

二、进一步提升民办高等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省的民办高等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处于领先地位,社会形象日渐提高,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学子。为了不断提升民办教育的社会形象,省教育厅在2008年年度工作计划中提出开展“放心上民校”宣传整治活动,其范围涉及全省经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这项工作是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开展的。对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不断提升民办教育的社会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开展“放心上民校”活动是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其内容是丰富的,它主要应该有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科学的办学理念,适应社会需要,不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三是要有符合现代教育制度要求的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是要如实的向社会宣传自己、介绍自己。省教育厅对开展这项工作十分重视,目前正在着手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不久就要印发给大家,希望各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争取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我省民办学校的吸引力,以良好的社会形象吸纳更多的求学者前来就学。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是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种种原因最近几年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今年省教育厅将专门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力争通过调查研究形成新的发展思路,这方面省教育厅已作了安排,各校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切实做好民办高校的资产过户工作。完成民办学校的资产过户工作,使举办者资产和学校资产相分离,是维护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去年年底省教育厅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等学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和<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民办高校资产过户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民办高校要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学校的资产过户工作。但据我们了解一些学校至今未开展这项工作。这里我再次重申,各民办高校包括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要尽快按照文件的要求,于11月底前足额将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学校的固定资产、受赠资产以及学校的办学积累过户到学校名下,分别建账。工作结束后,各校要给省教育厅写出专题报告,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逐校检查核实。不能按时完成者,省教育厅将提请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各校还要通过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监督审计制度、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等措施,加强对办学经费和资产的管理与监督,保证使学校资产和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发展方面。据了解,在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存在的问题较大,有的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财务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有的支出不合理等。我在这里特别强调所有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必须于年内建立起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省教育厅将在年度检查中突出对财务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督与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做好招生工作,事关民办高校的生存与发展,也是维护民办高校稳定的重要工作环节。2007年经过大家的积极努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保持了较好的秩序,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是也有一些学校特别是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在招生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有的不规范使用学校名称;有的发布未经备案或与备案内容不一致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有的利用中介组织招生;还有个别学校以支付劳务费的形式变相买卖生源;更有甚者打出“自考保过”的旗号进行欺骗性宣传,被中央电视台曝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法制意识淡薄,为了扩大办学规模不择手段。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省教育厅分别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8年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大家一定要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在这里我要强调以下几点:一是要严格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程序,凡发现发布未经备案或与备案内容不一致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学校,将提请工商部门严肃查处。民办高校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二是要严格招生纪律,不得聘用临时人员参与招生工作,不得组织在校学生在学习期间参与招生,不得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不得擅自与普通高校、成人高等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联合办学或以其名义进行招生;三是要加大对招生

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各学校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自查自纠,另一方面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采取各种措施,收集各校发布的招生信息,检查招生工作行为;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力度。去年我们曾处罚了一些学校。但我觉得力度还是不大,还留有恻隐之心。今年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要在招生过程中建立学校的诚信档案,要将招生工作情况和年检结果直接挂起钩来,要将处罚结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总之,要毫不手软地处罚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新生进校后,要进行跟踪调查,看有没有学生是因为接受虚假宣传前来就学的,发现问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六是及时办理学生的退学手续,不得推诿或故意刁难。凡是由于因虚假简章和广告误导学生等学校的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不仅应退还学生所交纳的所有费用,还要进行赔偿。总的来讲,我们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今年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在这一点上大家要有清醒的认识,特别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从去年的情况来看,这一块出的问题比较多,这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五、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不断充实和完善条件,是教育事业永恒的主题。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积累了丰富的教育资源,但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民办高职学校至今尚未达到设置标准,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大多数租借校舍办学,条件简陋,设施不足。这些学校要想方设法改善条件,特别是高职学校。对条件不达标,短期内又不能改善的高职学校,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削减招生计划,否则将无法向社会,向省政府、教育部交待。对于年内仍不能达到设置标准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将采取果断措施取消明年的招生资格。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社会培养大批合格劳动者是我们办学的根本目的。如何提高办学水平,除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等,我们要突出强调特色,在办出特色上做文章。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之所以得到发展,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走特色发展之路,培华学院、翻译学院、外事学院、欧亚学院、西京学院、思源学院、国际商贸学院等本科院校共同的特点是不仅办学规模大,而且专业门类多,但又各具千秋、各有特色。服装艺术职业学院、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海棠职业学院等高职学院专业特色鲜明。我省的民办高等教育要得到持续健康发展,还要继续坚持统一做法。

六、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近年来,我省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按照“先组建、再规范、重提高”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毕竟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着组织建设不到位、隶属关系没有理顺、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为了使这些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对加强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提出了系统的要求,各民办高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向民办高校委派党组织负责人(督导专员)是党和国家为了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而做出的重大决策。2007年下半年以来,省委教育工委陆续选派了16名德才兼备、熟悉高等教育、具有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分别到16所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他们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决策机构、行政系统要充分支持他们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选派的党组织负责人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大胆工作,理顺隶属关系,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体系,使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还要出主意、想办法,发挥自身优势,协调联络,积极主动帮助学校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组织负责人要经过必要的程序进入学校的决策机构,各校要认真落实这一要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党建工作是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省委教育工委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大家也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做好安全稳定工作。2007年我省民办高校的安全稳定情况总体上保持了较好的态势,在全省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翻译学院、外事学院、西京学院等民办高校受到表彰,这主要得益于大多数学校能够不断规范办学行为,自律意识不断增强。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乐观的现象,一方面表现为由于管理不善所引发的事端,比如有个别学校在校内养狗,引起学生的强烈不满,需要教育厅派出专人进行调查处理,还有的学校发生了学生伤亡案件,还有的学校食堂卫生差,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另一方面表现为违法招生所引发的事端,典型的有个别学校致招生政策于不顾,擅自超计划组织生源,声称能够被正式录取,学生进校后问题又无法得到解决,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还有的学校以支付劳务费的形式变相买卖生源,给学校的稳定工作留下隐患。民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既关系学校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这一问题一直备受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关注。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体系,要适应今年我国社会稳定方面所面临的特殊形势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要坚持值班制度,要做到信息畅通,对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