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25年的实践,他觉得试验至少证明了几点:一是“晚婚晚育加间隔”的“二胎”化试验,和国家的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政策是一致的,没有否定计划生育工作;二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欢迎“晚婚晚育加间隔”的“二胎”化试验,它既没有挫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也不会在农村带来不安定的因素;三是“晚婚晚育加间隔”的“二胎”化试验,较好地控制了农村人口的过快增长,或者说这样的生育办法至少不比其他政策的控制效果差。总的来说,翼城县的实验已经证明“晚婚晚育加间隔”生育办法是一个控制人口规模的好政策。
(责任编辑 刘一丁 汪文庆)